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還是看不懂為什麼柯文哲只告民事
今天許甫去提告的時候,大致上說了兩個為什麼只打民事訴訟的理由:
(1)訴訟策略
(2)民事沒有偵查不公開的問題
問題是,這樣還是沒有正面回應為什麼只打民事訴訟啊?只是單純用「訴訟策略」含糊帶過而已,這樣有「公開透明」嗎?如果是要懲罰競爭政黨亂講話的話,比起民事損害賠償,刑事責任更具有嚇阻效果吧?
然後,喬事情的過程不是幾乎大家都知道了嗎,也有參與者寫公開信說明了,那有沒有「公開」,差在哪?而且就算是刑事訴訟,法庭也有可能開放民眾旁聽,這樣不就是在「訴訟」過程中的公開了嗎?為何要用一個前階段的小概念也就是「『偵查』不公開」來解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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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會有檢察官主動蒐證 那就好玩了
然後刑事告輸 很容易被反告誣告
刑事法官會調證據,而且會被告誣告
怕被反打誣告
其實誣告沒有那麼容易成立啦,啊不過他們如果真的是考量這點的話,為什麼不說清楚講明 白呢
民事只要民眾黨不提供證據法官不會理你,
判敗訴又可以玩受虐兒
民事案件原告不舉證就結束了
這時配合網軍洗一波司法不公小草就會信
民事就是無本生意啊!可賺錢又不怕被
告誣告
許甫的說詞是唬爛給小草聽的
記者會去法庭旁觀啊,到時證據攤出來會死
很慘
真正想釐清真相就要告刑事沒錯
對啊,啊我就搞不懂,如果真的覺得這些人在「捏造事實」而「損及自己名譽」的話,為什 麼不告個刑事誹謗附帶民事損害賠償就好了?
※ 編輯: anomic24 (111.248.253.2 臺灣), 02/05/2024 17:42:49
告刑事還有跑司法線的記者會提前寫新聞啊
也不至於到無本生意,敗訴方要負擔費用,不
過對於白蠊教來說這點錢不算什麼
就民眾黨不敢讓真相曝光啊
到時證人通聯全都調來法院他們就完了
第一啦 請民眾黨先不要亂用偵查不公開
一般的誣告很難成立,但柯這件有沒
有主動打電話有通聯有證人自己有沒
有打電話也沒有模糊空間,很容易GG
隨時可以縮 不用舉證 輸了不會被反告
問就是演啊!
民事沒什麼用,就是給支持者一個交代,
要不然很難看
人有時候話還是不要講太滿,不要把自己捧得太高,會比較好,才不會像現在這樣要找一個 滿差勁的方法下台階
誣告不容易成立跟會被告誣告是兩回事啊
柯黨知道這很難告的成 告民事只是做個姿態
安慰跟應付低能小草
告刑事一定告不成 還被反告誣告就會很糗
有點基本法律常識的小草應該會試著懷疑吧
好了啦~這咖就是炒新聞做做樣子而
已,特農地不也一樣,信他的也不是
第一天吃屎熱
民事就是各自虎爛看法官信誰啊
刑事一定輸
只是 為了 告 而已 後續到底 有沒開庭
沒人會關心
訴訟策略,就像和小草比,阿北還是大懶叫
今天中午陳東豪、尚毅夫的廣播有說,黃珊珊
很有經驗,知道告民事才會贏,而且舉證責任
在吳崢
蛤,我完全看不懂你或那兩位媒體人在說什麼欸 舉證責任原則上是由主張權利存在之人負擔欸,所以原則上應該是由主張自己對吳崢等人存 在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柯文哲主張吧? 還是國昌老師認為這邊可以舉證責任倒置?
民事哪裡無本了 果然人如其ID
因為民事相對刑事反作用力較小呀
藍粉在胡言亂語啥,是tmd告dpp跟吳,
那tmd要舉證這些言論對自己名譽有啥
實質毀損啊?舉證責任都亂講
因為證明度的差異 半瓶水響叮噹
笑死,啊法官就不能像姜世明老師一樣,主張民事訴訟的證明度也要達到非常高度的蓋然性 (90%)?
