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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嘉縣水上18戶前土地被標走 業者開高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嘉縣水上18戶前土地被標走 業者開高作者
DICB
(曾經擁有燒雲林縣垃圾。S)
時間推噓 4 推:5 噓:1 →:14

※ 引述《tracymate (混)》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林宜樟
: 3.完整新聞標題:
: 嘉縣水上18戶前土地被標走 業者開高價詢售、住戶向議員反映
: 4.完整新聞內文:
: 嘉義縣水上鄉柳林段水上鄉公所附近,有18戶住戶住屋前方土地先前為未繼承土地,後

: 由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但僅在公所公布欄公告,住戶均不知情,土地被某資產公司買走
: ,最近出高價向住戶徵詢購買意願,若不購買,將擺放貨櫃屋,還要收取通行費;住戶
: 慌,向縣議員林緗亭、王啓澧反映,議員要求縣府協助,請國有財產署檢討標售程序,
: 後類似土地標售前,插上公告告示牌等,公告周知,避免類似情形發生。
: 林緗亭說,這些住戶前方土地原為未繼承土地,但國產署標售時,只有通知鄉公所在公

: 布告欄貼公告,而標到土地的資產公司,先前要求住戶3月底前購買土地,提出早鳥方案1
: 坪10萬元,第一階段未購買,第二階段提高到12萬元,之後若不購買,將由律師事務所
: 行拆屋還地、返還不當得利提告,告訴進行中意願和解購買者,每坪18萬元,並負擔律
: 、訴訟費用,未購買者拆屋後,進行店面規劃,使用貨櫃屋進行店面出租,未購買房屋
: 戶留1公尺道路進出,並收取袋地通行費50年使用金,水電管路通行費。
: 林緗亭說,標售公告只公告在公布欄,但現在很少人去公所公布欄看,此作法影響到民

: 權益,公部門橫向聯繫必須更好,讓可能會影響的民眾能瞭解,建議此類土地,應比照
: 有地標售,插上公告告示牌,盡量讓土地周邊有關者都能瞭解。
: 王啓澧說,這批住戶前方土地原為未繼承土地,但國有財產署標售時,都未接到通知,

: 致住戶為了進出,還需買土地,付出高額代價,此案例恐怕全縣甚至全國都有很多,公
: 機關應立即檢討標售程序。
: 嘉義縣府地政處長邱慧燕表示,水上鄉柳林段該地號土地座落在水上鄉縣道163線與18

: 建物之間,為該18戶居民出入必經要道,土地繼承人多年未辦理繼承登記,依據土地法
: 73條之1由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後,才在2016年9月移請國有財產局南區分署嘉義辦事
: 辦理公開標售,國產署直至近日完成標售。
: 邱慧燕指出,國產署標售前依「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標售作業要點」公

: 時,僅依該要點規定張貼在標售機關門口、登記機關、鄉公所及村里辦公處公告欄,雖
: 程序合法,但難以觸及大部分民眾,甚至標售地周遭受影響程度較大之鄰地亦無從得知
: 將標售訊息。
: 邱慧燕說,縣府會立即函文給標售機關,請機關研議未來土地標售,除按原有規定外,

: 否能增加在土地座落處設置公告牌,以確保該標售公告能觸及四鄰,避免日後再產生新
: 爭端,保障公眾利益。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899553
: 6.備註:
: 好猛,這種直接買土地在屋前,但看照片道路好大條,如果擺滿貨櫃
: 占住道路,應該會變成奇觀



這個喔!


出包的公務人員(國產署中央管)


而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也只是依法辦理,照SOP做而已!


就兩歲小孩的土地版!


從新聞資料可以得知這塊土地早就「既成道路十年以上」(已冊管理15年),地方縣市政府要依法徵收(沒錢)


而地方政府沒錢徵收,也就成了袋地,不過也算是半徵收沒付錢徵收完成(類似買東西先訂貨後付款)


而既成道路十年以上,只要地主圍甚麼東西、放什麼東西、建什麼東西,都能依法拆除或清除!



所以這家資產管理公司,就是騙那些無知不懂法律住戶購買這塊土地而已


住戶就算購買,也是一樣既成道路十年以上的袋地等著地方政府徵收,一樣還是道路而已,不能做甚麼!



所以那裡的住戶要是有人懂法律,可以完全不用理這家資產管理公司,只需要拿起電話通報縣市政府來拆除或清除,這家資產管理公司所放置路障!


