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作者
wuluke
(庭輝Tuna鮪魚)
時間推噓18 推:32 噓:14 →:129

※ 引述《evenlaw (Nothing )》之銘言:
: 各位鄉民大大午安
: 我是NET委任的陳義文律師

支持陳義文律師的出來現身說法,

真理是越辯越明,如果當八卦版一堆錯誤的資訊與猜測,

我還是希望 八卦版能回到 爆掛的本質 至少,能見到真相。

姑且不論,目前的合約是OT 還是 ROT,二樓到四樓,到底有沒有合法產權。




在民事案件中,市政府也只是當事人一方,在法院釐清產權之前,

市政府無權指揮警局直接介入點交跟封鎖現場。

警察在未受強制執行處請求之前,怎麼能隨意聽從民事糾紛的一方指揮。


身為房東,我都不能隨意驅趕租客,更沒有警察能夠過來協助,

擁有權力的市政府 法人 更應該 謹慎使用手上的權力









--
● ●██
██ ●∕

███__██ 〉╲

∕ ﹨ 夾夾蟹伸出大螯往庭輝夾去...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8.180.191.199 (加拿大)
PTT 網址

piggybill 02/06 06:33如果net有道理 這位律師早就公布條約

piggybill 02/06 06:33了 沒必要告基隆市政府強盜這種穩輸的

piggybill 02/06 06:33操作 或是嘴砲鄉民是網軍

說實話 對於八卦版的鄉民來說 民事糾紛 誰對 誰錯並不重要,如果NET有錯,市政府大可事後索取賠償。 $能解決的問題都是小問題 當我看到這個案件的時候,重點在於 政府是否有違法濫權,這是才是值得關注的事情

liquidamber 02/06 06:41所以沒看到合約就先帶風向說人違法

合約糾紛 法院解決,派手下的警察出來 半夜封鎖算是什麼行為

aja1008 02/06 06:43問一下路人現在是幾年,路人說國民黨政

aja1008 02/06 06:43府強搶民產,才發現穿越到1949年啊!

※ 編輯: wuluke (108.180.191.199 加拿大), 02/06/2024 06:46:35

piggybill 02/06 06:48我覺得你講的太輕描淡寫了 2021就標完

piggybill 02/06 06:48的事情 net拖到現在 市府不履約的話還

piggybill 02/06 06:48要付微風違約金 然後你跟net要錢要不

piggybill 02/06 06:49到怎麼辦ˉ這不也是基隆市民的錢嗎

跟NET打官司 如果NET有錯叫NET賠償 難道 現在是民國初年 是哪家的少帥被店家訛詐了,要不要派 咱們北洋軍的兄弟過來

lockeyman 02/06 06:54法律系的都有不同見解,拿一造的來評

lockeyman 02/06 06:54論有啥用?

上班太苦悶,工作太多做不完 就當聊聊天了

whitefox 02/06 06:55把它當成公寓不同樓層住戶糾紛叫警察來

whitefox 02/06 06:56警察的作用只是用來狐假虎威嚇另一方的

whitefox 02/06 06:57另一方自己要被嚇到其實不關警察的事

我跟你打個賭,你聯繫警察局說,我的房客不付房租 請警察來強制趕人, 我們看看會不會有大批警力過來 踢走惡房客

solo0724 02/06 06:59分局長率大批警力封鎖 是辦重大刑案?

liquidamber 02/06 07:03這嘴臉就像某總統上次為強姦犯怪警

liquidamber 02/06 07:03察執法過當,我尊敬net 不代表盲目

liquidamber 02/06 07:03崇拜

何必崇拜NET,他的衣服都瘦瘦的 我穿起來像是個葫蘆瓢,我很少買 就事論事

kamichu 02/06 07:06有沒有產權一回事 那到底是不是違

kamichu 02/06 07:06

民事的細節要看合約條款 登記資料才知道, 違建: 沒有依照法規 例如消防安全,道路退縮規定。 例如鐵皮屋, 違建需要補正才能合法登記 產權: 違建依然可能有合法產權,屋頂加蓋就是最好的例子

