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政院前顧問陳振坤慘了!涉im.B吸金90億
推 theskyofblue: 466這種硬算的數字被判就不合理了 新北 08/01 13:12→ theskyofblue: 還想洗成緩刑好爽? 新北 08/01 13:12
看到這個就知道了
又一個被民眾堂洗腦不看條文的人
也不管法治如何的人
只想人治國
再台灣你只要貪1塊就是犯罪
如果覺得466被判刑不合理的話
拜託請你支持民眾黨先去修改法條
說貪污多少以下是合法的
不要說了很不合理~又不改修法好嗎
只想洗腦自己爾以
還是你要法官瀆職
法條說了只要貪汙被抓到就要判
如果要改成貪汙多少以上才判請藍白修法
不要柯文哲是法盲自己也當法盲好嗎
為了政治努力造成社會上對立也不傳授正確知識
卡提諾法學院越來越可怕了
--
美國左膠0元購一樣笑死
小草真的法盲,問題就不在466元。
而是法官不信大水庫、公積金。另外
緩刑是因為認為466太少無犯罪意圖
。 不然公衛文也是可以因為466判7
年的。嘻嘻
你難怪也會當小草喔 沒有去看判決書嗎 不是法官不信大水庫理論 是你的大水庫跟童案的不一樣好嗎 人家的大水庫是專款專用了 你高虹安的不是了 法官承認的大水庫是專款專用人事費還是要用到人事身上 不是你自己幻想出來的那套大水庫懂嗎
※ 編輯: win8719 (118.160.69.223 臺灣), 08/01/2024 13:25:39一樓超貼切講法
千元貪
你才小草。嘻嘻。 判決書有寫不是
專款專用就不是大水庫?
高虹安承審合議庭也引用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貪污5萬餘元助理引遭判3年10個月的最高法 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650號刑事判決意旨指出,立法委員自不得任意以助理補助費支用其 辦公室或服務處等開銷,縱使以浮報人頭助理薪資的方式,將詐取的公費助理補助費用於 辦公室或服務處等花銷,仍算是有不法所有的意圖 有阿你不知道嗎果然是小草啥都不看~再那邊自己想像 都說引用童案的判決了
※ 編輯: win8719 (118.160.69.223 臺灣), 08/01/2024 13:29:29 ※ 編輯: win8719 (118.160.69.223 臺灣), 08/01/2024 13:30:37公積金不是沒問題嗎? 判的不是低薪高報嗎?
公積金沒問題阿~這裡那裡說公積金有問題
問題是你抓水母低薪高報這點 她在法
庭上就說 站在她當時的立場 她該如
何 不觸法?一切都是配合辦公室主
任作業 這種無法避免的事情也要判
你覺得合理?
他該如何不觸法你可以去問~
然後在台灣低薪高報覺得沒問題這已經不是
他不知道的問題~是他不想去了解的問題
為何高虹安不去搞其他助理~就只有這幾個
幫他
說到配合更好笑~你難道不能拒絕嗎
不能拒絕才是不合理
法官跟她說她應該把多領到的當下還
給立法院 阿她就不知道是有多 正常
人有工作看到薪水拿到不是整數如果
發現多幾十你會去問會計 問老闆?
老闆是立法院阿
還有他知道有多好嗎~LINE對話都有
還再吵他不知道我要笑了
他不配合高虹安做這些事就沒現在的判刑
我只問你一句~為何高虹安請這樣多助理過
只有這三個出事~只有一個水母不知道會出
事
不就是小草那一套~被人洗洗腦也不會查證
嗎笑死
拿當初談好的薪水就好阿剩下別多拿很難?
還有多錢還不去問就是你自己的問題
還有這是公家機關~不是民營~別用民營那套
來說
來說說,哪個法官檢察官是法盲啊?
指名道姓說說嘛
我裡面指名道姓柯文哲法盲阿
我要笑死要幻想去別處幻想~誰跟你說檢察
高虹安請過多少助理啊?挺好奇
官法官法盲
不是說不同法律意見都是法盲?
