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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高院前面幾百件都很明確?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高院前面幾百件都很明確?作者
s24066774
(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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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認為對於類似案件,除假藉人頭冒領或中飽私囊的犯罪個案外,絕大部分(差額型)多因制度意旨模糊矇矓,致難以預見法律效果或是否構成犯罪,造成無必要的紛爭與訟累。

高院前面判的詐領助理費都很明確嗎?
現在高虹安就轉彎?
前市長又不用實質影響力羈押?
這到底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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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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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orysoap 01/02 14:40因為高虹安沒有用人頭也沒有中保濕郎

William 01/02 14:40內文不就寫了之前助理費案大多都是人頭

William 01/02 14:40助理..

ivorysoap 01/02 14:40一神法官用那個差價幾萬塊認定他有貪

ivorysoap 01/02 14:40污根本就亂來

bkebke 01/02 14:40薪資回扣在一般公司就背信 立委無罪?

ivorysoap 01/02 14:41同樣的標準把所有的立法委員全部查一

ivorysoap 01/02 14:41

ivorysoap 01/02 14:41我猜有一半都要關進去

samarium 01/02 14:42有一半?哪一半?該不會都藍白的吧

bkebke 01/02 14:43那就進去啊 後面多的是人補

bryan910015 01/02 14:44就KMT那一半阿 哈哈

s81048112 01/02 14:451樓說的立委很多 是那些

bryan910015 01/02 14:45話說台中藍粉轉草之後越來越激烈阿

kducky 01/02 14:47立委一半進去也沒怎樣 台灣2300萬 弄113

kducky 01/02 14:47個人進去立法院很簡單啊

hisashiaska 01/02 14:50立委一半進去就進去啊 你捨不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