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高虹安案判決之淺見
噓 Bizlink: 再說一次 請去看判決書全文 檢察官起訴 桃園 07/27 14:17→ Bizlink: 的加班費部分全軍覆沒 所以陳昱愷才無罪 桃園 07/27 14:17→ Bizlink: 但薪資沒有 這跟挺不挺誰無關 看不懂的 桃園 07/27 14:17→ Bizlink: 文盲一直在肉搜真是共產黨的表率 給我滾 桃園 07/27 14:17→ Bizlink: 回中國 桃園 07/27 14:17
我再回你一篇文啦
你果然是黃一半的信徒
看判決書只看一半
還旁聽了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7260160.aspx
判決指出,高虹安、黃惠玟及陳奐宇均明知於109年8月至11月間,高虹安僅以每月7萬元酬金聘用陳奐宇,竟浮報酬金各為8萬元或7萬5161元,並以浮報後的酬金為基準計算、請領當月加班費,而浮報加班費,合計詐取4萬154元的酬金及加班費。
這裡明確告訴你了剩下三個助理就是因為一口價的關係
結果去浮報詐取酬家跟加班費的
誰告訴你陳昱愷沒事=剩下三個人的加班費跟酬金沒問題
不要自己去幻想
你真的有去旁聽嗎?
還是旁聽也學黃一半一樣去頭去尾自己再那邊超釋法條
也要學他當一個超越法官的男人
--
這邊加班費是因為薪資調升而衍生的加班費
不是加班費本身的問題 加班費本身無罪
有沒看到?天啊!真的文盲
2者都分不清楚真的不要來丟人現眼了
我覺得原推文沒說錯
自己看不懂在亂說。加班費沒事
加班費的部分這次因為都認定有加班事實
就文盲愛裝懂 好了我不回應文盲了
花那麼大力氣 沒辦法關高虹安 真是丟臉
所以有罪的部分是低薪高報 的部分
哇靠 連噓欸
檢察官說詐領加班,法官說加班費本來就是應得
的,所以無罪
哇靠 你們也在我文章連噓耶 你們能我不
能?
他說了他跟三個人用一口價問題去談薪水,
然後加班費也有浮報問題跟我說加班費沒問
題?
法官很聰明 有爭議的全讓你過 剩下的沒
爭議 就足夠定罪了 讓小草沒的吵
但是法官說高虹安浮報助理薪資,所以浮報的助
理費和浮報後的所計算出來的加班費算貪污。
應該是加班費會是本薪的函數
所以本薪浮報造成加班費會被墊高
本薪 浮報 加班費也會浮報啦 就基數問
題
但是以前的見解是先看是否為人頭帳戶,再看錢
跑去那邊
非人頭助理,費用花費在議員或立委相關費用上
這個不是人頭帳戶問題好嗎,這個是低薪高
。只會判登載不實之罪
報
所以檢察官原本認為不能這樣回捐的部分
法官根本沒在看你有沒有實質加班 知道
吵不完
加班費本身無罪的問題衍生就是 繳回、回
捐、私用、零用金用加班費都沒問題 看懂
了嗎?
