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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防禦權又是什麼鬼?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黑特] 防禦權又是什麼鬼?作者
generalfungi
(香菇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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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檢察官說:「可以羈押他嗎」

台北地院:「不行」

所以阿北就回家惹

然後檢察官跑去找高等法院

檢察官:「我收集了更多證據,可以羈押他嗎」

高等法院:「好。那台北地方法院你再重新判斷看看。」

結果現在到了地院,講起了「防禦權」,說新證據不能提?

那搞屁啊,那不就照舊?

奇怪 我抗告成功 不就是憑著我抓到新證據嗎?

然後又不能提出新證據?那我新證據什麼時候派上用場?

第三次抗告成功時用?還是第三次又要講防禦權了窩草

法院上奇襲不是戰術一環,神聖彗星反射力量嗎?

憲法第16條防禦權哪有說不得提出新事證啊?

"憲法第16條規定人民有訴訟權,落實到刑事程序中的被告上,就是被告有防禦權,意思是給予被告於審判中與檢方類似地位、或給予其法律上的優惠以平衡國家機關與個人間的能力差異,內容包含委任律師、緘默權等等,交互詰問權亦屬之。"

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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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bg 09/05 13:58其他被收押的人也算新事證阿

a5687920 09/05 13:59高院沒說有新證據所以抗告成功阿

q347 09/05 13:59應該是限制羈押券的內容吧?

sleepdog56 09/05 13:59前幾篇就有人解釋了 傻鳥還不看

ayokayok 09/05 13:59刑訴翻完再發文

fluffyradish 09/05 14:00#1csKE0Bx 看下吧

aaa80563 09/05 14:01應該指的是要跟給高院看的事證一樣?

DOOT 09/05 14:02放棄理解 -.- 是因為限制閱卷才發動的?

DFTT 09/05 14:02那篇刪了 搞屁喔

artning 09/05 14:05胡亂講一通

bengowa 09/05 14:05那篇我刪掉了,因為新聞又自己改內

bengowa 09/05 14:05文,害我也搞不清楚,先刪掉免得誤

bengowa 09/05 14:05

lostsky93 09/05 14:07檢方若也同意,應該沒啥大爭議,所以靜

lostsky93 09/05 14:07待結果就好

LYS5566 09/05 14:17我很懷疑 怎麼會用美國佬這一套 這是被國

LYS5566 09/05 14:18蔥帶節奏 還是有更上位的力量在遙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