整個庭審一堆不同法律意見好嘛
法治國家還有人認為,法律見解只有
一種,且永遠不會改變
不同法律意見?柯文哲不是不同法律意見了
這真的挺稀奇的
他是自創法條囉
笑死
律師也是不同法律意見啊
甚至一審法官也沒權認同起訴檢查官
的法律意見,不覺得公積金制度違法
自創法條跟不同法律意見不一樣喔
請問起訴檢察官是不是法盲?
那為啥一審法官不全盤接受起訴檢察官
有人說公積金違法嗎?
的起訴內容?跑去搞出浮報薪資?
你在說啥阿
笑死你跑來裡面幻想嗎?
為什麼判決貪汙金額不是46萬?
認定為啥不同?
你知道貪汙金額有浮報加班費嗎
噢噢,所以是檢察官法盲算錯46萬啊?
還有自創法條跟法律見解不同事不一樣喔
還有到底誰再說檢察官法盲?
金額就對不上了
何時柯文哲當檢察官了
檢察官與法官的認定就不同了
你可以跟我說一下嗎
好了,誰是法盲,你說說啊˙
柯文哲阿
這是第三次
原來是柯文哲起訴高虹安貪汙46萬啊
我說了三次嚕
是你講的不同法律意見就是法盲啊
我就好奇了,法治國家不同法律意見
是柯文哲說沒有的法條
為什麼是法盲,你說說啊
不是不同法律意見喔
你到底會不會分阿
還是檢察官也要去修法
把他的法律見解修成法條
強迫法官吞下去才符合你的世界觀?
柯文哲何時當檢察官囉
你一直扯檢察官沒用阿
我又沒官你說到檢察官
你自己文章寫成這樣怪我囉
但檢察官與法官的法律見解不同啊
我一直說的是柯文哲
當然怪你阿
誰跟你說檢察官
你的文章就是在寫法律見解不同法盲
我要笑死
柯文哲是法盲
那我就好奇,法官與檢察官
懂嗎
柯文哲不是檢察官
在你眼中誰是法盲?指名道姓說啊
懂嗎
我一直再說柯文哲懂嗎
法條是死的...合不合理是人感覺出來的...就
跟死刑法條擺在那還是有人不執行一樣
我回答你好幾次了
你回了啥?
法律見解不同,就是法盲
柯文哲法盲阿
我說了好幾次了
這你文章的意思
你要我說幾次阿
我要笑死
跟法官法律見解不同的又不是只有一人
甚至起訴檢察官都不同了
我文章役私就柯文哲是法盲阿
我就好奇了,誰是法盲啊
你要自己幻想我沒辦法阿
對吧
柯文哲就是法盲
他還不夠格比上檢察官
那麼愛廢死為啥不改法條?? 你說一元也是
貪 但真的判下去的結果是啥? 正常人一定覺
得不合理
你自己寫的覺得466判刑不合理
柯文哲是大法盲
就要人去修法
了解嗎
對阿
但466怎麼認定,本來就是不同法律意
見,怎麼?自己寫的文章自己不認啊
法律規定1元就要判刑阿
誰跟你問他怎認定
至少起訴檢察官認定的就不是466
我是說他被認定1元就要被判刑
你懂不懂阿
笑死
你自己寫的,你規定的啊
誰跟你吵認定金額錯誤
你連文章都不會看嗎
貪一元就要判刑對啊,
我說了認定1元都需要被判刑喔
但這一元有沒有貪,不同人有不同見解
我沒跟你說認定金額不對喔
你再跟我吵啥
笑死
但你直接叫人去修法,是法盲
對阿認為466不該被判刑的就去修法阿
所以怪我逆?你文章文義就不通啊
你到底有啥問題
怪你阿
修根毛啦,起訴檢察官也沒認定466
我在說貪一元就要被判刑
所以起訴檢察官也要去搞修法啊?
你來這裡吵認定金額對不對
他也法盲啊?
你再吵啥你不知道嗎
然後東扯西扯
你不累嗎
你邏輯繞不出來嗎?