solo0724 02/06 07:06警察這樣用 當自己鄭太吉

ImBBCALL 02/06 07:07啊就不是民事糾紛啊,那間是公有停車場

公有停車場 或是 市政府擁有的建築,也是民事糾紛, 總之不是刑事案件

liquidamber 02/06 07:11網路這樣使用帶風向 當自己是肥貓

BOSSHUN 02/06 07:13其實問題就出在基隆市長是藍的

※ 編輯: wuluke (108.180.191.199 加拿大), 02/06/2024 07:17:13 ※ 編輯: wuluke (108.180.191.199 加拿大), 02/06/2024 07:19:23

loliloso 02/06 07:17政府採購標案都會公開去看就知道了

P1986625 02/06 07:22認同法院解決,現在net可以專心法院解決

P1986625 02/06 07:22了,等個十年八年討回公道

pig2014 02/06 07:25「房客」與「房客的房客」是不同的東西

pig2014 02/06 07:25好嗎。房客的房客就是陌生人,蓋個建築

pig2014 02/06 07:25就能侵占公有地?建物若有價值怎麼不他

pig2014 02/06 07:25媽拆去太平山上,笨蛋都知道有價值的是

pig2014 02/06 07:26土地。今天市政府使用警察權破壞鎖頭只

pig2014 02/06 07:26是微罪,卻可以把民事立場直接對調,然

pig2014 02/06 07:26後得利的是收租的基隆市府以及市民,屬

pig2014 02/06 07:26公共利益。在幾億土地價值的權衡之上,

pig2014 02/06 07:26我支持市府

NET 自稱為建築物起造人,還記得以前民法學到過 如果建築物所有人 跟 土地所有人不同,要麼拆屋還地,要麼可以買下來 建築物本身的價值有可能比土地大得多。 政府最好還是 堂堂正正的 不要做偷雞摸狗的事情

piggybill 02/06 07:30樓上他們就是在帶風向不是講道理的

pig2014 02/06 07:30更甚來說,請問鎖頭怎麼鎖上的?為了鎖

pig2014 02/06 07:30上鎖頭難道沒有跨越任何基隆市府持有的

pig2014 02/06 07:30土地範圍?如果鎖頭鎖上的過程本身就是

pig2014 02/06 07:31違法,請問警察強制拆除算毀損?你如果

pig2014 02/06 07:31說是,那以後街上一堆流氓拿著鎖頭亂鎖

pig2014 02/06 07:31百姓了

caramel623 02/06 07:33公部門連依法行政都辦不到

caramel623 02/06 07:33講什麼為了公共利益

※ 編輯: wuluke (108.180.191.199 加拿大), 02/06/2024 07:37:04

liquidamber 02/06 07:35所以政府沒依那條法?

