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正當防衛如有權利濫用
如題,如果主張正當防衛而防衛行為有權利濫用之情形,就無法主張正當防衛嗎?
會這樣問是因為解題書中有提到防衛過當的類型有兩種:一種是「防衛逾越必要性」、另一種是「防衛行為有權利濫用情事」。
想請教大家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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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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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圖性的挑唆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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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違法性審查階段,若逾越必要性則行為具有違法性,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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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責階段討論期待可能性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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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分建議查一下刑總教科書確認,林鈺雄老師跟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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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老師教科書中所指的權利濫用形態不同,因此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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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結論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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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不去翻書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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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上解釋有時會看無,有人換一種角度解釋就豁然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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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濫用和逾越必要性,一樣的東西,不同的說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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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學派的說詞要連貫,拼裝車的寫法老師可能會覺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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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不清到處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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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越必要性的防衛行為就「不正當」;權利濫用的正當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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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他的手段目的還是正當的,只是在特定的情境、對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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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權利濫用,換個時空背景對象,就沒有濫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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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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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思考方式,就是雖然手段符合必要性,但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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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情況下,需再討論是否有權利濫用之情形。若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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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濫用情形,就無法主張正當防衛,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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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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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上都是防衛過當,但這種分類體系上有點問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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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的審查,才會有權利濫用的問題。解題上可能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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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瑕疵就是未檢驗或未通過必要性卻論述權利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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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011086 若已屬權利濫用,不就無法主張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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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為何還會有防衛過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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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越必要性的防衛過當跟權利濫用都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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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是否要承認權利濫用也是一種防衛過當有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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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不作此解釋,現行法就無從減輕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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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消防員毀損門進去救火算是正當防衛嗎?大家好~ 最近看到某律師aka補習班刑法老師的貼文,在討論正當防衛跟緊急避難的適用 假設案例事實是: 某甲在屋內煮飯,失火造成火災。消防員為了救火毀損甲的房屋破門而入救火。 針對消防員毀損門的這個行為,應該主張正當防衛還是緊急避難?5
[問卦] 台灣恐龍法官何時才會判正當防衛殺人無罪請問一下 美國的白人黎頓豪斯(Kyle Rittenhouse)槍殺2人 最後陪審團認為合理自衛 無罪 像是在台灣 顧客要刺傷、挖眼店員 如果店員想要防衛行為 可能會被法官認定 防衛過當 台灣恐龍法官何時才會判正當防衛殺人無罪??5
[討論] 成立正當防衛有多難?如題啦 靈幻師父的必殺技之一 正當防衛RUSH 又稱正當防衛亂鬪拳 英文譯為"Self-Defense Rush"5
Re: [問題]遇到8+9下車拿球棒要K你 合法防身?這部分大致上沒什麼問題 (除了辣椒水噴眼到底有沒有符合普通傷害罪的構成要件有討論餘地) : 要有以下幾個情況... : 1.對方拿球棒是K你 你噴他 才有可能是正當防衛 阻卻違法 : 2.對方拿球棒砸你的車 沒有要K你的犯意6
Re: [問卦] 難道遇到突然衝出的狗我只能反咬?遇到這種情況你就拿武器用力地打下去就好了啊 就算把狗打死也沒差,因為是別人家的狗對你有不法侵害 所以你能夠主張正當防衛 就算是遇到沒有主人的野狗沒辦法主張正當防衛也沒差,你也可以主張緊急避難 緊急避難要成立有比正當防衛多一個限制,叫「衡平性」5
[課業] 互毆正當防衛互毆正當防衛 老師說實務上互毆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學理是約定互毆不行 偶然互毆後動手的可以 如果路人可以對他們實施正當防衛嗎1
[問卦] 在車站阻止北部人離開北部算正當防衛嗎?如題。 小魯臺灣臺南城,民主聖地小市民。 阻止北部人離開北部算是防疫英雄嗎? 還是會被歸類在正當防衛。 擔心南部的鄉親受危險,而北部人也明顯做出會害到南部人的行為。X
Re: [問卦] 爆料屏東徒手挖店員的眼睛不能幫忙喔 正當防衛只有當事人能做 而且在台灣就算當事人正當防衛 也會被判成互毆 然後路人跑上去有個擦傷 紅腫X
Re: [新聞] 被拿槍指著 撞死他無罪 正當防衛 檢限縮這個就典型恐龍法官檢察官 正當防衛第一條件。 有多種防衛方法。 要選擇最適手段 本例往前衝固然是一個方法1
[問卦] 為何台灣憲法沒有賦予人民正當防衛權?剛才看到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 寫到 保障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 亦即公民享有正當防衛的公民權利 為何台灣沒有? 有掛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