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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為什麼法官裁判總是不符合人民期望呢?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為什麼法官裁判總是不符合人民期望呢?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時間推噓63 推:66 噓:3 →:161

我覺得雙方思維差距

最基本的有以下幾點

1.是因為雙方用的邏輯不同

法院用的是法律的邏輯

他是一套經歷幾十上百年行程可以自洽的獨立邏輯

我們的想法與法律上的想法不是走同樣的邏輯

講個最簡單的

我們看殺人,那就是殺人,殺人罪怎麼定就怎麼判

他們看殺人,還要去考慮當下的情況,是否預謀?犯意是否強烈?犯人精神狀況如何?

由此,做出的判斷自然也是不同

這要解決也非常簡單

我一直搞不懂

法律、商管這類科目明明是社會工作大量需求的東西

但學校除了大學專科專業科系外,根本就不教

學生學來學去都是國英數物化史地這類基本學科

但這些基本學科真的有必要花這麼多時間深化嗎?

特別文組更慘

明明大學分類文科、法律、商管三大類

但高中養成卻只有文科的文史哲,且哲學還直接少掉

偏科偏的很嚴重

直接導致文組人才培養出了問題

因此

如果在國高中把法律概論作為基本科目教授

而不是跟經濟政治合併到公民裡去上

我覺得人民對於所謂的法律邏輯相信一定更能理解

與法官的認知落差就會減少很多

就算學子以後不走法律

自己面對出社會後車禍、傷人、欠債、背信等等

真實會發生在身邊的法律事件

要處理起來也比較有粗略的概念



2.法官的專業知識不足

這邊的專業知識不足不是指法官對於法律的專業知識

而是對於案件的專業知識

譬如工程、譬如醫療、譬如車禍

法官專業科目的培養就是法律專業

不可能同時又去學建築工程、室內設計、外科手術、內科醫藥等等

對於這些專業

法官沒有能力去判斷

但是現行法律

卻是由法官去判斷哪個專業報告是他要採信的東西

當然我知道法律人會講課堂上的證據原則

但這些僅是原則

不能作為替代專業判斷的依據

因此,很多時候就會產生法官與民眾的認知差異




實務上

原告提出車禍鑑定報告,認為己方無責任,對方100%責任

必告提出車禍鑑定報告,認為己方30%責任,對方70%責任

請問法官有甚麼資格去判斷哪份專業報告說的正確?

這份證據是不是直接影響到後面判決的賠償問題?

既然法官沒有資格,又會影響判決

那怎麼會讓法官去決定哪份證據要採信呢?



再提一個例子

曾文欽殺人案

也就是著名的湯姆熊隨機殺人案

中間過程不贅述

曾嫌一連經過數次的精神鑑定

其中有幾個機構提出,雖然曾嫌有精神病史

但認為犯罪當下是有自主能力的

按理說這邊的判決對曾嫌不利,判刑會加重

但其中有一份精神鑑定報告指出

曾當下是沒有自主能力的

然後法官就採信此報告了

我就問

真的,我就問

到底法官有甚麼資格去評定哪個精神鑑定報告值得採信?




要解決這個問題非常簡單

就是將法官從這個權不符責的狀態解救出來

讓法官沒有權力去評定專業機構報告的證據力

原告,提出專業機構鑑定報告

被告,提出專業機構鑑定報告

原本是法官認定要採信誰

現在改成法院送去第三家國家認可的專業機構去鑑定兩份報告內容

提出最後報告書

法官在判決之中只能採信最後報告書內容

如果法官不服,或者檢察官不服,或律師不服

那就檢具專業人員意見書,再送回第三方鑑定機構判定

不能由司法人員自己提出疑問

一審限送一次

法官不負責決定專業機構報告的證據能力

如果民眾不滿

那去怪鑑定機構的專業問題

這跟法官無關



3.一審重判,二審輕判,三審豬腳麵線

全世界好像多是三審制

但我對此一直有疑惑

憑甚麼同樣是法律專業司法官

後審的就比前審的有更大的決定力?

就因為他們經驗多資格老?

