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恐嚇檢察官!北院羈押嫌犯4大理由曝光
※ 引述《leokoung (Hey)》之銘言
: 先說結論:最後偏向不起訴處分。
: 個資法分(非)公務機關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規範,然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明確: 規範「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不在此限。
: 本案都是「公開」資料,根本無涉個資法規定。
: 其次,恐嚇危安罪,因為是非告訴乃論,有人舉發,檢察單位就是要辦,惟恐嚇危安(刑: § 151)成立要件為「危害事項「直接」或「間接」通知他人,使他人心生畏懼即已足,: 若僅在外揚言未直接對本人恐嚇則不成立」。
: 恐嚇很主觀,你覺得被嚇到就嚇到,但如何判斷是法官裁量。
: 先不說血債血償怎麼償,套一句最夯用語:「你沒害人你怕什麼」。
: 檢察官最好下莊是不起訴處分,如果真要弄丟給法院頭痛,高機率「合理」裁判是免訴裁: 判啦...
太多吐槽點了
懶得糾錯
藍國蔥卡提諾法學派的法學素養
可見一斑 笑一笑就好
在此說說筆者對於本案的看法
估計此案的「潛在事實」
可能涉及新修正的刑法第172-3條
關於妨害司法公正罪
意圖使法官、檢察官不為一定或為一定之
裁判、處分、終結偵查、上訴、抗告或
指揮執行之命令,
在司法案件偵查、審判或執行中,
利用職務、身分或地位之影響力
對法官、檢察官或其指揮監督長官
為不法關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條龍製圖 搭配小草轉貼加評語
利用政黨地位之輿論影響力
對法官、檢察官就京華城案
為不法關說
法諺有云:「陽光是最好的警察」,司法
關說既藉不可見光之人情世故為手段,
企圖影響個案之決定,其最有效之規範方式
即係強令其公開。
在重人情世故之華人社會氛圍下,關說或
美其名謂關切者幾無所不在,故關說定義上
應儘可能涵蓋最大範圍。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
nodeid=6590&pid=182947
諷刺的是
本案關說手段
竟是攤在大太陽底下
借由披露檢察官及法官的長相及姓名等個資
企圖用公告示眾給眾人指指點點的千夫所指方式
來妨害司法公正
而躲在千夫背後的藏鏡人
或許逃避的掉用民代職務或身分直接關說的旋轉門
但小巷後門操縱民眾干預司法的法律門
終究是被火眼金睛的法律人給看穿
戴姓工程師的此地無銀
便是最佳鐵證
藍白不僅成功推台《偽造及惡意連署罪》、
《妨害司法公正罪》
或許更進一步用以身試法的方式
來給台灣人民普普法
--
懷念馬英九
你幻想有點嚴重
可惜蔣光頭沒把綠共殺光
既然綠共党檢見不得人那就不要做惡
低卡兒的低是什麼東西低
法律人就是這樣愛咬文嚼字官官相護
根本亂扯一通
一條龍製圖最高級是衝衝衝的行政院製圖
小組吧
蛤
這邏輯是北韓的嗎
亂攀扯,不法關說是有權勢的人影響判決
幹髒事講不得喔塔綠班
AI 都拼得比你有邏輯
陽光下的11人笑出來了
鬼話連篇
這篇文正好說明 最近的法律解釋,喜歡
看了下有這條
任意性的擴大法律範圍
動用社會關係網絡影響司法人員
?無腦不懂法的青鳥又飛出來胡言亂語
但青鳥同溫層應該會看到關鍵字就喊支持
慘 藍白修的法制裁自己又加一條?
才不會管該篇到底在講啥
對人民侵害的法律解釋應縮限解釋
2025年5月13日完成 兩個月前才剛修法
苗教你的法學?
新的蟑螂?
青鳥理想國應該是獨裁,搬去西台灣適合
希望狗娼早日去土城報到
嗯 你把關說罪接這案?反串要先講捏
國昌中研院的你三小?
屁啦 媒體一天到晚在那邊外流偵辦內容
刷新我對智商認識的下限耶
那才叫妨礙司法公正罪
檢察官怕被公開? 為啥? 行不正嗎
立委小孩是什麼很賤的人嗎到現在都抓不到
而且你在造謠法條內容欸
這條法律的內容根本就不是你造謠的
妨礙司法公正罪 對象是那些不法關說的 還
有這些垃圾檢察官
睜眼說瞎話
照這種標準,那過去這麼多年很多人該
比照辦理
意圖使檢察官交付未公開的判決,以影響判
判決走向,符合 不法關說。
明天党部報到
鏡導 一起去吧
還有經營很久的?
喔是喔
智障綠畜是誰?
