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
※ 引述《winterrain (冬天的雨)》之銘言:
: 我覺得不是說
: 「男生不要當跟蹤狂就不會被女生告」
: 這樣簡單看待的
: 這句話和「女生不要穿太露就不會被性侵」一樣的無腦
這位前職檢察官與現職律師鄉民您好,
我個人覺得您把跟蹤狂加害者跟性侵受害者擺在一起相提並論實在是很奇怪。
我本身有被跟蹤狂糾纏過幾年,也有被性侵過。
除此之外被父母家暴數十年,還有國中時被問路誘拐過。
但以上除了國中問路誘拐以外,我 都 沒 有 提 告 過。
因為我一直有俗稱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會袒護加害者,甚至會對加害者笑瞇瞇。
所以拖到很老變歐巴桑了才覺醒,問路誘拐也是過了二十五年後才去報警的。
即使報警,也因為過太久本來警察不給報,後來看我可憐只讓我報了強制。
如以上所述,雖然我自稱遇害過,但我可不是所謂誣告人士,在此首先先說明清楚一下。
對我這種會袒護加害者的人來說,其實法律無法保障到我的權利,
但我還是希望能保護到其他人的權利,所以我支持那些法律成立,包括跟騷法。
: 即時最後法院還他們清白
: 那他們遭受的社會性死亡
: 和被冤枉的恐懼
: 又有誰來還?又還得起嗎?
看到這幾句,感觸實在很深。
我也很想問我受暴的那些經歷誰來還我? 還得起嗎?
我去年在醫院做了一些測驗,測出來有亞斯(現在叫自閉症光譜)跟ADHD。
我本來還很開心想說,原來是我天生有問題,所以我父母才會揍我揍那麼爽!
原來是我的錯!太好了!!!
結果醫師心理師用很遺憾的表情對我說,他們覺得我是被虐待才變成這樣。
聽了之後我很難過,同時也發現,阿,袒護病又牙起來了。
所以我是這兩年才知道,原來我的人生被弄得一團糟,
居然被醫療人士視為是家暴的後遺症。
我遇過的那些事包括家暴,還有那些猥褻跟跟蹤糾纏跟性侵,
我也很想問,誰來還我呢?
我知道根源在我父母對我的家暴,有詢問過律師了,即使被打到十八歲,
言語暴力持續到現在,沒證據就是告不成。
: 那些真正被冤枉的怎麼辦
: 我曾經就聽檢察官學長說過一件性侵案
: 被告因為不懂法律 對女生的指控全部認罪
: 原本都已經辯論終結 要判有罪了
: 後來學長意外在旅館光碟 看到兩人有說有笑走出旅館的畫面
我不是神,無法得知上述案件真相為何,
但我可以舉自己的實例說明被傷害後會笑、會跟加害者和平相處是怎麼回事。
不知道您以及各位鄉民是否看過電影《小丑》?
我的父母在家暴我的同時會要求我不可以哭,必須笑。
而且事後要求我必須接受道歉,要我同意他們是正當管教,
如果不同意,就再開打。
父親的體罰工具大多是皮帶跟掃把,
母親的是各種身體清理小物例如指甲刀、牙刷、挖耳朵的棒子。
(她親口跟我說她同事有提醒她家暴子女會被告,
所以國中後改用辱罵說不配被生下來之類的)
我被問路誘拐之後,那位陌生叔叔給了我一百塊,我說謝謝。
這個場景,如果我當時有機會提告,
萬一他車上有裝攝影機,或是犯案停車場有監視器,那會變成什麼場景?
我會變成是14歲的援交賣淫少女嗎?
你情我願?
