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都市計畫法24條 到底能不能增加獎勵容積
不要到處亂傳啦
都市計畫我不懂,可是都市更新過程我也看了好幾遍
以住三 法定容積率225%來看,這就只是基礎量
那是最低工資好嗎
560%就只是最少
然後都更一般建案不會去買容積移轉(30%)
畢竟是要花錢的
通常是從獎勵容積中東挑西揀,湊50%出來
然後這50%有分中央跟地方開出來的獎勵
地方獎勵上限就是20%,大部分還是要靠中央獎勵
反正就是找CP值高的去做
就跟你大學修學分一樣,多上點營養學分不香?
所以回過頭看
560%是商三基礎容積率
560X30%=168,這個是花錢買的,容積移轉
560X20%=112,這個是地方獎勵上限,都市計畫法好像只有寫不超過20%沒實際項目
大概是這樣
--
花錢的意思是?
google 容積移轉 買別人沒用的容積,這跟以前買什麼道路用地抵稅的概念很像 花小錢創造價值
※ 編輯: cloudsub (1.161.42.1 臺灣), 09/06/2024 14:53:08買政府不想徵收的畸零地跟私人道路用地
560%*(1+20%+30%)=840% 簡單明瞭
花錢認養土地但沒有所有權,市府就給你30
%
20%地方獎勵,從業主角度來看也是要花錢的
說是這樣說 不過目前大部分都更還是透過建商 對原住戶來說這只是一個過程不用出錢啦 住戶只關心能不能多分一點 然後這裡面很多項目都有分等級,如何在各個項目取捨又是一門學問了
都計法24條就沒讓京華城自提容積獎勵啊==
京華城18年前已經拿過一次獎勵
可以18年後拆掉再拿一次?
我以為你說得花錢是那一種花錢
20%地方獎勵回到地方
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裡面明定之
都計法24條 簡單就是:所有爭議 審議會解決
原本只有392%
392就只是一個歷史塵埃 不需要關心啦
真正的都計人最常說的:那就衝衝看審議
沒錯,說道那個50%,也不是你提什麼就都能過 很多都是審議會的內部審核 跟稽核來查缺失差不多,門道也是很多
認養古蹟之類的,之前好像還有停車空間
反正沒衝過,時間成本也是建商要吸收
不是小錢,也花了44億換30%
賴皇說你不能用都市計畫 就不能用
都委說:「似乎符合」就衝了 造成現在這
個狀況
合法決策的都委會卻被說成結果非法?
那市長該怎麼處理都市計劃這件事情?
https://youtu.be/KrYvzQKOuFA 27:30開始
因為很多原住戶『不知道』獎勵容積要花錢
所以很多都更整合過程會遇到住戶反問"你賺
很多對吧?你們都往上蓋那麼多樓層 送我們
像公有地區 但土地是私人產權 要繳稅的
上面又不能蓋東西 這對地主不公平 就讓他把
容積轉賣出去
多一點又不會怎麼樣 你太小氣 我不簽!"
這個真的很常遇到 而且就是無限迴圈 不過我接觸到的都是霸氣回答你可以找別人蓋 不爽不要簽 都更很多地方可以搞,不缺你啦
講392的真的好笑,原晶華城樓地板面積算
出來是670,這就是晶華城為什麼一直要搞容
積的原因,原來的球可以實蓋到670,拆掉從
蓋要從392算
京華城從工業轉商業已經買過一次融資了
這就是為什麼好冰冰一直不同意560
當初是因為捐地讓工業用地轉商業用地
結果重蓋不能用原本的容積,那捐的地要不
要還來
這次的法官裁定書寫超過560%容積是不法所
得兩百餘億.... 我是覺得還有得吵
講合法的推文要不要看看萬安說什麼,只
說合乎程序
所以京華城重蓋才會去找監察院要回復成56
0,然後去告市府要求670,然後告市府的670
輸了
告市府678輸了 結果獲得840XD
真的合法就不會花錢疏通了
不要吵,我們談和已經規定硬上限560
你想買容積轉移也不準買超過560
應該說是軟上限, 不是最少啦
20%是依照內政部103年增訂(都市計畫法
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3,規定非都更
的容積獎勵以法定容積20%為限,並飭令全
國比照辦理,但是台北市政府到現在都沒
有完備法令,所以採用(容積獎勵通案原
則)來辦理,而像士紙,士電,南港輪胎
也都是這樣,所以蔣市府也認為京華城是
程序合法
住三225%, 你只蓋100%也可以
正常人都會用到225啦 你有錢任性的不在此限
※ 編輯: cloudsub (1.161.42.1 臺灣), 09/06/2024 15:19:28工業用地跟商業用地價值有一樣?
