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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告發自己是什麼新創操作?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告發自己是什麼新創操作?作者
delete4067
(CaptainCharisma)
時間推噓 7 推:8 噓:1 →:25

1.我看到這篇新聞感觸特別深,貼個連結大家看看想不想得起來什麼事?

https://www.pttweb.cc/bbs/Gossiping/M.1625025480.A.872
因為當時被不少法盲噓,印象滿深刻的。

2.依照被害人描述的情境,朱學恆似乎很快的吻了兩次(有錯請指正)
這種快速親過去被害人來不及抵抗的狀況,
過去實務判決認定構成性騷擾罪而非強制猥褻罪的可能性較高。

判斷標準可以google 最高法院 108 年度台上字第 1800 號刑事判決
算是寫的極其白話又有提出一定標準的判決了。

3.回頭再看看性騷擾防治法是如何規定的?

第 25 條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這條是告訴乃論,所以只有被害人可以提起告訴,而且不能超過6個月。

4.如果朱學恆認為自己犯下的錯誤是強制猥褻,應該去做「自首」,不是告發。
但是他告發狀的用詞是寫「6月8日鍾沛君揭露的內容」,也沒有提到涉及強制猥褻等等,當然,是否構成強制猥褻,是檢察官調查後判斷的,不是朱自己說了算,
但由此也可看出,朱也不想冒風險寫自己可能涉犯強制猥褻。

至於性騷擾罪,既不能「告發」,時間也超過6個月了,就是演一場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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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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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xzy 06/12 16:20朱學恆也沒啥選擇

Lailungsheng 06/12 16:20意思就是人無恥天下無敵,法院認證

Lailungsheng 06/12 16:20過了就沒事

dxzy 06/12 16:20既不能揹著十字架上街 也不能像鍾對線道歉

dxzy 06/12 16:21早自割早完事 但如果只能割假的(總不可能沒

dxzy 06/12 16:21去問律師詳細研究相關法條吧)只會造就對方更

netboy789 06/12 16:21被害人已經仁慈對待,他還白木告自己

netboy789 06/12 16:21,超過時間法院判個不起訴,口惡。

dxzy 06/12 16:22怒、往後的法庭讓自己更加難堪

dxzy 06/12 16:22話說往自己身上潑油兩次跟潑三次大概沒差別

demonh311 06/12 16:23就是在用下面的網軍操作輿論而已

skyexers 06/12 16:24不及抵抗的只有第一次強吻

skyexers 06/12 16:24第二次強吻已經明顯違反意願

skyexers 06/12 16:25那就是強制猥褻

skyexers 06/12 16:26頂多突襲觸摸罪+強制猥褻 數罪併罰

pchunters 06/12 16:27大概就會因為法定程序不合被駁回,然

pchunters 06/12 16:27後又可以說法院認證我是清白的

vig077 06/12 16:27就演演戲 老子還要復出撈錢耶

youvegotamai 06/12 16:27樓上正解

skyexers 06/12 16:27駁回什麼= = 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就要偵

skyexers 06/12 16:28

youvegotamai 06/12 16:28我指sky大

dxzy 06/12 16:28那種並沒有認證還敢拿出來講認證過的事情

dxzy 06/12 16:28也只有民進黨幹得出來而已 智堅 懂吧

gn7722 06/12 16:28簡單來說這的行為是精心策劃的就是

delete4067 06/12 16:28感謝推文補充,我沒去查證2次經過

gn7722 06/12 16:29一開始還以為他勇敢認錯,想一想這也是精

gn7722 06/12 16:29心操作的戲碼

youvegotamai 06/12 16:42我覺得朱應該也是抱著性騷擾的認知

youvegotamai 06/12 16:42以為能安全下莊才搞這齣,殊不知他

youvegotamai 06/12 16:42真的有可能被起訴強制猥褻XDDD

conanhide 06/12 18:44鍾佩君有講了應該要自首

dxzy 06/12 19:07自首的意思是自己承認自己到底怎麼想做了啥

dxzy 06/12 19:07而不是告沒有用的 大家都成年不至於理解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