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新聞] 獨/桃園女老師發聲!反控遭小六男童性侵 曝緣由:我才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獨/桃園女老師發聲!反控遭小六男童性侵 曝緣由:我才作者
sexygnome
(沒道德有水準)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2

與新聞無關,

只是我突然很好奇,

如果一個14歲少年性侵成年人,

14歲少年可以告成年人刑法第227條1項嗎?

各位討論看看吧。

參考資料:

刑法 第 227 條
1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立法者認為未滿16歲之人還處在身心發育階段,無法在有關性的自主意願做出理性成熟的決定,為了保護他們的性自主權,因而制定刑法第227條規定,實務上稱為「準強制性交罪」,所以即使未滿16歲之人表示性交行為是出於自願的,仍會被認定是受害者。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250.241 (臺灣)
PTT 網址

levs 02/07 17:56原PO改標題了你也改一下吧 不然文章會失散

key555102 02/07 17:59這是刑法 少年不提告也一樣

david7796 02/07 18:01既非故意也非過失,無法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