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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輪椅疑遭塗3秒膠…身障夫爬50公尺進電梯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輪椅疑遭塗3秒膠…身障夫爬50公尺進電梯作者
qazwsx14257
(cheat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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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則新聞,小弟所住的社區去年也有遇到停車場的爭議,剛好家中有人擔任委員

所以瞭解了一些規範,這邊跟大家分享一下:

*以下是個人經驗分享,如果有錯誤還請指正

1.現在「大多數」車位都是法定停車位(沒有獨立權狀),只是「約定專用」,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5款:「本條例用辭定義如下:五、約定專用部分: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經約定供特定區分所有權人使用者。」

本質上還是共用部分,在使用執照登載上,社區地下停車場大多登記是「停車空間」

或「防空避難室兼停車空間」。

2.在「停車空間」堆放雜物會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9條第2、3項的規範: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9條第2項:「住戶對共用部分之使用應依其設置目的及通常

使用方法為之。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第3項:「前二項但書所約定事項,不得


違反本條例、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令之規定。」

這裡說的設置目的和通常使用方法,也就是說停車空間就是只能停車,不能作為他用

約定指的是在停車使用的前提下,社區做出的額外規範(比如說有些社區規定汽車格

可以停機車,有些社區不行),但這個約定不能違反法條的限制(也就是說就算規約寫

了可以堆雜物,如果有人去檢舉,主管機關還是會來辦)。

3.而在「防空避難室兼停車空間」堆放雜物,會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規範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

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


、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

至於雜物和第9條規範的停車使用,基本上是由主管機關認定,根據小弟社區的經驗,

去年新北市政府主管機關(工務局)的認定是,除了汽車、機車、自行車、有車牌的電

動車之外,通通都是雜物。

4.管委會的立場,如果有人跑去政府單位入案檢舉,依法管委會就必須要制止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9條第4項:「住戶違反第二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

應予制止,並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如有損害並得

請求損害賠償。」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5項:「住戶違反前四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

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處理。」

如果有違規行為管委會卻沒有制止,管委會甚至會被開罰(小弟社區管委會就被開過)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第5款:「管理委員會之職務如下:五、住戶違規情事之

制止及相關資料之提供。」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8條第4款:「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

機關處新臺幣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

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四、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無正當理由

未執行第36條第1款、第5款至第12款所定之職務,顯然影響住戶權益者。」

所以如果真的有人跑去檢舉,管委會也很無奈。

以上經驗分享,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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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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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aq 11/01 16:34管委雖小沒薪水還可能被罰喔?

dosoleil 11/01 16:40所以是爐主啊 明明無給職應該責任要全體

dosoleil 11/01 16:40共同分擔 結果政府只罰管委

wang7752 11/01 16:41對,不過被罰基本上是公積金出

wang7752 11/01 16:41但如果沒公積金,恩

Laser17 11/01 16:44申請殘障車位這種呢?

potatobb 11/01 16:51單純針對第一項:一般社區大樓現在「大

potatobb 11/01 16:51多數」車位應該都有獨立權狀吧。

dosoleil 11/01 16:51畢竟法規在處罰管理人責任 所以如果被

dosoleil 11/01 16:52罰 也可能有刁民出來吵這是個人責任而

dosoleil 11/01 16:52拒絕付

doraBBO 11/01 16:55現在一般大樓都是公設內含,沒有獨立權狀

darkMood 11/01 17:02人類終歸是要互相殘殺,正在開始剛好。

Sparxxx 11/01 17:09大樓車位沒權狀,只有約定專用

TINBING 11/01 17:13正解,一堆沒法律常識的在情緒勒索

GAtely 11/01 17:18那只是表示這個法沒有與時俱進吧

AcneKeeper 11/01 17:26不管啦,你說輪椅是雜物就是你不對,

AcneKeeper 11/01 17:26叭叭叭……

MicroGG 11/01 17:30但身障者放輪椅在車位等待使用應很合理

MicroGG 11/01 17:31不知道爭執這個做什麼

wang7752 11/01 17:49因為一開始規約這類都算在雜物阿

wang7752 11/01 17:50就法條來說 你要讓他不是雜物 就是修改

wang7752 11/01 17:50規約阿

neomaster 11/01 18:09系列文看下來就是,一般法盲無視公寓

neomaster 11/01 18:09大廈管理條例,自認為輪椅為身障者必

neomaster 11/01 18:09須品,就能擺放。

neomaster 11/01 18:10整個社區在霸凌身障者

wubai1119 11/01 18:22好奇是他出門後不需要輪椅?

Gamelop 11/02 08:51明明管委會有在做事,還要被酸,真的屎

kcball 11/02 12:20所以他公司也擺一個輪椅佔位子就對了

miel 11/02 12:26說不定是兩點一線,各放一台輪椅

features 11/02 12:50哪來大多數 我家就有停車位權狀

wang7752 11/02 14:53事實上是大多數阿 大部分的都沒權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