幹脆說*叛國罪*背叛台獨國
工三小
照這種說法馬英九時代早就抓一堆
藍白砍完業務費後,請來的青鳥素質明顯低
了一大段,以前跟他們辯真的不好贏
現在的青鳥都來自爆的XDD
利用職務、身分或地位之影響力...一般
民眾有辦法嗎?若可以適用一般民眾那
就代表你以後都不能批評司法了
想必閣下是低x兒
神鶄病治國
連罪刑法定原則都不動
喔
鏡週刊都不敢動 只敢弄平民 笑鼠
北韓法律
蛤?
乾脆說只要犯法都雞鴨好了 共殺小
是喔
這篇法學0分 刑法要件建議重唸
那垃圾黨一條龍黨政媒不就要全部去坐牢
神鶄
病
現在開頭先說懶得糾錯跟可見一班就贏了
憨鳥滿喜歡這種方式假裝自己很懂的樣子
結果往往是自信滿滿卻錯誤百出,真的慘
ZZZZ
10
四大理由真的很好用 你和某路人剛好都不簽聯絡簿 1.犯罪嫌疑重大,看來就沒簽 2.跟路人彼此供述不一,有事實足認被告有串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3.短期可能又不簽聯絡簿11
速 : 極偵辦,並迅速查出版主身分就是戴姓工程師,隨後將其傳喚到案;另檢方發現,台中 市 : 對情侶檔周男、林女涉嫌將戴男發布的檢察官圖文加工合成血跡後轉貼,因此同樣火速 將7
速 : 極偵辦,並迅速查出版主身分就是戴姓工程師,隨後將其傳喚到案;另檢方發現,台中 市 : 對情侶檔周男、林女涉嫌將戴男發布的檢察官圖文加工合成血跡後轉貼,因此同樣火速 將![Re: [新聞] 恐嚇檢察官!北院羈押嫌犯4大理由曝光 Re: [新聞] 恐嚇檢察官!北院羈押嫌犯4大理由曝光](https://i.imgur.com/k8F3Fzrb.jpeg)
一,你們是賤民 二,竟然替柯文哲講話 三,我們是高等法律人 四,讓高等法律人不舒服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3
4大理由 1. 罵我們檢察官,法官 2. 他們是藍白 3. 疑似小草 4. 沒有民進黨黨證![Re: [新聞] 恐嚇檢察官!北院羈押嫌犯4大理由曝光 Re: [新聞] 恐嚇檢察官!北院羈押嫌犯4大理由曝光](https://i.imgur.com/k8F3Fzrb.jpeg)
3
再次證明我們偉大的北檢不是深綠的。 也不是東西廠,更不是民進黨養的狗。 因為你看這一次的辦案速度之神速。代表他們有很強的能力。 但是某深綠立委的小孩被恐嚇。到現在一點進度都沒有。 證明他們根本不想為深綠服務。![Re: [新聞] 恐嚇檢察官!北院羈押嫌犯4大理由曝光 Re: [新聞] 恐嚇檢察官!北院羈押嫌犯4大理由曝光](https://i.imgur.com/xi2qq5P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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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最後偏向不起訴處分。 個資法分(非)公務機關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規範,然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明確規範「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不在此限。 本案都是「公開」資料,根本無涉個資法規定。 其次,恐嚇危安罪,因為是非告訴乃論,有人舉發,檢察單位就是要辦,惟恐嚇危安(刑§151)成立要件為「危害事項「直接」或「間接」通知他人,使他人心生畏懼即已足,若僅在外揚言未直接對本人恐嚇則不成立」。 恐嚇很主觀,你覺得被嚇到就嚇到,但如何判斷是法官裁量。![Re: [新聞] 恐嚇檢察官!北院羈押嫌犯4大理由曝光 Re: [新聞] 恐嚇檢察官!北院羈押嫌犯4大理由曝光](https://i.imgur.com/r1IPGkxb.jpeg)
原文吃光 我法盲有個疑問 那就是按這邏輯,總統或其所屬政黨484都要被羈押? 當然總統有刑事豁免權我也是知道一點的 不過成天嗆中國,難道就不是恐嚇危害安全罪成立嗎?7
法務部在司改國是會議上就有講 媒體報導造成輿論公審妨害司法公正所引生之問題 (一)過分依賴偵查機關提供之單方資訊,一開始即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採取 「視同犯罪行為人」的報導模式(以下稱「有罪視報導」),引導整體公民及輿論![Re: [新聞] 恐嚇檢察官!北院羈押嫌犯4大理由曝光 Re: [新聞] 恐嚇檢察官!北院羈押嫌犯4大理由曝光](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5/03/04/97.jpg)
爆
[爆卦] 台灣蟲王—Sen FB以下轉載 ----- 台灣的貪官污吏,如何超越法律,逃避司法的制裁? 首先,收錢幫有錢人寫判決的法官。 貪瀆法官胡景彬,家中「現金」就搜出3億台幣。 其他貪瀆藏起來的錢有多少,無從得知。![[爆卦] 台灣蟲王—Sen FB [爆卦] 台灣蟲王—Sen FB](https://i.imgur.com/GJNY3gF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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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立院三讀刑法增「妨害司法公正罪」我是支持這個法案的精神啦 不過這裡「身分或地位」是指什麼? 名嘴、網紅算是有身分或地位嗎? 立法委員算是有身分或地位嗎? 還是指法律名詞的「特別權力關係」?5
