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廢除4-12
※ 引述《jschenlemn (sinra)》之銘言:
: 本案超過50名使用者連署,移轉至C_Chat討論
: 板務討論規則如下 違反規定者 處罰水桶30天
: 1.每人限回一篇 並直接以此標題回文 不得更改標題
: 2.可以按大寫E 修改內文 禁止自刪後重發
: 3.僅限於討論廢除4-12切勿離題
: 4.討論請對事不對人 保持理性 謹慎言詞
: 5.此意見發表為預計開放7天 屆時會公告禁回
: ※ [本文轉錄自 C_ChatBM 看板 #1UGCZsnU ]
: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看板: C_ChatBM
: 標題: [板務] 廢除4-12
: 時間: Mon Feb 10 11:07:28 2020
: 4-12 〔他板看板事務與風氣違規〕
: Ⅰ 發文、回文討論其它看板或討論區之看板事務、看板風氣者,
: 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二週。
: 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 這條板規實務上行使非常困難
: 照字面意思,不管是討論百度貼吧、reddit、巴哈事務和風氣都該桶一桶
: 但這根本不可能,甚至擴大解釋FB粉絲團、推特甚至水管的議題是否也不能提和轉文
: 所以這條實務上幾乎只能偶爾用來桶桶討論其他PTT看板的文章(而且板主也不太海巡這個)
: 但這樣就變成"可以討論其他網站卻不能討論同網站的其他看板"這種奇怪的規定
: 然後另外就是八卦板和邊板都可以沒事就發文說西洽皇城怎樣的
: 西洽發文時卻要小心翼翼不能討論到八卦板和邊板,覺得這樣非常不公平
: 所以我提議廢除此條板規,反正有啥太超過罵其他看板的言論,還有4-7可以用阿。
根據我的理解懶人包是:
kirbycopy認為4-12這條
檢舉其他討論區成功率不大 但是檢舉PTT他板很高
所以覺得很雞肋於是喊要廢除
於是有了這篇板務文
---------------------------
但是我們看看他的板務宣傳文:
https://i.imgur.com/C0utVHl.jpg
顯然宣傳文和板務文前後出現了矛盾
既然事前明明知道這條成功率不高,
為何在宣傳文中用假訊息製造恐慌
藉此騙洽眾附議呢?
實際上去搜尋相關4-12的檢舉:
#1U6oMI00 (C_ChatBM)
#1U14UEy3 (C_ChatBM)
#1Tw416D2 (C_ChatBM)
#1TmvcuJJ (C_ChatBM)
#1RNMj9MN (C_ChatBM)
隨便挑幾篇點進去都是無違規
就連我最尊敬的前板主Jeryy大大也很少用4-12判人違規
據查
只要不單純討論其他討論區本身 基本上都是safe的
根本不會有什麼文字獄
如果因此會送人下去,每周談動畫瘋的不知道多少篇
早就一堆人下去了
所以我實在不能苟同用宣傳文曲解4-12定義騙人去附議的行為!
