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藍召委提暫緩公告選罷法財劃法 綠批違憲
哪裡違憲了
憲法第72條規定,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10日內公布
只有明定總統公布時間
並沒有規定移送總統行政院時間啊
也就是說看立法院長想什麼時候移送就什麼時候移送啊。
這樣就違憲
那怎麼不三讀通過後沒當場移送就提告呢?
※ 引述《geordie (夢の住民)》之銘言:
: ※「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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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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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召委提暫緩公告選罷法財劃法 綠批違憲揚言罷免韓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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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30日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立法院長韓國瑜僅憑2位立?
: 委員會召委的公文,就延緩咨請公布選罷法、財劃法,公然違法違憲,民進黨團要求立法
: 長韓國瑜依法處理,否則明天提告,並發動罷免韓國瑜。
: 民進黨團上午舉行「公然違法違憲的韓院長,可以不下台嗎!傅崐萁才是地下院長?!」
: 者會,公布國民黨籍內政委員會召委徐欣瑩及國民黨籍財政委員會召委陳玉珍給韓國瑜的
: 文,要求延緩咨請總統公布選罷法與財劃法,發文日期均為12月27日,韓國瑜在公文的批
: 「交議事處辦理」。
: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立法院20日三讀通過選罷法、憲訴法及財劃法後,民進黨團為
: 阻卻這些對台灣衝擊最嚴重,可能造成國家滅亡的法案,一再對外表示將提出暫時處分及
: 憲,行政院則提出覆議,但立院卻發生一件非常離譜的事,竟延緩公告三讀後的選罷法及
: 劃法。
: 柯建銘說,民進黨團為了因應3個法案一起提出暫時處分、釋憲及覆議,近日積極準備,?
: 行政院只收到立法院27日給行政院的憲法訴訟法函文,一查發現,立院居然只公告憲法訴
: 法,選罷法及財劃法並沒有公告,他立刻致電韓國瑜。
: 柯建銘指出,韓國瑜向他表示,徐欣瑩及陳玉珍去函,要求選罷法及財劃法暫時不公告。
: 華民國行憲以來,從來沒有發生立院委員會召委可以發一個函,要求三讀通過的法案不可
: 公告,居然公然違法違憲到這種程度。
: 柯建銘表示,民進黨團提出3個要求,1、韓國瑜今天下午立刻處理;2、若不處理,民進?
: 團明天將到法院提告,提告韓國瑜、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立法院議事處長高百祥、徐欣
: 及陳玉珍;3、民進黨團將發動罷免韓國瑜。
: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徐欣瑩具名發文的選罷法延緩咨請公告理由是,20日三讀通
: 的選罷法部分條文,與內政委員會剛審查通過內容涉及罷免案通過門檻法案「具有重大關
: 性」,「為求修法周延」,要求延緩咨請總統公布。
: 吳思瑤說,國民黨這種選擇性的咨請公告,把選罷法與財劃法當成人質、肉票,綁架法案
: 這是前所未見的。什麼時候立院委員會的召委這麼大,可以這樣無法無天、違法亂紀,一
: 公文就可以要求立法院延緩咨請,想快就快,要慢就慢,背後下指導棋的就是國民黨黨團
: 召傅崐萁。
: 民進黨團書記長蔡易餘則說,陳玉珍具名發文的財劃法延緩咨請公告的理由是,20日三讀
: 過的財劃法部分條文,「恐涉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可能需要重新編列」、「可能涉?
