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如果立法院不理大法官會怎樣?
※ 引述《oscarwu3041 (小羽毛)》之銘言:
: 是這樣的
: 如果大法官判斷國會擴權法案全部違憲
: 自判決日起立即失效
: 這樣藍白在立法院裡面
: 可以主張大法官亂解釋立法意旨 我們不認
: 照樣傳民間人士來
: 然後判公務員藐視國會嗎?
: 還是說會整部一模一樣的法案
: 再來一次保留送院會、二讀、三讀嗎?
: 因為我看目前的法律
: 也沒有說不甩大法官的判決會怎樣?
判公務人員藐視國會
要法官裁判
既然大法官都說違憲
所以到法院也都是全部無罪啊
至於不用動用到法官的罰鍰
你不繳會怎樣?
查封財產,或者是追繳
都不是立法院能做的事情
要法院,要行政執行署
既然大法官都說違憲
法院自然不會依法查封你財產然後法拍
行政執行署自然也不會依法追繳
所以立法院不鳥大法官釋憲的結果
那就是啥都幹不了啊
要不然呢?
看到一堆扯三小內戰的
真的快被笑死
立法院是有兵嗎?
還是在野黨手上有兵?
沒兵是要內戰跟毛啦
你當傅崑萁是台灣隊長,可以自己拿盾下場幹嗎?
其實真正拿政府沒皮條的東西
那個叫做公投
今天公投法裡面完全沒有規定行政單位不依照公投結果執行會怎樣
完全沒有甚麼法律或者是政治責任
譬如公投第七案
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 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
打開台電官網,火力發電占比
2018 80.2%
2019 77.4%
2020 78.5%
2021 79.6%
2022 79.6%
2023 79.4%
理論上到2023年應該降到75.2%
但實際上卻沒減下來
未來還有一堆燃氣電廠等著興建
目前正在蓋的就有大潭8-9號機組
麥寮原本要除役的
最近也被賴政府給續約延役到年底
我就問了
立法院不鳥大法官,結果是窒礙難行
畢竟很多執行面都是行政與司法的事情
那行政院不鳥公投,結果會是怎樣?
不怎樣,繼續幹啊
一個直接民意的展現都能被當沒看到
大法官釋憲有很了不起嗎?
--
總統跟立法院以外的三院都依大法官釋
憲內容為準
我有說沒為準嗎? 是前面做了一個神奇的假設 說立法院不聽大法官釋憲會怎樣 實際上也不怎麼樣 反而是行政院如果不聽大法官釋憲會怎樣? 那就很有趣了啊 大法官反而完全拿行政院沒任何辦法 畢竟這也是原PO想要表達沒有罰則的問題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6/14/2024 09:00:06因為這題公投本來就單純屬於建議性質,
要具強制力就像土條發起的廢電業法95條
第1項,事實上公投過了也就廢除了
你也可以發起公投把降低火力比重以及罰
則入電業法,過了就真的會有罰責啊
那你可就錯了 公投法規定 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所以公投是創制與複決權的展現 土條的廢電業法,那是複決權的施行 其他的公投是創制權的施行 創制權這種基本民主ABC我不用解釋吧 哪來甚麼創制權只是建議性質? 只是政府不鳥,就是不鳥 沒罰則,你也拿他們沒皮條
等你被進瓶抓去,再來大法官救我啊 XDD
抓進去是要怎麼發生? 是不是要有警察(行政權)執行? 是不是要有法官(司法權)判決? 行政與司法全都以法處理 大法官釋憲說違憲,那就是這條法不是法了 自然沒被抓進去的可能 又不是立法院自己還養個黑熊部隊可以隨便抓人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6/14/2024 09:02:44不然題目單純問"是否同意",投完政治知
道你同意了啊,但你又沒說要幹嘛
要幹嘛請發起公投提案入法,洩洩
提案根毛啦 公投法開宗明義就寫的這麼清楚了 創制權與複決權 你是不是真的需要我跟你講解三小叫做創制權啊?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6/14/2024 09:03:21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6/14/2024 09:05:38你要創制或複決要在公投題目講啊,土條
不就示範給你看了?學學土條很難嗎?
對啊,他示範複決必須要具體提出法案法條 創制權不用啊 公投法都寫了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你是在.......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6/14/2024 09:06:38每年降低1%的火力發電佔比,這就是人
民用公投制定的法律,但可笑的是這
條公投時沒有規定不遵守會怎樣,因
此政府就裝沒這件事不理這條法律
這種東西很多啦 譬如民法1084條 子女應孝敬父母。 不孝敬會怎樣? 沒罰則,不怎樣啊 所以我就說原PO的擔心太無聊 擔心沒有執行能力的立法權不鳥大法官 卻不擔心有執行能力的行政權不鳥大法官會怎樣 答案是不會怎樣 槍、兵、權都在行政手上 請問司法能怎樣?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6/14/2024 09:15:23我有點好奇 監察院可以糾正立法院嗎
哪一條法律?有法條名稱嗎?
