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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院揭7大勾串、滅證事證!柯文哲4人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高院揭7大勾串、滅證事證!柯文哲4人作者
warm911
(warm)
時間推噓 8 推:8 噓:0 →:18

※ 引述《chen10 (tom)》之銘言:
: 原文43
: 大家好,我肥宅律師啦
: 小弟剛好也有接過不少這種矚目或重大刑事案件
: 但我印象中,法院從來沒有用「被告可以從網路通訊秘密聯絡甚且串供」作為認定被告

: 羈押原因及必要的論述基礎,高院或高分院也沒有用這種理由駁回抗告或撤銷發回過
: 我是覺得啦,高院這個裁定理由對刑事訴訟實務絕對是一種帝王論述,怎麼說呢?
: 原因很簡單,因為以後檢察官只要用被告有串供之虞作為羈押原因,那後面被告及辯護

: 就是只能等死;我國刑事訴訟實務上,除了羈押外,完全沒有防止被告與案件相關人等使
: 用網路通訊的限制手段或強制處分,而且就算承諾不拿手機不重新申請sim卡,把上開
: 邏輯推向極致,也可以說無法排除被告借用他人手機或電子帳號的可能性,那這樣不就
: 後每件都押嗎?地檢都用這個裁定當範本的話,被告跟辯護人就等死而已了啊??
: 很希望地院堅持住,不然這種怪異裁定成為風潮或主流的話,絕對會嚴重侵害刑事被告

: 利

偵查中羈押延押次數以1 次為限,且不得超過2 個月。

都兩次共四個月了,不是要等審判中羈押則依該被告犯的罪最重可以判處的刑度,及審判正處於哪一階段的訴訟程序而定: 最重可判處刑度為10 年以下,則一審、二審最多可以延押3 次,三審最多可以延押1 次。

才能在繼續羈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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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10181128 01/01 22:49柯還不只一案,到時候會生出幾案繼續

bb10181128 01/01 22:49押 可以參考陳水扁

glen3310 01/01 22:51那是對一般的犯人講人權

jvc50 01/01 22:51審判中一次是押3個月,搞不好要押到第三審

glen3310 01/01 22:52政治犯沒有人權 要幾案就能生幾案

wray 01/01 22:532028出得來嗎……

eeefdsa 01/01 22:552028年出不來,就是政黨輪替了,賴難不

eeefdsa 01/01 22:55成以為票會回去

crusoe 01/01 22:56可能2026就放人了

senma 01/01 22:57就陳水扁模式,關到漏尿為止

a77774444 01/01 23:00案件經發回者,其延長羈押期間之次數

a77774444 01/01 23:00,應更新計算。

raya123 01/01 23:02現在已經查到透了 什麼都沒找到 不相信其

raya123 01/01 23:02他案能找出什麼鳥啦

athome1 01/01 23:03今天柯文哲搞兩個小時的閉門會議串供滅證

athome1 01/01 23:03 已違反法官給的裁決 下次羈押定了

MicroB 01/01 23:05https://imgur.com/NTy779r

GameTheory9 01/01 23:05賴清德版228事件

hardworking 01/01 23:07破幹鳥 機掰冥盡黨一直洗推文

hardworking 01/01 23:07破幹鳥 機掰冥盡黨趕快回家羈押自己

xjiang 01/01 23:13不是一案?有分案嗎?

tortoise1017 01/01 23:23athome 沒有違反. 之前交保就有說

tortoise1017 01/01 23:24 工作相關除外. 但為了避免一直被北

tortoise1017 01/01 23:25檢抓著黨主席工作有接觸證人的情況

tortoise1017 01/01 23:25,所以只能辭職

crtzeng 01/02 00:452028賴準備面對爐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