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王義川自爆政府監控民眾?黃暐瀚:新北、
※ 引述《devidevi (凱特)》之銘言:
: ---------
: 我沒有針對你個人做識別標記,我是針對群體標記
: 雖然我沒辦法知道你個人是誰,但實際上只要標記做夠多,
: 還是能知道哪個手機訊號是誰,這是根據足跡推論出來的,並沒有侵犯你個資
: 有人說問你怎麼知道我政黨傾向
: 我不需要知道你政黨傾向,
: 你有去519我就標記你是小草,
: 我是針對你手機訊號出沒的地點標記,不是針對你個人標記
那個 你可能搞錯重點了 手機號碼就是個資
而且你說的做法 恰恰是證明資料符合個人資料的做法
王毅幹的事情本來就是很擦邊的 自己還要出來講
這些還是寫在NCC自己的PPT上的
所稱「個人資料」,並未要求所有足使特定資料主體被識別之資料都必須由同一人掌握,例如 保有動態IP位址(dynamic IP address)資料之服務提供者得以可能、合理之方式,透過其他網路服務提供者取得對照、組合之資料識別特定資料主體,
即可認定動態IP位址屬於個人資料。
https://i.imgur.com/Lumg852.jpg
連動態IP只要能對比出來都可以算個人資料了
更別說手機號碼和MAC 和IMEI碼了
他連年齡和政黨傾向都組合對比出來了 還在不是個人資料
能對比出來 他取得的資料本身就已經違反個資法了好嗎
因為量夠大 如你所說 可以對比到個體
越描越黑
ㄎㄎ
: 至於商業用途跟公務用途的標記,
: 跟個人的標記有沒有違法,那就是另外一件事
: -----
: 說實話,這樣的標記太麻煩了,我不如留下個人資料
: 針對個人做標記,然後再跟你說我是去識別化,
: 根據你手機出沒足跡推論出來,這個手機訊號是誰,並沒有偷看你個資
你好 但你這最後面舉的做法
他就是違反個資法的行為 而且沒黨證的情況下是一打一個準的.....
雖然我也懂你的意思
ㄎㄎ
--
女人喜歡的
▁▁
是長得壞壞的男人, ▕A6▏
▕出品▏
不是喜歡長壞了的男人。  ̄ ̄
--
推
黃大數據不懂,根本不會用手機號碼做
重點:王義川沒有公職 只是民進黨員工
人家直接拿號碼 哪懂這麼多
這些手機號碼都能賣錢,貴的很,跟大數
數據分析不一樣
怎麼會有蠢蛋在拿IMEI不是個資來護航?
執政黨用國家機器監控平民 台版水門案
小智2.0 全黨護一川XD
憨川幹的事完全不是擦邊,是直接出局
比對的說法連澄清的時候都還在說,可見完
全不知道重要性
9樓,這個全黨真的要護一川,憨川可是黨職
啊,怎樣都切割不掉的。
民進黨現在每個人都切割一定是真的有點慌
了。
現在AI時代,技術來看 全民公敵一點不難
所以我喜歡用現金
新北議會一定有人問,到時候再打臉一次
有比對的動作,比對目的就是識別
就工作的需求來看,誰才會想要識別
只有號碼不是個資。知道是誰才是
手機號碼是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5年上易字第393號刑事判決意旨 再者,近年來隨 著行動電話的普及,手機通訊於現代人日常生活中重要性日 增,對於行動電話的存在感亦與日俱增,缺少行動電話與外 界之聯繫無異遭阻絕大半,而行動電話號碼之變更對於現代 人而言亦造成甚多不便,是現代人為保持與親友、客戶等外 界聯繫暢通,多會儘量避免變更行動電話號碼,為此,電信 業者亦衍生行動電話號碼之可攜碼服務,即係為避免號碼變 更所造成不便,由此可知,行動電話號碼對於現代人極為重 要,實難以行動電話號碼得以任意變更或終止使用,即否定 其對於使用人之專屬性及獨特性。