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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就問 罷免制度要怎修法才公平?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就問 罷免制度要怎修法才公平?作者
iiifff
(如果)
時間推噓 推:1 噓:1 →:9

※ 引述《lycppt ()》之銘言:
: 罷免要在那
: 比門檻 投票比例 比同意 不同意得票數
: 那麼的複雜
: 選舉都沒那麼複雜
: 沒啥投票比例門檻
: 選舉票就多的贏
: 11萬票當選
: 都會說
: 罷免同意票數7萬低於當選票數11萬
: 就能可以罷免掉
: 這是不公平的選舉
: 那要公平就是
: 正正當當比票數啊
: 直接算
: 不同意罷免的票數
: 要高於等於當選票數11萬啊
: 留不住原本投給你的人
: 就是失格啊
: 被罷免剛好不是?
: 不同意罷免得票數低於原本當選得票數
: 還有臉不辭職下台?
: 怎樣選上就怎樣留下來
: 不要在那邊自助餐 有那麼爽的事情?
: 這樣夠公平吧?
: 那麼 罷免要怎修法才公平?
:

我覺得兩個方向


第一個方向,連署通過就直接就補選,被罷免人為當然候選人

其他人候選人的提名條件就比照選舉,看誰最高票就誰當選

如此一來,就不用浪費資源再辦補選

不過這樣還是無法解決輸不起的勢力利用罷免制度達成重選的目的

所以建議可以規定參與補選的候選人除了被罷免人外

不論輸贏都不能參選下屆


第二個方向比較簡單,就維持現行罷免制度,但不補選就好

直接讓這個位子空到下次選舉,這樣罷免就不會淪為輸不起的人重選的機會

也可以讓選民在選舉的時候更謹慎,不是選錯人換掉就好

而是選錯人就算把這個人罷免掉,還要空轉到任期結束

如果在位者在不能補選的情況下也被罷免掉的話

代表選民寧願讓這個位子沒人,也不願意讓這個人做

表示肚爛他的程度真的夠高了,應該算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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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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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bell 10/24 21:30一次罷掉台北市長 可能上亞洲頭條瞜

a79111010 10/24 21:35看到一堆人說要罷北市長 不過都沒人動

new1974 10/24 21:40容易罷免,才能警惕當權者,花招不用想

new1974 10/24 21:40太多

cisyong 10/24 21:42第三個方向,議員立委全部不分區。

sdamel 10/24 21:443樓不太對

sdamel 10/24 21:44如果你對象太多,一個任期內你是能霸掉幾

sdamel 10/24 21:45個,不如直接期末考整團好的壞的全部死當

sdamel 10/24 21:45,連坐法才有警惕效果,而且還是由你這個

sdamel 10/24 21:45死老百姓主導的

tingstart 10/24 21:50懲罰選民,不錯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