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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提審法根本沒實際作用吧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提審法根本沒實際作用吧作者
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
時間推噓 推:2 噓:2 →:2

第2條
人民被逮捕、拘禁時,逮捕、拘禁之機關應即將逮捕、拘禁之原因、時間、地點及得依本法聲請提審之意旨,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指定之親友,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第5條
受聲請法院,於繫屬後二十四小時內,應向逮捕、拘禁之機關發提審票。

第7條
逮捕、拘禁之機關,應於收受提審票後,二十四小時內將被逮捕、拘禁人解交。


24加24加24,整整 七十二小時
給機關的時間也太長了吧
還沒算上親友看到然後找律師寫狀跟
送去法院遞狀的時間
遞完狀可能法院抽籤分案也還要時間
提審票在路上走的時間看起來也沒算進去



真要搞的話
等24小時才把書面通知拿去郵筒投平信
平信至少要2個工作日
還不計六、日和國定假日

72+72+國定假日
至少可以拖148小時(6個整天)以上的時間

警總復辟的話人都不知道死幾次了

提審法根本沒實際作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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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64.24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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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rokase 12/07 06:17法匠界:我們很高貴,別催促

Blue6 12/07 06:26而且夜間不算入計時 實際會待更久

Blue6 12/07 06:27不過你這篇錯誤點太多 查完資料再發吧

atgo1207 12/07 06:28為啥三個24是36

寫錯了 已修正

※ 編輯: spirit119 (101.139.64.248 臺灣), 12/07/2023 06:41:09

GN02209611 12/07 09:15提審是強處庭的值班法官受理

psy792 12/07 10:37只有24小時,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