如果此案定圖利罪,那歷任台北市長只要
有都計有給容積獎勵的都有問題啊,因為
沒有法源依據
其實到600算各退一步 你不用比現在少
但還是要捐一點
不給600 就560x1.3 560是被糾正的
臺北市政府辦理「臺北好好看」計畫 適
法性有疑義 監察院要求市府檢討改善
以前不鳥 只是不知道要吃雞鴨
而且20%不是白給沒有名目的,威京是透過
綠色建築,韌性城市...等來取得4+8+8=20
%,而且都有公開展示,但法官就是要說你
圖利,你也沒輒
20%也是地方自治權限 說違法過分了
「其變更方案內容之合宜性、公益性、對
價性、適用法性等」這都牽涉到內容 而
不只是程序了好嗎 怎麼一堆人只扯程序合
台北好好看容積獎勵至少用的案子一堆給
京華城20%那三項除了京華城還有沒有其他
案子用?還是只有京華城在用
所以才瞎啊,圖利要點構成,明知違法(
但根本沒有法源依據,只能用過往通案準
則來辦理)你硬要說違法,那全台灣各縣
市首長的都計只有有容積獎勵不就都違法
?士紙,士電,南港輪胎的全都有問題,
這點只存在適法性。收賄不法利益,沒金
流要怎麼定??
搞新的名目只有一個案子適用這不就有圖
利的嫌疑了
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34-3條,寫的是除依都市
計畫法83-1移入容積外,增加容積的上限,那
裡有授權地方政府無法源增加容積?
有啊,士電,士紙,南港輪胎也都是用這
通案去給獎勵容積
地方自治的行政權限需要有法律或地方自治條
例的授權,舉例來說x北市都市更新獎勵容
積辦法》,什麼時候沒有法律授權公務員可以
自創通例了?
20%就是從這來的啊, 通案原則就是參考
士紙、士電、南港輪胎 都是依此辦理
所以你要說違法, 那全台都計都一起查圖利
真的要全面檢討,大概都更重建都可以停了
蔣市府也表示程序合法 (沒說法律上合法)
但放心,只會檢討京華城而已..以後留著當地雷
南港輪胎依據的獎勵辦法是都市更新容積獎勵
辦法,哪裡是通案性原則?
因為大家都這樣做,如果此案因適法性定罪
怕是這段期間申請的案子承辦單位都不知
道怎麼處理吧
廠商就是在細部計畫書去參考其它獎勵辦
法精神去爭取,會議有談到
南港輪胎依據的是都計好嗎, 先去查清楚
法規其實有點還沒訂那麼細,不然內政部
就是函釋或修法指出獎勵範圍僅限XXX及
相關規定之類
規劃規劃 鬼話鬼話 桌上畫畫 牆上
掛掛
法官會說你是明知違法而執意為之
看到現在還是大家各說各話
覺得柯有罪的,一直把市府通過的會議和程序
,往柯指示的方向到導引,然後再說會議本身
也是違法,就是要往柯明知違法還為之,有了
這種先入為主的想法,再怎麼討論解釋也是沒
用,不會相信柯是無罪的。
南港輪胎好像是都更案?
62
首Po第 24 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 ,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 條規定辦理。4
可以給 但是要依照台北土地自治條例80 1-5的規則玩 但京華城說他沒辦法符合條件 要求放寬條件 比照都更的獎勵規則 ※ 引述《River79835 (鋭)》之銘言:14
北市法務局在110年3月18日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指出 依照「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二條規定 其職掌似不包含創設容積獎勵制度,但是有建議的權力。 感覺就是不行,其實這次京華城案很多地方可能還有隱情 從一開始就很多人擋,監察院也寫明了就560%4
推 DeStory: 115.165.192.142 09/06 15:40 → DeStory: 20%就是從這來的啊, 通案原則就是參考 115.165.192.142 09/06 15:42 → DeStory: 士紙、士電、南港輪胎 都是依此辦理 115.165.192.142 09/06 15:42 → DeStory: 所以你要說違法, 那全台都計都一起查圖利 115.165.192.142 09/06 15:43 → kdn: 真的要全面檢討,大概都更重建都可以停了 111.255.132.176 09/06 15:4332
柯文哲被羈押的明知違法 是指京華城不適用都市計畫的獎勵容積20% 導致560%乘以1.2倍變成672% 依據的是監察院的糾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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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京華城案扯出高雄國賓容積率1142% 高市週末冒出這麼大一件事, 認真查了一下840%的法源。 這邊有篇文講得很長很清楚: 簡要來說:63
Re: [新聞] 高雄國賓容積率1142% 藍議員質疑:市府稱合法卻不公開高市府強調,原國賓飯店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為第5種商業區,自民國82年時,即訂定法 定容積率為840%,再加上111年7月18日依法取得的危老重建容積獎勵36%,實設容積才來到 1142.4%(840%+840X36%) 一堆留言扯說1993年市長是誰 問題根本不是那邊啊67