我認為這是不合道理的事情

一審三個法官,二審也是三個法官

人數相同憑甚麼說更有決定力?

那一審存在的價值到底在甚麼地方?

我認為裁判機制應該改成二審制

一審三個法官,二審加入前審三名法官外,再加四名法官進行審判

民主國家應該以多數決為主

不該以經驗多資格老為判斷能力優劣之依據

讓單一法官的對單一案件的權力降低

讓多名法官有權力的參與

可以讓判決對於單一法官的個人主觀性大幅降低

也比較容易接軌一般社會的認知




以上三點如果能施行

以後恐龍法官的說法就會自然消失

因為民眾自己有了法律知識

法官也不用擔負他們專業能力無法擔負的責任

又降低了單一法官的主觀性影響問題

自然容易跟社會認知趨向相同

但是

第一點直接得罪國高中國文歷史地理老師,砸他們飯碗

同時連補教業的國史地老師也得罪光了

第二點削弱法官權力,法官能願意的我想不多

第三點不但削弱法官權力,又會增加人力需求問題

雖然人力需求這玩意只要政府肯多開缺立刻就解決

但削弱權力別想

因此

綜合來看

法院的法官會繼續在象牙塔中孤芳自賞

然後人民繼續罵法官恐龍

司法改革繼續成為一場笑話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79.251 (臺灣)
PTT 網址

defendor007 08/30 09:40簡單講就是一堆生活白癡擔任法治裁判

defendor007 08/30 09:40

我自己遇到的經驗 我找人裝潢水電 結果那人給我做到一半就不幹了 還要跟我討前面的工程款 問題是 他不幹,我整個裝潢就要延遲 我要另外找人來收他的爛尾 收的人因為保固問題 還要將他所有之前做的內容先進行檢查 但有些已經埋入牆地內的 根本無法抽換檢查 要不我就等於重作 時間拉更長 同時後面的木工系統櫃玻璃地板油漆全部都要等我找到新水電 結果就是我倆互告 然後檢察官問我說: 我不知道你們裝潢一般情況是否如此,但人家畢竟有做一點 你不是應該給對方一點費用嗎? 我回應: 就好像你去餐廳吃飯,點了一道蝦仁蛋炒飯 端上桌一看,飯沒熟,蝦殼還在上面,根本不能吃 廚師是不是有做了一點?有啊,他把飯放上盤子,蝦也煮了沒剝乾淨殼而已 請問我該不該給他所謂一點費用? 這就是司法現況 一個二十幾歲的司法官 她活到今天可能根本就沒裝潢過房子 就依據法律邏輯來看 人家施工了多少%數,你就該給多少%數的前 但對受害者的我而言 阿幹,他拿到他比例%數的錢,他是一點都沒損失 我還要去因此回頭舉證我損失多少,告他賠錢

tonglicomecs 08/30 09:41襪靠你應該是參與司改會的,講的簡

tonglicomecs 08/30 09:41單又易懂

w3160828 08/30 09:41我考試都第一名,難道我會判錯

leptoneta 08/30 09:43車鑑會只會有一份報告

原告或被告如果不相信此份報告 可以像另外的機構花錢申請鑑定報告書 台灣我沒記錯的話有三個機構可以做此鑑定 你遇到車禍說你責任較高時 是不是就乖乖地相信 然後乖乖地賠錢呢?

defendor007 08/30 09:43反正繼續下去 哪天放出來的罪犯搞到

defendor007 08/30 09:43自己再來改革就好 讚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9.251 臺灣), 08/30/2023 09:51:39

leptoneta 08/30 09:43法院本來就能送第三方鑑定

我知道,但要不要採信?採信哪份? 是法官決定的

hihimen 08/30 09:44當下沒自主力是怎麼知道,穿越時空?