根據毒樹果理論
我覺得這篇板務文違反程序正義
沒有談論的必要
--
https://i.imgur.com/Ed8NA2m.jpg
https://i.imgur.com/wchMssV.jpg
https://i.imgur.com/ttoZs9A.jpg
--
只是版主有在把關 如果是板皇+檢舉仔 一堆人得下去
哇 這次你說的真棒
大師只服你
有考慮再出來選版主一次嗎
這次你不反串講真好
推
我是覺得與其廢除,改一下說法比較好
改成不會讓人誤會容易被桶的錯覺
他不是叫Jerry嗎 怎麼變Jeryy
當然要廢除可以任板主曲解意思,詮釋的板規
現在的板主不搞事,不代表未來的板主不會
現在的版主沒有處理不代表以後的版主就不會用這條海桶
,這條規定的定義實在是太模糊且沒有必要了
照你的邏輯,你家應該不能放菜刀嚕 嘻嘻 因為不知道何時會被拿來砍人? 所有的質疑或恐慌都須有所本 一直用假設假設假設 來製造看板恐慌無限上綱真的很不可取 都是沒發生過的可能性 每條板規可以提出一億種 簡單來說 先舉你認為的4-12不良案例再來噴 謝謝
一語道破
我覺得放任文字描述整個有問題的破板規在上面才是不符合
程序正義 這條毫無道理應廢除
不廢以後有版主拿字面上的意思桶人再回你依法行政 也拿
他沒辦法
拿掉還不是一樣可以爽爽桶 哪有差 XD
都版皇的話真要捅你應該有其他條更好找吧
照你的邏輯,我們必須要等到有版主拿這條亂桶才能開始
思考要不要廢除這條,等破口出現再開始彌補而不懂得預
防,不錯嘛
的確拿掉這條並不能完全阻止有版主要拿其他規定亂桶,
但至少減少一些可能性
你比喻的菜刀有其砍人以外的必須用途,4-12有什麼用途
?還請你告訴我
這樣講好了 任何板規你正確使用 他就是菜刀 你不正確使用 他就是兇刀 你的嘈點應該在於人 而不是刀 提這個廢4-12 就是標準的因人廢事 更慘的是你還沒舉任何例子 任何反動都是因為有惡法 但至今有人因為4-12受害過嗎? 突然說要廢掉行之有年卻無災情的板規 這就是標準的無中生有 惡意製造恐慌 再次呼籲 如果4-12有案例迫害到洽眾 可以提出來討論 不要為了反而反 以上
※ 編輯: posen2012 (115.82.148.73 臺灣), 02/22/2020 21:38:58我對4-12的質疑點有兩個:1. 根本上是否有存在必要 2.
若真有必要,其定義是否過於模糊?
如同你所舉的數據,許多看來已構成違法要件的例子都是
無罪開釋,這是版主的自由心證,大家至今相安無事。在
我看來,4-12就是惡法,其終究留了一個後門在那裡,我
們難以確保未來的版主會不會利用這條執法。為何不藉由
廢除4-12降低這種可能性?用體制去避免所謂版皇的出現
?
我本身是支持1的,我認為現有法規已經可以避免4-12所述
內容之情形的出現,你如果認為4-12有存在必要,不覺得
其定義過於模糊嗎?
行之有年卻無災情就代表這是條該存在的法規嗎?這樣的
說法也過於維穩
你根本不知道4-12怎麼來的才會蝦雞八說一大堆
樓上,請就目前4-12的內容與當前執行面討論,這比起由
來更為重要
你們的重點再怎樣都不是廢改4-12,而是改3-2定義知道嗎?
再說我置底推文講老半天緣由跟過程還有現實,你們眼中如果
只能看到理想,那我建議你們先支持這位提案人當板主看看,
一般來說就算這板務反應良好,也會因近日板主即將交替而不
會立即更動板規,真被廢掉後回復以往盛況別怪人沒勸過= =
當然如果你自己是喜歡這種自由混沌的話沒差,可是就苦了其
他不喜歡的,儘管這板的創板宗旨明明比起自由是和諧優先。
1
本案於2/20日開放討論至本日已達7日 本討論串即刻鎖定並且不開放回文。(包含本篇公告) 對於討論事項會盡量快點討論出板務結論。 感謝各位板友熱心提供意見。 ----3
現在才想到要補述個人意見…… 大致上,就我早前的推文 (前情提要) → laptic: 想了一陣,附議;不過我覺得不需完全廢除 175.136.139.50 02/10 22:22 → laptic: ,大概修改、並加入「惡意批評」的字眼 175.136.139.50 02/10 22:2223
最近好像很常在吵這種歷史遺留的板規。 那我這個老人出來說說話好了。 首先之前BM板為什麼要分出去是因為大家會在主板吵板務,而且是能吵到洗板那種。 現在分出去了不能在主板吵,自然沒感覺呀! 而這串在說了禁止負面討論其它板的起因是什麼?6
阿諾內~我觀察西洽的認定標準大概是醬子: 跟公共人物相關的ACG創作=可以 討論由公共人物引發的ACG相關話題=可以 公共人物詆毀ACG讓西洽群情激憤撻伐=可以 明顯詆毀公共人物,宣揚仇恨或幫特定政治人物拉票的ACG創作=不行3
我覺ㄉ完全可以廢除啦 奇怪了一個討論版不可以討論版風是想怎樣 本來這就不是什麼熱門話題可以洗了 偶爾討論一下會死逆? 阿不能討論板風是不是連「溫馨和平」、「友善C洽」都可以捅了59
本案超過50名使用者連署,移轉至C_Chat討論 板務討論規則如下 違反規定者 處罰水桶30天 1.每人限回一篇 並直接以此標題回文 不得更改標題 2.可以按大寫E 修改內文 禁止自刪後重發 3.僅限於討論廢除4-12切勿離題5
太帥了<3這個提案我雙手雙腳支持3 提案人說: 西洽發文時卻要小心翼翼不能討論到八卦板和邊板,覺得這樣非常不公平 各位洽民想看看! 八卦跟邊板那群人討論我們各種事情!