「叔叔有個女兒跟叔叔很不親,看到你就想起她,讓我摸你,你好乖......」
後來大概有一陣子一直回想起他說的話,試圖告訴自己他情有可原。
後來過十幾年被性侵的時候也是類似的狀況。
那是一位熟人性侵犯,他都擺明跟我說故意挑有憂鬱傾向或有憂鬱症的對象,
先以聽心事談心的手法,取得對方信任後,找藉口要求對方到房間,然後下手。
我還記得那天他叫我去房間,我產生了一絲猶豫,
那是跟問路誘拐被要求上車前一樣的猶豫,
但是他是同事,是曾經幫過我的同事,我不瞭解職場一些心機勾心鬥角,
是他會幫我分析,會勸告我該怎麼做,我以為我可以信任他。
他告訴我他都故意找看起來沒交過男友的,所以醜一點沒關係,
因為這種女生是處女的機率高。
他因為陰莖過於短小正常性交沒有感覺,
必須找對他沒興趣的處女用力插入,才會有感覺。
他跟我說他試過嫖妓或正常交友,但是他說那些女生大多不是處女,洞太大了無感。
他對我講這些話,我居然還覺得是我自願的,我自找的,因為是我自己去人家房間。
我是後來過了幾年後諮商好幾年後才有勇氣承認我被性侵了,
在那之前我看電視新聞報別人被性侵,上網看別人寫性侵遭遇,都覺得是別人遇到的事。
性侵之後過幾天他在公司宣布我們在交往。
因為這樣所以告不成,我去問過律師了,我沒有驗傷,也沒有及時提告,
我甚至跟那個人「交往」。
律師跟我說就算她相信我說的,她說法官不會相信我說的話。
你被性侵了,為什麼你要跟性侵犯交往?
我以前也不懂為什麼,但我後來繼續諮商,漸漸懂了。
我覺得那個原理跟我父母殘酷打我、但打完我,
我還能跟她們住在一起、對她們笑,是差不多的。
想像一下有一個人剛才才拿皮帶瘋狂抽你把你抽到皮開肉綻而且要求你得笑著被打。
哭出來或反抗會被打得更嚴重。
打完渾身是傷得接受剛才打你的人過來拿藥給你擦,得接受他的道歉。
他會泡牛奶給你喝,煮冷凍水餃給你吃,你不能拒絕,你只能吃,笑著吃。
吃完你還得回你的房間,喇叭鎖被榔頭敲掉已經無法上鎖的房間睡覺。
你只能縮在床上縮成一團努力逼自己睡著,因為明天要上學。
明天起床你不可以擺臭臉,你不可以排斥他,你得對他笑。
而且你的其他家人也會來叫你原諒他,說他也有悲慘的童年,叫你可憐他。
所以誘拐猥褻犯給我一百塊,我說謝謝,然後每天洗腦自己叔叔跟女兒感情差很可憐。
所以跟蹤狂糾纏我,我交往過後分手,最後努力遠離,但卻寫日記說他其實蠻可憐的。
所以性侵犯性侵我,我怪自己去對方房間,然後跟對方交往,
跟自己說陰莖短小只能用力插入醜處女的陰道,好可憐。
「交往三個月」,是怎樣的交往?我們從來沒有一起出去吃飯過,也沒有一起出遊。
就跟我爸媽對我的一樣,沒有一起吃飯一起出遊。
性侵之後,叫我去對方房間,被當成應召女一樣。(我沒嫖過妓不知道實情如何)
性侵犯自以為我們在交往之後,居然還嫌我醜嫌我老,我當時才二十六歲。
他說他以前的「對象」都比我小,大多是涉世未深不懂事的憂鬱女孩。
(我雖然二十六歲但我因為被家暴變發展遲緩所以事實上也是涉世未深)
說我比不上應召女漂亮,但我起碼緊緊的。
這是什麼交往?我被性侵被當成應召女凌虐,我還得背負跟性侵犯交往的惡名?
我為什麼那麼賤?現在回想起來,我求的不過就是希望從這個人身上找到最後一絲人性。
我希望他可能有一絲原因是因為他喜歡我,不是因為我喜歡他才會希望他喜歡我,
而是我希望為他這些行為找出一個善意的理由。
就像我每次被我爸媽傷害之後,努力期待從他們身上找到任何一絲愛我的證據。
結果,我找不到,我只能努力騙自己他以前聽我講煩惱的事幫我分析就是一種善意。
就像我也是一直努力跟自己說我父母已經對我很好了,對我做哪些事很好。
我當時甚至還跟我認識的幾位朋友說,這個人是我的精神導師,是我的恩人。
被性侵之後,「交往三個月」,那之後我像被洗腦一樣一直很感謝這個人,
感謝這個人教訓我叫我不要再抱怨父母曾家暴我還有持續辱罵我、叫我要感謝父母,
感謝這個人教訓我不要再抱怨那些常會嘲笑我的朋友、叫我要感謝那些朋友,
感謝這個人教訓我凡事總之先怪自己就對了,讓我有機會檢討自己成為更好的人。
我還曾經寫e-mail感謝他教了我很多人生道理,即使就只有一封而已,
律師很無奈的跟我說,公司同事聽那個人說我們在交往,我又有寫感謝的信,
說這樣真的很難告得成。
如果我提告,大概會在法庭上被當成性侵誣告者吧。
就算現在已經過時效告不成了,我寫這些事,
恐怕有些人看到還是會懷疑我是誣告者吧?