再者,縱使於陌生人取得 行動電話號碼當下,該號碼乍看之下僅為一連串之數字,惟 該號碼之持有人於當時僅有1 人,以其為憑據直接即可與該 人連結而識別出特定個人(參見個人資料保護法關於「個人 資料」保護範圍之檢討,范姜真媺著,東海大學法學研究第 41期),該特定人自得藉由行動電話號碼由群體中予以區別 ,是該資料在群體中顯然對於某特定人具有專屬性、獨特性 ,換言之,於取得號碼之人撥打該號碼之時,即得直接與行 動電話號碼之持有人相聯繫,除非持有人將行動電話關機或 變更號碼,否則倘若陌生人持續不間斷地撥打該號碼,該號 碼之使用人勢將遭受無止盡之騷擾,其隱私權無疑受有侵害 ,此由被告將告訴人之行動電話號碼告知網友,而向他人揭 露告訴人所使用之行動電話號碼,致使告訴人之個人資料為 不相關之他人所知悉、持有甚至利用,導致告訴人需應付陌 生網友所撥打、傳送之不明電話及簡訊,甚至接獲詢問是否 有性交意願之電話及簡訊,非但須付出額外之時間、精神, 更對於告訴人之生活安寧、社交活動等方面造成相當程度之 困擾,告訴人已受有損害甚明,尚難以網友多誤認告訴人為 女性,而認行動電話號碼不具識別性。是被告所傳送予網友 之告訴人行動電話號碼應屬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規範之「個人 資料」,而具有特定個人之識別性,當無疑義。
疫情時,政府愛匡列 已經有相當的技術了!
推
對岸有天眼 我們有民進党
手機號碼不是個資 21樓說一下你全家號碼啊
綠共挖屎給你吃,全國人民怎麼不同意?
誰會鳥這種事!?民進黨隨便抖個兩下就
沒事了!
E川自己挖得坑,自己跳,別怪人阿
手機號碼不是個資?某樓要不要聽聽自己說啥
2X
這其實很簡單啊,也沒有違法,重點是電信業者賣出去的資料必須是去識別化 如果跟電信業者買3個不同時間、地點的未去識別化個人手機資訊來分析,當然買不到 但你就跟電信業者買3個不同時間地點的去識別化個人手機資訊 以及經由電信業者內部篩選,這3個不同時間地點的兩兩交集的去識別化個人手機資訊 那就可以知道重複的量有多少啦,而且沒有拿到民眾的個資,電信業者也沒有違法X
這個去識別化的範圍到那邊? 看來就是因為沒有任何規範 所以現在隨便業者解釋 例如沒有提供手機號碼跟個資 但除此以外呢?7
去識別化這是合法的 可以統計整體的流量 性別比例 年齡比例 都是把他當成類似總體學去研究 519遊行肥仔有多少人 幾點散會 年齡比例 青島東路遊行到底社運妹有多少人? 年齡比例 等等 這些統計可以抓到的1X
KMT跟蔥哥好像太早上了這大兵川這班車~ 前面有人提到了,去識別化資料是可以拿來分析的~ 年紀、來自哪個縣市都可以分群, 至於519/524/528 可以看是否重複來,其實也不算太難, 就資料來源給予編號就好。4
至於怎麼分辨出小草呢!? 就是從定位中發現某些人長時間聚集在補給區 或是重複多次去補給區蹭飯的 得證... --4
有人說到股歌 股哥是這樣的 他只會知道人流量 但他並不會知道你有沒有開車 更不會知道你的政黨傾向 行為藝術家拖著 99 台開 Google Map 的手機,真引發一場「虛擬塞車」5
會這樣說代表你不懂,如果你要更龐大的分析, 這樣分類會越來越複雜 Z9在臉書上有說 519標記為TPP3
這樣個別門號的數據資料真的可付費取得 就代表電信公司現在的做法是有問題 簡單的比喻 我喜歡隔壁班女同學 我就想辦法取得她的手機門號26
其實兩位說的都對 1.是不是mapping到個別資訊(例如 這隻手機叫做A、那隻手機叫做B) 還是「519這群都叫做A」、「524這群都叫做B」 2.國安、警察、公家目前都否認了,NCC說要查電信商 「但是怎麼都沒人敢提 FB/ Google 」8
大家都想的太複雜了, 我們想的是同一套資料去分析出這些結果, 所以無論如何都很難是去識別化的資料。 王義川找到合理的說法了, 他說太陽花和青島的關係是透過問卷調查的。
35
Re: [討論] 我猜王義川接下來的動作大概會是: : : : 中華電信賣的服務啊 :18
Re: [爆卦] 王義川的Threads回應我是不知道你所謂去識別化能做到什麼程度啦! 我國個資法第2條第1款定義須受本法規範之「個人資料」為「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 個人之資料」。透過本條文義之反面推論可以得知,透過一定程度之加工或技術處理,使 個人資料喪失直接或間接識別之可能,破壞資料之個人屬性後,該資料即非為個資法所保 護之客體。7
