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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試用期盲點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試用期盲點作者
Bignana
(雲棋水鏡黓龍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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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要人提到是不是戰力,能不能領到全薪,我覺得模糊焦點耶。

我贊成試用期法制化,但應該是以資方的必須以本薪的前提啊。

現行的只要勞資合意就可以,不滿意就換下一家而已。

現在可以想像每家都跟你說,試用期規定是給八成薪資。

我個人遇過試用期大多都是給全薪,偶爾幾個工作也是跟公司談妥才有試用期薪水。

我比較好奇,討論是不是戰力,是不是適應公司這個跟給全薪的關係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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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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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B5566 04/30 15:04幫資方解套付資遣費而已

totenkopf001 04/30 15:05搞到最多的一定是小草,可憐哪

s81048112 04/30 15:08都有藍白粉把20%說成是加薪了...

Linlauvu 04/30 15:09年輕族群影響最大啦 畢竟剛開始就業沒本

dos01 04/30 15:09試用期法制化只是騙智商低的說詞

Linlauvu 04/30 15:09錢談薪 只能依法打8折

Linlauvu 04/30 15:09如果這個法通過的話

dos01 04/30 15:09現行的試用期只是民事契約

dos01 04/30 15:10還是要符合勞基法 包含試用之後不想用了

dos01 04/30 15:10一樣要走資遣 這樣搞只是在合理化降薪而已

lazycat5 04/30 15:10給資方扣薪的藉口

dos01 04/30 15:11如果說試用期砍薪資砍到不符合勞基法的

dos01 04/30 15:11那就是走勞基法就可以了 根本不是因為什麼

dos01 04/30 15:11勞基法沒有試用期這種狗屎話術

yling5518 04/30 15:11笑死,都知道是合議了,試用期才三個

yling5518 04/30 15:11月,誰不是看正職薪水去應徵的

dos01 04/30 15:11民事契約本來就不得牴觸基本法

WANGSH 04/30 15:12反正不管領多少 前三個月都能先合法省成

WANGSH 04/30 15:12

yling5518 04/30 15:14實習老師之前幾乎沒有薪水,現在才多

yling5518 04/30 15:14少,哈哈哈,應該先爭取實習老師的薪

yling5518 04/30 15:14水吧

dos01 04/30 15:14就跟高利貸違反重利罪一樣 就算你簽了民事

dos01 04/30 15:14契約 違法的東西本來就是違法 誰管你契約

timeriver235 04/30 15:15幫雇主合法無理由解僱阿,還八成薪

yling5518 04/30 15:15政府帶頭欺負實習老師都沒人講話了

dos01 04/30 15:15試用期也一樣 如果試用期條約違反勞基法

dos01 04/30 15:15那就一樣是無效 根本沒什麼法制化的問題

alex2009 04/30 15:16這個問題在於 人力訓練成本 是要算雇主

alex2009 04/30 15:16身上 還是員工身上

piggybill 04/30 15:16我看過試用期不用錢的 嘻嘻

alex2009 04/30 15:17然後現在的小草動不動就不幹 這個法律

alex2009 04/30 15:17其實是在懲罰這些沒有定性的年輕人

alex2009 04/30 15:18缺工解決方案

timeriver235 04/30 15:46笑死慣老闆直接都馬走模糊地帶,有

timeriver235 04/30 15:46本事去告我,現在直接幫慣老闆開後

timeriver235 04/30 15:46

timeriver235 04/30 15:46小草喜迎22k

Supasizeit 04/30 16:1122K就是沒事找事做,這條也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