Beanoodle 08/30 09:45好了讓我們繼續檢討民眾黨

w3160828 08/30 09:45很多醫療糾紛也是送給詭異的第三方評鑑

w3160828 08/30 09:45,然後做出違反醫學認知的評鑑報告,導

w3160828 08/30 09:46致一堆醫生乾脆自讀法律

所謂的詭異 我懷疑很多時候是法官採信那份詭異報告的問題

iam0718 08/30 09:46講殺人說犯意就得看竹東少女案 真的悲哀

keyman2 08/30 09:46也太長 一早就這麼認真

iam0718 08/30 09:47精神報告信不信根本也是骰法官

kinghtt 08/30 09:47看國民法官參審家暴殺夫案就知道法院跟

kinghtt 08/30 09:47民間的見解差了多少

defendor007 08/30 09:49享有極大的權力 卻幾乎不用負責 這就

defendor007 08/30 09:49是法官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9.251 臺灣), 08/30/2023 09:52:59

KITAN 08/30 09:51就一堆自以為是的放屁狗,怎樣

leptoneta 08/30 09:53誰會拿對自己不利的東西當證據?

但你會拿對對方不利的東西當證據 而法官採信哪份關鍵證據 很多時候直接影響判決結果 就如同我前面說的車禍例子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9.251 臺灣), 08/30/2023 09:54:45

starwillow 08/30 09:55法院早就有工程勞動智財等等專庭了,

starwillow 08/30 09:55現在也有鑑定專家證人制度,沒接觸實

starwillow 08/30 09:55務靠幻想在那邊批評的被人叫法盲不是

starwillow 08/30 09:55剛好

你沒搞清我的重點 重點是 法官是不是該有對於他不具備的專業 進行證據力判斷的能力? 我的認知是否定 你所舉的例子 鑑定人是本於其專門知識,輔助法院判斷特定證據問題。 其以專門知識,就待證事實所 為的判斷,需經過鑑定的法定程序,才能成為法院裁判的基礎。 二、專家證人制度 專家 證人是具有專門的知識、技術、經驗、受過訓練或教育的人,他們能向法官或陪審員解釋 一些他們可能不了解的有關辯護的重要事項,專家證人並不是來代替法官或陪審團去審判 案件,而是以其專門的知識與經驗協助法官或陪審團了解犯罪。 很明顯他們只是協助法官去了解專業內容 "輔助"裁判之用 我的主張是 法官根本就不該去主導特定證據判斷 因為他們本來就沒有這個能力 說到底 今天到你所謂的專庭上 法官聽完鑑定人見解後 專業證據的證據力判斷 是法官進行?還是所謂的鑑定人進行?

omage 08/30 09:55你這樣弄完,一個案子本來要審兩年的,變成

omage 08/30 09:55審八年。沒有多少人有時間耗在那

所以改二審制啊 其次 一個案子審兩年那是一審 到三審,四五年多的很 破十年的也比比皆是

leptoneta 08/30 09:56這是當然 除非我們有時光機重返現場

defendor007 08/30 09:56法律人開始護航了 果然離不開法盲二

defendor007 08/30 09:56

leptoneta 08/30 09:57當事人要檢討為什麼法官不相信你

臉衰吧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9.251 臺灣), 08/30/2023 10:01:49

open22512 08/30 09:58法律人離不開法盲 就像法盲離不開法匠

open22512 08/30 09:58一樣 都很可笑

starwillow 08/30 09:59法盲還怕被人講喔笑死,以後出事不要

starwillow 08/30 10:00哭著找律師喔

所以才有第一點 直接從國高中就開始教基本法律 上大學應該直接設必修學分:勞基法XD

leptoneta 08/30 10:00現行法律有很多問題 但不是你說的這些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9.251 臺灣), 08/30/2023 10:03:11

defendor007 08/30 10:10又來了 三不五時就酸出事不要找律師

defendor007 08/30 10:10我有錢想請誰就請誰 別把自己想得高

defendor007 08/30 10:11尚好嗎?

