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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都市計畫法第24條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都市計畫法第24條作者
Zzell
(n/a)
時間推噓12 推:12 噓:0 →:48

由都市計畫法(上位法)來看
非都更地區只要不超過20%,其餘要給多少、怎麼給則是地方自治權限

因此各縣市有訂定自己的條例
台北市叫做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高雄市叫做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
條例內會明訂容積率和容積獎勵的條件

所以,本案適法性爭點就一個:

「可否於都市計畫書內,訂定中央法規或地方條例未明文規定之獎勵條件」

但這個問題,
監察院、彼時北市府、現任北市府、各黨民代及支持者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法律解讀(所以才能吵這麼久)
最終也只有司法單位可以做出有法律效力的判斷
所以爭半天也沒有任何意義

但所有人應該都會有共識的一個概念是
「這個標準必須放諸全國皆準」
所以必須同時來檢視其它縣市的都市計畫有沒有相同情形


拿新竹市來舉例
竹市對於非都更案(都更案有訂條例)似乎沒有針對容積率和容積獎勵特別訂定條例
所有土地分區容積率和容積獎勵辦法,都是各別訂在都市計畫內
所以上述爭點如果套用到新竹市,就必須回歸中央法有無明文規定
(因為根本沒有地方條例可以"遵守")

以「變更新竹市都市計畫.(略)..(配合竹科 X 計畫)書」為例
(可以Google)
此計畫包含了新開發地區跟都更地區,同時明訂了以下幾項獎勵辦法
V1:提供公益服務設施使用之獎勵容積
V2:建築基地大規模開發之獎勵容積
V3:配合開發時程之獎勵容積
V4:綜合設計放寬之獎勵容積
V5:增設停車空間之獎勵容積
V6:綠建築設計之獎勵容積
V7:臨接公道五路、忠孝路、東光路、中華路之基地,
符合建蔽率降低規定者之獎勵容積
V8:加速取得未開闢公共設施用地之獎勵容積
V9:老舊窳陋地區重建之獎勵容積

至少V2、V3、V7、V8,我沒看過在中央法或或是竹市都更法規中有看到類似的獎勵條件
但用類似的字眼去GOOGLE的話,會發現各縣市的都市計畫都有類似條款
例如以下這個內政部訂定的這個細部計畫就有開發時程獎勵
https://i.imgur.com/7soa4HI.png

圖 都市計畫法第24條
https://i.imgur.com/02p9x6m.png
圖 都市計畫法第24條

因此這幾項也不是什麼破天荒的獨創項目,是全國計劃案都會互相參考沿用的

竹市在這個細部計畫中
就是直接在計畫書中訂定無法源依據的獎勵條件
也一定不只這個計畫,因為竹市實務做法就是連容積率都因地制宜

其它縣市我沒有仔細對照,但以常理判斷
所有獎勵都有明文可以援引的可能性也不高(主觀判斷,一個一個確認太累)
但有些縣市會在條例中放入但書,例如桃園的條例就有
「得視需要於都市計畫書中另定其它容積獎勵規定」
直接明文開大門的條文

結論:
與京華城案類似的情狀應該是全國各開發案都會出現
若以「沒有明文規定」作為違反法令的標準,進而定圖利罪的話
可能會讓很多計畫案都會出現圖利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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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分享查到的實務狀況(但完全有可能是我法盲理解錯誤,請打臉我)
至於這樣的法律見解究竟是福是禍是好是壞,就留給大家自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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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99.5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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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zell (61.228.199.58 臺灣), 09/03/2024 07:12:50 ※ 編輯: Zzell (61.228.199.58 臺灣), 09/03/2024 07:14:17

