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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作者
Ahhhhaaaa
(你是個好人)
時間推噓56 推:56 噓:0 →:74

都市計畫案不是都更案,容積獎勵的法源依據是其他條文,不是用都更案的獎勵辦法。

都市計畫法第85條:
本法施行細則,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訂定,送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在省由內政部訂定,送請行政院備案。

台北市是直轄市,市政府可以自行訂定施行細則,叫做「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以前的舊名是「都市計畫法臺北市施行細則」
>>依都市計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制定本自治條例
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LawSearch/LawArticleContent/FL003961

依據上述的「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可以得知每個不同的都市計畫地區,市政府都可以擬定細部計畫,所以就有了「修訂臺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 156 地號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109 年 11 月 16 日府都規字第 10931021581 號公告公開展覽。
https://tinyurl.com/53dktark

同樣再依據「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6條,可以得知市府依據實際使用情形,可以另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管理,所以就有了「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LawSearch/LawArticleContent/FL003962

依據上述的「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三章 商業區 第25條,可以得知商三的容積率不得超過560%(此為上限);但是560%上限不包含第十一章的容積獎勵,容積獎勵放寬是另外計算的。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十一章 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定 第79條,建築基地只要符合第79條所述的五個條件去提供公共開放空間,就能放寬容積和高度限制;大致的條件包含建築基地總面積、臨接道路寬度、留設空地比率、提供公共開放空間的面積與形狀具體規定、提供公共開放空間面積的比率。

再來第80條、第80-1條~第80-5條,都有規定各種土地用途可以提供容積獎勵:
https://i.imgur.com/3GrMGwP.png

圖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
上述都是民國99年~100年時的市政府就已經訂定的法條。

第80條:留設公共開放空間,商三可以獲得放寬(開放空間面積乘以三分之一乘以容積率),假設他們的基地有45%是開放空間的話,那就能獲得15%的容積放寬的意思。

京華城在都市計畫內有捐出建造「台北偶戲館」理論上符合第80-1條,「公園設施」理論上符合第80-3條,這些都是由都市計畫案的主管機關核准,酌予獎勵。

既然是酌予獎勵,那只要公展計畫書裡面的獎勵名目有符合上述法條規範內就行了。

在公展計畫書裡,第15頁的修訂計畫內容有提到:
第三種商業區(特)除本計畫說明書規定者外,適用「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三種商業區有關規定,其餘未規定事項悉依有關法令辦理。

接著計畫內容才提到獎勵的細項,所以很明顯法源依據是「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而不是什麼都市更新獎勵辦法;只是主管機關在「酌予獎勵」時,訂定獎勵方式或者名目,開會討論時有參考過都市更新獎勵辦法而已。

如果申請的容積獎勵有違反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或者有違反其他內政部的法規,那就是交給法院判決的事情了,證明有罪之前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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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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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wr 09/05 20:47對也沒用 法官的認知才是真正對

dans 09/05 20:48這案是行政機關裁量權的問題,法院跨過界了

tay80194 09/05 20:48綠色說不對就不對,不要妨礙升大法官之

tay80194 09/05 20:48

mayday751208 09/05 20:49現在法官最大怎麼解釋綠法官說了算

hugr86 09/05 20:49你覺得綠色法官有想研究這些嗎?

NCTUFAIWEN 09/05 20:49蛤怎麼這麼多字?先羈押再看好了

Rudy 09/05 20:50有看過每個建商都在用的開放空間獎勵嗎?

Rudy 09/05 20:50大家用都沒事,碰到柯文哲就變違法了

ricky525 09/05 20:51現在是定於一尊 以綠為貴

jerrykyo 09/05 20:51法官就是心證有罪 連想這些問題都不用

tengerinedog 09/05 20:52反正接下來就是法律攻防戰,就算證

tengerinedog 09/05 20:52明你沒罪,你也臭光光了

sobiNOva 09/05 20:53大法官名額開到1000名吧 不然位置不夠分

camp0102 09/05 20:53好的 雞鴨

xam 09/05 20:54畢竟黨政裁量權大於其他..