kasaki 08/30 10:11車鑑只會由檢方統一送

kasaki 08/30 10:12你私底下自己送,機構通常都不接

車禍鑑定申請書怎麼申請?線上申請、時間、地點一次看懂

https://www.lawyerknow.com/investigate-traffic-accident/

其實車禍鑑定申請書一般可以由警、憲處理機關移請或經由法院、檢察署、軍法機關囑託 ,除此之外尚可以個人名義申請車禍鑑定,惟為避免勞民傷財,只有車禍當事人以及車輛 所有人方可做車禍鑑定申請。 而車禍鑑定申請資格亦是有所限制,必須是報警經由警察機關處理的車禍事故案件以及須 於車禍發生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方可申請。若車禍案件已遭起訴,進入司法程序時,此時 便不能以個人名義向車禍鑑定委員會申請車禍鑑定,須透過訴狀向法官聲請,但是車禍鑑 定的申請需要額外自費,這筆費用是有必要的嗎? 我自己車禍就送過了 我不太清楚會有不接這種情事

defendor007 08/30 10:12如果台灣法律人多數不是法匠 就不會

defendor007 08/30 10:13三不五時被人酸辣 摳連

kasaki 08/30 10:13訴訟上的鑑定就是由法院挑幾家讓兩造選

kasaki 08/30 10:13所以為了避免出現不同鑑定意見

kasaki 08/30 10:14很少法官會准重複鑑定

同網址 車禍鑑定申請需要支付費用嗎? 上述警、憲處理機關移請、法院、檢察署、軍法機關囑託以及個人名義申請的鑑定中,除 了司法機關囑託函送的「刑事案件」免繳交費用之外,其餘需繳交車禍鑑定申請規費 3,000元;若對本次車禍鑑定有所不服,想要申請覆議時,則需再繳交車禍鑑定申請規費 2,000元,而以上費用皆係由申請鑑定者支付。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9.251 臺灣), 08/30/2023 10:18:24

kasaki 08/30 10:16甚至跨審籍也很難,沒有法官會自找麻煩

starwillow 08/30 10:18法官採納鑑定或專家證人意見與否也要

starwillow 08/30 10:18在判決敘明理由,而這理由是否符合論

starwillow 08/30 10:18理經驗法則,就會成為決定上訴有無理

starwillow 08/30 10:18由的關鍵,所以法官採不採納也不是隨

starwillow 08/30 10:18便沒標準,而且是可以檢驗的

這就是我前面所說的證據原則 問題是 就好像一個人是否有教化可能一樣 法官今天想說有 那可以說他是台大畢業,從小品學兼優,操行分數都100分 足見可以教化 或者是說他入獄期間,每天抄讀佛經,顯非泯滅人性 足見可以教化 還或者是說把人頭藏在儲物櫃,是受了多拉A夢漫畫影響,想藉多拉A夢復原一切 足見可以教化 以上三個例子 在國內國外都有實際事例存在 今天這種教化之可能可以讓法官這樣寫判決書 那專業證據要敘明理由,要符合所謂經驗法則 對於每天都在寫判決書的法律專業從業人員而言 請問會很困難嗎? 且實務上 法官就這樣判了 甚至還是高審法官如此 你去檢驗了 又怎麼樣? 退一萬步,還真給你找到法官很誇張的證據了 案子能翻案? 還是法官會下來跟你道歉? 或者法官考績會變差? 事實上法官就沒有那個專業 為啥要去做這種專業判斷? 且做錯判斷,根本也沒有任何權力可以制衡 譬如我主張的讓第三方機構提出最終報告書 可以設定配套,第三方機構提出的最終報告書 若有明顯瑕疵,或有人謀不臧之處 報告書的背書人須負相關法律責任 請問法官心證有嗎? 沒有 那放在一起比較 然後說法官才不會隨便判,都有一定標準可供檢驗 問題是 到底我們討論的是制度層面防呆 還是去寄託所有法官的經驗法則都沒有問題?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9.251 臺灣), 08/30/2023 10:26:01

leptoneta 08/30 10:23進入司法程序 不能能以個人名義申請

kasaki 08/30 10:23我只是說實務情形而已,負責任的機構也會

nevillechao 08/30 10:24思維有差距是必然的,但是為何必然

nevillechao 08/30 10:24是一般大眾朝向法律人的方向靠近才

kasaki 08/30 10:24也會事前告知,你自己要申請好幾次鑑定

nevillechao 08/30 10:24對呢?如同法律人的見解嚴重違反普

nevillechao 08/30 10:24羅大眾認知,那是否應該重新審視一

nevillechao 08/30 10:24下法律存在的意義?