我只能說事實上對我來說我有一個不太想告的原因。
回想起來應該是有被偷拍。
看到這邊可以覺得我自找的,是我自己沒及時驗傷沒提告,還跟人家「交往」。
我寫出來也不怕別人怎麼看待我了。
我自己父母聽到我被性侵都笑出來了,說我業障深活該了,
我還會在意陌生人怎麼批評我嗎?
寫出來只是想說世界上真的有這種事,
真的有人遇到暴力事件後居然會對對方笑甚至跟對方和平相處。
: 請求法官重新開庭 這才改判無罪
: 那麼其他稀里糊塗認了自己沒做的事情的人又有多少?
: 跟騷法一出來
: 我想到男生應該都去學習如何把妹 雞蛋不要放在同一籃子
: 就不會有反覆追求的問題
: 但恐怕又會因為惹女生不開心
: 一樣被告
: 只要誣告的成本很低
: 法律觀念又不普及
: 想到以上的被害人的臉孔
: 我就無法普天同慶
如果各位因為擔心誣告就否定包括性侵的法律在內的這些法律還有跟騷法,
我也想說,我也是一想到那些實際遇害卻因為擔心會被說成誣告而不敢提告的被害人,
就覺得很難過。
我的事情已經來不及了,不用擔心我能誣告誰,寫出來希望幫助其他人相信自己,
如果你們跟我一樣被殘暴但卻愛裝成好人的假掰自戀狂的父母養大,
而出現類似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問題,
希望你們早日覺醒,不要跟我一樣拖到歐巴桑年紀了才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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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負雷] 小丑……其實就沒啥深度的普片(劇情雷)
https://www.pttweb.cc/bbs/movie/M.1570291705.A.8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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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邏輯
呵
第一段就讓人完全看不懂 你到底在想什麼
辛苦你了,還要用自身悲傷經驗去保護別人
……
不要什麼都扯到父母,把網路當個人諮商室嗎?
這位板友我記得你之前鼓勵我繼續諮商,謝謝你的好意。 我的心理師前陣子跟我說我被自戀狂父母洗腦喔。 起碼我有努力在面對了,我會繼續加油。
你真的很勇敢 那些心狠手辣的人 不會想去懂的
他們怕女性覺醒 也怕女性懂的使用跟騷法
難得會想噓人,這什麼文筆阿....
跟騷法也沒辦法杜絕那些走在灰色地帶 假交往真性侵的人
跟騷法不是女性保護專法,男性也適用好嗎?
我覺得噓這篇也是過份了= =
雖然我覺得,就也還是我說的比例和共情的問題
不同生命經驗無法相互共情的人彼此本來就不可能有共識
我懂你的意思。 其實這種事沒遇到也是不知道,寫出來心態是讓人知道可能會有這種事, 當然我知道不相信的人還是居多。 另一方面也希望跟與我有類似遭遇的人說,我相信你們。 我剛才跟我先生說我決定寫出來,他說他支持我。 我平常在網路上寫自己的事他也都知道, 是有勸我不要跟意見差異太大的人吵沒意義, 但他也知道這種事寫出來多少能幫到一些少數的人。
※ 編輯: LoveSports (222.1.91.204 日本), 11/21/2021 20:51:37不知道在噓什麼,這篇原po用自己的經驗表示不要只用
部分誣告案例,就否定性騷跟騷相關法律保障的意義沒
錯啊,每種罪名都會有誣告的可能發生難道就要因此否
定整部刑法?
