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刑法中迷信犯之問題求解
https://i.imgur.com/4Ch93uV.jpg
小弟的愚解:
(1)甲欲殺乙,欲用鹽水致乙於死,不構成殺人罪之即遂:
主觀上,甲行為時認知到其用鹽水潑灑乙之殺害行為,且當該當著手。
客觀上,甲用鹽水潑灑乙,依一般人所認知之事實或經驗法則,絕不可能造成乙之死
亡結果,甲即幻覺犯。
依刑法26條不能未遂之規定,不構成殺人罪之該當要件。
(2)甲誤將硫酸錯認為鹽水潑灑乙,造成死亡結果,對乙成立殺人既遂犯:
主觀上,甲有殺人之故意,且行為已著手並既遂。
客觀上,乙發生死亡結果,且乙之死亡結果與甲潑灑硫酸行為之間有因果關係
甲無阻卻違法事由且具罪責,該當本罪。
小弟讀的不夠深,請大神們大力鞭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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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orter (180.217.54.209 臺灣), 12/23/2020 12: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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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的部分 甲是出於重大無知的不能未遂 不是幻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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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覺犯和迷信犯是不能未遂裡面比較特殊的類型 要分清楚唷
推
構成要件錯誤?
推
先客後主吧,先主是未遂犯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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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為啥微笑棺木的人沒有被法律制裁?作者: SHAGUGAN (灼眼)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閒聊] 為啥微笑棺木的人沒有被法律制裁? 時間: Thu Nov 18 10:13:26 2021 類似的討論串已經看過好多篇了 有些內容多到讓我懷疑是不是我的法學概念出了問題@@...20
Re: [請益] 刑法客體錯誤和打擊錯誤問題本例中甲只有於丙車裝炸彈一個行為,但對乙丙分別可能造成生命法益的危險 丙的部分比較好處理: 1. 丙未發生死亡結果,不成立殺人既遂 2. 至於甲是否著手實行,涉及既了未遂著手時點的認定,本題不論採實務見解(完成犯行即著手)或多數學說(支配領域脫離說),都足認已達著手 3. 接著討論甲有無殺丙故意,這時才是提出客體錯誤不阻卻故意的見解(法定符合),評價甲有故意,因此殺人未遂構成要件該當13
[課業] 叫你幫助我買刀殺人 教唆犯? 幫助犯?叫你幫助我買刀殺人 教唆犯? 幫助犯? 甲要殺乙 叫丙幫忙去買刀 丙買了 甲就拿刀殺人6
Re: [閒聊] 為啥微笑棺木的人沒有被法律制裁?其實從正共犯的定義應該就能判別了 先說結論,我認為不會被法律制裁 刑法上最廣義的共犯,分別有「共同正犯」、「教唆犯」跟「幫助犯」 而共同正犯其實就等於正犯,教唆犯跟幫助犯才是狹義的共犯 正犯跟共犯的區別就在於,共犯會受到的刑責會比正犯還輕5
[課業] 正犯去教唆教唆犯 教唆自己殺人正犯去教唆教唆犯 教唆自己殺人 甲自己的女兒被乙殺了 但是乙偽造自己有精神病 最後無罪 甲每天都很難過自暴自棄 朋友丙看不下去5
原因自由行為一問甲擬定殺乙的計畫已久,但因為膽小而遲遲無法動手,某日甲吃了秤砣鐵了心,決定當夜 藉酒壯膽後以射殺返家途中的乙。是夜,甲在乙家巷口大量飲酒,見乙返家身影遂持槍尾 隨,不料行走時卻因過度緊張而誤觸扳機,槍枝走火並直接擊中乙,乙當場死亡。 問題: 如果依通說採構成要件模式,則要求故意原因自由行為需行為人主觀上必須要有雙重故意4
[課業] 過失犯可能成立偶然避難嗎題目 甲到某家金飾店,表示要購買項鍊。甲挑了幾款在手上把玩,當著 店家 A 的面,趁其不注意時拔腿就跑。然而,跑出店門口沒幾步, 就被騎腳踏車路過的乙不小心撞到,甲應聲倒地,手臂擦傷及腳踝 扭傷,並被隨後趕到的 A 與其他路人合力制伏。試問甲與乙各犯何4
[請益] 關於刑法因果關係的第三人介入類型題目是這樣 保母甲疏於照顧小孩乙,結果乙跑到馬路上被超速的丙撞死 丙部分視主觀是故意還是過失而討論故意/過失作為犯 視其主觀故意或過失而論過失致死或殺人既遂 甲部分應是討論過失不作為犯3
Re: [請益] 刑法客體錯誤和打擊錯誤問題爭點1 客體錯誤或打擊錯誤(即故意存在誰身上?) 爭點2 是否著手 爭點3 擇一故意? 幾個故意? 以下直接就學說見解回答 爭點1 類似的問題是,甲要殺乙 在乙的飲料下毒 結果被丙喝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