kasaki 08/30 10:24當然沒人會攔你,檢察官跟法官會不會採

kasaki 08/30 10:25的差別,有興趣可以自己查訴訟外的鑑定

感謝您 就如同你說的 檢察官與法官要不要採信 那是他們決定 但我質疑的就是 為啥是由他們這些法律專業的人決定? 而非是真正的車禍鑑定專業機構決定呢?

starwillow 08/30 10:26民眾認為法律不符合人民需求,應該要

starwillow 08/30 10:26去找民意代表修法才對吧,法律人只是

starwillow 08/30 10:26在法律框架之下執行法律而已

合理,我認同 但我現在就是針對法官的制度層面上去質疑 想要去修改相關法令 讓法官從非專業主導專業的地獄中解放出來 這樣以後民眾要罵 法官大可以推給精神鑑定機構認定 我沒辦法啊 這不是雙贏?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9.251 臺灣), 08/30/2023 10:28:33

davidbright 08/30 10:32推一下認真,目前制度問題真的太多

defendor007 08/30 10:33法律人是整天使用法律,對於法條上的

defendor007 08/30 10:33不合時宜有在呼籲立法諸公修改嗎?整

defendor007 08/30 10:33天說修法是立法院的事,那民意代表會

defendor007 08/30 10:33有你整天搞法律的懂實務面嗎?還是你

defendor007 08/30 10:33們反映的都是自身權利被剝奪的事?

defendor007 08/30 10:34還是整天像個佛祖耶穌反應廢死刑就飽

defendor007 08/30 10:34了?

winstonuno 08/30 10:36

starwillow 08/30 10:43真的很好笑耶,法律人執法被你批評說

starwillow 08/30 10:43背離一般人民感情,跟你說法律有問題

starwillow 08/30 10:44要去找民意代表修法,你又說人民甚至

starwillow 08/30 10:44民意代表適用法律沒法律人熟,啊你不

starwillow 08/30 10:44熟還敢批評喔????我覺得法律人這

starwillow 08/30 10:44樣做不對雖然不知道為什麼但我覺得不

starwillow 08/30 10:44爽法律人就有義務要讓我爽這樣嗎?笑

starwillow 08/30 10:44死這就是標準法盲思考邏輯不是嗎?

請教一下 這段是在罵我嗎? 因為我一直有回你的推文 我想確認一下

Rionsuckme 08/30 10:44法匠結案

s203abc 08/30 10:46通姦通來通去,改來改去合理嗎

s203abc 08/30 10:46我是覺得不合理

s203abc 08/30 10:47很爛 改來改去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9.251 臺灣), 08/30/2023 10:49:00

starwillow 08/30 10:50不是喔,我是在回那位d兄

defendor007 08/30 10:51別搞笑了,一堆人去某餐廳吃炒飯 覺

defendor007 08/30 10:51得這間炒得好鹹,阿是每個人都要會煮

defendor007 08/30 10:51炒飯是不是?阿你廚師說餐廳規定要這

defendor007 08/30 10:52樣煮,不滿意去找老闆 廢話我當然知

defendor007 08/30 10:52道要找老闆 阿你員工是不會跟老闆反

GORDON2037 08/30 10:52

defendor007 08/30 10:52應客人說很鹹是不是?也是啦 法匠煮

defendor007 08/30 10:52得很爽等哪天沒生意再來哭夭說客人不

defendor007 08/30 10:52懂炒飯

defendor007 08/30 10:54#台灣司法 懂的都懂

babyalley 08/30 11:06

jay9968 08/30 11:11你的想法問題很多(不是認為你不對,就討

jay9968 08/30 11:11論而已),我只挑幾個講,先說我不是法律

jay9968 08/30 11:11人。

jay9968 08/30 11:11教育問題,兩個重點,誰來上課?課怎麼排

jay9968 08/30 11:11

jay9968 08/30 11:11高中以下要上正式法律課,教的一定必須具

jay9968 08/30 11:11備教師與律師雙資格,姑且不論律師願不願

j53815102 08/30 11:11你講這麼多我居然是順順看完了 推

jay9968 08/30 11:11意取得教師資格,首先就會面臨到鐘點費的

jay9968 08/30 11:12問題。

就如同公民老師其實也在上法律課程一樣 其實我認為這種事情其實靠修法就能解決 要同時有律師資格太困難 應該規定是修滿幾個法律學分即有資格 了不起加個檢定考就OK了 這樣師資處理上不會太困難