就公投第七案啊 重大政策之創制 到底哪裡看不懂?
不要燃氣不要綠能又要降火,又要備
載容量15%
你他媽的拿出個方案給我們看看啊
阿不很簡單 同時拉高核能與綠能占比不就結了 你自己想,核能原本有20% 非核家園後,這20%消失 要用燃氣或綠能替代 假如你不搞非核家園 維持核能原本的占比 那綠能多的部分不就可以自然地降低火發占比了? 阿是多難? 不要自己想不出方案 就覺得全天下都是笨蛋行嘛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6/14/2024 09:18:30然後核四公投也沒過
所以核四沒有重啟不是嗎?
要符合公投 限電就符合了啊
政府當然也可以選擇這種方式 但你總是要選擇一種可以達到公投決議的方案 而不是,咦?公投第七案,甚麼玩藝? 那辦公投到底要幹嘛? 直接民權的展現就這樣被民進黨政府無視 這是正常民主國家的狀態嗎?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6/14/2024 09:20:08這不就題目問題 政策是煤油核 退役都用天
盧秀燕之前不是很囂張要砍中火
所以反而人家盧秀燕有按照公投決議來啊 你蔡英文有嗎?賴清德有嗎?
然氣補
拉高核能笑死請問那個縣市要
這是中央權責 我管你哪個縣市要 不爽,叫藍營修法啊 另外議題,原本需要當地人公投決定的那個法 還躺在立法院 是由當年的民進黨政府政院提出 笑死 躺幾年去了?
再來新蓋核能要多久你說看看啊
快的話五到七年 2018+5 =2023 正常狀況下,原本有機會在今年就有新核電機組上線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6/14/2024 09:24:02不然你先發公投啦 看那個縣市核能
票最高就蓋那個縣市
公投不就一堆低能仔丟出來沒有經過
任何評估的議題
你不爽 你自己提啊 但你不能因為你不爽公投的決議 就叫別人提新的公投如何如何 畢竟人家已經就有一個公投是過關的 是應該要被執行的好嘛 如果你有本事提了新公投 蓋過了就公投的內容 那大家照新的來啊 沒有,公投第七案的決議就是最新的
人民只負責提出需求,至於怎麼做是你
政府要想辦法,做不到就換人來,民主
制度就是這樣,還有重啟核四沒通過只
代表人民沒有要強制政府重啟核四,
不代表政府不能重啟核四,所以不用
拿這點來當擋箭牌
而且核四公投是未達門檻人數 而不是反對票數達門檻人數 這政治意義是不同的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6/14/2024 09:26:09花蓮王可以組高砂義勇軍
塔綠班也可以組織沒當過兵的替代役與免役們組憂國騎士團 理論上,高砂義勇軍的戰力應該比較強點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6/14/2024 09:47:20塔綠班不是已經組了不知道能幹嘛的
黑熊部隊嗎?還很盤的自己花錢去上如
何辨別不存在的第五縱隊
笑死 上街頭阿 嘴砲鍵盤手
公投過了你們還不是鬼叫要核四
你們只會出聲啦。只會上網打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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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是這樣的 如果大法官判斷國會擴權法案全部違憲 自判決日起立即失效 這樣藍白在立法院裡面 可以主張大法官亂解釋立法意旨 我們不認1
其實在阿扁時期第二任,因為319槍擊案的導火線,行政跟立法也對立嚴重,當時以國民黨、親民黨多數的立法院就很常報復,甚至不聽大法官的決定。 舉兩個例子,一個是2005年的釋字601,一個是2007年的釋字632。 因為319槍擊案,立法院想要發展「調查權」,在2004年通過319真調會條例,大法官在2004年做出釋字585,認為319真調會條例違憲,然後立法院國民黨跟親民黨非常不滿,於是就報復,在預算審議時砍了大法官的薪水。後來民進黨立委提起釋憲(柯建銘領銜),大法官認為砍薪水這個違憲,做出釋字601解釋。 20年後,釋字585竟然成為國民黨跟民眾黨背書國會調查權的理由,真是魔幻寫實。 第二個例子是2007年的釋字632,這個案子是因為2005年1月,當時的監察委員任期屆滿,陳水扁向立法院提名新的監察委員,但是國民黨親民黨多數的立法院就程序性不審,然後使得舊的一任監委卸任後,沒有新的監委可以上任。後來民進黨立委提起釋憲(賴清德領銜),大法官做出釋字632認為立法院遲遲不審監察院人事同意案是違憲的,但國親為多數的立法院並沒有遵守大法官的決定,後來直到馬英九上任,2008年重新提監委人選,監察院才有監委。從2005年1月到2008年8月,長達三年半,監察院沒有監委。當時印象中有個新聞,王建煊上任監察院長後,覺得監察院荒밊o許久,民進黨的巴紐案沒人查之類的,還不是因為國親不審監察院人事案。5