Re: [討論] 王義川得意說用手機監控分析青鳥支持者?你要看法條我們就來看!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第 1 款規定:「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 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 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7
Re: [新聞] 借書被迫綁定「台北通」挨批 北市圖:即來看看那些議員說北市府強迫申辦的資料是甚麼。 臺北市政府單一識別服務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其實就是現在一堆網站你進入會跳出來逼你按同意的視窗。 因為個資法7
Re: [爆卦] 民進黨發言人挺肉搜是吧: : 公開但正常人根本不會去查別人的地籍資料跟贈與,還要花錢才可以查欸,而且今天你 : 看不順眼的人是黃國昌,那你就針對他就好了,特地花錢去查別人的小孩幹嘛? : 推 catspajamas: 吳崢其實後面就閉嘴了 36.227.139.252 05/28 13:42 :4
Re: [討論] 手機信令資料分析方法根本就不用這麼麻煩還去什麼識別化 基地台會回報接上這個基地台 UEs 數量,直接拿這個數字統計就可以了 而且這個是長期都有系統在蒐集分析數據的 這是不帶個資沒有識別能力的 如果要查到個人資料,要從核心網中的 MME 和 SMF 撈 attached UE 和基地台 id 就好4
Re: [爆卦] 王義川的Threads回應個資法第2條第1款定義之個人資料,除了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編號等資料之外,也 包含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要不要搞清楚你那個SID夠不夠間接識別該個人資料 連去識別化在幹嘛都不知道還開電信公司...... ※ 引述《chal ( )》之銘言:- 你最莫名奇妙的是,一直在繞去識別化這件事! 特定人手機訊號的調取屬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3-1條: 本法所稱通信紀錄者,謂電信使用人使用電信服務後,電信系統所產生之發送方、接收方
爆
[問卦] 原來台灣物價很高==爆
[問卦] 財政部抽獎成功避過風頭了?81
[問卦] 最喜歡梁靜茹哪一首歌?75
[問卦] 川普解散教育部56
[問卦] 四萬月薪最高cp的職業推薦41
Re: [新聞] 台中野貓竄出!20歲男大生自摔亡 19歲女34
[問卦] 現實女生做愛到底會不會叫床?7
Re: [問卦] 原來台灣物價很高==爆
[問卦] 波波父母LINE群喊「衛福部支持我們」29
[問卦] 台北空氣又臭了?37
[問卦] 少子化缺工但我找不到工作?28
[問卦] 工程業有什麼必學的單字?3
[問卦] 12強是不是台灣自嗨比賽20
[問卦] LeBron James怎麼能上??11
[問卦] 中華隊2勝了大家給幾分?☺13
[問卦] 為什麼台灣生活品質不如10年前36
[問卦] 即時通 MSN是怎麼沒落的?16
[問卦] 西門町是不是有賣淫集團14
[問卦] 中華隊今年怎麼突然變強?12
[問卦] 仇女同時又好色還撩妹?16
[問卦] 李玖哲有哪些知名代表作嗎?10
[問卦] 勞動部某分署長要感謝Team Taiwan吧13
[問卦] 做愛被叫啥順間倒陽26
[問卦] 打籃球朋友說 12強也是自爽盃 怎麼反駁?爆
[問卦] 韓國現在還有什麼贏台灣?X
[問卦] 波波醫生真的比較弱嗎?11
[問卦] 湯 義大利麵 到底是殺小?11
Re: [新聞] 中配李貞秀遞補立委難放棄中國籍 陸委會7
Re: [新聞] 「我不會跟陳時中、王必勝道歉」 王鴻40
Re: [新聞] 誰罩的?勞動部北分署長傳靠山超大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