oxoxx 09/03 07:18那決定的權利在誰身上

Zzell 09/03 07:20地方政府大都是都委會,但內政部的好像部內

Zzell 09/03 07:20就可以制定了

j0588 09/03 07:22

j0588 09/03 07:22所謂通案就是要依循立法程序由台北市議會立

j0588 09/03 07:22法通過,而台北市議會當然也可以在自治條例

j0588 09/03 07:23概括授權給都委會自行決定。

j0588 09/03 07:23現在彭被押就是因為沒有通案,然後又被抓到

j0588 09/03 07:23有人收賄,所以被法官認定違法。

j0588 09/03 07:23但法官直接在裁定書認定違法也很奇怪,因為

j0588 09/03 07:23都市計畫是屬於行政法的範疇,有沒有違法也

j0588 09/03 07:23應該是由行政法院來判,還輪不到刑庭法官來

j0588 09/03 07:23判斷。

Zzell 09/03 07:25羈押庭是用檢察官的券去判的,目前只有監察

Zzell 09/03 07:25院的糾正,依照監察院去做客觀判定其實也合

Zzell 09/03 07:25

j0588 09/03 07:27但彭也是很敢,要周全處理就是就是送市議會

j0588 09/03 07:27修法增列個概括授權條款就好。但民眾黨在議

j0588 09/03 07:27會是少數,他大概估計沒辦法通過所以乾脆自

j0588 09/03 07:27己蠻幹

nosheep 09/03 07:27沒有賺頭,誰要投資,那所有的投資都可

nosheep 09/03 07:28以算作圖利了

qeon 09/03 07:29其實結論就是最後利益歸屬還是容積代金,拿

qeon 09/03 07:29錢來換政府多給容積最簡單

kingearth 09/03 07:32推這篇

samonella 09/03 07:43當時北市法務局:委員會職掌似不包含

samonella 09/03 07:43創設獎勵制度

xam 09/03 07:47拿代金也是可以抹回饋太少啊 為什麼給100億容

xam 09/03 07:47積只拿回30億之類的,

MUENFENG 09/03 07:50都市計劃書內給予獎勵當然可以,你舉的

MUENFENG 09/03 07:50例子就是。但要經過內政部核定(都市計

MUENFENG 09/03 07:50畫書製作規則第二條規定),經核定後就

MUENFENG 09/03 07:50是通案。

MUENFENG 09/03 07:51通案就不會有爭議,幾乎所有重劃區都有

MUENFENG 09/03 07:51自己的細部計畫,都循上述遊戲規則。

MUENFENG 09/03 07:56本案爭議在於,給的獎勵不是都市計畫內

MUENFENG 09/03 07:56明文的,那幹嘛訂都市計畫?計畫書純粹

MUENFENG 09/03 07:56介紹人口交通風土民情?

MUENFENG 09/03 07:59所以若未經都市計畫書審議程序,直接逕

MUENFENG 09/03 07:59由都審給予獎勵,就沒有都市計畫書擬定

MUENFENG 09/03 07:59的意義了。

qeon 09/03 08:05許講的就沒什麼說服力啊,拿抵價地是政府規

qeon 09/03 08:05定,她可以推動北市不准用抵價地啊

qeon 09/03 08:08有沒有專家可以解釋內政部不是有都市更新建

qeon 09/03 08:08築容積獎勵辦法,這為什麼不能適用?

amury 09/03 08:32整個案就充滿量身定做痕跡,加上沈慶京跟

amury 09/03 08:32應曉薇在裡面扮演的角色。 要沒事很難

lyxiang 09/03 09:19理性討論給推

potionx 09/03 09:22我覺得整件事情如果沒問題不用去賄賂吧

potionx 09/03 09:22賄賂反而整件事情變得有問題

potionx 09/03 09:23真的有人會去做這種搬石頭砸自己腳的事?

potionx 09/03 09:25如果毒果樹理論說違法取得證據無效力

potionx 09/03 09:25那違法取得提案是否也該同理...

j0588 09/03 09:46刑庭法官以監察院的糾正文為依據認定違法,

j0588 09/03 09:46這法官邏輯也不太好,監察院就不是只有違法

j0588 09/03 09:46才會糾正,就算不到違法程度,它只要覺得機

j0588 09/03 09:46關行政作為不妥,就可以要求機關改善。問題

j0588 09/03 09:46是監察院糾正文有明講該案違法嗎?

j0588 09/03 09:47如果沒有,就很難達到圖利罪明知的構成要件

berryc 09/03 11:38法律沒有規定的事就是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