u 4 ni r peko不是跟你說過了 正常人就想好暱稱再發文
保重 希望你現在幸福
妳這種人也只會投國民黨定的憲法 人生也就這樣了
到底在說啥
你很勇敢,希望你不要在意無腦噓文
那段話明明是指被誣告人的困境
齁~噓文的都是檢討受害者的仇女噁男
我怎麼看到偷渡政治的…好扯
我不清楚啦 不過我想金宣虎 馬又興 甚至MJ 也會懷疑自己
到底做了什麽 為什麼要為沒做的事付出一生代價?沒做的
事又沒辦法證明沒做
呵呵 幸好川普提名的大法官卡諾瓦沒被誣告毀掉 但那是極
少數 同時也是那些女人的智商有問題 謊言都不會編
真的被誣告的人的確是很可憐, 但我以實際遇害的立場來說,那些法律是有必要的。 遇害的人也是得付出一生代價。 我希望任何人都不會遇害, 但如果你們或身邊有人遇害,你們也會需要那些法律,就像原原po那樣。
※ 編輯: LoveSports (222.1.91.204 日本), 11/21/2021 21:50:22原po的重點滿清楚的啊
.....辛苦妳了....
呵呵 你的想法只是他們也很可憐 想想only you 幸好他只
是歌手 沒要從政 不然 呵呵
你仔細去了解一下 MJ如何為他不曾做過的事 付出代價 他
的兩任妻子都對他的瘋狂自戀極為不屑 但是說到他是否有
戀童傾向 答案都是一點可能性都沒有
我是MJ的歌迷,他的事我也覺得很遺憾很為他抱不平。 但這不能否定還是有許多實際遇害的人需要這些法律。
※ 編輯: LoveSports (222.1.91.204 日本), 11/21/2021 22:03:02雞排妹早有性騷法可用為何不吉only you 這樣講你懂了吧
?
MJ長達數十年的被指控性侵 沒有人實際遇害 除了MJ
MJ是被"男"童吉的
MJ是被"男"童吉的+1 某人就成天被迫害妄想症
川普問 “如果指控是真實的 37年前你怎麼不早說” 然後
許多女人瘋狂指控卡諾瓦性侵 不惜作偽證 妨礙司法 為什
麼 只要把卡諾瓦拉下來 保守派大法官就不會過半 卡諾瓦
需要時間證明自己沒做過那些事 但是投票不會等他
真的是不要拿特例來當通例
成天拿特例來叫囂 好像性侵案都假的一樣
到底是被性侵的是特例 還是被誣陷的是特例 有詳細數據
嗎?
卡諾瓦不過一個誣告 好像全政治圈權勢性交的都假的
原Po想表達的想法很清楚啊!有些無腦噓的希望原Po不要
在意 加油!
當然幸好投票還是通過了 你知道那些誣告的女人付出什麼
代價?除了上聯邦法院作偽證 妨礙司法公正最多五年 其他
都是5個月以下
哪裡看不懂 是很多女人瘋狂誣告他
本篇不就點出了一件事 很多人被性侵但是其實是黑數嗎
瘋狂到只有一面之緣 變成“卡諾瓦在辦公桌上強姦我 因為
他勢力很大我不敢提起訴訟”
#1XcBU_hH (Boy-Girl) 那這篇不也點出很多人被誣陷?
37年前的高中女同學 也指控“卡諾瓦善於在派隊上灌醉女
同學 然後強姦 我同時被四個人強姦 他們常分享女性”結
果被其他很多人作證說 卡諾瓦當年不在她說的那場派對上
比較好奇 是不是要完美法條出來 才要開始保護性侵/跟騷受
害者
還是說其實現在有漏洞的法條只有極少數
法都立好了,現在修改又不影響現在的受害者
某P說到誣告 記得上一篇有人統整台灣誣告比例 結果男
生誣告人的比例比女性還高XD
找個被誣告來也寫出一篇文章 來比煽情
所以你覺得這個法不夠好 那你回文批評幹嘛?
我也記得有一篇有統整誣告比例 不知淹沒在哪裡了
世界上最不需要的就是檢討受害者,你加油
這邏輯跑哪去了............
拍拍 但我覺得PUA男不會在乎你的感受 因為他們就是
傷害你的人
不是只有你才有這種會幫加害者找理由的症狀, 美國
有非常多的案例
有些人好像自動忽略首篇 沒跟騷法前連律師都無法自保了
因為你們差距太大了,沒自信又怕麻煩,所以會先假裝
看不見
這是人類的劣根性, 人類受到壓力, 為了認知協調就
會扭曲事實。
@pinkygirl 網路上有統計阿!誣告比例男比女多
推
你真的辛苦了
多愛自己
很多推文看不懂文章就來噓誒
推
我沒有看完你的內容、但我只想跟你說聲辛苦了
我看完了!覺得很沈重,你帶著滿身的傷,還保有這樣的善良
必需用力推及給妳一個大大的擁抱
至於上面那些莫名其妙亂噓的文盲,不要理他們!!!滾!!