這次的法官是認為沒問題
還有一點就是你基本就錯了,你後來的就一
定會錯,所以不能說加班費沒問題,因為他
加班費就是錯
你自己看不懂。檢察官其實起訴一個是浮報助理
薪資。一個是浮報加班費
所以原推文想表達的是檢察官認為的加班
費有問題的點 法官認為沒問題
這次法官完全就在抓你低薪高報問題,你原
文被噓的這樣慘就是因為你在偷換概念,這
不是立委沒有決定薪水問題,而是低薪高報
問題
浮報加班費法官說無罪。有罪的是浮報助理薪資
有一個無罪就是證明 因為他的本薪沒問題
所以加班費也是正常
證明了不是檢察官說的那個問題
就說了,以前不會管低薪高報。只看是否為人頭
助理。
法官沒討論實質加班問題啦
反正這個法官算開了一個先例。XD
全算你們有加班沒問題
win你還看不懂。你的綠共同伴都看懂了,你還看
不懂
反正一堆綠狗所謂的浮報加班費。法官認為合法
。
童仲彥就算低薪高報的一例,不然不會只貪
污5萬,因為有私聘別的助理
有問題的是以少報多的薪資差額和以少報多後基
準加班費計算出來的差額。
童的問題是法官認定那個私聘是人頭助理。
而且回捐、零用金也都沒問題 法院否決了一
個“立委對助理薪資的裁量權” 這其實留下
二審的伏筆 因為這個其實有爭議的
是你看不懂吧,他判決裡面是連浮報加班費
的錢都算進去喔,只是法官沒有跟你吵這個
,他只是用一開始基本的跟你說然後導致後
面加班費也浮報,所以浮報加班費也才算進
去犯罪所得
加班費很難證明有沒有浮報
你自己才在看不懂。加班費就沒問題
可以看關鍵時刻
法官的焦點就是在一開始薪水問題,但是浮
報加班費也算進去犯罪所得
有問題的是以少報多後薪資計算出來的加班費差
額
你很懂,你還說貪污不會有罪了
瑞德有說 以前也有低薪高報的 重點在多
出來的部分不能用在私人
可憐。就說了。法官認為加班費是合法請領
所以說前面的錯誤導致後面也有錯所以才會
有浮報加班費算進去犯罪所得
其實這篇說的加班費有問題 是有問題在本
薪高報造成的
反正看二審了。
總薪資有多報然後拿回扣私用就是事實
薪水也是合法請領阿,但是他是浮報的薪水
這裡就不合法
天獅都看懂了。你還看不懂。XD
原本檢察官認為加班費不能這樣叫人回捐
加班費浮報太難查證所以姑且不追究
不是浮報加班費合法好嗎
重點浮報的不能拿回去,如果不拿回去最多
就登記不實
天獅你去解釋給你同夥聽。XD
看看檢察官上不上訴囉 早就說地檢法院
對高虹安超好的 串證不用羈押
天獅之前還挺肥燦了他認為的我就要支持笑
死
千方百計能替高虹安拿掉犯罪的都拿掉
結果還是貪汙 哈 一般人可沒這麼爽
天獅可以知道為何我常說綠共愛吃屎的原因了吧
。XD
是加班費這個東西是合法,但是浮報加班費
就是錯,不然請解釋一下為何算進去犯罪所
得
加班費合法 但一開始就沒要給加班費
還有你一直說吃屎你要先去吃了,不是一直
說貪污不成立法學大師
表示約定的薪資加班費沒包括多報的部分
但法官這部分也放水了
讓你約定薪資報的加班費都認定沒事
但如果照你說的 呂的也是回捐了 但他是
無罪
別的助理費案件 很多都否認就被收押
助理下班有時候還要支援幫忙 所以加班
時間很難計算 所以很難確認加班時數跟
實際有沒有符合 所以你報到滿也就算了
高虹安不用
回捐如果是自願本來就沒事
再怎麼不合理 助理自願捐錢不行嗎
高虹安案件一直以來有問題的就是助理有
自願嗎 看起來沒有啊 打從一開始就約定一
口價 既然如此 那多報的從來都不是助理的
回捐這部分心甘情願的本來就沒錯,我一直
勞務對價
認為錯的是強迫跟私用
證明了本薪沒問題的話 法院認為這次的加
班費都是該得的
但不管怎樣 高拿回扣就是事實
法院詳細判決還沒出來 但我覺得很難接受
該不該得不是這樣看的 民事法院從來承認
他就是第一個錯後面都錯
可以約定一口價包含加班費 只要回推不低
於最低薪資
既然如此一開始就約定固定薪資含加班費
那就是這個助理包含加班的勞務對價全部
不然不會有浮報加班費也算進去犯罪所得
多的通通是詐取財物
事先橋好回扣是自願沒錯 問題就犯法啊
這才是合理的邏輯
其他助理費案也都是這樣
立委本來就有對助理薪水決定權限
