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重啟貨貿跟服貿是假議題吧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5-3 條
1. 涉及政治議題之協議,行政院應於協商開始九十日前,向立法院提出協議締結計畫及憲政
或重大政治衝擊影響評估報告。締結計畫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同意,始得開啟簽署協議之協商。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Q0010001&flno=5-3
看完1後面都懶得看==
這條款讓協議的啟動門檻超高
連談都還沒開始談就死掉惹
服貿貨貿什麼的確實是假議題
DPP修這法就是告訴你 拎北沒興趣跟你談任何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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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3.58 (臺灣)
※ PTT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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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布林王不懂 還是中共指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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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eurl.cc/M8O9pp 所以邱太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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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幹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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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礙就是民進黨跟他們的小嘍囉
噓
早就被陳明通的質詢打臉了 還在5-3
68
[轉錄] 林志潔FB:重啟服貿是假議題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林志潔LIN Chih-Chieh - Carol Lin 3.轉錄內容︰19
Re: [討論] 柯建銘談柯文哲重啟服貿另一篇新聞寫的更清楚,不過我不貼連結 柯建銘 講的是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之3修正 修法時間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8000634618
Re: [轉錄] 林志潔FB:重啟服貿是假議題林教授的意思, 就是關於兩岸與憲政的重大政治性協議 已從備查改為絕對多數立委審查才可通過 那我就好奇,為何當年學運想特別立專法 查了一下發現8
Re: [新聞] 柯文哲喊重啟服貿!周玉蔻狂轟「毀滅台灣其實我搞不懂 明明最早喊想要重啟跟對岸貿易談判(包含服貿)的就是 陸委會耶 當初周玉蔻跟民進黨的那些立委 怎麼沒人出來指責陸委會跟邱太三 賣台 毀滅台灣未來 最近陸方對我方啟動貿易壁壘調查,有聲音認為下一步是ECFA,而政府對ECFA的態度也更 加明確,陸委會主委邱太三日前指出,中止ECFA將破壞兩岸關係。但ECFA協議本文目前主4
Re: [新聞] 重啟服貿引法條論戰 邱顯智:柯建銘說法說真的 我也對林志潔的解釋說 服貿等跟中國的貿易協議 適用兩岸關係條例的5條之三 感覺到可笑 看看立法理由說明吧 三、為落實政治議題協議與談判之事前民主監督,爰明定第一項,規範洽簽兩岸政治議題5
Re: [討論] 所以兩岸監督條例還沒通過喔?2019年 就有修訂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增加5-3 兩岸政治協議須經國會雙審與全民公投 涉及政治議題之協議,行政院應於協商開始90日前向立法院提出協議締結計畫及憲政或重5
Re: [轉錄] 林志潔FB:重啟服貿是假議題所以這修法跟「兩岸監督條例」有什麼關係 監督在哪? 按照法條我只看到之後要通過「憲政」和 「重大政治影響性」協議,要立院自己人多 而且「重大政治影響性」的協議到底標準在哪3
Re: [討論] 兩岸監督條例很重要?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重不重要 如果一個當初被民進黨當成神級學運的太陽花運動 的主要訴求 被看成廢物 那表示 當初這個所謂太陽花運動就是完全打假球 而且是失敗的社運 只是一個純粹顛覆原有執政政權的工具而已 所以如果是一個重視太陽花運動精神 甚至作為指標的政治人物 一定是要推動完成X
Re: [討論] 柯文哲被問重啟服貿卻扯兩岸監督條例我們來看我國的陸委會官網 一、背景說明 (一)於86年及88年時,行政院曾草擬「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條例」草案,二 度函送立法院審議,惟未獲審議。而於92年「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時1
Re: [新聞] 快新聞/來公開辯論啊!邱顯智邀林志潔林教授的意思, 就是關於兩岸與憲政的重大政治性協議 已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3條 從備查改為絕對多數立委審查才可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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