!
不懂同情理解的人其實可以閉嘴就好
最保險的方法是不要婚前做
文字很好懂啊,為什麼會有人看不懂啊?
你的經歷很可憐 但跟你要回的文毫無關係
辛苦了,謝謝你願意分享
被誣賴的人很痛苦 但跟你的痛苦是兩件事
因為感覺很可憐所以講的都是對的,這就是不需要證據就
能定罪的基本思維
你不能因為你的痛苦覺得被誣賴的人沒意義
這是兩件沒有矛盾的事情
法律沒有錯,錯的是那些錯誤使用法律的人。
妳的痛苦跟別人的痛苦是兩碼子事
辛苦了 不覺得文筆有問題呀
拍拍你….辛苦你了!希望你之後可以活得越來越好
太長
有些回文的人本身就有病,沒有必要要求他們
辛苦了!感謝分享
看完了 加油。看來現代人的禮義廉恥都要重新培養 但我
提到常常被笑 法是最後手段 最重要的還是人心啊
討拍文 結案
一堆無腦崩潰噓 不用理他們
幫你補推
欸不是 你是受害者別人也是啊
誣告比例wwww是指性騷擾跟性侵的嗎?如果你把“所有類
型”的誣告都算進去,然後說男性誣告比較多,那還真是
………………優秀邏輯
法律不是萬能的
所以你的文想表達的是寧可錯殺一百也不放過一個?
是的誣告確實存在,但為了不發生悲劇,任何誣告都可
以是被接受的
推薦你去看 私法制裁
看不到一半就看不下去了,拍拍你QQ
我知道原po會看 現在也依然覺得很痛苦 只能跟你說我瞭
解你的意思了 請你加油
每次看到你文章都很悲傷,這次則是太過深入讓我害怕不
敢細看,辛苦了
原po寫的很清楚,看不懂的自己檢討,另外 想跟原po說,我
懂那種從小被虐待的心靈真的會扭曲到不行
請你務必要好好照顧自己
邏輯零分
你好勇敢面對不堪過往,大部分人被欺負會選擇繼續欺騙自己
吧
看不懂本文主旨的真的不用特別跑出來檢討被害人
日本都有的法律為何台灣不能有?
推 一直有在關心妳的推文,看到都覺得妳好勇敢
拿特例當通例的邏輯死亡仔真多 可憐哪
完全證實理性及邏輯果然與性別無關
欠 有還是建議看醫生
扯太遠
看不懂
推 辛苦了
辛苦你了。在這裡會持續面對更多的惡意,請你不要過度
把那些垃圾言論往心裡去。
我是你我早就阿拉花瓜了
那是你
你只是在分享自己的慘,跟他的立論點毫無關係
別理那些惡意噓文。辛苦你了,謝謝你的分享
文筆毫無問題 不過妳發新文會比回文好
妳沒有錯,當時的妳沒有力量反抗那樣的暴力,只能做出那
樣的選擇,這是自我保護機制,可能有人因為受不了就去自
殺了,因為妳活下來了,所以妳的選擇就是對的(對妳而言)
。
你只是在講你自己多慘 跟這個法條會不會被濫用有甚麼
關係?
推推
不管過去怎樣,至少妳還活著,打出文章,看到噓的人
真的看看就好
只能說噁男就繼續去相信「自己會被告都是誣告」好了,到
時候再哭哭啼啼去找這位律師幫忙,我想看看勝率有多高,
嘻嘻。
辛苦你了,還有持續諮商看醫生嗎?
