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討論] 理性討論,關於反質詢定義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理性討論,關於反質詢定義作者
noway
(null)
時間推噓 3 推:9 噓:6 →:73

※ 引述《Homura (德意志國防貓)》之銘言:
: 黃國昌的答辯書主張
: 質詢並未違反明確性原則
: 所以反質詢也不會違反明確性原則
: 這樣的陳述在尤伯祥大法官看起來
: 是「以問答問」
: 要求黃國昌說明清楚反質詢定義
: 結果直到退庭前黃都沒有再正面回答
: 因此尤伯祥提醒黃關於反質詢的問題
: 是不是之後用書狀的方式補充回答…
: 我覺得很納悶
: 從國會職權法草案公布以來
: 「反質詢」議題一直都是朝野攻防的重點
: 在立院、各式記者會、街頭宣講
: 甚至是個人直播,黃有無數次機會
: 能夠闡述他心目中所謂的「反質詢」定義為何
: 有漏洞的部分都有機會能夠修正說法
: 按黃國昌所處的位置跟所作所為
: 不管他個人意願,在這場立院風暴中
: 他勢必就是會處在風暴中心
: 一舉一動都會是全場焦點
: 針對這個不斷被提出質疑的部分
: 我想不只是反對者
: 相信藍白粉、甚至是蔥粉們
: 也都期待著黃國昌能夠給出一個
: 至少能夠說服多數人的說法
: 結果三個月的時間過去
: 外加兩天兩夜的熬夜趕工
: 黃國昌拚出來的結果,被人家三言兩語化解
: 直至退庭前都未能再好好說明…
: 黃沒有設想過總會有那麼一天
: 他得在全國民眾關注下
: 公開為自己竭力推動的法案護航嗎?
: 得面對真人攻防、仙拚仙
: 而非只是對著直播觀眾單方面宣教?
: 黃國昌這三個月的時間都在幹嘛?
: 到底是什麼環節出了問題?

其實都講到爛的東西了

反質詢確實會有定義模糊的時候

到時候就是議會決議表決 將範疇藉由經驗與判決完備

以後就會知道喔原來這種行為也算是反質詢

但總不會全部的反質詢行為都難以定義吧?

「在那邊叫甚麼?」「你說呢?」「你的祖父不也說過要反攻大陸?」

這種一目了然的行為不好判斷嗎?

甚至以問答問、質詢時唱歌跳舞導致質詢無法繼續也可以被歸類到反質詢

法律不會因為有模糊的空間就失去其公正性

刑法上很多犯罪行為的要件跟定義也有模糊空間

難道你會說刑法不完備?

反質詢的定義不是朝野攻防的重點

只是反方為了反對瞎鬧而已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9.199 (臺灣)
PTT 網址

plus203ft 07/10 22:37幹嘛要訂什麼反質詢搞死自己,以一切

plus203ft 07/10 22:37方式干預或拖延立法委員質詢皆屬之不

plus203ft 07/10 22:37好嗎

Cocochia 07/10 22:38我們是罪刑法定主義,處罰範圍必須有明

Cocochia 07/10 22:38確範圍,這是明確性原則。 以你的看法會

Cocochia 07/10 22:38造成任意性與不明確的模糊地帶,這樣法

Cocochia 07/10 22:38就會有很大的爭議。

https://i.imgur.com/DJ5hmvc.jpeg

圖 理性討論,關於反質詢定義

道交法的危險駕駛有符合明確性原則嗎? 法律上這種例子隨手抓一大把

michelle0424 07/10 22:38你可以幫黃國蔥交作業給大法官

benothing 07/10 22:39謝謝,黃國昌決定要抄你的回應給大法官

benothing 07/10 22:39了吧。

noway 07/10 22:39明確性也是講到餿的東西了

harehi 07/10 22:40所以尤也講了 這個詞沒辦法明確定義的

harehi 07/10 22:40話至少也要寫出核心概念去解釋才會有討論

harehi 07/10 22:40空間 不然就是像今天這樣 大法官還要幫你

harehi 07/10 22:40從字面上幫你想怎麼解釋

Cocochia 07/10 22:40即使是拖延、干預,也是一連串的形容詞

Cocochia 07/10 22:40,如果沒有具體範圍,一樣難以入法。 藐

Cocochia 07/10 22:40視國會「罪」,既稱為罪,就有明確性的

Cocochia 07/10 22:40必要。

benothing 07/10 22:41大法官的質疑是,立委是監督,行政官

benothing 07/10 22:41員是做事,監督的人要如何被質詢?這

benothing 07/10 22:41個概念上說不通。你的回應,其實只要

benothing 07/10 22:41說備詢官員不得藐視質詢立委就好了,

benothing 07/10 22:41跟反質詢無關。

請定義藐視?

plus203ft 07/10 22:41你殺人也不會要求把方式都寫出來啊,

plus203ft 07/10 22:41結果人死了不就好了

Cocochia 07/10 22:41因為今天你要訂的不是習慣、不是契約,

Cocochia 07/10 22:41而是罪,是刑責。 刑責可以不明確,用一

Cocochia 07/10 22:41個模糊的概念帶過去嗎?

刑責很明確吧 你是想說犯行?

Berotec 07/10 22:44殺人起碼有 做案方式 跟 被害人明確死亡

uam 07/10 22:45怎麼蔥粉跟蔥哥一樣喜歡以問題回答問題阿

baobaobao 07/10 22:45經驗法則歸納用在刑罰範圍的界定上不

baobaobao 07/10 22:45太妥適吧,更別說我們根本不是判例國家

baobaobao 07/10 22:45。現在連一個基本的定義都沒有,是要

baobaobao 07/10 22:45怎麼適用?