: 公布後應配合修正該總預算案相關事宜」,等於用財劃法綁架明年度總預算,韓國瑜要這
: 違法違憲下去,不就證實被傅崐萁綁架,傅崐萁是地下院長,韓國瑜只是掛名而已。
: 憲法第72條規定,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10日內公布
: ,但總統得依照本憲法第57條之規定辦理。(編輯:翟思嘉)1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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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黨大概看到資進黨氣到要罷免韓總跟告國民黨違反法律
: 所以今天才說是為了防止資進黨出招才出此下策,
: 國民黨真不愧是超越憲法跟法律的黨,做啥決定都沒在翻法條跟憲法的,想幹嘛就幹嘛
--
所以以後立院長不喜歡的法案,隨便都
能延個一萬年送是吧
理論上是
要不你就選贏立法院長啊
給一f 立法院長是選出來的
立法院長沒辦法全憑自己的心情做事
聽說柯要罷免立法院長?怎麼罷免?
他至少要得到最大黨或過半立委的支持
很好啊.照樓上有推文的說法,行政院長就不
覆議,總統就不公布,誰叫你選不上總統嘛
不然 kmt可以開除他 or 民眾罷免他
那就加油喔!
總統不公佈是百分百違憲的 再拗啊
人家可是有60%民意加身
哈 卡提諾大法官判定違憲了喔。不爽去提釋
憲啊,哦對了憲法法庭也同樣被藍白癱瘓了
啊(攤手)
違憲你去找大法官來宣判呀,又要loop
了嗎
爆
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三讀! 宣告違憲時大法官人你說到重點了 我們憲法第37條只寫「總統應於十日內公布」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 但憲法完全沒說「總統若拒絕公布,且行政院不提覆議案」。到底要怎麼處理? 會玩文字遊戲的,說不定就用這招卡死你,讓你的法律執行不了41
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三讀! 宣告違憲時大法官人憲法37條 寫在總統 怎麼看 都是在限制總統權力 怎麼被解釋成總統可以制衡立法院.... 第 37 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10
Re: [問卦] 脆:法案通過不重要 不要公佈就好了立法院完成三讀之條文,是否立即生效?或仍須經過何種程序始能生效?又須要多久時間才 能生效?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仍應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經總統公布後始能生效。 三讀通過之法律,條文內容經核校無誤後,依憲法規定,送總統及行政院,若行政院未提覆 議,總統應於收到後10日內公布。不過,法律經總統公布後並不是立即生效,依中央法規標10
Re: [黑特] 欸不是,立法院長要總統暫緩公布法案?我國法律沒有規定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律案多久要移送至總統跟行政院,快的當日,慢點的好 幾個月也可以 國民黨這樣應該也是有前例可循,但也沒違法違憲 只能說打亂了民進黨的節奏,也是種有趣的政治攻防7
[討論] 如果行政院長裝死怎麼辦4這樣子我小蔥啦 憲法第72條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 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不對耶如果塔綠斑真的要搞5
Re: [討論] 法學探討 法律三讀不副屬不公布會怎麼樣中華民國憲法 第 72 條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 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 其中57條被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取代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 第 2 項4
[問卦] 立法三讀通過之後。如果立法院完成三讀之條文,是否立即生效?或仍須經過何種程序始能生效?又須要多久時間才能生效?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仍應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經總統公布後始能生效。 三讀通過之法律,條文內容經核校無誤後,依憲法規定,送總統及行政院,若行政院未提覆議,總統應於收到後10日內公布。不過,法律經總統公布後並不是立即生效,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另同法第14條規定,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法律一旦發生效力,全體國人就必須遵守。 ———4
Re: [轉錄] 黃國昌FB:這是國家的悲哀,更是台灣民康乃爾法學博士?????? 第 72 條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 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 憲法規定十日內公布生效4
Re: [討論] 國民黨發文叫韓國瑜暫緩請總統公佈不行喔! 第 72 條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 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 法案只要送到總統,行政院沒有提覆議或不副署,總統就沒有不公布的權力X
[黑特] 現在狗黨和立法院長挖洞給總統跳嗎前面有人講到 藍白畜靠著暴力和多數優勢 強暴通過毀憲亂政三大惡法後 今天看到國民黨內政委員會召委徐欣瑩 和財政委員會召委陳玉珍發出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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