jay9968 08/30 11:12然後,要排入課表就還要接軌大學,那就必

jay9968 08/30 11:12須有課綱,要怎麼訂?要列入大學入學考試

jay9968 08/30 11:12範圍?單純上課的話,每週一節?要如何選

jay9968 08/30 11:12定與其未來相關的條文?

必然是要列入大學入學考試範圍的 課綱如何安排 自有課綱委員會去處理 我初步想法 是上法律緒論、刑總、民總這些最基礎的法令 要不要加憲法我就不說了 容易扯到政治

jay9968 08/30 11:12又若沒要考試,只是要加強人民法律邏輯與

jay9968 08/30 11:12常識,那恢復公民教育就好啦。

也不用恢復 現在就有了 只是跟政治經濟混在一起上,法律的時數少的可憐 而理組根本也上不到公民課 我的意思是,全民都該上一些法律概論

jay9968 08/30 11:12而最根本的點在於,大學是專精教育,高中

jay9968 08/30 11:12則是通識教育,所以高中學的那些文史地,

jay9968 08/30 11:12只是讓你了解自己的文化、演進、與環境,

jay9968 08/30 11:13並非因為大學有相關科系而教,兩者概念上

jay9968 08/30 11:13完全不同,不適合同等看待而要求高中要上

jay9968 08/30 11:13法學課程。

其實文史地高中上的對本國學生而言 我認為都已經挺專精了 才不是僅僅到了解文化環境等粗淺課程 而高中課程本來就該對大學去做銜接 但真正的課程銜接卻只有文科 法律與商管僅能在公民之中發現吉光片羽 這樣的分配合理嗎?

jay9968 08/30 11:13專業問題,這我反而跟你持相反看法,正因

jay9968 08/30 11:13需要判案,才不該懂太多,如因要判決消費

jay9968 08/30 11:13糾紛就去學習商業,那學完就變成商人思維

jay9968 08/30 11:13了,判決上難免會傾向有利商家,反倒是對

jay9968 08/30 11:13其完全不懂,才能更超然的客觀審定,而真

jay9968 08/30 11:13正各行專業的部分,自有專精此面向的律師

jay9968 08/30 11:13處理,只要確保相關鑑定機構有公信力即可

jay9968 08/30 11:13

問題是鑑定機構有公信力 然後制度上法官可以不採信 ...... 你真的覺得這樣沒有問題嗎? 事實上我不是要求法官去學那麼多無關法律的專業知識 而是要求法官專精法律專業 而其他專業交給其他專業人士處理 這根是否會變成另外一個專業的思維邏輯是兩回事情 而是 針對專業證據本身證據力的呈現 不該由外行的法官進行取捨

jay9968 08/30 11:14至於你舉的裝潢的例子,就我所知,民事法

jay9968 08/30 11:14官不大會傾向極端判決,多希望雙方各退一

jay9968 08/30 11:14步大家和氣,這是就要看律師怎麼運作,談

jay9968 08/30 11:14工酬扯半天,直接從履約下手就好,只要律

jay9968 08/30 11:14師的主張夠適切,法官也只能照著判。

這只是對於1F生活白癡的論述 想到最近發生的事例罷了

Hential 08/30 11:26你講的真好理解。

cdcardabc 08/30 11:30推邏輯清晰

watermom5566 08/30 11:32錢錢錢錢錢!政府給錢就能搞這些!

watermom5566 08/30 11:32你說的全部都要錢要預算要經費,審

watermom5566 08/30 11:32預算的是立法院,修法的也是立法院

watermom5566 08/30 11:32,一人一通電話打給選區立委,豪噗

watermom5566 08/30 11:32豪哇~

palajuice 08/30 11:33其實很不錯,但老實說太偏理想,不實際

牽動層面太大 且也沒有其他國家先例 文末我也說了 不太可能進行

tinuo 08/30 11:45是,所以才一堆恐龍法官

m9315030 08/30 11:51所以法官必須要體驗過所有狀況才能當?

maltum 08/30 11:51這篇正解,井井有條

m9315030 08/30 11:52沒出過車禍不能判交通事件.沒被騙錢不能

m9315030 08/30 11:52判詐騙.沒結婚不能判離婚案件...