還是你看不懂文章
你自己文章寫得
連一樓都知道我在說一元都要被判刑了
人家覺得466認定問題
然後你陷入自己想像世界
我沒辦法阿
你就要人去修法,批人法盲
阿幹,檢察官也不認466
笑死
這就正常的不同法律見解
到二審認定相信也不見得是466
也許更多也不一定
那屆時你要不要一審法官去修法?
我沒跟你說認定金額喔笑死
罵一審法官法盲啊?
你是不是陷入自己世界阿
呵呵,就只會笑死嗎?
就像剛剛我提柯文哲法盲說了好幾次你當透
明的
你就這樣笑死我有沒有刑事責任啊?
我現在說不是再跟你吵認定金額你也當透明
的
阿你回人家推文,文章也你寫的
然後陷入自己世界一直跳阿
你猛一批厲害
你自己寫的文章也當透明啊?
那不如砍掉好了,有沒有這麼羞於承認
不是你就修文章啊
我幹嘛聽一個陷入自己幻想的阿
你自己寫不認同466就要修法
誰跟你吵認定金額
笑死
但不認同466實際上是法律見解不同
根本無關修法
換個法官檢察官高機率也不見得是466
你自己幻想再吵466認定金額的見解~就去幻
想去吧加油阿
我沒辦法阿
文章自己寫的也都當透明
你好意思我也無所謂啊,笑死
下次記得好好精進自己的文章
我不用阿
不要這麼容易就給人抓到矛盾
我不需要為了一個幻想的人改變阿
還解釋不能直接跳哩,真心笑死
笑死
千萬別抬頭,懂了,祖傳技能嘛
再台灣你只要貪1塊就是犯罪
如果覺得466被判刑不合理的話
你真的千萬別抬頭阿
我內文沒改過這兩句你都可以吵再認定金額
我有啥辦法
所以你現在就承認自己寫的啊,笑死
對阿
剛剛不是不想承認嗎?
自己寫的阿
1元都要被判刑阿
你文章寫的爛又不是我的問題
誰跟你說認定金額
我要笑死
下次改改啊,我原諒你
所以可以告訴我我那句讓你幻想再吵認定金
額嗎
不認定466就是要人去修法,就是法盲
你幻想的世界沒法改阿
你自己寫的,抬個頭吧
覺得466被判刑不合理阿
笑死,全程引你文章原文
不是認定喔
還在我幻想世界啊
承認錯誤到底對你來說有多難呢?
前面一句還有再台灣1元也要被判刑喔
我懂了
你去自己的世界現慢慢修法吧
我終於懂你的問題再那裡
祝福你的世界線中都沒法盲
前面當透明~後面一句再自己加字幻想出來
你這毛病我治不了抱歉
你繼續吧加游
可悲,還在扯這個,民進黨幾個詐領貪污了
。還想靠這個洗白
反正入民進黨只要認罪通通不用關,就這麼
簡單
24
Re: [新聞] 「公衛文」貪466元被判刑 柯文哲怒:綠不是貪466元有甚麼好判的,而是整件事根本不符合情理法。 [合情] 法律上的「情堪憫恕」是指非常輕微,最低刑度仍嫌過重。 466元不是非常輕微那是啥? 結果雖然緩刑,但是他還是被判了兩年。9
[討論] 如何解釋畫張圖要判7年但黃子佼緩刑散播未成年「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的圖畫」處一年到七年有期徒刑,得 併科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欸 阿為什麼黃子佼做了那麼多畜生事 結果只被判緩刑阿? 如何解釋畫張圖要判7年但黃子佼緩刑7
[討論] 貪污$466 為什麼不跑foodpanda就好?今天有個判決啊 貪汙$466 被判決2年 緩刑5年…. 欸 不是 你要貪汙$4664
[問卦] 司法高層是怎麼把台灣變犯罪天堂的?如題 司法高層跟政客關係一定不錯 常常能見到司法疑似被政治指揮的蛛絲馬跡 又政客跟黑道 貪污又常脫不了關係 我們的司法是怎麼一步步洗腦把法律系的學生X
