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欸欸憑什麼扣押土地啊!
※ 引述《vcbxnzm (㊣﹋)》之銘言:
: ※ 引述《cwc5566 (張無忌5566)》之銘言:
: : 欸欸檢察官憑什麼扣押土地呀?
: : 大家都知道圖利的標的是容積率的話
: : 那他應該扣押容積率呀
: : 土地本來就是京華城的憑什麼扣押土地?
: 京華廣場容積率 560% 是監察院給的
: https://udn.com/news/story/124199/8208169
: 之後合法花錢買來 30% 容積轉移
: 以及找柯P 喬來, 有違法爭議的 20% 容積獎勵
: 560% x (1+30%+20%) = 560% x 1.5 = 840%
: 當中合法的部分是 560% x (1+30%) = 728% 容積率
: 再往上的 560% x 20% = 112% 才有違法爭議
: 北檢的聲請與北院的核准明顯失當, 最後恐怕會有國賠的疑慮
: 1. 要扣也只能扣 112% 容積率, 為什麼偷換概念土地全扣禁止買賣?
: 2. 假處分/假扣押 都要拿出相同價金, 因為控方又不見得贏
: 同等價金才不會漫天喊價, 趁機任意侵害被告的財產權
: 北檢有拿 111 億出來押嗎?
假處分假扣押是民訴法才有的東西,另外假扣押要繳交的不是價金,是擔保金,再來實務上裁定假扣押的擔保金也不是全額,而是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的1/3。 就假設本案是民事訴訟(事實上並不是),也不需要拿出111億
刑訴沒有所謂的假扣押,只有保全證據的扣押,或者保全沒收的扣押,而且不用繳擔保金
建議你先搞清楚民訴假扣押v.刑訴扣押,民訴擔保金v.價金,再來洗地,比較不丟人
: 3. 112% 容積率, 得在市場上賣掉房子才會有不法所得
: 土地扣起來不得買賣, 號稱的 111 億不法所得, 根本還是未遂
誰說的?
刑訴沒收的計算,是只要你獲得了任何可以以金錢計算的不法利益,那就可以沒收
容積率本身,就是可以用金錢計價的利益,並不是賣掉才算
同樣,不管是收賄罪還是圖利罪
所謂「不法利益」從來不是指現金,任何可以金錢計算或是滿足物慾的有形無形利益,都能算是不法利益
: 如果 2027 年京華廣場最後應北市府糾正, 只蓋出 728%
: 就算完銷, 哪裡不法了?
: 現在北檢是開始玩有罪推定? 所有男性都是強姦預備犯全部抓起來?
: 難怪押兩次才把柯P押起來
: 邏輯程度令人困惑
你的智識程度這麼低下,還能胡扯的振振有辭,這才讓我感到困惑
--
他那個應該是社團教戰手冊轉出來的
你還特地教他,你人也太好了,他搞不好
找了整晚資料才打出這些希望讓其他小草
仰望,你就這樣讓他希望破滅
沒有賣掉不算不法所得我快笑死
偷輛車只要是自己開就沒事這樣?