而談土地買賣或袋地租金問題,那是地方縣市政府和資產管理公司的事,住戶完全不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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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55.142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DICB (180.217.155.142 臺灣), 04/20/2022 21:01:31

BlackCoal 04/20 21:08這不是既成道路,這就是道路,說不定本

BlackCoal 04/20 21:08來還是同一塊地逕為分割出來的

gfabbh 04/20 21:09問題是政府不徵收呀。不讓地主做其他使用

gfabbh 04/20 21:09,好歹也先給徵用補償或是租金吧,再怎麼

gfabbh 04/20 21:09說,地主也是出了錢,才能取得產權。

這個喔 全台要徵收這種土地,目前急需徵收土地要2兆台幣,總要徵收金額要8兆至10兆,你 覺得台灣有那麼多的閒錢嗎?

fkfcu 04/20 21:10多花錢買道路傻子才買

就是騙無知不懂法律的人買啊!

※ 編輯: DICB (180.217.155.142 臺灣), 04/20/2022 21:13:57

gfabbh 04/20 21:16用人家地,不徵收,也不給租金或補償,頂

gfabbh 04/20 21:16多減一點稅,政府還真是吃人夠夠。

之前某個縣市政府的公務人員,還把這種土地納入地價稅,寄稅金單給地主,讓那位地主 整個氣炸封路,該縣市官員出來向地主道歉拆除地主所放置的路障,也撤銷這個地價稅的 稅單! 沒遇到這種公務人員就要偷笑了,還想減稅嘞

※ 編輯: DICB (180.217.155.142 臺灣), 04/20/2022 21:22:41

kiwiwi025 04/20 21:18查了一下18户在縣道路上,並非在死巷

kiwiwi025 04/20 21:18弄內,請問這樣屬於袋地嗎?

只要該土地沒有既成道路都不算喔!

gfabbh 04/20 21:19有錢蓋蚊子建設,沒錢徵收道路土地。

那個...那是「兆」不是「億」啊 還有說真的地方縣市政府徵收,只是頂多多出這幾戶支持者而已 還不如蓋一些蚊子館,向更多人吹噓自己功勞不是更好

※ 編輯: DICB (180.217.155.142 臺灣), 04/20/2022 21:24:17 ※ 編輯: DICB (180.217.155.142 臺灣), 04/20/2022 21:27:37

gfabbh 04/20 21:30真沒錢徵收,那以地易地呀。

這些等著完成徵收的土地=沒有價值的土地 所以要拿有價值的土地去換沒價值的土地去換,等著被告圖利罪吧 也應該沒有正常都縣市首長敢這麼瘋做

※ 編輯: DICB (180.217.155.142 臺灣), 04/20/2022 21:34:39

gfabbh 04/20 21:38總是解決問題吧,令人氣憤的是既成道路的

gfabbh 04/20 21:38產權問題,從中央到地方都擺爛,真有解決

gfabbh 04/20 21:38問題的誠意,立法院早有特別條例出來了。

像台北市政府就是用地方特別條例,建設的容積面積來換這些該徵收的土地(袋地、河川 地) 例如:原本只能蓋五樓,用袋地或河川地來換成可以蓋成六樓或七樓 其他縣市原本也要跟著學台北市做,可是又不像台北市土地和房子那麼有價值,所以不理 想

※ 編輯: DICB (180.217.155.142 臺灣), 04/20/2022 21:42:56 ※ 編輯: DICB (180.217.155.142 臺灣), 04/20/2022 21:45:38 ※ 編輯: DICB (180.217.155.142 臺灣), 04/20/2022 21:51:01

kiwiwi025 04/20 22:03前篇推文提到18户店家在1341地號上,有

kiwiwi025 04/20 22:03加蓋鐵皮車庫,線上地籍圖顯示該地號是

kiwiwi025 04/20 22:03乙種建築用地。

這種既成道路十年以上,也有很多沒有修改土地目前是什麼情況才會出包,根據你提供的 資料來看很明顯,主要出包又回到地方縣市政府公務人員身上了,沒有修改土地目前用途 ,才導致國產署當作乙種建築用地,有價值之土地非既成道路之土地.....因而當作乙種 建築用地拍賣出去.... 所以mayko還是完全答對,這塊既成道路的地和這18戶籍地原本是同一塊地,只是之前 徵收沒有徵收全部,又留下一塊已既成道路十年的土地下來,結果地方縣市政府的公務人 員沒有發現這塊土地目前情況因而修改土地用途..... 而原本的地主和地主繼承人也都沒有發現這塊既成道路土地在之前沒有被徵收到,當作已 經被徵收..... 好險原地主已經死了多年,而且繼承人也沒繼承這塊土地,不然又會牽涉到地價稅徵收返 回的問題了!

※ 編輯: DICB (180.217.155.142 臺灣), 04/20/2022 22:30:23 ※ 編輯: DICB (180.217.155.142 臺灣), 04/20/2022 22:42:51

steelheart3 04/21 00:25三樓真是講幹話 全國人都在跟政府要

steelheart3 04/21 00:25好處 是有錢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