rrr931481 02/06 07:35

ImBBCALL 02/06 07:36公有停車場有公共行政任務欸

ImBBCALL 02/06 07:37你去縣市政府大廳拉屎看警察能不能趕你

pig2014 02/06 07:41樓上少來了,如果你跟房客租約到期後,

pig2014 02/06 07:41發現房子主臥被「陌生人」裝修,然後鎖

pig2014 02/06 07:41起來霸佔,請問你會 1. 請律師一個審六

pig2014 02/06 07:41萬告他民事、一兩年後「依法」民事強制

pig2014 02/06 07:41執行取回。 2. 直接拆他鎖,然後換叫他

pig2014 02/06 07:41閉嘴來告。 媽的會選#1的才有鬼。再來,

pig2014 02/06 07:41少瞎扯貪污或圖利,只要有公開招標,租

pig2014 02/06 07:41金收益得利的都是基隆市民。

ImBBCALL 02/06 07:41還有就算民事程序如果你能支配的強制力

ImBBCALL 02/06 07:41夠還真的不用等法院判決就能自力救濟

ImBBCALL 02/06 07:42大部分人就是怕事以及強制力不夠

ImBBCALL 02/06 07:43才去走法院免除後續的法律風險

ImBBCALL 02/06 07:44你敢來硬的及承擔即有勇氣後續法律風險

ImBBCALL 02/06 07:45自力救濟才是最快的,不然民刑法的阻卻

ImBBCALL 02/06 07:45違法事由是寫爽的

wuklean 02/06 07:47真的太離譜了拉 連常識都要洗

pig2014 02/06 07:47樓上沒錯,這種公共工程合約大概率有「

pig2014 02/06 07:47經公證逕行強制執行」。如果基隆市警局

pig2014 02/06 07:47可屬強制執行的執行方,那連破壞鎖頭的

pig2014 02/06 07:47責任也沒啥好討論的了。

deann 02/06 07:48講反了 市府是跟大日點交不是跟net點交

ImBBCALL 02/06 07:48啊你的常識就是錯的啊

deann 02/06 07:48不動產起造人就是登記在市府下 法律上推定

wuklean 02/06 07:48土地明明普遍比建物值錢 除了少數古蹟或

deann 02/06 07:49建築物就是起造人的 你主張是你出資就是你

wuklean 02/06 07:49特殊建物 不然都嘛是要土地 建物老了就拆

liquidamber 02/06 07:49沒有常識的常識 真難溝通

wuklean 02/06 07:50不然都更來幹嘛的 這種國民生活常識也要

wuklean 02/06 07:51也要洗 甚麼狗屁建物阿 50年後也是破爛

wuklean 02/06 07:51土地只會越來越值錢 更別說精華區的

現在吵土地價值高 還是建物價值高沒什麼意義 現階段來說 土地跟建物都很有價值 我主要是在回Pig兄只看土地價值的說法 認為太過偏頗,你不需要介入 我一個在 建築地產管理業做十來年的會計師 不需要你跟我分析房屋會不會貶值

※ 編輯: wuluke (108.180.191.199 加拿大), 02/06/2024 07:55:20

dreamdds 02/06 07:53https://i.imgur.com/ynD4TaK.jpg

圖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wuklean 02/06 07:54請問原PO你的可能在作甚麼夢????

wuklean 02/06 07:56不用整天吹自己作甚麼作甚麼拉 市區土地

wuklean 02/06 07:57比上面建物值錢 稀缺性更是遠遠完爆 這連

clement80161 02/06 07:573、4樓根本不是Net店面,租客是實

clement80161 02/06 07:57際進駐的店家。也沒拿出任何文件證

wuklean 02/06 07:57國中生都知道

clement80161 02/06 07:57明是自己的,向法院假處分也沒成功

ImBBCALL 02/06 07:58Wuklean你I’d跟原po好像,認錯sorry

dreamdds 02/06 07:59到底要空格還是逗號

wuklean 02/06 07:59我知道你看錯了 小事

markhbad54 02/06 08:00民事糾紛帶警察強行闖入換鎖

markhbad54 02/06 08:01強盜罪告下去

chaitomaster 02/06 08:03三房東想幹嘛都可以?

dreamdds 02/06 08:06出錢蓋的最大啦 以後跟房東租頂樓蓋個頂

dreamdds 02/06 08:07加 租約到了還可以主張自己有頂加的產權

a0816449 02/06 08:09實在

utuyuy 02/06 08:42好方法捏 自己再加個鎖把頂加鎖起來 產權

utuyuy 02/06 08:42未定提告房東打官司啊 一邊打一邊出租爽

utuyuy 02/06 08:42收租金 一二三審慢慢審 拖個幾年沒差 越久

utuyuy 02/06 08:42越好 不管最後怎麼判租金也薛飽了 真他媽

utuyuy 02/06 08:42的好聰明

cerberi 02/06 08:44

pig2014 02/06 08:46在這裡順便幫碰到侵占建物雞掰房客的可

pig2014 02/06 08:46憐房東提供常識。如果要避免沒營養的討

pig2014 02/06 08:46房訴訟、減輕精神折磨,有幾種做法:A.

