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社評:陸配如當選卻不准就職 法理台獨難逃
1.轉錄網址︰http://hk.crntt.com/doc/1068/0/9/2/106809257.html
2.轉錄來源︰中評社台北11月11日電(評論員 林淑玲)
3.轉錄內容︰
社評:陸配如當選卻不准就職 法理台獨難逃
台灣民眾黨擬將嫁到台灣30年的陸配徐春鶯列入不分區“立委”名單,陸委會搬出《“國
籍”法》強調陸配欲擔任公職應依法放棄“他國國籍”,被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砲轟是搞“
兩國論”。接下來,若徐春鶯被列入安全名單,也當選了“立委”,卻因此無法就職,這
應是民進黨與法理“台獨”最近的距離。
針對該案,陸委會本周四例行記者會僅回應表示,按照法令規定,當選任職時,應依法放棄他國國籍。對外界質疑搞“兩國論”,陸委會則表示是將單純法律說明無限上綱所做的
不必要推想。
陸委會對陸配從政搬出來的《“國籍”法》第20條第4項,條文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
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然而依據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也是“中華民
國”。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開宗明義,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一、台灣地區:指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二、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三、台灣地區人民:指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四、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陸委會援引《“國籍”法》規範陸配從政,等於直指大陸是“外國”。
蔡政府上任近8年,經常在“主權”上打擦邊球,例如不接受九二共識、將雙十節的英文
稱為“Taiwan National Day”,乃至於教科書的部份表述。但這些“兩國論”的表達,
尚未涉及法的部份,亦即沒有踩到大陸最在意的法理“台獨”紅線。雖然民進黨不接受兩
岸同屬一中,《“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在那裡,綠營不敢動,也
無力“修憲”修法去動它。
但陸配這案可能就不一樣了。接下來,陸配徐春鶯如果真的當選“立委”,新“立委”報
到及宣誓就職依慣例是在2024年2月1日舉行,不論大選結果如何,520前都還是民進黨執政,若蔡政府還是堅持依《“國籍”法》來規範陸配擔任“立委”,徐春鶯沒有在就職前
辦理放棄大陸國籍,蔡政府拒絕讓她宣誓就職,這問題就大條了。
一旦僵局走到這裡,民進黨政府實然已踩到了法理“台獨”紅線。如果是民進黨繼續執政
,僵局無法解,已當選“立委”的陸配無法就職,將產生“憲政”爭議、政治衝突;或是
未來走向“釋憲”,親綠大法官佔多數的大法官會議做出蔡政府處置“合憲”的解釋,極
可能成為兩岸進一步惡化的引爆點。
最近綠營內部氛圍甚微妙,日前台灣觀光界席開700桌挺國民黨候友宜後,“交通部”受
到極限施壓隨即宣布,將開放旅行社組大陸旅遊團,可望明年3月選後開放,但陸委會事後又說兩岸團客旅遊應該要恢復雙向才有意義,不肯明確押出禁團令解除時間。賴清德日前宣布陸生納健保,“衛福部”也隨之宣布可望明年9月上路,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
又稱內部雜音大,有些綠委反對。顯示民進黨政府兩岸政策並未走出抗中保台主軸,選前或更尖銳。
民進黨政府把大陸當成“他國”,一旦進入法律層次,等於推翻兩岸關係法律定位,否定
現有的兩岸一中、一國兩區法制,這對台灣安全是極其危險的事。
4.附註、心得、想法︰
阿北睿智,點出徐春鶯若不能就職是在搞兩國論
中評社看懂了阿北沒有直說的真意,春鶯姊不能進台灣國會就是在走法理台獨
2024/5/20前都還是民進黨執政,唯一的解方就是讓民進黨不能繼續執政
所以暫時委屈春鶯姊不放在民眾黨安全名單
藍白合送阿北進總統府,等明年520就職後就能讓春英姊遞補到立院
阿北兩岸一家親成功阻止民進黨法理台獨
--
外國媒體評論?
死忠仔看綠央視的通常不懂什麼叫兩國
論 還會沾沾自喜
所以要打過來了嗎?
說對啊我們是兩國阿 法盲到完全沒救
阿爸表示
記得一定要進安全名單,不要耍孬
飛彈都從首都上面飛過了你還要解放軍
打什麼?總統府?
還是你現在都還沒抬頭?
就中華民國法律 徐春鶯就不是雙重國籍啊
但宣誓就表示支持中華民國存在
這以後怎麼入境中國?
ROC不承認PRC是合法國家 不承認PRC國
籍 不承認PRC法律
柯文哲提名她就是來噁心綠粉用的
習大大準就可以啊
涉及國家機密的依我國法律本來就不能
去中國
習大大也是嘴巴說說實際上支持兩國論嗎?
干中共屁事 她是中華民國國民當然依我
國法律
PRC也不承認ROC是合法國家不承認ROC法
律不承認ROC國籍
PRC跟ROC互不承認是國家所以各方來看
那怎麼支持台灣的那些人到中國要被關
都是只有一國
她就是有雙重國籍,要當不分區就是要提
出放棄中國國籍證明
我好擔心這位仁兄當選以後怎麼入境中國
柯文哲明擺白裡透紅 不要綠柯粉的票了
中華民國法律不承認PRC是合法國家也不
台灣不能選,可以回中國選阿(咦
承認PRC國籍 所以講雙重國籍的是要凌
駕憲法?
