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陳智菡:競選小物是商業,不是政治獻金!
如果競選小物是商業行為
那台灣政治人物都可以合法A錢了
先跟財團一起用刀叉吃人肉
然後再開家公司用競選小物高價販賣給財團
這樣台灣是不是可以把貪污罪廢除了
因為台灣再也不會有人會貪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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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74.208 (臺灣)
※ PTT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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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ndium111 (42.76.74.208 臺灣), 12/18/2024 11:58:47
阿北黨以身作則為政黨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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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行為應該要除罪化 根本惡法
推
不用發票 不用繳稅 超棒
推
在野黨收錢無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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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被北檢抓出來啦,都安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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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是很專業的 小草以為有聲量就可以玩
→
商業發票?報稅資料呢?
爆
首Po不要說我帶風向阿 我沒貼三民自 我貼小草最愛的中天新聞直播 陳智菡說競選小物不是政治獻金,是販賣小物,商業活動 木可公司推出競選小物,販賣競選小物,怎麼會是政治獻金?6
民眾黨跟民眾黨支持者小草們 讀書很難嗎?學習中文很難嗎? "競選"小物的競選兩個字很難看懂嗎? 競選只要有學國小中文都應該知道這是政治商品 怎會變成商業阿~9
根據政黨法第19條規定,政黨為宣揚理念或從事活動宣傳所發行的出版品、宣傳品銷售, 須給政黨使用。這些政治獻金須造冊、列管與申報,當中若涉及配合金流操作或轉入私人 名下,恐違反政治獻金法規定,須負法律責任。 你們比政黨法大?? 妳說的算還是法律規定說的算?17
商業的話更嚴重吧 小物賣那麼多有開發票嗎 有繳營業稅嗎 有繳營所稅嗎 稅捐稽徵法41條逃漏稅19
我向來都是希望大家多查證,看看當事人講了什麼 但今天我建議不要看影片 看了你只會更不爽而已 就是一個法盲,不斷的跳針、重覆 他們是合法的,檢方找他們麻煩,檢方不懂法律、不懂差異…1
哇! 看陳_菡講的頭頭是道義憤填膺 如果是小草應該就信了吧! 是說低能小草對於柯黨提供的資訊哪個不信? 好像也沒有欸!扯遠了!3
真的是TaMaDer 競選小物不是政治獻金,是商業活動? 這跟之前柯P演唱會,事前明明大肆宣揚宣說是為民眾黨募款,事後說是阿北個人商演一樣 整個黨核心都在詐騙人民
83
[討論] 販賣競選小物就是政治獻金啊51萱….昨天看到51萱一副理直氣壯的模樣, 還說要去教導檢調, 政治獻金跟競選小物的不同 就知道他們死定了 競選小物賺的錢,就是政治獻金55
Re: [討論] 東森:木可進貨0成本,柯文哲高價割小草: : 而競選小物的行動電源進價共61萬2150元 : 但沒有進貨量的資訊 : 若按照柯文哲陣營新聞稿所說限量1000顆 : 那1顆的成本最高就是612元25
Re: [討論] 東森:木可進貨0成本,柯文哲高價割小草其實賣給支持者貴是很正常的, 因為這個是「募款」 募款的目的本來就是支持者對政治人物的支持, 一般來說直接給政治人物錢,然後政治人物給捐款者收據, 這是最傳統的流程。19
[討論] 律師分析,若陳智菡真這樣答辯將列為被告整件事情是這樣,昨天檢廉一連約談了六位證人 其中包含陳智菡、吳怡萱、許甫、黃靜瑩...等人 就在陳智菡、吳怡萱進入北檢複訊前,面對媒體受訪時這樣說 「他們搞不清楚政治獻金跟商品小物是什麼」。 然後在結束複訊後,又面對媒體又接著說5
[討論] 競選小物的販售是怎樣的之前沒想過這個問題,這次木可爆出來,我才發現問題很多 正常的競選小物販售流程是怎樣啊? 其他政黨是怎弄得? 我比較有印象的就扁帽、韓國瑜的周邊小物 政黨收入只能收政府給的補助款、支持者政治獻金這類的吧?5
[討論] 民眾黨的花瓶們是不是急了?今天一早聯合報刊出驚天報導 說學姊黃瀞瑩、戰狼陳智菡等花瓶們 可能因為折扣碼的問題轉成被告 然後這一兩天被約談後 紛紛跑出來澄清說:競選小物跟政治獻金無關、競選小物是商業行為、抽成是勞務酬勞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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