爆
[連署] 提高政治文罰則連署有鑑於隔壁版昨天來洗了一波 明明PTT有一堆可以讓他們自由洗政治文的地方 很多跑來亂過之後還在哀哀叫言論審查 希望先提升推文罰則 不然來洗的之前根本很少來推文 桶個七天根本無感 4-11建議從30天開始 政治發文亂版直接劣退 對政治違規判定的標準沒有影響 僅對政治違規的處罰增加爆
[板務] 政治文違規罰則提高主旨:按照板規7-1 第Ⅰ項內容,開放於主板討論板務提案「政治文違規罰則提高」 說明: 一、經板主確認,#1XB3JTyd (C_ChatBM) 連署 (內容如附件) 已達 120 位使用者附議, 因此即起轉移來本板討論。 二、板主群聲明:52
[政見] deathslipknoA.個人資料與政見 1.個人帳號資料 (上站次數/退文數) 《ID暱稱》deathslipkno(死結)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2511次(同天內只計一次)44
Re: Fw: [板務] 修正 4-4 洗文違規所以改每日上限的目的是什麼? 看推文一陣子都承認限制這條無法限制洗廢文跟系列文, 那改這個有什麼用? 不會說只是因為別板有所以這條西洽就要有吧? 我自己應該是沒有一天超過5篇過啦,不過一些板上非公認廢文ID不是沒有:45
[政見] 標題要打啥也規範一下啊!!!!!!!!!!!!!!!PartA. 個人基本資料與政見 1.個人帳號資料(上站次數/退文數) 上站次數:4805 退文:0 2.可處理板務時間 板主又沒領薪水,還管我處理板務時間喔,鄉民是不是太慣老闆阿38
[政見] Ikaros2601 水桶大將軍PartA. 個人基本資料與政見 1.個人帳號資料 《ID暱稱》Ikaros2601 (威伽露主) 《登入次數》752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408 篇 (退:0)32
[政見] redDestPartA. 個人基本資料與政見 1.個人帳號資料 《登入次數》1128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6301 篇 (退:0) 《目前動態》查詢 redDest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8/29/2020 22:16:50 Sat 《上次故鄉》114.40.193.799
[政見] an94mod0PartA. 個人基本資料與政見 1.個人帳號資料(上站次數/退文數)◣ 《ID暱稱》an94mod0 (花丸家的噗噗丸) 《登入次數》1707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392 篇 (退:0)9
[宣傳] 板務連署 修改 4-17-Ⅰ〔刪除推文違規〕申請發布文: #1Ww5kV7B (C_ChatBM) 板務連署宣傳: #1WuOTWNA (C_ChatBM) [板務] 修改 4-17-Ⅰ 〔刪除推文違規〕 ~~以下主文~~ 看板使用者對於刪除推文的認識應該是屬於板主方的權力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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