[爆卦] GPT法官說檢察官可能違法引用自chatGPT 檢察官說出「法官不判羈押沒關係,我就一直抗告到押為止」的言論,如果是出於濫用職權的動機,的確有可能涉及濫用職權罪,但需要進一步分析具體情況。 濫用職權罪(刑法第132條)通常指的是公務員在執行職務過程中,違反職務上的責任或職權,對他人造成不當的損害,或者濫用職權使自己或他人獲得不正當利益。具體到檢察官的情況,是否構成濫用職權,主要取決於以下幾個方面: 1. **是否有惡意或不當行為**:如果檢察官明知案件事實或法律條件不符合,仍然持續抗告,並且在不當使用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強迫法官改判,可能構成濫用職權。 2. **是否影響司法公正**:如果檢察官的言論或行為導致司法程序的偏頗,或是濫用法律程序以達到不正當目的,這可能會構成濫用職權。![[爆卦] GPT法官說檢察官可能違法 [爆卦] GPT法官說檢察官可能違法](https://i.ytimg.com/vi/bWaSE337Iog/maxres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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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黃國昌修的妨礙司法為何要刪掉"施壓" ?就黃國昌說 他提案修了一個妨礙司法公正罪 其中民眾黨抄了民進黨的版本,但沒有全抄 因為把其中二個字給刪掉了。 民進黨的172條之4 寫上了影響判決強制處分申請或決定,向法官或檢察官關說、施壓 在黃國昌抄民進黨的版本中刻意刪掉了"施壓"二字 為什麼向法官跟檢察官施壓 就不算妨礙司法公正 ?![[討論] 黃國昌修的妨礙司法為何要刪掉"施壓" ? [討論] 黃國昌修的妨礙司法為何要刪掉"施壓" ?](https://i.imgur.com/viepSy7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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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716訴求 = 9 項 遙遙無期的法案 ?乳緹 家中老母問我 716 訴求 到底是啥 ? 小妹 我查到的資料是 司法改革:《妨害司法公正罪》、《不法關說罪》、《不法餽贈罪》、 《影響力交易罪》、《棄保潛逃罪》、《吹哨者保護法》 居住正義 :《中央囤房/空屋稅》、「社宅輪候制」、「租屋透明化」1X
Re: [新聞] 快訊/立院三讀刑法增「妨害司法公正罪」不法關說罪 棄保潛逃罪 立法簡單但實務上要執行根本很困難 : 至於不法關說部分,條文指出,意圖使法官、檢察官不為一定或為一定之裁判、處分、終 : 結偵查、上訴、抗告或指揮執行之命令,在司法案件偵查、審判或執行中,利用職務、身 : 分或地位之影響力對法官、檢察官或其指揮監督長官為不法關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 [新聞] 快訊/立院三讀刑法增「妨害司法公正罪」 Re: [新聞] 快訊/立院三讀刑法增「妨害司法公正罪」](https://i.imgur.com/Tyfdee0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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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716訴求 = 9 項 7年半未修的法案 對嗎?乳緹 家中老母問我 716 訴求 到底是啥 ? 小妹 我查到的資料是 司法改革:《妨害司法公正罪》、《不法關說罪》、《不法餽贈罪》、 《影響力交易罪》、《棄保潛逃罪》、《吹哨者保護法》 居住正義 :《中央囤房/空屋稅》、「社宅輪候制」、「租屋透明化」1X
Re: [新聞] 快訊/立院三讀刑法增「妨害司法公正罪」蠻有趣的時機點立了這個法 依北檢最近的行為模式 猜猜看黃國昌質詢、視察、行文要求說明這些行為 會不會被列為 「意圖使法官、檢察官不為一定或為一定之裁判、處分、終結偵查、上訴...」X
Re: [問卦] 只貼檢察官的名字跟照片會被羈押?喔 我也幫你問了威脅恐嚇司法人員會怎樣? 在台灣,威脅或恐嚇司法人員(如法官、檢察官、司法警察等)是屬於妨害司法公正、危![Re: [問卦] 只貼檢察官的名字跟照片會被羈押? Re: [問卦] 只貼檢察官的名字跟照片會被羈押?](https://i.imgur.com/7kSeodVb.jpeg)
[討論] 有一說一 棄保潛逃跟不法關說罪會違憲嗎?有一說一 棄保潛逃跟不法關說罪會違憲嗎? 講白點就是 dpp這次又要反對嗎? 據羅智強說的 蔡英文政府於2017年司法國是會議決議制定的「棄保潛逃罪」與「妨害司法公正罪」,在 歷經8年後仍未見任何具體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