照他的蠢邏輯,性招待也不是不法利益
※ 編輯: jump2j (61.56.170.19 臺灣), 10/04/2024 22:20:46小草就是卡提諾看太多才這樣
專業
9
首Po欸欸檢察官憑什麼扣押土地呀? 大家都知道圖利的標的是容積率的話 那他應該扣押容積率呀 土地本來就是京華城的憑什麼扣押土地? 還有我說那個金流呢?2
先不討論法律問題 我只是最近有個感慨 柯文哲之所以崛起,就是操弄民眾對建商的仇恨 他在大選能拿到300萬票,也是操弄民眾對於房價的不滿 居住正義,就是柯文哲在一系列假帳、補助款、買商辦看豪宅、腐敗案件爆發前,最大的1
京華廣場容積率 560% 是監察院給的 之後合法花錢買來 30% 容積轉移 以及找柯P 喬來, 有違法爭議的 20% 容積獎勵 560% x (1+30%+20%) = 560% x 1.5 = 840%2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案,4日又有重大發展,檢方認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副市 長彭振聲涉嫌配合威京集團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20%,圖利威京集團獲利111億7023萬6000 元,屬於不法利益,聲請扣押鼎越開發公司所有坐落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 土地,即目前改建中的京華城土地,禁止該土地移轉第三人,以便保全日後追徵不法所得 ,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已裁定准予扣押。6
噓 taiwan009: 按照你對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3416 106.64.176.164 10/05 07:21 → taiwan009: 號刑事判決的擴張解讀,賴清德也犯圖利 106.64.176.164 10/05 07:21 → taiwan009: 罪,所有接受商人政治獻金的都犯圖利罪 106.64.176.164 10/05 07:21 → taiwan009: 了 106.64.176.164 10/05 07:21 噓 taiwan009: 該判決的所謂的假藉政治獻金,指的就是 106.64.176.164 10/05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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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法院同意扣押京華城土地,心證已成以現行法律,要法院同意檢方聲請假扣押不太容易 那麼這次北院這麼快速同意扣押京華城土地 表示已經有相當心證 垃圾檳榔有可能循阿扁模式,羈押到定讞、直接入監服刑23
[討論] 章萬安真的當過律師嗎?防基泰脫產規避責任 蔣萬安:今將書面遞狀假扣押 前幾天我就發文質疑了 假扣押程序: 向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遞狀對基泰聲請假扣押13
[情報] 屏東地院:明揚火災事故 債權人聲請假扣押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有關「明揚廠房火災事故」債權人等聲請假扣押事件新聞稿 屏東地方法院 有關「明揚廠房火災事故」聲請假扣押事件,本院說明如下: 假扣押是保全債權的制度,債權人的債權被保全,債務人的權利亦因此受到限制, 且假扣押程序不公開,貴迅速,特重時效,依照民事訴訟法第522條第1項、第523條7
[討論] 蔣萬安真的是律師嗎?防基泰脫產規避責任 蔣萬安:今將書面遞狀假扣押 假扣押程序: 向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遞狀對基泰聲請假扣押 要釋明理由,使法官相信基泰有脫產的行為或事實9
[討論] 111億不法利益,柯文哲可以分多少佣金 ?剛看新聞快訊 ! 北檢向法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 檢察官估算威京集團 獲得的容積獎勵率20%之不法所得 高達111億7023萬元6000元,屬犯罪所得應予沒收。 換句話說 這個威京集團 本來是不能獲得這個111億7023萬的不法利益 但因為柯文哲圖利 沈慶京,才得以讓威京集團能拿到這個不法利益4
Re: [新聞] 防基泰脫產!蔣萬安組律師團遞狀假扣押商 : 鑑定挨批球員兼裁判、開挖規避審查結構,蔣萬安喊要由台北帶頭修改SOP。 :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我們就會書面遞狀假扣押。」 : 用行動告訴建商基泰,市府究責絕不是嘴巴講講,要替住戶討權益,爭賠償,台北市 : 長蔣萬安拿出具體作為,對建商取巧規避審查建築結構,也要一併檢討。5
Re: [新聞] 建案釀塌陷!出門一趟家沒了 受災戶:如果擔心建商脫產 大家都會想到假扣押 假處分 啊怎麼沒有人說到假扣押要擔保金啊 擔保金要從哪裡來啊 還是現在能拿房子去抵押1
Re: [討論] 法警小草:現在金錢是違禁品嗎?笑死!這位自稱前警察人士顯然是沒有修過刑事訴訟法 第 133 條 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得扣押之。 為保全追徵,必要時得酌量扣押犯罪嫌疑人、被告或第三人之財產。 對於應扣押物之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得命其提出或交付。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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