Re: [新聞] 顏寬恒涉貪汙等罪判8年4月 國民黨暫不祭今天已經不是國民黨是不是貪污政黨的問題了 今天高虹安的黨紀處分大概也會一樣 藍白並不是要挺貪污 而是想要摧毀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洗腦一般人說司法都是民進黨操弄3
Re: [新聞] 高虹安連半薪都沒有!內政部:貫徹掃除貪污立委當然可以追啊 可以看一下過去案例 吳成典 全數拒認罪 全數無罪 潘懷宗認罪 判處合併執行2年徒刑、緩刑5年 就是囚徒困境的經典案例啊3
Re: [討論] 高虹安事件真的被成功洗成DPP搞的因為公衛文貪污466元被起訴判刑2年真的太瞎了,這個年紀的人年薪都是近百萬,主觀上 怎麼可能貪污466元? 我之前孩子撿到1000元送到警察局,警察都懶得理了,466元吃一 頓飯就沒了,會有人因為這種金額去冒險貪污犯法?很難不被想像是政治鬥爭 還有人說因為他對法官的態度不好所以判很重。這樣就更荒謬了,對法官的態度好就能判 輕一點,態度不好就能判重一點,原來判刑的依據不是看法條怎麼寫,是看對法官的態度4
Re: [新聞] 高虹安貪12萬遭判7年!律師說重話:完全水母就說了啊 小兔有通知水母加薪 只是加薪部分也捐 水母就問法官為什麼加班費可以捐加薪不能捐 法官就硬要說是浮報(加薪捐出去就是浮報)X
Re: [問卦] 請問我是不是貪污惹高11萬被判貪污 如果貴公司是公務機關,你餐費多報11萬 恭喜還真的就是貪汙 不認罪就是7年以上 普通公務員會被酸- 好笑的是 整天噴鄉民法盲的法師們 在討論這類問題的時候常常一個屁都 放不出來,別人在討論 法師不爽就噴人一句法盲就跑了 先不論反對公佈罪犯,受害者被公佈
70
[黑特] 中國又双叒獻忠了!!!58
[討論] 林俊憲說「藍白讓國家在開倒車」45
[黑特] 藍白居然不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耶43
[討論] 許銘春的高雄市長不用想了36
[討論] 哇 三立、華視說真正霸凌人的另有其人耶30
[討論] 台中霸凌沒人關心,不就是雙標!26
[討論] 沈伯洋:黃國昌吹哨者保護變加害者保護23
[討論] 台灣隊贏美國了!一洗負面消息22
[討論] 賴清德連續兩天道歉,是不是真的很嚴重?4X
[討論] 黃國昌接到爆料 結果居然在保護加害者8
[討論] 為何藍白粉要阻止人們討論黃國昌在霸凌13
[討論] 白色遊騎兵儀式服13
[討論] 李宇翔: 謝宜容假道歉、霸凌全台!!13
[討論]中華隊勝之不武 根本民進黨83
[討論] 聯合報:朱亞虎完全認罪8
[黑特] 看完影片了!完全沒有誠意9
[討論] 怎麼防止綠畜北漂9
[黑特] 完啦完啦 清德公四年基本可以蓋棺了吧5
[討論] 李宇翔跟詹為元在節目批謝宜容跟黃國昌79
[討論] 300多名台籍詐騙犯從緬甸被送中8
[黑特] 韓國瑜在謝宜容底下做事會怎樣?42
[轉錄] 林俊憲 threads9
Re: [新聞] 許銘春切割謝宜容 林淑芬爆「平常吃喝3
[討論] 哈 搞了半天,霸凌者根本不是謝宜容16
[討論] 民進黨完了,八卦板說下次會改投國民黨8
Re: [新聞] 許銘春切割謝宜容 林淑芬爆「平常吃喝7
[討論] 謝的道歉影片告訴我們什麼4
[討論] 北市政府員工死亡就不在意?8
[討論] 朱亞虎200萬交保2
[討論] 黃暐瀚算很中立了吧,連他都反對修選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