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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Iwin] 兩方所提的兒少法案版本

看板C_Chat標題Re: [Iwin] 兩方所提的兒少法案版本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時間推噓 1 推:2 噓:1 →:16

※ 引述《aidenlarse (Q沈)》之銘言:
: ※ 引述《IokUdiefirst (武漢肺炎)》之銘言:
: 千萬不要擋,最好大力推廣范大立委的主張
: 弄到現實利益了這些立法委員才會怕
: 比你那邊吵架有用多了

我懂你的意思,反正我們就繞過iWIN

雖然麻煩點,但至少不會被雙標


現在問題來了,誰要當出頭鳥去報案檢舉拋頭露面

冒著得罪各大媒體的風險,成為真正的總加速師?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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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說,要有光,於是有了光之美少女!


https://www.penana.com/user/2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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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3.39.77 (臺灣)
PTT 網址

p9i1n0g0u402/06 11:45相信我 衛福部會選擇性辦案 只會辦死你各位小老百姓

p9i1n0g0u402/06 11:45才不會影響到各家媒體

p9i1n0g0u402/06 11:46辦案標準按作品人氣區分 而不是靠裸露程度區分

bnn02/06 11:46選擇性辦案累積越多雙標案例 你上法院才有累積數據

p9i1n0g0u402/06 11:47大眾作品梨斗摔也沒事 小眾作品接吻就win

bnn02/06 11:47就像你可以宣傳NCC敗訴一樣 從組織的公正性根基來廢除

p9i1n0g0u402/06 11:47法院只會尊重主管機關專業判斷

bnn02/06 11:48沒有 虛擬作品在法院案例早就一堆人貼出來了 兩邊都有

bnn02/06 11:49法院裁量上並沒有被綁架 而iwin是直接行政權繞過司法連續開罰

bnn02/06 11:49通過後 你以後連上法院都沒辦法

這要沒用的話,那我說修法有啥屁用 修了人家還是主觀認定,該寄信就寄信 重點在於寄信這個動作可以讓網路平台主管達到自律自肅的效用 自律自肅標準高點又如何? 我後面就是四大金剛,金剛之怒你承受得起?

※ 編輯: hermis (211.23.39.77 臺灣), 02/06/2024 11:53:05

p9i1n0g0u402/06 11:52我意思是 你可以一直走法院無罪 但沒辦法根本解決

p9i1n0g0u402/06 11:52你能想像你每貼一張圖片就要跑一次法院嗎

bnn02/06 11:53可以 實務上就是法院爆量會修法不得檢舉 加州會950以下不罰

bnn02/06 11:54處理這些沒有受害自然人的案子處理多了 它們一算不合時間成本

bnn02/06 11:54你不能讓iwin行政機構取代並繞過法院

可以啊,寄信又不違法 我就是要寄信你要怎樣? 我背後可是四大金剛欸!

bnn02/06 11:55法院的時間會用在更有急迫性和更重要的犯罪上 才不會管虛擬

我想那些網路平台跟我們這些不想上法院的小鄉民不敢賭這個 所以小警總快叫醒,為了自保只好限制自己的言論自由 這就是他們真正想看到的結果了 反正合不合法不是問題,重點是我要你閉嘴你就該有自知之明閉嘴

bnn02/06 11:56你沒事寄信可以告你恐嚇(?

這是善意提醒哪來的恐嚇?

※ 編輯: hermis (211.23.39.77 臺灣), 02/06/2024 11:57:25

lone71402/06 12:39iwin自稱民間機關,但可以透過行政機關要求下架,這部分

lone71402/06 12:39定義如有偏頗有沒有申述手段?還是只能跑法院?

這部分要等真走到這步才算 能走到這步恐怕都是情節很嚴重的 嚴重到被告也很正常 現在的話基本上都是跟平台善意提醒 平台乖乖刪文就沒事

※ 編輯: hermis (211.23.39.77 臺灣), 02/06/2024 13:3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