[問卦] 都市計畫法第24條新聞摘錄: 2018年,柯市府依循監察院的審核意見,釐正京華城基地的法定容積率為560%。 2020年,京華城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向台北市都市發展局自提申請容積獎勵,以韌性城 市(4%)、智慧城市(8%)、宜居城市(8%)等三項貢獻,經都市計畫委員會核可,合計 多獲得20%的容積獎勵;至於30%的容積移轉,則是花費44億元購入。換句話說,京華城56
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都市計畫案不是都更案,容積獎勵的法源依據是其他條文,不是用都更案的獎勵辦法。 都市計畫法第85條: 本法施行細則,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訂定,送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在省由內政部訂 定,送請行政院備案。 台北市是直轄市,市政府可以自行訂定施行細則,叫做「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23
[討論] 都市計畫法24條 到底能不能增加容積?第 24 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 ,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 條規定辦理。6
Re: [新聞] 京華城弊案燒到柯P!柯文哲叫秘書「質問引用中央社新聞內容 以及立法院法案修正公告 --109年3月17日,京華城向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陳情,提3項內容包含,80年都市計畫保障 權利應包含容積率560%、大街廓整體開發、允建樓地板面積不低於原申請樓地板12萬284.39 平方公尺。柯文哲19日交辦都市發展局。 --4月15日,台北市都市發展局簽呈柯文哲,請求核示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內刪除7
Re: [新聞] 快訊/自爆?柯文哲談京華城案:對啦圖京華城的那塊地最早是唐榮鐵工廠 是工業用地 1987年威京總部集團買下這塊地 同年申請變更土地使用分區 歷經多次的都市計畫委員會議審議後7
[討論] 京華城容積率問題監察院報告寫很清楚 京華城案問題就是容積率增加沒有法源依據 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 京華城商三土地就是560%容積率 獎勵容積上限就是30%,加上去就是728%4
Re: [問卦] 都市計畫法第24條其實看目前土地使用分區 最常見的住三或商三 住三容積率225% 建蔽率45% 相當於蓋5層樓 商三容積率560% 建蔽率65% 相當於蓋9層樓 (如果考量公設不計容積的因素 可能還會多個30%左右 不過就不細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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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統神:當初協議我減到100kg以下 拿16oz打爆
[問卦] 認真文 聽說明天就要起訴了77
[問卦] 統神直播說明有關體重、拳套(懶人包)爆
[問卦] 為什麼身份證拿出來國家會滅亡?67
[問卦] 魷魚遊戲為何在台灣選擇高雄當宣傳呢51
[問卦] 戈登燙傷處理先沖熱水!?32
[問卦]館長評論統蹦:價碼早就談好了 演的啦42
Re: [新聞] 藍白強行通過3法 台中罷免不適任立委人36
[問卦] 板橋車站周遭蓋一堆豪宅超可惜的八卦???32
[問卦] 房價這波要跌十趴?甘安捏?31
[問卦] 看過夢幻遊戲都幾歲了??93
[問卦] 新北耶誕城是不是退燒了???26
[問卦] Tilda 在台灣的照片大家還有臉嗎?27
[問卦] 蹦闆整場壓低頭真的沒違規嗎28
[問卦] 吃過最難吃的名店是哪一家?69
[問卦] threads上面因為建中放女學生立牌吵翻了24
[問卦] yoasobi的ikura也變得太可愛了吧55
[問卦] threads:高雄有魷魚遊戲根本首都24
[問卦] 33K透天無貸和74K無房哪個有安全感24
[問卦] 煤油是最屌炸天的暖爐吧6
[問卦] 鍇睿發聲明了69
Re: [新聞] 民眾黨版財劃法遭藍營丟包 黃國昌喊可接爆
Re: [新聞] 擋3大法案? 柯建銘稱「不急」:藍白委6223
[問卦] 二十年後很多刺青阿姨嬸嬸?10
[爆卦] 亞洲統神開台了43
[問卦] 一樣宣傳魷2 為何差別待遇呢?19
[問卦] 低頭是拳擊的必勝法嗎?15
Re: [新聞] 副署權是制衡總統 不是制衡立法院 學者:18
[問卦] 滷味是怎麼取代關東煮的?37
[問卦] 小鍾:請統粉不要公布我的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