pig2014 02/06 08:46若為定期契約:一定要他說不續約,也不

pig2014 02/06 08:46要收任何錢,才不會陷入不定契約「欠租

pig2014 02/06 08:46滿兩個月才能採取行動」的規定。B. 若為

pig2014 02/06 08:46不定契約,則最好想辦法誘導他簽下回溯

pig2014 02/06 08:46最近一個月的合約,租約期間只要超過30

pig2014 02/06 08:46日即可、合約出租範圍可以偷加注不包含

pig2014 02/06 08:46公共區域及不含房門周圍二十公分內。你

pig2014 02/06 08:47可以用折讓一個月租金誘導他,這種低端

pig2014 02/06 08:47人合約通常不會看太清楚。

pig2014 02/06 08:47接下來一定要寄存證信函聲稱求償所有租

pig2014 02/06 08:47金損失及訴訟費嚇嚇他,然後過幾天就趁

pig2014 02/06 08:47他不在家斷水、斷電,如果#B有成功更可

pig2014 02/06 08:47拆門、然後在他門口放一堆蚊香、或是擋

pig2014 02/06 08:47個衣櫃讓出入空間剩45公分。如果大門是

pig2014 02/06 08:47用電子鎖,可以常常「技術性故障」。千

pig2014 02/06 08:47萬注意一定不能破壞他私人物品、也不能

pig2014 02/06 08:47進他房間、並且所有行動都要在他不在的

pig2014 02/06 08:48時候,如此便不會有任何刑事責任。以上

pig2014 02/06 08:48手段#B非必要,但如果有簽成功可以錦上

pig2014 02/06 08:48添花讓你更加站得住腳,尤其是拆門、或

pig2014 02/06 08:48限制他使用公共區域。

pig2014 02/06 08:48如果他反過來搞破壞或威脅,事情就更簡

pig2014 02/06 08:48單了,直接報警提告,這樣就能以刑事逼

ImBBCALL 02/06 08:48有夠雞巴

pig2014 02/06 08:48民事。最後在加上一點利誘,比如說兩周

pig2014 02/06 08:48內搬走就不扣你押金之類的。這樣威逼利

pig2014 02/06 08:48誘,幾乎能解決所有低端房客問題。

pig2014 02/06 08:48順便呼籲立委好好正視台灣租屋亂象,租

pig2014 02/06 08:49賃專法12條根本只能用在房客跑路的狀況

pig2014 02/06 08:49,對於霸住的人還是只能用這些土法,無

pig2014 02/06 08:49端增加房東人身安全疑慮。

pig2014 02/06 08:49還有我上面說的這些無關NET事件,NET事

pig2014 02/06 08:49件本身是房客的房客,根本不適用以上我

pig2014 02/06 08:49說的房客特權。NET對市府來說,作為陌生

pig2014 02/06 08:49人被強制驅趕完全沒有勝訴可能,頂多民

pig2014 02/06 08:49事請求市府給付建物的部分商業得利。

k44754 02/06 08:49你以為死老百姓產權跟公家產權有一樣??

swatch2 02/06 08:59還有一點 2、3樓餐廳等是跟原NET承租的

swatch2 02/06 09:00在2/1已經點交給微風 並與微風完成換約

swatch2 02/06 09:00換句話說,NET已經沒有房東身份 市府依

swatch2 02/06 09:01契約強制點交給微風 連強制罪都不算

WindSucker 02/06 09:024

alin1028 02/06 09:16市府壓根就沒和NET有合約,別再說這是

alin1028 02/06 09:17合約糾紛了,好嗎?跟NET有合約的是大

alin1028 02/06 09:17日開發。還有你去過東岸嗎?那裡B1到B4

alin1028 02/06 09:17都是地下停車場欸,而且在廟口正對面,

alin1028 02/06 09:17每次假日停車都客滿欸。還有,1/31合約

alin1028 02/06 09:17到期後,請問東岸商場要給誰經營?是給

alin1028 02/06 09:17官商勾結、然後合約已經結束的大日開發

alin1028 02/06 09:17?還是要給完全沒合約的NET?還是要給

alin1028 02/06 09:17新約的微風?還是叫基市府的公務員去經

alin1028 02/06 09:17營?還是你認為在訴訟期間,停車場應該

alin1028 02/06 09:17完全停擺??最後如果市府沒依約給微風

alin1028 02/06 09:18,微風還可以反告基市府違約,要求損害

alin1028 02/06 09:18賠償欸。

k1400 02/06 09:38陳義文現在安安靜靜的像隻溫馴的小貓

Jinx 02/06 09:55你看法跟情勒差不多 等查明真相後再動

Jinx 02/06 09:55總括一句,市府是藍的。

a9563741 02/06 10:22市長臉書關閉留言,逃避中笑死。

loliloso 02/06 10:52市長選完就關閉臉書?

your0207 02/06 10:52不要把市府財產當你家類比

bacteria2014 02/06 11:12先把不同聲音抹成網軍,好厲害的律

bacteria2014 02/06 11:12

winnabe 02/06 11:12叫NET拿出跟市府合約出來看啊

rubband 02/06 14:06對阿,對net不利的都不講、不討論

vejita 02/06 14:16路過,幫補血

homosecret 02/06 17:40推,從頭到尾看不出,市政府、警方哪

homosecret 02/06 17:40裡生出來執行的依據

bulden 02/07 11:40NET就沒有和巿府簽合約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