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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所以美鳳的錢到底哪來的?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所以美鳳的錢到底哪來的?作者
Croy
(科洛依)
時間推噓 1 推:2 噓:1 →:2

※ 引述《b22779200 (popomen)》之銘言:
: 兩個都公務員
: 薪水到頂也就三百多
: 怎麼存款增加400
: 然後名牌加一加隨便也要100
: 然後還有錢借給不熟的家人
: 美鳳的錢到底哪來的?
: 我看藍白粉對於民進黨誰有錢
: 好像都化身正義使者氣噗噗
: 都覺得別人都黑錢 自己最清廉
: 那美鳳的錢哪裡來的呢?

美鳳姨的狀況很單純

因為夫妻都是公務人員

因此都適用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的規範

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972&s=53802

犯罪主體

(一) 必須是公務員本人,其他人非本罪之犯罪主體。(符合)

(二) 必須是公務員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至第6條罪名之嫌疑且被列為被告,始負有說明可疑財產來源的義務,並非所有公務員均負有說明之義務。(尚待成為被告,有人要告嗎?)

二、 客觀要件

(一) 須財產有異常增加之事實 (符合)
(二) 不包括行為人犯罪前所擁有之財產(需先成為被告)
(三) 得命公務員說明者限於承辦案件之檢察官(只有檢察官能要求說明財產來源)
(四) 公務員僅就其來源可疑之財產負說明義務(例如薪水400萬,存款增加400萬)
(五) 須公務員違反說明義務(不肯說明)
(六) 可疑財產之計算

本草案規定「公務員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自涉嫌犯罪時及其後三年內任一年間所增加之財產總額超過其最近一年度合併申報之綜合所得總額」時,檢察官得命提出說明。


所以現在只差有人去地檢署告發,檢察官分案後,才能適用


目前她們夫妻倆 沒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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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8.23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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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 04/18 20:34這條講的公務員 是廣義的公務員 包含立委

阿就還不是貪污被告

※ 編輯: Croy (101.10.8.239 臺灣), 04/18/2024 20:36:54

impixels 04/18 20:40支那政府給的有違法嗎

那可能就不是貪污治罪條例可以處理的了

※ 編輯: Croy (101.10.8.239 臺灣), 04/18/2024 20:42:33

alex2009 04/18 20:44如果她是接收國民黨的地下黨產 這樣有

alex2009 04/18 20:44違法嗎?

ms883050 04/18 21:29妙妙就這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