等等,我沒有這個意思 我是指,管你法官有沒有出過車禍 只要你沒有車禍鑑定專業,就不該決定一份車禍鑑定報告是否可信

ndtoseooqd 08/30 11:54

missin 08/30 12:01法概確實高中應該要教

missin 08/30 12:03尤其現在要設國民法官參審

dark0224 08/30 12:04

al0w0l 08/30 12:05好像可行,但法律似乎是重視經驗更甚道理

al0w0l 08/30 12:08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而是經驗。

kamen766 08/30 12:08高調

myabo 08/30 12:15學長姐怎麼判就照著抄

yeay 08/30 12:16給個推,法官本來就不該擁有這麼大的權力,

yeay 08/30 12:17法官有法官的專業,但在專業判定上,更需要

yeay 08/30 12:17有專門機構處理。

after1 08/30 12:28我覺得法學緒論應該列為國高中必修課程

Meclarity 08/30 12:30某些不能接納別人的看法意見是要討論

Meclarity 08/30 12:30個鬼喔?我不是說原po,不過原po想法

Meclarity 08/30 12:30表示真的很簡單明瞭給推。

JohnnyWalker 08/30 12:31邏輯清晰

adminc 08/30 12:39你真有認真看過同一案子一二三審判決全文

adminc 08/30 12:39,就不會這樣想了

QQcandies 08/30 12:42

JoJoSonic 08/30 12:51

JBLs 08/30 12:52文章很長但看得很順 邏輯很好

Takuri 08/30 13:04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9.251 臺灣), 08/30/2023 14:44:12

dreamphoenix 08/30 13:48有條有理 推

DevilCool 08/30 13:58台灣法律人標準嘴臉:先嘴你法盲,講

DevilCool 08/30 13:58不贏再推責任給立委無能,自己選的。

DevilCool 08/30 13:58反正都沒他們的事

aken59420 08/30 14:08這樣黨證就會無用了,不符合黨的利益

jc9333 08/30 15:17我笑了

csaoesc 08/30 15:27法律本非為人民期望而生

jay306 08/30 15:53推講解

jay9968 08/30 15:53認同的部分就不回了,一樣分兩個面向。

jay9968 08/30 15:54教育:這我前面有部分意思沒有表達清楚,

jay9968 08/30 15:54一個是,高中真的沒到專精的程度,以歷史

jay9968 08/30 15:54來說,還是停留在”介紹”,而到大學則轉

jay9968 08/30 15:54為研究,或許在歷史事件的說明上差異不大

jay9968 08/30 15:54,但這兩個概念還是不同。

你的說法我基本上也認同 不過有個看法有點差異 法律系的養成 到大學後才開始建立與培養 但歷史系的養成 雖然你說還停留在介紹,到大學才開始轉為研究 我的疑惑是 為什麼文科科系不能在大一二先作介紹 作基本學科知識的建立 到大三四才轉為研究? 事實上法律會計商管企管等文組科系皆是如此 歷史學門有這麼重要到 需要多數人對此 先有相對其他學系大一二才教的初步概念嗎? 其他學系對於非自己科系大一二教的基礎知識 其實都不具備初步概念 這樣是沒問題 就中文學門歷史學門需要嗎? 如果就高中為大學前備知識的銜接 國文歷史地理是不是教了也有些過多了?