你的經歷很可憐 但跟你要回的文毫無關係+1
加油 成長很痛苦但別被垃圾毀了你
你這才是標準的因噎廢食
有些人真的小頭管理障礙所以對某些詭異事蹟異常支持
你有多慘跟有沒有人會因這法受害是兩回事
你自己覺得可憐所以那些因為爛法所害的人只好一起可憐
了,沒辦法,因為你最可憐嘛。
家庭暴力、性侵、誘拐……不過現在主要是討論跟搔吧? 0.0
”
"我本身有被跟蹤狂糾纏過幾年"本文第三行有寫
八竿子打不著
一樣的問題,你關心的是騷擾被害人,不在乎誣告受害人
這串很多人都只在乎自己所屬的那一邊
沒有不在乎誣告受害人喔,認同其他篇說要提高誣告刑責
我只是想說這些法律還是有必要性還是會幫到遇害的人
邏輯?
這不相關啊= =
我 我朋友(2男1女)都有實際被對方強迫做了些事卻幫對
方說話維持關係許久後才察覺不對勁的例子 真去法院大
概都被當誣告 這還是願意跟我說的而已 至於被摸一下
言語騷擾哪種 女生很常遇到 也真沒看過身邊有人去告
喜歡的溫暖的文字 ; )
原po辛苦了,狂噓的人要不要回去複習下第一篇律師的
文?
@mjau24fish 謝謝你跟我說你知道的情況
看不懂....
原po加油
妳的問題應該是跳出來宣導受害要提高,不是法律上偏袒你
推 辛苦了
善待自己,別人怎麼想是別人的事
從受害人的心理角度來回文很合理啊,這有什麼好噓的?
這東西本來就一體兩面,既然會有真的被誣告的,也代表
有真的受害者啊,多點不同的角度來討論是能噓什麼
這也能噓的真是莫名其妙
為什麼一直要求完美受害人,卻不管加害者
我懂妳。噓文的真奇怪
辛苦你了 拍拍
噓三小
噓是因為有人在討拍,然後扯一大堆.
做人正直怎麼會怕誣告。說白了我認為女性每天都應該小心
謹慎,跟男性獨處、走夜路就是要特別注意周遭;那追求者
呢?自己注意做人的禮貌,甚至車上、辦公室裝設錄影機,
那些怕誣告的跟怕冤獄所以不准死刑的有什麼差別?
比起每天暴露在性犯罪的恐懼裡根本輕鬆。
很難過,希望你往後的日子都要好好的!
冤罪跟誣告是同樣的問題嗎
我覺得妳主訴和跟騷法不符,才會有人噓,很遺憾妳有這
樣的父母,但依妳的敘述當時有跟騷法,妳也不會用這法
條,因為妳不知道自己受害了
妳比較像是不知如何保護自己被性侵,而不是被跟蹤騷擾
,無法可告加害人
真心為您感到難過,但不是噓就是對妳沒同理心
加油 心疼你的遭遇 希望以後你都只會遇到好人好事
被誣告的問題,和被性侵的受害者,都是可以討論和面對的
問題,為啥講得跟互斥事件一樣?邏輯?
不管什麼文什麼情形妳都可以把自己的故事拿出來扯一輪
為什麼不能噓 一言堂喔
你沒有提告是你自己的問題 律師主張這部跟騷法的漏洞跟你
遇到的處境也是兩回事 不知道你在激動什麼 現在是有遇過
性侵或是自認受害者說的話就是絕對正義嗎?別太看得起自己
難道你覺得因為你痛苦所以別人也應該要跟你一起痛苦?
你的確應該去做一些心理治療 上PTT跟雙標仔討拍取暖是沒ꔠ
沒用的
我覺得這篇作者的問題是幾乎討論任何話題都會轉到她
的私事,而且起手式都是"無良爸媽家暴我幾十年",讓
人覺得她是把網路當個人諮商室用。
說真的,心理師是因為收費才有意願與能力聽妳叨叨敘
敍妳的家事,不然誰會想長期承受妳的負能量呢?
要不要試試在臉書寫這些文章,看有多少人會解除好友
呢?不要藉口"諮商師鼓勵我"或"老公支持我"就把公開
版面當成發洩情緒的地方。說到底,網友你一言我一句
的"妳很棒"真有幫助妳走出陰影嗎?
