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大法庭制後,還要背以前的判例跟決議嗎?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578-58280-8179d-1.html
大法庭制度實施後,判例選編及決議制度也一併廢除。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309917
其餘先前已經依法選編之判例,則回歸裁判之本質--
即終審法院某一庭先前所為之「裁判」,與未經選編為
判例之其他終審法院先前裁判效力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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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幾個疑問:
一、決議廢除,但是以前尚未廢止的決議見解應該仍有效吧?
基於法的安定性,對嗎?
二、廢除判例,那麼以後判決違反以前的判例,就不算是違法裁判囉?
那麼上訴上審的機率是否也會減少?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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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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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二,判例不是法律就不會有“違法”的問題不是?
推
在沒有變更見解下 就算沒有法律效力 他還是最高院見解
推
要啦
推
60台再170已經不能用了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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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級制度 上面的見解當然還是有指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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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大法庭又不會把以前的問題全部再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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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 因為出題老師還是依 判例出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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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大法庭變更見解 不然未變的還說背吧
推
依然是「重要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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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最高院99.7th 最高行108.8.2nd你能不背嗎
推
要的,實務還是用的到,而且比教科書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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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熟稔實務,以後工作才能游刃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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