藍綠蔣萬安,趙宜翔這些人就職前都放棄
美國,加拿大國家,為什麼中配可以有特
權不用放棄
中華民國並沒有不承認美國加拿大是合
法國家
在我國法律憲法中 PRC國籍“不存在”
他有台灣人身分沒問題
你要噹她就去修法修憲
prc的國民在中華民國法律認定是大陸地區居民
問題如果他能入境中國
不然中華民國官員要求國民放棄一個我
國不承認的非法的國籍 就是笑話
就表示習大大公然挺兩國論
就是中華民國大陸地區居民
我對習大大的雙標會很失望
入境拿台胞證阿 你沒去過?
不承認不代表對方國籍不存在 頭埋沙堆當
鴕鳥昧於事實
你沒發現對中國我們是陸委會不是外交
部嗎
到中國被關那些人也不是拿台灣護照過去吧
PRC國籍在我國就是不存在 你不要在那
邊嘴巴修法
ROC國籍在中國也是不存在
立委就職是要向中國民國宣示的,這是台獨
只要任何一方承認對方是合法國家有國
籍 就是兩國關係叫做兩國論 換個名字
就叫“獨立建國”
*中華民國 除非習大大准了變成中國民國
你們去中國會被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居民
你宣示阿 PRC連總統都不承認了還管你
立委
所以說這已經是侵略了
有個解套方案是動員戡亂
被認定是中國人沒問題,因為拿台胞證
類似的手段就能繞過去
對中國來說 ROC所有官員 國籍都不存在
來中國就是拿台胞證 不是出國 台灣屬
於他們
問題是他支持兩國論
??我說的哪個字看不懂嗎
歷來進中國被關的人也是公然不挺PRC
對PRC來說他們關的就是中國人
算了 我發現你是法盲 浪費我口水
ROC/PRC二擇一 蔣政府喊的漢賊不兩立
在中國當然照中國法律走阿
就是這樣我才擔心習大大搞雙標
萬一以後去中國的人人都對中華民國宣示
習大大情何以堪
一想到習大大支持兩國論
不禁擔心起中國未來
綠畜的美國爸爸說反對台獨喔
如果人家選上 綠畜阻饒上任是不是疑美
滾吧中評社,都要特別加括號的立委那麼愛當
不是有鬼是什麼?
鬼扯蛋!在那邊轉換概念 你是不會用其他
理由自願放棄國籍喔? 最糟的結果就是
變無國籍人士無法入境任何國家 沒有那
種強迫要擁有國籍的規定
笑屎 紅軍一條龍 忠字舞 舞起來
中評社滾
爆
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其實呢,我一直覺得民進黨這些人最大的問題不是執政能力, 而是連基本的法律都可以曲解,以陸配國籍身份的問題為例, 如果有稍微對於過去這段歷史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一點理解, 根本就不會說出陸配國籍身份要看國籍法. 移民署網站上有歷年的研究論文,國籍身份問題問移民署就對了是吧?33
Re: [新聞] 陸配參政掀風波 陸委會拋5點聲明曝「註不是阿 陸委會解釋一大串 你只截第二 有沒有看到 後面的??? 來 我們來看看 陸委會 後面的第4段 " 四、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於任公職時放棄外國國籍乃基於「忠誠義務」。18
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其實BBC之前這篇已經寫得很清楚了 「這本身就是很矛盾的制度——大陸是敵對地方,但你要求人家去那邊註銷;台灣政府不 承認大陸,但(註銷戶籍)又要大陸協助才辦得到。」台灣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 授蘇偉業對BBC中文說。3X
Re: [新聞] 遭徐春鶯批沒文化 林右昌:戶籍國籍兩碼: : 第三、憲法的最高性 : 就是因為最高性 : 法律不能牴觸憲法 : 憲法第一七一條第一項就有寫了9
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陸配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也不是照國籍法 而是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規定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8
Re: [新聞] 陸委會:徐春鶯可看看大陸法律 裡面有撤先說結論 民進黨從以前到現在 甚至未來就都歧視陸配 這個法律漏洞是刻意留下的 先看王八千 在2016年是怎麼回答的 當時是遇到誰有這個問題 我已經沒印象了X
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原文恕刪 先說結論 沒問題 國籍法 歸化的部分有例外 第九條 第四款 4. 外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 三、因非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無法取得喪失原有國籍證明。2
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依國籍法第20條第4項「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有爭執者為:中華民國國民兼具我國不承認之國籍者是否亦有本法適用? 按本規定立法意旨為確保服中華民國公職之國民對國家之忠誠義務,爰規範兼具外國國籍 之我國國民應放棄外國國籍始得任我國公職。既具我國承認之外國國籍者之國民應放棄外 國國籍始得任我國公職,則基於舉輕以明重之法理,具我國不承認之對立叛亂政府僭立國X
[討論] 民進黨真的反對陸配嗎?我看民進黨支持者出來打陸配徐春鶯 說有共碟 但是我看民進黨對陸配也很友善啊 陸配也能進入到執政黨的新住民委員會 民進黨新住民委員有陸配 曾入共產黨2
[討論] 中港澳居民不是外國人出入國及移民法條文當中 外國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這幾項都是分開的 也就是中港澳居民跟外國人有所區別 所以陸配自然也就沒有外國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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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所以檢方沒證據說柯文哲指示通過容積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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