法律的判例系統一直到前幾年才廢除 台灣的刑罰範圍其實很吃判例與經驗的

josula 07/10 22:47直接訂不準頂嘴還明白點

請定義頂嘴?

fdtu0928 07/10 22:51說真的。黃國昌這樣寫我會很欽佩

真的這樣寫你就會吵頂嘴的定義 然後拿一個有模糊空間的說此法不完備 爛梗了都

harehi 07/10 22:55+1 我也希望國蔥交作業的時候寫等判例出

harehi 07/10 22:55來再完善 這樣言詞辯論的時候會很有趣

baobaobao 07/10 22:56刑法有些定義模糊、仰賴實務經驗累積

baobaobao 07/10 22:56標準我認同,但這樣我好奇這個標準是

baobaobao 07/10 22:56不是應該只讓法院來形成,院會決議應

baobaobao 07/10 22:56該有這個權限ㄇ

最後還是會走到檢察官起訴與否啊 甚至可以說立法院決議多了一道程序更加嚴謹耶

mana1993 07/10 23:05法院的判例有很多,但院會能不能形成判

mana1993 07/10 23:05例,這就很有趣了

jefg4 07/10 23:26那原po誰要當那隻被殺的雞?憑什麼在定義不

jefg4 07/10 23:26明確的情況下,去對備質詢官員定罪??

乾我屁事 我又不是官員 啊你被質詢的時候乖乖回答很難嗎?

jefg4 07/10 23:30你今天是要把一個官員送檢調偵辦,結果自己

jefg4 07/10 23:30連什麼樣的行為算反質詢都無法明確定義,怎

jefg4 07/10 23:30麼叫官員遵守呢?

上面都舉道交法當例子了 你每天開車騎車在路上不怕不明確的危險駕駛被入罪 卻擔心官員不如實備詢會被罰?

jefg4 07/10 23:42在跳針啥呢?你要人家乖乖回答起碼也要告訴

jefg4 07/10 23:42他那些可以做那些不能做吧!但是你的說法卻

jefg4 07/10 23:42是:等你被處罰了就知道什麼不能做了!

Cocochia 07/10 23:44沒辦法講清楚就別訂法律,你說的問題關

Cocochia 07/10 23:44我屁事,那是立法單位要處理的。(照你

Cocochia 07/10 23:44的邏輯還你)

因為同樣邏輯來說 你每天只要騎車開車都有機會入危險駕駛罪 但你我都不是官員懂?

jefg4 07/10 23:45如果官員反問立委:我也覺得賴清德是混蛋,

jefg4 07/10 23:45你說對不對啊?這要不要辦呢?

Cocochia 07/10 23:45程度差解釋不出來,只會一直丟問題,那

Cocochia 07/10 23:45就別立法啊!

我覺得定義很完備啊 你覺得不完備那就投票表決嘛 然後投票表決如果真的決議通過送檢調 再讓檢調決定起訴與否 最後讓法官裁定是否成罪 這麼多門檻機制你覺得有問題 道交法、社維法一堆更加主觀認定的罪反而沒意見 不就是來槓的嗎

jefg4 07/10 23:45他反問了喔!

Cocochia 07/10 23:46笑死人,自己的作業丟出來問別人? 照你

Cocochia 07/10 23:46的邏輯,別人有義務回你嗎?

那你閉嘴下去就是了 槓一堆刷存在嘛ㄏㄏ

jing007 07/10 23:51其實他們心裡應該是想,我說你反質詢就是

jing007 07/10 23:52反質詢,我說了算

其實是很好判斷的啦

※ 編輯: noway (1.200.29.199 臺灣), 07/10/2024 23:53:51

MirondaS 07/11 00:48國蔥自己在第十頁寫明質詢是給行政官員

MirondaS 07/11 00:48對政策的辯護,行政官員是要怎麼反質詢

MirondaS 07/11 00:48立委?是能要立委辯護什麼政策?國蔥和

MirondaS 07/11 00:48藍白粉要的根本不叫反質詢,而是不可以

MirondaS 07/11 00:48回嘴,乖乖讓我罵的權力。幹嘛不講白呢

MirondaS 07/11 00:48?被大法官當庭開電很好玩嗎?

amos30627 07/11 01:13文字獄嗎 只要有詰問語氣就算反質詢 限

amos30627 07/11 01:13制言論自由還沒發現

amos30627 07/11 01:17質詢也只是讓立委在鏡頭面前作秀罷了

amos30627 07/11 01:17結果素質太低被官員打臉就氣噗噗要立法

amos30627 07/11 01:17

Cohlint 07/11 01:17定義真完備,國蔥就不會被問到答不出來

Cohlint 07/11 01:17,事實上依國蔥對"質詢"的定義,反質詢

Cohlint 07/11 01:17根本不存在,因為立委無需為法案對行政

Cohlint 07/11 01:17官員進行辯護解釋,用反質詢這詞根本是

Cohlint 07/11 01:17國蔥自己打臉自己

harehi 07/11 01:46我很好奇國蔥會不會在言詞辯論的時候跟大

harehi 07/11 01:46法官說「其實是很好判斷的啦」

harehi 07/11 01:49或是「我覺得很完備啊 有人覺得不完備的

harehi 07/11 01:49話就投票表決嘛」

lonelysam 07/11 04:11你舉的例子很好欸 怎麼阿蔥在看直播聊

lonelysam 07/11 04:11天室的時候沒跟他講 趕緊拿去回答大法

lonelysam 07/11 04:11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