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你們真的要上李正皓的車喔
※ 引述《Supasizeit (Shitpost King)》之銘言:
: 新竹市告李正皓維護高虹安名譽是貪污
: 好
: 那這件事大家記不記得
: https://bit.ly/3WIiSav
: 原告:台南市政府,告妨害名譽
: 誰的名譽?實際上是賴清德,南鐵東移事件
: 而且賴清德當時已經不是市長了
: 以刑帶民,最後兩訴都敗訴
: 所有訴訟費用由台南市政府支付
: 請告訴我:
: 1. 法官有沒有說台南市政府沒有主體性
: 2. 賴皮寮何時要處理
翻了一下資料
臺南市政府除了民事訴訟外,也有就同一案件提起自訴,不過巧妙的是當時作成「不受理」判決
參考: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7 年度自字第 20 號刑事判決
經查:本件自訴人臺南市政府自訴被告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散布文字誹謗罪嫌。惟依上述地方制度法之規定,自訴人係隸屬於具有公法人地位之地方自治團體臺南市,而屬地方行政機關,然依上揭地方制度法之規定及裁判意旨,自訴人本身並無單獨之權利能力及法律上獨立之法人格,應不具有法人之地位,無從為犯罪之被害人,自不得以其名義提起自訴,其向本院提起自訴,依法即有未合,爰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至於民事部分,查判決書明細:
雖系爭文章中段所記載之內容,涉及原告之行政作為,然……萬國通路產業園區土地變更
、南台南站副都心都市計劃建築用地標售、南美館工程招標、南美館藏蒐購、武聖夜市教育用地變更、臺南市容積率限縮、南紡地下停車場、飛雁新村公辦都更案等事項,乃原告近年來所執行之重要市政公共事務,亦有其所提出之市政新聞等相關書證,可資證明此部分內容之基本事實存在,並非被告無端之指述。是依前段說明,原告對於上開市政之執行,乃可受公評之公共事務,本應受市民之監督,而市民對此不滿所為之評論,乃民主政治之基礎,應受言論自由保障最大限度,原告自應以最大程度之容忍接受評論,若對於反對市民之評論即主張名譽權,而使民眾對行政不滿噤若寒蟬,實有違民主制度人民監督之精神。故被告於系爭文章第四點至第十點及末段,轉述或指述有關原告執行上開公共事務之情節,縱非全然為真,或未經查證是否屬實,而於系爭文章中為主觀之負面評論或意見表達,基於言論自由之保障,應不具違法性,自不構成不法侵害之行為,故原告擷取其中部分內容,主張其名譽權受侵害,並無可採。
總結而論,主要還是在於「言論自由」
而市政府的舉動,無非與箝制之舉無異,入罪更是不可能的事。
再說回「賴皮寮」爭議
違建事件的主責單位是市政府,如果他們不願意處理,就只能提起行政訴訟,就這樣簡單而已。
不管再多的七嘴八舌,也不會有任何一方願意聽進耳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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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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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怪侯友宜嗎
新北市政府該處理不處理,不然呢?
新北市處理賴家,旁邊的怎麼辦?
那邊一大批違建怎麼辦?
新北市政府對賴老家早該處理不處理 選舉
才拿來打 殊不知那邊一堆這種工寮既存違
建 打下去就是讓整排老居民崩潰 社會觀感
直接噴掉 真的拆掉賴的老家 民進黨這次搞
不好國會直接過半 不要小看台灣人的感性
蛤 那個捐公益去哪了
爆
Re: [新聞] 醫師娘偷吃183藥廠業務 初次見面就激戰阿勇是你? 果然很勇呢 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0 年度訴字第 952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1 年 05 月 13 日爆
Re: [新聞] 林智堅論文抄襲不公開審理 法官要求提供小弟菜鳥律師,年資三年多一點,經驗不足以下見解如有錯誤請見諒 自訴實務上比較少用,小弟只玩過一次但是那案子沒有發生不知道被告地址的情況。不過 民事訴訟上倒常常發生不知道被告資料的情況,有時候連姓名都不知道。(例如當事人匯 錢寫錯號碼,匯到不知名帳戶去,銀行也聯絡不到帳戶所有人,也不提供資料給我們) 一般處理方式,都是先跟法院請求調查,法院如果給一個「書面裁定」,要求原告一定時77
Re: [新聞] 女校護偷吃生教組長被錄下「撞擊聲」 台【裁判字號】111,自,1 【裁判日期】民國 111 年 04 月 26 日 【裁判案由】恐嚇取財 主 文 甲○○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8
[討論]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起訴狀首先,妨害名譽可以告刑事(誹謗罪)也可以告民事求償(侵權行為,名譽權) 但這種起訴狀真的算簡單,事實寫清楚,套個法條和金額,就可以送狀了 一個小時如果寫不出來 就是因為事實經過當事人講不清楚,兜不起來 依據律師執業經驗,可能當事人事實兜不起來,所以寫不出來吧?6
Re: [新聞] 撞爛1688萬超跑判賠「8萬8」 車主怒轟:支援判決書 裁判字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0 年度簡字第 117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6
Re: [新聞] PTT八卦版罵人低能兒挨告 辯「我能證明他是: : 我的意思是說, 早就有判決講清楚, : 所謂的指名,是限定現實人的名字, : ptt上的代號, 真正使用人是誰不重要, : 而是代號本身能不能連結到現實中的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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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詐騙醫生是不是很好賺103年 到底是什麼工作 3小時薪水4萬 而且官司不只這一筆 醫生的錢是不是很好騙? --------------------------------- 裁判字號: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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