吳崢的舉證責任 他只要指出他有盡查證義
務就好 何況他那邊還有人證耶
吳只要證明有1/31這通電話即可,而
且柯自己都承認了,當事人陳醫生也同
意當證人,那根本沒啥好說的
民事沒有誣告罪阿
不用怕被告誣告啊 被駁回還可以繼續演政
治受虐兒
要聲量而已,不是要玩真的
過2個月就撤告啦
我也看不懂上禮拜小草罵吳崢這麼用力今天
真的去告了怎麼安安靜靜ㄏㄏ
原Po、mimimoumou、sln5112大,我說的影片
我說的影片在這,調好時間了,在17分30秒處
他們說告刑事一定輸,民事,舉證責任在吳崢
那就是他們不理解什麼是舉證責任而已,媒體人有時候如果遇到一些不是他們專業的東西, 聽聽就好
※ 編輯: anomic24 (111.248.253.2 臺灣), 02/05/2024 19:17:18※ 編輯: anomic24 (111.248.253.2 臺灣), 02/05/2024 19:17:42
冷靜點,手不要抖
反告誣告很難啦,被檢調打槍比較有面子問題
民事舉證責任在原告啦
因為他喜歡浪費人民的錢
笑死人 所以你的訴訟策略是建議當事人拋
開實務見解堅持採取少數學說見解嗎
民事可以各說各話騙小草。
爆
Re: [閒聊] 給想打侵害配偶權的你一些參考我塵世迷途小律師啦 你知道告訴主觀不可分嗎? 刑事訴訟法239: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 共犯。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 所以本案原PO告了老公,在檢察官眼裡她等於同時也對A提告,檢察官也會辦A79
Re: [情報] PSN 使用者條款更新我們分成兩個類型: 1.民事:你不是中國國民但被Entertainment Inc. ("SIE Inc.")以違反香港國安法 而被停止帳號,並造成財物損害。 在我國(台灣)民事訴訟法,「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一條) 「對於私法人或其他得為訴訟當事人之團體之訴訟,由其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31
[情報] CDPR表示已經因2077再被提出民事告訴rt-no-4-2021/ CDPR 在IR(投資者相關)網頁內公告 已經在美國被提第2起民事訴訟 原因當然是隱瞞投資者2077大量家機bug 不當發言 投資人要求損害賠償22
[問卦] 撞海神VS.把人打到住院,哪個賠償高?如果今天要不是那個百桂瑪莎拉蒂哥太誇張,擦撞就把人打到住院。 那今天大家應該就是在討論那個大學生要工作多久才能賠得起那台瑪莎拉蒂的車損吧? 先說可惜就是沒有如果,把人打到住院真的可惡!! 但如果兩件事情都進到法院進行民事訴訟,哪個賠償比較高? 對訴訟有概念的鄉民可以釋疑一下嗎?23
[黑特] 第一次看到 只告侵權第一次看到 覺得對方亂講話 汙衊 結果只告民事的侵權 當然啦 柯文哲還沒告 但禮拜五下午的消息 記者問他告什麼 他回說要告侵權 侵權是什麼? 就是民法第184條的 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 簡單說那些告對方要賠償的 都是用這條13
Re: [討論] 車停停車格被醉漢毀損 求償問題你這種就是純民事啦~ 警察本來就不介入民事案件 整件事情根本就跟警察無關 自然沒有吃不吃案的問題... 一堆鄉民 法律知識貧乏得讓人想笑...13
[理賠] 過了1年364天,對方才提民事損害賠償訴訟發生車禍後 我方無肇責因素,刑事責任上也無過失傷害,有保1000萬第三責任險 對方財損300萬(骨折醫療、復健、工作薪資損失、精神、車損) 但因我方無肇責,保險公司無法出險理賠對方 若對方故意在1年又364天後,提告民事損害賠償8
Re: [問卦] 黑人1000萬這步棋是不是太急了?基本上這未來應該又可以成為一個反面公關教學的案例了 大牙的指控 第一時間黑哥道歉 有可能風頭過了 還能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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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真的沒人、沒法治得了囂張的謝宜容嗎?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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