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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藍委勞動節推修法 試用期應予法制化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藍委勞動節推修法 試用期應予法制化作者
casco5566
(卡斯摳)
時間推噓 X 推:3 噓:4 →:26

原來的不管你是不是試用期 都要符合勞基法 並且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薪水議約

現在版本要明定三個月-20% 薪資 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其他比照勞基法 三個月後薪水議約

一來一往 被減薪20% 其他一樣
好處是3個月就不用吃到老闆人資畫的餅
可以找新的工作 不用盼望所謂試用期加薪
看似勞工有什麼好處 其實沒有= =

勞動檢查員其實太少 一堆中小企業根本查不完
處罰太輕 企業根本不鳥你
第一次罰兩萬 累犯最高三十萬
100人企業隨便都賺

約聘雇外包 派遣 外勞 非法人口等等還未解決
這個修法蠻特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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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94.1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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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sco5566 (27.242.94.17 臺灣), 04/30/2024 16:20:24

marktak 04/30 16:20俗稱 請乞開藥單

sleepcat612 04/30 16:21又一個閱讀障礙,修法版本是試用期工

sleepcat612 04/30 16:21資最低不得低於約定工資80%,又沒禁

sleepcat612 04/30 16:21止老闆約定90%或100%。

臺灣老闆剝削基本薪資已經是常識了 你夠強有特殊專長根本沒差 這是沒辦法含扣的保障 至於10% 也是很多了 相當於保險費用或是股票一整年的獲利 更 稱論20%

※ 編輯: casco5566 (27.242.94.17 臺灣), 04/30/2024 16:23:44 ※ 編輯: casco5566 (27.242.94.17 臺灣), 04/30/2024 16:25:39

gfabbh 04/30 16:26錨定效應一定有,但反過來原本在試用期低

gfabbh 04/30 16:26薪甚至無薪的員工,至少有相當保障

casco5566 04/30 16:28這剝削發生在一般階級的勞工 上班族

casco5566 04/30 16:28 最低薪資還是最低薪資

casco5566 04/30 16:28試用期最低薪資 或是無薪 直接告就好

casco5566 04/30 16:28 多此一舉

macetyl 04/30 16:30試用期低薪無薪的員工?這已經違法了吧

macetyl 04/30 16:30,倒果為因? 本來試用期就是公司的一個

macetyl 04/30 16:30行政作為,現在上綱到要給予法定明確?

casco5566 04/30 16:31中南部盛行 應該是法規與罰則沒有執行

casco5566 04/30 16:31 不然其實現行勞基法還是比較強勢

casco5566 04/30 16:32勞檢要增加 罰則也是

richardh 04/30 16:33有人還在搞不懂狀況,對啦 當初馬英九

richardh 04/30 16:33也是規定最低22K阿,又沒禁止開三四萬

hyhyhy 04/30 16:33以2樓的見解來看,小草死去

sexygnome 04/30 16:39欸不是,假設約定薪資10萬,你股票一

sexygnome 04/30 16:39整年才賺6萬?

Kelsier27 04/30 16:44法律說可以80%台灣慣老闆怎麼可能給你

Kelsier27 04/30 16:44100%

andychang 04/30 17:00法定有最低薪資,所以你的邏輯所有公司

andychang 04/30 17:00都只給最低薪資?

你要說啥 不懂

※ 編輯: casco5566 (27.242.94.17 臺灣), 04/30/2024 17:01:50

andychang 04/30 17:02我在說樓上

lain2002 04/30 17:35退回試營運:這不拿諾貝爾獎說不過去吧

e52155 04/30 17:37現在的試用期哪間公司沒扣薪資的?現在是

e52155 04/30 17:37有到基本公司,5萬試用開3萬都合法。

ronga 04/30 21:20遇到爛公司最多也才領約定薪水8成3個月而已

ronga 04/30 21:21這跟22k完全不能類比

ronga 04/30 21:21你以為沒法制化 爛公司試用期就不會砍嗎

ronga 04/30 21:21有的甚至都砍到6成 這對弱勢有比較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