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
: 推 pinkygirl: 真的是不要拿特例來當通例 11/21 22:11: → pinkygirl: 成天拿特例來叫囂 好像性侵案都假的一樣 11/21 22:11: → kirbycopy: 到底是被性侵的是特例 還是被誣陷的是特例 有詳細數據 11/21 22:12: → kirbycopy: 嗎? 11/21 22:12
這個問題不可能有答案。
因為有幾個變數,首先是黑數,你不知道沒通報的性侵案有多少;其次是誣告,你也不知道有通報的性侵案中有多少誣告。再者是誤判,你不知道有多少不起訴和無罪判決,其實不是誣告,而只是證據不足,或是檢察官和法官誤判。反過來也是,誣告也會有黑數,而誣告的不起訴和無罪也可能是誤判。
舉例來說,假設有100件性侵通報,50件起訴,45有罪。
就算不考慮黑數,我們也不能說,有45個人被性侵,55個人被誣陷。因為無罪可能是證據不足,不起訴也是;此外,如果這55個人都反控誣告,那麼也不會全部起訴,很可能只有5件起訴,然後又只有4人有罪——這樣又變成45人被性侵,只有4人被誣告。
然而很多人往往只會看一半,然後又忽略誤判的問題。
那些說誣告多的,就會說45個被性侵,55個被誣陷;
而那些說誣告少的,就會說45個被性侵,4個被誣陷。
(這裡的比率是個平均值,通常性侵通報案件中有五成會起訴,但是只要起訴九成有罪;而誣告案件只有一成會起訴,起訴之後只有八成有罪,這些都是來自法務部的資料。)
像是之前八卦有人算說誣告很少,就是用所有性侵通報案件去跟誣告有罪做比較(甚至還不是性侵有罪)然後得出被誣陷者遠少於被性侵者的結論,也是很荒謬就是...。
所以,再說一次,我的結論就是,這不可能有結論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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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誣告的社會性死亡或真的就鬱悶到自殺,相信女性
不在乎
因為「感覺」不對
打你檢討被害人
另外,這還沒考慮到因為誣告難告被勸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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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說沒有被濫用的案例.. 這剛出來當然沒有 不過法律被濫用不是每天都在上演嗎 甚至有人誣告親爸親媽了 訂定這種很看法官自由心證的法條只會增長這種事情的發生6
大家動不動就上法院輸贏 ptt果然是特別不同 笑死 對一般人來說 重點在可以報警15
這兩派還有個地方完全沒交集。 支持先行跟騷法版本的人, 想的是就算提告進到法庭審理, 要舉證對方跟騷行為很困難, 所以就算被對方誣賴,也很難被定罪,4
幫忙補充一些資料: ※ 引述《winterrain (冬天的雨)》之銘言: 引言恕刪 : 我處理過印象最深刻是這件 : 當時擔任公訴檢察官X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這個教授被污衊性侵確實很可憐, 但如果他自己嚴守分際, 不隨便和女學生曖昧糾纏,甚至發生性關係, 請問女學生有辦法誣告他嗎?78
這件事我也有跟我女友初步討論 我提她原因是 1.她是法院內的人,法界人士 2.她外型姣好,是一時有名的法院之花,追求者眾 3.她是女性X
: : 騷擾行為定義為「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 : 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列行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 : 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 八大跟騷樣態,分別是:監視、觀察、跟蹤特定人行蹤;以盯梢、守候、尾隨X
我10年前曾經去中國,那時候讓我感覺中國人好冷漠,當時讓我覺得中國人怎麼這樣子? 可能我已經習慣台灣的熱情。你看早期的影片就知道了,我舉例,車禍就發生在你旁邊, 他們會當成跟他們無關,不會過去急救,冷血的走過去,類似這樣,因為他們怕惹禍上身 ! 民情就是這樣! 還有很多讓人感覺冷漠的狀況,父母也是這樣教小孩,因為當時我有親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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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不滿「射後不理」誣告性侵 女大生賠廿三好啦,或許你們又要攻擊, 我們這些懷疑論者都是沒人要的魯蛇, 所以不會遇到被誣告性侵和家暴的問題, 反正PTT都匿名要隨便把人說成怎樣都可以。 那被誣告性騷擾咧?魯蛇也有可能會遇到吧,18
[問卦] 檢察官都不起訴女生誣告??檢察官都不起訴女生誣告?? 明明當時合意性交 事後反悔就亂告 這陣子新聞案例也太多了吧!!! 大概2禮拜就一則新聞8
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馬幼興 事業、人格被毀滅 家人被侮辱 女方也認罪7
[問卦] 減少性犯罪誣告的方法?常在逛PTT的鄉民們 大家應該知道每天都有那種,兩情相悅交往或合意性交,之後感情生變,男的就被告的新聞 現代社會,男性一但有性犯罪官司,根本不用管定罪與否,甚至不用起訴,就直接被社死了 若是軍警職,只要被申訴,內部調查就能直接降職或免職,也沒聽過後來無罪定讞後有復職 的消息6
Re: [新聞] 他被UNIQLO控告偷內褲獲不起訴 有Guts!不起訴只是檢方認定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有罪,不是說不起訴=反告誣告 誣告是要有使人被公務人員懲戒的意圖加上捏造一個事實 今天被告摸過外套所以他有「嫌疑」,到案說明解釋清楚後因證據不足以起訴,完全合乎 整個法律流程 拎北最賭爛一堆民眾在喊反告誣告 反告你誣告 誣告你的誣告 忍術誣告反彈之術 宇智波6
Re: [新聞] 女大生3P六連發「我是你們的小母狗」男方提出行房紀錄器當證據,被檢察官起訴妨害祕密罪 女方誣告兩男性侵,檢察官不起訴男方後,女方又不服再議, 女方一再誣告男方性侵,檢察官本可以依職權依法以誣告起訴女方 結果女方完全沒事 女大生也太猛了6
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我認為在這項法條確立的同時, 也應該修法加重誣告的刑責。 在保障被騷擾者同時, 也應該想辦法打擊誣告的歪風。 必竟誣告真的已經變成一種社會現象了。3
Re: [問題] 社會上仇女風氣是女權自助餐造成吧?我想標記一個還不少人使用的邏輯, 性侵案件不起訴 => 那就是誣告啦 誣告案件不起訴 => 誣告案件證據很難啦 我沒有說一定是怎樣,事實上在這裡我反對所有一定是怎樣的說法, 不過這兩個邏輯並列真的...嗯...有點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