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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逆權侵占是什麼道理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逆權侵占是什麼道理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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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 之銘言:
:  
: 剛剛再看普丁豪宅的新聞
:  
: 發現不少地方都有這種法律
:  
: 像是加州、法國還有很多歐洲國家
:  
: 連香港都有
:  
: 逆權侵占大意就是佔久了就是你的
:  
: 這是什麼道理
:  
:  


這就時效取得制度啊


民法
第 769 條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第 770 條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這是為了保障法律秩序的穩定所設的制度。不動產的真正所有權人沒去登記,被別人占了也不去告,而且還讓他占了很久,那不如就讓他變成真正的所有權人,對大家都好


但如果是「有登記」的不動產就沒時效取得這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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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tt.cc/Gossiping/M.1660047832.A.8E5

GreatalKing 08/09 20:27民法772:「前五條之規定,於所有權

GreatalKing 08/09 20:27以外財產權之取得,準用之。於已登

GreatalKing 08/09 20:27記之不動產,亦同。」

這是在講所有權「以外」的其他財產權,例如地上權

※ 編輯: poggssi (111.240.101.200 臺灣), 08/09/2022 20: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