辛苦了 抱一下
多讀點書吧, 感覺你很不懂人類
如果被偷拍到的是掙扎恐懼的畫面, 或許就是個證據
推 勇敢寫出來 想到房師騎 加油
6
很多人在說沒有被濫用的案例.. 這剛出來當然沒有 不過法律被濫用不是每天都在上演嗎 甚至有人誣告親爸親媽了 訂定這種很看法官自由心證的法條只會增長這種事情的發生6
大家動不動就上法院輸贏 ptt果然是特別不同 笑死 對一般人來說 重點在可以報警15
這兩派還有個地方完全沒交集。 支持先行跟騷法版本的人, 想的是就算提告進到法庭審理, 要舉證對方跟騷行為很困難, 所以就算被對方誣賴,也很難被定罪,4
幫忙補充一些資料: ※ 引述《winterrain (冬天的雨)》之銘言: 引言恕刪 : 我處理過印象最深刻是這件 : 當時擔任公訴檢察官X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這個教授被污衊性侵確實很可憐, 但如果他自己嚴守分際, 不隨便和女學生曖昧糾纏,甚至發生性關係, 請問女學生有辦法誣告他嗎?78
這件事我也有跟我女友初步討論 我提她原因是 1.她是法院內的人,法界人士 2.她外型姣好,是一時有名的法院之花,追求者眾 3.她是女性X
: : 騷擾行為定義為「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 : 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列行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 : 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 八大跟騷樣態,分別是:監視、觀察、跟蹤特定人行蹤;以盯梢、守候、尾隨X
我10年前曾經去中國,那時候讓我感覺中國人好冷漠,當時讓我覺得中國人怎麼這樣子? 可能我已經習慣台灣的熱情。你看早期的影片就知道了,我舉例,車禍就發生在你旁邊, 他們會當成跟他們無關,不會過去急救,冷血的走過去,類似這樣,因為他們怕惹禍上身 ! 民情就是這樣! 還有很多讓人感覺冷漠的狀況,父母也是這樣教小孩,因為當時我有親耳
爆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看到一堆人在吵這個法案,講什麼追人就會被告、長的醜也被告騷擾怎麼辦? 身為律師兼被害人兼男性,應該有資格出來講幾句話。 先說結論 看到三讀通過時,我整個普!天!同!慶! 至於為什麼我這麼支持?14
[問題] 家暴受害者變加害者希望大家能推薦有解釋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書(改標題了,這是原標題) 朋友的媽媽被家暴,已經離婚超過十年 離婚搬家後就再也沒有被前夫打過,等於開始過新生活 但媽媽感覺走不出來,會懷著怨恨回去找前夫要錢 媽媽離開後前夫換打小孩(就是我朋友)出氣8
Re: [心情] 女友有被強暴的過去,但犯人仍然逍遙法外我是覺得這討論串該停了啦 永遠都是旁觀者問為什麼不報警? 然後護航的就靠北你們為什麼要檢討被害者? 錯的是加害者!!!! 被害者心理創傷 怕被家人知道 被朋友知道 很痛苦7
Re: [新聞] 瑪莎惡少老爸生意版圖大 養出暴力兒還器 : 司,協助駕車的李韋霖住在南投,家中也是開工廠,3人都是名符其實的富二代。 : 查了能幹嘛嗎 這社會早就選擇讓這些人可教化了7
[閒聊]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還需要解釋嗎?根據維基百科: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英語:Stockholm syndrome;瑞典語:Stockholmssyndromet)又稱 為人質情結、人質症候群,是一種心理學現象,是指被害者對於加害者產生情感,同情加 害者、認同加害者的某些觀點和想法,甚至反過來幫助加害者的一種情結[1]。[2]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可以被看作是一種創傷羈絆,不一定只發生在人質身上,只要加害者對5
[問卦] 有過家屬親戚或朋友被蓄意傷害很嚴重的嗎這篇文可能會對某些當事人冒犯,但我就誠實說出我的感覺就是這樣,最後提問一些問題 坦白說 看到類似蓄意傷害類的社會新聞當下都有種 “幸好兇手或加害者與被害者都不是我認識的任何人”的感覺 可是難道我不會同情那個無辜的超商店員嗎?1X
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那我反過來請教這位律師: 如果這個女的反過來,指稱是律師您 "愛慕她,不停追求她,讓她不勝其擾、心生畏懼", 然後不斷提起告訴,那您要怎麼辦? 沒錯,如果沒有跟騷法會遭遇您這樣的狀況,- 蠻失望的 蔡英文沒提到台灣最需要的: 【保障受害者的無限自衛權】 只有像美國 當受害者把加害者 重傷或殺死 也能免除法律責任 人人有完全的自保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