你就是額度報好報滿 叫助理轉回扣給你
所以我才說不管地檢還是法院對高虹安都超
高虹安現在的問題就是,被助理咬說一開始
談的本薪不是這樣,多的被拿回去用
好 很令人不能接受
如果不是高虹安林姿妙 被抓到串證 最好還
有可能不收押 最好還有可能千方百計去除
犯罪部分
給薪5萬但是可以請到6萬 1萬你要給我
只要助理不翻供或者沒有新事證,在上訴都
很難翻
這就是犯法啊 乾 到底是還要凹什麼
坦白說很難講喔 不過等判決出來吧
所以我覺得原推文沒錯啦
等等又出現一個宋朝公使錢
很多人都不知道 法院法官從黨國到現在
他說的是檢察官認為的回捐部分都無罪 他
沒說加班費所有的東西都沒問題
根本沒大規模整批換過 會覺得法官是民進
沒錯的話,浮報加班費就不會進去犯罪所得
黨的 真的腦袋有洞
助理回捐“這個過程”無罪
原推文嚴格說沒講錯啦 只是令人不能接受
但是呂是無罪
因為倘若真的是全部都變成了班費公用
那的確可以凹成整個過程都沒事
一般助理費無罪大概兩個面向
1. 助理說都是自願回捐
但偏偏就有人把這筆錢當成私人小金庫
代表加班費有罪的部分是本薪造成的
2. 使用用途是公支出 法官認為沒有貪汙故
意
高案目前本薪及因應本薪計算的加班費無罪
高如果完全不去動它 還真的可以下庄
如果我是檢察官一定上訴 超不合理
講簡單一點 你各位繳的系費 用途是啥
但我不是 不知道它們有什麼考量 就像我不
能明白為什麼檢察官明明知道被告否認還
全部公款或人事就沒錯,最多登載不實而已
串證 某種程度可以說在騷擾共犯 居然不聲
押 如果他不是高虹安這種成況9成被收押
結果一堆小草還在吵升官 笑死
系學會辦迎新宿營 開會吃大餐 可以
但有個人拿系費去買雙眼皮貼 這就不行
也許可以凹說 我迎新宿營表演要用w
助理回捐只要不私自挪用 都還可以下庄
一動用做私人用途就是穩死 代墊也不行
錢的來源:公家發的溢領人事費
錢的用途:買辦公室文具茶水(o) 挪來
當私人花費小金庫(x)
看到一群小孩在那邊吵,你們是能怎樣?
真的很搞笑耶~
一群弱智,薪資是用公積金回推的
這就詐領公款啦,講那麼多
不就加班費難以定義檢察官才針對浮
報
之前不是就有定義在家裡面回訊算不
算加班
只針對加班助理只要回答會在家裡回
訊就破解了
自己文盲看不懂現在知道自己錯了要不要
跟我道歉?還一直肉搜的人要不要道歉?
學共產黨真的給我滾回中國啦
你是那裡認為我覺得我錯了阿 我一直告訴你的都是加班費有問題 所以加班費才會算進去犯罪所得 你文盲嗎?
※ 編輯: win8719 (114.44.37.80 臺灣), 07/27/2024 17:49:34那沒救了 看不懂又死不認錯 誰文盲大家
心裡有底 掰掰
法官很厲害,有爭議的都給過,定罪的高穩死
高最大的錯誤就是沒委任Bizlink跟t21辯護
不然絕對把檢察官跟法官電到飛起來
3X
首Po昨天實在太忙 今天才有時間 既然都旁聽了 判決也來分析一下好了 先以不帶政治色彩的方式分析 讓大家想想發生了什麼事 是新聞媒體寫不清楚的 1、加班費部分無罪 法院認為 助理有實際加班 就有權申領加班費 並無始立院陷於錯誤 意味著 繳回 回捐 零用金 私用都無罪 其中從認罪的陳昱愷無罪 即可得知 2、薪資部分有罪 法院認為 浮動的薪資 就是浮報詐領的部分 否決立委有薪資裁量權23
看來你進去旁聽也沒什麼功用 進法院聽,還是只能出來講錯誤連篇的東西 助理責任變重不能加薪? 事實是 助理加薪隨你加,10
因為你在偷換概念而以阿 所以你當然覺得奇怪阿 他浮動的薪資並非發給助理的薪水 是他要自己拿來用的 所以並沒有否決立委有薪資裁量權1
簡單來說,助理費詐領分成「人頭詐領」跟「差額詐領」 高虹安之前一直抗辯的助理都有實際加班,只能解決沒有「人頭詐領」 的問題 這次的判決也看的出來法官應該也認定沒有所謂人頭助理。沒有人頭詐領,但還是有「差 額詐領」的問題。
54
Re: [新聞] 高虹安犯罪所得法官認定11萬6514元 重判判決書還沒上網先來鍵盤法官一下 如果已經精算出助理犯罪所得 代表法官認定助理們確實有浮報詐領加班費的犯罪事實 也就是法官對於加班費的認定與以往的判例不同 今天即便是高在與助理們談薪資時是一口價6
