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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國考出題老師是不是看過小邪神?

看板C_Chat標題Re: [閒聊] 國考出題老師是不是看過小邪神?作者
yniori
(偉恩咖肥)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2

※ 引述《skywendy (天龍溫蒂)》之銘言
: 剛剛看到一個國考題目
: 如下:
: 三、甲計劃殺死乙,乃趁周末在乙平日上班騎機車必然經過的乙家大門口前方,挖了一個

: 洞,洞的下面鋪滿刀片,並在路面上作好偽裝,完全看不出來路上有大洞。未料隔天周一
: 上,本來要上班的乙突然生病,乙之妻丙為了買成藥而騎機車出門,丙未能發現路上有洞
: 連同機車摔入洞內而被刀片刺死。試說明:甲的刑事責任為何?(25分)
其實是這樣的

要討論甲的"刑事責任",不能避免的就是因為有人死了,所以要討論誰挖坑害死人

因此完整要分成兩部分

(一)針對丙的死亡部分,甲犯殺人罪
1.甲客觀上以挖坑佈滿刀片的方式,造成丙跌入坑中被刀片刺死,一般人皆可判斷與認知到坑洞以及佈滿刀片之事將造成跌入之人死亡的情況,行為與結果間有相當因果關係,殺人罪的客觀構成要件該當

2.甲主觀上雖是希望乙的死亡而非丙的死亡,但甲設置陷阱時並未設有控制要何人跌落之機制,因此可認為甲對於任何人掉落洞內死亡之事,係有認知事情的發生且不違背其本意,而至少有殺人之未必故意,最終也造成丙的死亡結果,主觀構成要件該當

3.甲的行為無阻卻違法及罪責事由。

4.綜上所述,甲挖坑設刀片導致丙跌落之死亡結果,甲對丙犯殺人罪。

(二)針對乙的部分,甲犯殺人未遂罪

1.甲客觀上以挖坑佈滿刀片的方式,將造成任何人跌入坑中都會被刀片刺死之風險,又甲本欲殺乙,但因甲未能預期之情況導致結果之不發生,應認為甲的挖坑佈刀片行為已達危害人生命之風險而著手施行殺人行為,但結果未發生而不遂,依照刑法第271條第2項及25條之規定,甲對乙犯殺人未遂罪之構成要件該當。

2.甲的行為無阻卻違法及罪責事由。

3.綜上所述,甲挖坑佈刀片行為係著手施行殺人罪之構成要件行為,惟未造成乙之死亡結果而不遂,甲對乙犯殺人未遂罪。


(三)結論

甲客觀上一個挖坑佈刀片之行為對丙成立殺人罪對乙成立殺人未遂罪,屬一行為侵害數法益犯數罪,從一重論以殺人罪


網路看到的擬答,真是一層又一層

令人眼花撩亂


: 這麼覺得這劇情似曾相似?
: 小邪神之前也打算挖陷阱讓百合鈴掉下去欸!
: 出題老師是不是看了小邪神想到的靈感啊!
: 這期新番勇者死了,也有類似劇情欸!
: 老師感覺可能是宅宅?

不知道柯南有沒有這種挖坑殺人的劇情

感覺應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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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19wsx9606/01 00:16如果是寫題的話會兩說或是三說併陳,然後自己不打

qaz19wsx9606/01 00:16算採的寫多一點

qaz19wsx9606/01 00:16,真正要採的前面講的簡略點涵攝的時候再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