vowpool 09/05 20:54法皇已經定調了

vrcpbl 09/05 20:55綠色法官心裡有答案 還會看這些嗎

wordxp0815 09/05 20:55把你搞臭了 無罪也沒用了

shaoju 09/05 20:56來不及了

heureuxseed 09/05 20:56法官無視妳能怎樣 我就問能怎樣

zweihander99 09/05 20:57講再多都沒用啦,穩進的

Brioni 09/05 20:58有罪啦

azukinana 09/05 20:58綠色法官看不懂啦

rex0217 09/05 21:01都用圖利罪了,基本上就是自由心證

Noyi 09/05 21:02升官發財比較重要 誰理你

ykhh00 09/05 21:02推一下

jagger 09/05 21:03推整理

Zodrick 09/05 21:03現在法官是綠官說了算

blueman1025 09/05 21:07我也是查自治條例,所以我也認為這是

blueman1025 09/05 21:08地方政府的裁量權限

xjiang 09/05 21:08哥布林不想聽

mk2mk3mk4 09/05 21:09推整理

DuvetLain 09/05 21:10https://i.imgur.com/SRLJYX9.jpeg

圖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

DuvetLain 09/05 21:11把“更新地區”當關鍵字,google搜尋

DuvetLain 09/05 21:11關鍵字所有出現的地方

seans 09/05 21:13人家要加薪拿回之前彈劾的20%了,叫甚麼叫

schumi7401 09/05 21:13你說的相信律師也有提但法官沒對價關

schumi7401 09/05 21:13係就認定柯文哲涉嫌重大怎麼搞

kamichu 09/05 21:14法官也沒說他有罪啊 只說要繼續查

kamichu 09/05 21:14別急

chyou2003 09/05 21:15該不會最後840%都蓋完柯屁還在蹲

LincolnBoy 09/05 21:16相信純淨色

spotmay 09/05 21:19你覺得 青鳥看得懂這些?

ipojay 09/05 21:21台北偶戲館是最早那一波捐地+560%

ipojay 09/05 21:21跟後來840%沒有屁關係

ipojay 09/05 21:22還是柯p可以一次捐地 兩次獎勵?

bonaqabo 09/05 21:23很多東西都是「立法怠惰」

ipojay 09/05 21:23那次都市計劃早就獎勵過了 給他加到560%了

ipojay 09/05 21:24柯文哲任內加到860%才是於法無據

ipojay 09/05 21:25台北偶戲館早在2004就完工了

NaoGaTsu 09/05 21:26所以問題就是那20%的「酌予獎勵」啊…

DuvetLain 09/05 21:26拆掉重建沒有早獎勵過的說法

DuvetLain 09/05 21:27獎勵是配合都市發展需要去設計建物而

DuvetLain 09/05 21:27給予的

ckHuang 09/05 21:28圖利成立的違「法」,這個法有包含自治

DuvetLain 09/05 21:28而且前面的獎勵其實是後面接手建商的

ckHuang 09/05 21:28條例嗎?

DuvetLain 09/05 21:28成本

NaoGaTsu 09/05 21:29像80-1條最多才+5%,80-3條最多才+10%

wvm03 09/05 21:30党說有罪就是有罪

NaoGaTsu 09/05 21:30而且都是上限。公共性、對價性在這兩條

NaoGaTsu 09/05 21:30目前的設計真的有拿到滿上限的價值?

