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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民法的"特留分"沒有違反人權嗎??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民法的"特留分"沒有違反人權嗎??作者
syearth
(sysearth)
時間推噓 推:1 噓:1 →:9

※ 引述《pipiboygay (喜歡男人的男生)》之銘言:
: 民法上有針對遺產的特留分
: 可是這個特留分很奇怪,A可能跟兄弟姊妹毫無來往聯絡
: 可是卻可以在A去世的時候,來領他的遺產
: 假使A有結婚卻沒小孩,縱使A在生前立遺囑說要將遺產全部給配偶
: 可是有立遺囑,一樣是白搭沒用,兄弟姊妹照樣可以來拿民法上他們的特留分
: 這樣不是很奇怪嗎???A生前都是他老婆/她先生在照顧,醫藥費也是另一半在張羅
: 兄弟姊妹豪不關心,也未對A有任何付出
: 可是為什麼在A死後,還可以跟A的配偶爭奪遺產??
: 而且就算A有立遺囑也沒用,還是要分給兄弟姊妹,那這樣民法不是違反A的人權嗎???: 明明A就明確說要給配偶而已,不要給兄弟姊妹呀


END 特留分 就羅馬時期的產物

當初設定就是怕

男主人 立遺囑把財產給小三

這樣男主人的配偶 孩子就 沒任何財產了

所以才有特留分設定 遺囑不能侵害特留分






不過 現在應該廢除了

因為一堆配偶 孩子 真的都有經濟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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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59.22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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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seface 05/07 10:13有經濟能力也一樣啊,為什麼我要把我

horseface 05/07 10:13爸的財產給小三?這麼愛給,那老的時

horseface 05/07 10:13候就應該棄養

如果男主人要把遺產給小三 那應該是原本家庭不溫暖

※ 編輯: syearth (1.163.159.227 臺灣), 05/07/2022 10:16:14

saltlake 05/07 10:21小三? 不好意思,首先我國私生子女的

saltlake 05/07 10:21繼承權利和婚生子女的完全一致

GOOD2 05/07 10:21新鮮的小穴怎麼比得過

saltlake 05/07 10:21這不能正當化父母遺產一定要給子女

saltlake 05/07 10:22相當部分,而不能任意留給他人

saltlake 05/07 10:22比方臨終一直照顧到死的看護,而非那些

saltlake 05/07 10:22丟下父母等死的所謂子女

dong80 05/07 11:05那你可以生前處理啊 生前多的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