Re: [問卦] 板主現在是要放縱造謠?其實看這下面這篇就好了 ┌─────────────────────────────────────┐ │ 文章代碼(AID): #1W_v179p (GossipPicket) [ptt.cc] [問題] 造謠的定義到底是 │ │ 文章網址: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5
Re: [討論] 5/22高虹安開庭旁聽心得拿東森新聞一段來對照網友的文章看 只能說 哥布林智障綠狗看起來要崩潰了 檢察官自己都承認了, 助理都有加班之事實。3
[討論] 高虹安一審有罪 死忠小草丑們哭哭哀哀 今天結果出爐了 高虹安一審有罪 這2年 不少死忠小草丑們跑出來硬凹護航 現在情何以堪 不過我比較在意這位 Bizlink 啦4
Re: [討論] 判七年太誇張了!太誇張了!看了下判決摘要: 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矚重訴字第1號 (刑事) 有罪部分之事實與理由摘要 一、事實摘要 高虹安自109年2月1日起至111年12月25日止,擔任立法委員。陳奐宇、黃惠玟及王郁文均4
Re: [討論] 所以高虹安是A46萬還是11萬?在昨天下午上傳的判決書中,有列出附表明細 以下供參: 附表一:被告陳奐宇等人浮報酬金表(新臺幣/元) 備註:2
Re: [討論] 高案我的理解有錯嗎?這要從北院新聞稿一起看。 應該是部分加班費法官認定有加班事實,所以請領OK。 但有一部分加班費法官認為沒加班事實,所以是詐領 為何犯罪所得從檢方起訴的四十六萬變成法官最後判定的十一萬可能原因就在這裡。 所以高如果要繼續上訴,訴訟策略應該就是要說服二審法官這十一萬是從助理實際加班請1
[爆卦] 所以公積金的部分是無罪對吧正在努力理解判決中 其中有一段想問問專業鄉民 參、不另為無罪或無罪諭知部分之理由摘要 高虹安、陳奐宇、黃惠玟、王郁文及陳昱愷等5人被起訴將陳奐宇、黃惠玟、王郁文及陳 昱愷以實際酬金為基準計算、請領加班費,並繳回供本案辦公室零用金使用,而涉嫌上開
爆
[黑特] 罷免徐巧芯 李彥秀連署啟動75
[討論] 翁曉玲:這只是序曲,我要端正大法官44
[討論] 藍白不倒閣,那就明年開啟大罷免時代囉爆
[討論] 高雄最近幾年有變好嗎53
[討論] 競猜本次大法官會通過幾席?47
[討論] 競猜明年大罷免會罷掉幾席藍委爆
Re: [討論] 政院明年不照財劃法編分配款會怎樣?37
[討論] 沒用的60席,不釋憲也不倒閣 還能幹嘛 ?33
Re: [討論] 高雄最近幾年有變好嗎29
[討論] 倒閣對藍白的好處?25
Re: [討論] 認真問不副署,藍白真的不敢提倒閣嗎 ?19
[討論] 反對財劃法真正理由23
[討論] 藍白說那為何綠營那八年不提自己的財劃29
[黑特] 大家一樣公式,為啥高雄台南覺得被搶錢?23
Re: [討論] 藍白是卡bug故意癱瘓憲法法庭嗎?78
[討論] 認真問不副署,藍白真的不敢提倒閣嗎 ?18
[討論] 蘇巧慧:三讀版本害新北少了200億19
[討論] 連署罷免廖偉翔人不少耶18
[討論] 藍白幹嘛秀底牌?他們很怕被罷免18
[討論] 目前反財劃法的首長15
Re: [討論] 政院明年不照財劃法編分配款會怎樣?14
[黑特] 請政治廚放過MyGo!!!!!12
Re: [討論] 劉仲敬會怎麼論這次的三法案?13
[討論] 黃國昌狗樣被國民黨呼巴掌還大呼值得12
[討論] 明年哪些福利要消失惹?12
[黑特] 柯文哲簡直走向阿扁後塵!44
[討論] 原來國民垃圾黨惡搞大法官不是第一次34
[討論] 台北拿比高雄台南多你真的可以?8
[討論] 承認吧 40%就是少數 乖乖服從多數5
[討論] 所以高雄沒那麼多人,卻想拿最多錢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