NaoGaTsu 09/05 21:31反正就看法院怎麼判。

tsanning 09/05 21:36羈押理由直接寫違法獲利200億 我不覺得

tsanning 09/05 21:36法官有認真理解都市審議過程與緣由

tsanning 09/05 21:381坪賣200萬就得到獲利200億?營造成本

tsanning 09/05 21:38跟幾十年來空轉的土地成本都不用算喔

ipojay 09/05 21:39最後一波獎勵容積根本於法無據

ipojay 09/05 21:39台北市那麼多破爛40 50年建築不處理

tsanning 09/05 21:40豪宅的開放空間就符合公益對價?真嘔心

tsanning 09/05 21:40那些官員要不要檢查一下自宅的容積獎勵

ipojay 09/05 21:40偏給沈賺大錢

ipojay 09/05 21:40官員的房子容積於法有據

ipojay 09/05 21:41依法該給多少就給多少

mirror487 09/05 21:42無罪也沒用就會換一批人覺得司法不公怎

mirror487 09/05 21:42麼貪污了還無罪,這就是掌控媒體的好處

tsanning 09/05 21:42豪宅的容積獎勵也是都市審議通過的啊

mirror487 09/05 21:43就像疫情發生那麼多狗屁事,洗一下新聞

Hyukken 09/05 21:43政府怎麼介入處理 整合本來就是最費時的

mirror487 09/05 21:43就忘光了,也不會有人去查舒服

zxzzzzzzzzzz 09/05 21:46法官才是門外漢,容積獎勵他可能不

zxzzzzzzzzzz 09/05 21:47

xx013652 09/05 21:48推,至少現在確定,獎勵容積不是限定都

xx013652 09/05 21:48更、危老,一般建案也可以申請

uhbygv45 09/05 21:51人家是認養公園 道路和綠建築那些去換

uhbygv45 09/05 21:51的,本來這部份細則就沒規定

cphe 09/05 22:08推,蠻清楚的

Kyere88 09/05 22:18問題三次開庭法官都認為容積違法了,

Kyere88 09/05 22:19差在有無積極介入

dadidi 09/05 22:19唉 綠色共產黨 沒救了

lightlybaby 09/05 22:19二樓說的對,法院無權干涉行政機關

lightlybaby 09/05 22:19裁量權,但自從大法官介入司法造法

lightlybaby 09/05 22:19之後(同婚),一切都不一樣了

asdf70114 09/05 22:24現在已經不用管對錯了 是草就跟著衝就

asdf70114 09/05 22:24對了

ben811018 09/05 22:26你沒發現為什麼都市計劃領域的都沒出來

ben811018 09/05 22:26反駁嗎

erichang 09/05 22:47沒有違法吧

CalvinS 09/05 22:50推認真翻法源 也推二樓

CalvinS 09/05 22:53如果法院真的撈過界干涉裁量權

missin 09/05 22:53跟法官自己判斷論文有抄襲一樣扯

CalvinS 09/05 22:54會影響法的安定性 也會導致公務員不積極

CalvinS 09/05 22:54作為 其實結果影響很大

ck890381 09/05 22:54綠色法官管你講什麼,就是要押

ben811018 09/05 22:59法官認定的違法是基於監察院的調查報告

ben811018 09/05 23:00,但監察院的調查的調查報告本身藉由疑

ben811018 09/05 23:00

a4662966 09/05 23:03沒有圖卡憨鳥才不會看勒~這麼多字只會

a4662966 09/05 23:03說你在崩潰,嘻嘻

octopuso1c 09/05 23:23

MicroB 09/05 23:31兩屆都審會和蔣萬安也可以押吧?超過560就

dianglee 09/05 23:53我都計人啦,基本上覺得860沒有違法

dianglee 09/05 23:54但我自己若是委員,我不會贊成給獎勵

dianglee 09/05 23:55要給到這麼高,除非京華城有提出超級利

dianglee 09/05 23:56多給予台北市民,才會授予獎勵

dianglee 09/05 23:57所以市府若很積極給予獎勵的確有貓膩

dianglee 09/05 23:58但程序上並不違法

dianglee 09/05 23:59就看最後有沒有查到賄賂嘍

dianglee 09/06 00:03至於網路上一堆說560就是上限的

dianglee 09/06 00:03都是在胡說八道而已

ching1213 09/06 00:35

GODISDOG 09/06 01:16

eaious 09/06 01:53感覺樓上d大說明

lovelight 09/06 07:01憨鳥只會看圖卡,這篇略過,柯P有罪

cherita 09/06 07:10

m10117013 09/06 07:55莫須有罪名

lyxiang 09/06 08:48專業知識補充給推

yesorno 09/06 09:07你是在挑戰法官嗎?

miel 09/06 09:19再讀一次

※ 編輯: Ahhhhaaaa (60.251.64.160 臺灣), 09/07/2024 20: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