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眾黨喊京華城20%容獎沒違法 律師3點
https://i.imgur.com/q5M6Ysf.jpeg
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原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得依該合法建築物原建築容積建築;或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於法定容積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
...認真說..
其實法規就這樣寫
前面就是條件
後面就是給多少容積
容積分兩種
原始建築容積(理解是含前次獎勵容積那種)
符合條件給予容積20的放寬
還是有先決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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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00.69 (臺灣)
※ PTT 網址
推
就是都更條件要屋齡30年以上,簡單幾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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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蠢草能搞好幾個禮拜看不懂真是佩服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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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去死一死 垃圾程度超越藍綠
推
全黨比內部員工還挺威X財團 快笑死
推
討論法的細部規定根本就沒意義了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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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會去用台灣省的法規 奇怪 國中小 公
討論細部規定有意義,但是套用錯法律是真的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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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教育應該有教吧
推
民眾黨直接立法柯屁做啥都不違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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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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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34條之3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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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atiger (223.138.100.69 臺灣), 09/16/2024 10:36:41
民眾黨乾脆修法民眾黨員做事都沒違法
推
怎麼還有人在跳針要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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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於法定容積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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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二十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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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綠圾的國文能力真的不要跑來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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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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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你媽小草才要看眼科啦,你看法規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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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知道要30年了
1X
[討論] 政黑醒醒,柯文哲連圖利罪都不會有!台灣省柯黑們,醒醒 法規名稱: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17 日 第 34-2 條 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原X
[討論] 確定柯文哲沒有圖利,賴清德瑟瑟發抖消化完過去一個月發生的事情後 馬迷,我 確定柯文哲沒有圖利,原因如下: 1. 沒有金流 2. 〈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2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剛剛好奇Google 了一下第34-2條 感覺有一個前提是 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 好奇京華城到底有沒有符合30年以上五層樓以下的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阿? 對京華城實在不是很熟,太難到沒去過 感覺他好像是商場?但是他本身的建物目的到底是不是商場或是公寓大廈?6
Re: [討論] 七七的內容跟民眾黨有衝突先不提台北市是直轄市跟人家講啥台灣省都市計畫施行細則是在搞啥鬼 34-2的前提是啥? 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 < 這個是大前提 在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原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 > 得依該合法建築物原建築容積建築X
[討論] 京華城算圖利、那賴皮寮當然也是圖利!早呀,台灣省! 京華城被說是圖利,根本荒謬 賴皮寮才是圖利吧 你賴清德是原住民嗎? 你賴皮寮是位於原鄉嗎?3
Re: [討論] 政黑醒醒,柯文哲連圖利罪都不會有!: : : 台灣省柯黑們,醒醒 : : 法規名稱: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X
[討論] 中午好呀,台灣省法規名稱: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17 日 第 34-2 條 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 原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得依該合法建築物原建築容積X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三十四條原文長這樣 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 原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得依該合法建築物原建築容積 建築;或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於法定容積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放寬 立法理由是1
Re: [討論] 七七的內容跟民眾黨有衝突法規我去看了一下,刪掉好多東西喔,他把最重要的30年以上,5層樓一下刪掉了,不愧 是詐騙集團,法規可以刪掉一半解釋 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 原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得依該合法建築物原建築容積 建築;或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於法定容積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X
Re: [新聞] 民眾黨喊京華城20%容獎沒違法 律師或或或或或或或或 林智群律師讓人失望了 法律用詞單字解釋 「或」的意思 從相關條件裡面,擇一即可的意思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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