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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交通部研議「罰款1200元以下」微罪不記點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交通部研議「罰款1200元以下」微罪不記點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時間推噓 推:0 噓:0 →:4

台灣交通會亂,

就是每個人都有千百個理由說要違規,

我腳不方便要停紅線,你停車格好遠要停黃線,

我小孩要生了需要超速,你狗狗快死了要雙黃線超車。


我就舉個極端一點的例子,

今天乘客要小黃開車撞進軍營、機場跑道,

不從的話,他就客訴運將,運將開還不開?

肯定拒絕的麻,因為違法刑責就吃不完。


今天為什麼運將寧願違停?

就是罰則太低、違規執法不夠嚴謹,

讓運將覺得被客訴的潛在成本高於吃罰單,

所以他選擇違規,也不打算找合法下車點。


被仇人用行車記錄器盯更是荒謬,

運將不要違規,拍一百年也拍不到半張照片,

就是違規習慣了,才會那麼容易拍到罰單,

這就好像,一個已婚人士整天找人約砲,

還抱怨仇家找徵信社跟拍他,害他家庭革命,

問題是你不要到處約砲,仇家能拍到啥?

※ 引述 《m82》 之銘言:
: 選後我跟他聊到記點的事情,他說這個規定完全屠殺小黃
: 主要是很多客人攔車時根本不會看是不是紅線能不能臨停
: 目的地附近也常常好幾百公尺都是紅線,要按規定找可臨停的黃線
: 乘客馬上投訴司機繞路,客訴單接不完
: 碰到老弱身障人士要叫車,小黃司機停也不是,不停變成良心不安
: 最後,檢舉制度可以成為公報私仇的工具
: 他有個同車行的同事,因為在外面得罪人被仇家盯上
: 仇家也不烙人堵他同事,單純騎著機車戴著行車紀錄器跟拍整天
: 只要拍到違規就檢舉一張
: 他同事就這樣照常開車載客,下個月某天突然一口氣接到一大堆罰單
: 開個兩天車就滿犯畢業,兩個月沒有收入,車貸還是要繳,生活費還是要付
: 小黃都垃圾? 恩好啊,下次搭車時記得風雨無阻都要走到可以停車的地方再叫車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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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ou 02/21 11:35不就台灣精神千錯萬錯都別人的錯,自己永

luckyou 02/21 11:35遠沒問題,每次一有交通問題一堆鍵盤優良

luckyou 02/21 11:35駕駛都會出來發表高見,試問最簡的考駕照

luckyou 02/21 11:35都會考的停車再開做到了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