jay9968 08/30 15:54;二則是,誠然法律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

jay9968 08/30 15:54但政治經濟亦然,那是否也會需要在高中加

jay9968 08/30 15:54開對應課程?也要列入大學入學考試嗎?當

jay9968 08/30 15:54然不該如此,所以承一,強化公民課的法治

jay9968 08/30 15:55教育即可(我前文會說恢復,是因為現在的

jay9968 08/30 15:55公民課,跟以前差很多,有些東西可以適度

jay9968 08/30 15:55回復)。

我也認同可以強化公民課即可 但公民課該給他幾學分? 至於列入大學考試完全沒問題 不是所有科系都需要採計歷史地理 那一樣 也不是所有科系都需要採計法律政治與經濟 法律系入學門檻有採計公民 我覺得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不過那是針對文組的部分了 但對於法普教育 應該列入義務教育之中 我認為是該作的事情

jay9968 08/30 15:55專業:就如您所說,現在是由法官決定要採

jay9968 08/30 15:55信哪份報告,或許會有不公,但一樣如您所

jay9968 08/30 15:55提,兩間鑑定機構可能會有不同比例的肇責

jay9968 08/30 15:55判定,這表示即便是法治制度,仍然避免不

jay9968 08/30 15:55了主觀意識的問題(法官、裁判所皆是),

jay9968 08/30 15:55意思就是,就算今天不讓法官裁量,還是無

jay9968 08/30 15:55法確保供參的鑑定報告能絕對地客觀,甚至

jay9968 08/30 15:56如何決定該出具哪份報告都會有爭議,所以

jay9968 08/30 15:56這個責任不該歸咎於法官,而是像我說的,

jay9968 08/30 15:56如何提高證據的公信力,所以或許可以改為

jay9968 08/30 15:56,有爭議時,由多家機構分別鑑定,再取其

jay9968 08/30 15:56平均,可能會更為客觀與公平(將主觀部分

jay9968 08/30 15:56降至最低)。

不論是哪種方式 最後都需要一個人或組織進行判斷 我的想法很單純 那個人不該是外行 外行不單純僅是對於主觀性的影響 (主觀性的影響我是放在第三點,藉由二審增加法官數量來改善) 重要的是 更可能更容易直接作出錯誤非專業的判斷 甚至偏激一點 法官心證已成 不斷要求進行精神鑑定 鑑定出的結果不符他心證他不採信 直到某家出現他心證的結果 就直接採信 這在現行制度裡面 我們也完全無法防治 只能期待法官能嚴守中立立場,不過早被心證影響 而一個制度的設計 本來就不該去依託對於人性的相信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9.251 臺灣), 08/30/2023 16:09:38

defendor007 08/30 16:07’法律本非為人民期望而生‘標準的如

defendor007 08/30 16:07聽一席話的廢話 法律是法律 法官是法

defendor007 08/30 16:07官 別整天偷換概念

Tassadar250 08/30 16:32推一個

horry95713 08/30 17:06法律本來就是專業 要是每件事情都像

horry95713 08/30 17:06一般法盲想的殺人就是殺人啊 判死就

horry95713 08/30 17:06好啊 還需要培養法律專業人士幹嘛 但

horry95713 08/30 17:06現實就是一堆法盲把法律想的很單純然

horry95713 08/30 17:07後再來批評法官恐龍 就跟你去看醫生

horry95713 08/30 17:07醫生跟你講病因但你死不信反而還要質

horry95713 08/30 17:07疑醫生一樣

ketrobo 08/30 19:29「以上三點如果能施行 以後恐龍法官的說

ketrobo 08/30 19:29法就會自然消失」…太理想

simonwang 08/30 20:23聰明的法律人其實不希望太多人知道或

simonwang 08/30 20:23變聰明……更難搞

forAver 08/30 21:02這篇寫的超好

CrazyKino 08/30 22:09法官比醫生是認真的嗎 醫學跟法律完全

CrazyKino 08/30 22:10不同概念耶

nicayoung 08/30 22:40抱著做功德心態的就是垃圾法官

ericwang1017 08/30 23:01你說得沒錯,沒要緊的東西教了一堆

ericwang1017 08/30 23:01,然後生活上重要的東西不讓你學

MAXcafe 08/31 01:22一直送回,判決會拖更久吧

zamp 08/31 02:45用心好文給推 認同方向。

NEDYA 08/31 09:45!!!!!!

newsmaker 08/31 13:36

s203abc 08/31 23:27通姦改來改去叫專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