我直接講結論 搞到這個地步 那就是看反對黨有沒有本事組織武力推翻政權或是說服軍方支持反對派 歷史上只要走到這一步就是內戰 真正比民心 比影響力的那種X
王王冷講得不對啊,憲法是可以修改的,當然也可以推翻, 就像我前面講的,法國有第五第六共和,憲法改了N遍。 而且我是主張廢大法官的,理由是: 台灣如果不容許一百一十個皇帝,那更不該容許十五個皇帝來掌握我們的生死。 我覺得該把這十五個皇帝推翻,徹底將他們掃進歷史的垃圾堆,5
其實還真的有立法院不理大法官的情況 而且還蠻多的.... 而且基本上還不能怎麼樣 因為大法官不是真的法官 沒有強制執行的機制3
連3000年前的西周人都知道鼎要做成三隻等長的腳才站得穩 你現在說要廢掉大法官,等於是把三權其中一權鋸掉一半,說這樣的政體很棒 還舉法國當例子,是忘記雅各賓派在大革命後到處送人上斷頭台嗎 同時期建國的美國,有發生過那麼多次皇權復辟再革命的政體更迭嗎 三權分立的民主政體不是被創造出來,而是在各種政體自然演化的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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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黃國昌這根本擴權自白吧檢察官不起訴 你根本沒有法律責任 你真的知道法院運作嗎? 1.主席及質詢委員提議 2.五人連署提案附議 3.經院會決議7
Re: [新聞] 39名法律學者連署聲明 籲「國會五法」退現在這只是在演戲塑造後續釋憲的表面合理性而已, 依憲法訴訟法第49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 就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所以雖然民進黨目前沒有過半,但民進黨完全有資格跟能力申請釋憲, 又就第52-1條,判決宣告法規範違憲且應失效者,該法規範自判決生效日起失效。8
Re: [討論] 大法官會議跟萬湖會議有何差別?差別在於納粹德國沒有三權分立,我國有: 1) 立法權,主動立法限制或剝奪人民的基本權。 2) 行政權,具體執行、落實立法院通過的法律。 3) 司法權,事後、被動受理行政權及立法權干預人民基本權的措施是否合法、合憲。 以萬胡會議為例:屠殺猶太人的決議,屬於「剝奪人民生命權」的措施。依照三權分立制7
Re: [問卦] 大家覺得大法官會怎麼釋憲國會法案?其實我懷疑這些大法官根本不想判 對他們來說這是燙手山芋 而且這批大法官9-10月好像就要退休了 釋憲是一種很神奇的東西 因為憲法都是概念性事情2
Re: [新聞] 死刑存廢辯論 藍委齊轟:9大法官有廢死本來關於死刑存廢案 既然大部分人民覺得死刑該留 那就算大法官判定死刑違憲 人民也應該可以透過公投 將之否決2
Re: [討論] 釋憲不像公投有兩年限制這個說法大概有幾個問題: 1.法律被宣告違憲之後,縱使不修法,法律還是會自動失效 依照憲法訴訟法52條,一旦法律被宣布立即失效之後,就算法律條文放在那邊,立法院就是不動。在法律上條文還是不能用了,也就是說從事法律工作的法官、檢察官都不會去適用殺人罪等刑法,求處死刑。現在正在被求處死刑的案件,也都要重新科刑。並不會存在你說到的法律上疑義的狀態,也不可能重新釋憲。這是因為在中華民國,甚至任何現代憲法國家裡面,法律上最終的判斷是司法權所享有。 2.立法院可不可能反制大法官? 立法院當然可以反制大法官,不過,這個反制通常會是一種間接的反制,而難以直接在死刑存廢上正面對決。- 先說,你朋友的法律專業,很不專業 : 他說這個法案本來就該過 純法條論述 : 585釋字本身就有給立委調查權行使的權利 : 本身法案沒什麼問題 : 主要在適合對象的限縮
- 如果大法官通過死刑違憲,限期修法,其實這樣很好,立法院可以看一下如果挾民意不鳥 大法官解釋,不修法,大法官能怎樣,預演一下國會調查權又被大法官沒收,要如何實行 抵抗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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