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國民黨針對韓豫平特赦召開記者會
※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 引述《hankwtc (hankkong)》之銘言:
: : 國民黨發了採訪通知: 總統特赦韓豫平、張淯森是在消費國軍、討好國軍?
: : 其中有吳斯懷、葉毓蘭、楊瓊櫻出席
: : 不過一個月前聯合報報導
: :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1/6145502
: : 少將韓豫平貪2880元判4年半太苛?7藍委向法務部陳情
: : 這7個藍委包括葉毓蘭、吳斯懷、費鴻泰、林奕華、李德維、鄭正鈐、陳鎮湘
: : 看來是吃了檳榔的口水,雙標&自打臉技能點滿,一個月前為韓豫平陳情,總統斟酌了?
: : 以特赦,現在來說消費、討好國軍
: : KMT及TMD競相為我們展示臉皮厚一點就能當立委啊
: 你貼的新聞內文寫得很清楚
: "現任立委今天前往法務部陳情,希望全案能提非常上訴"
: 意思就是人家追求的是司法上最終的無罪判決
: 但特赦的意義在陳水扁案時就有綠營人士就說過了
: 就是要先確定有罪才能特赦
: 等於要先認了有貪汙!
: 當初就有傳出陳水扁不要特赦
: (不過最近他好像改了態度就是了)
: 總的來說
: 藍營立委訴求的是透過非常上訴追求無罪判決
: 蔡英文這邊卻給了特赦
: 問題是在世俗的眼中
: 這位少將就是貪汙
: 洗刷不掉
: 沒有判無罪下
: 貪污這兩個字會永遠跟著這個少將
特赦法第三條
受罪刑宣告之人經特赦者,免除其刑之執行;
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
啊總統府新聞稿也說了,
這次特赦讓罪刑無效,
那你們藍營到底在糾結什麼?
: 想要回復軍職那難度就很高
: 這是有差別的
: 塔綠班連這個都搞不清楚
: 真的蠻爆笑
非常上訴是什麼?依最高檢察署說明
https://www.tps.moj.gov.tw/16314/16370/16372/224302/post
依刑事訴訟法第六編規定,非常上訴制度是對於刑事確定判決,以審判違背法令為理由,由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向最高法院提起,請求救濟的特別訴訟程序。所以非常上訴應以刑事確定判決或實體上與科刑判決有同等效力之裁定為對象,而以判決或訴訟程序違背法令為條件。
提非常上訴表示認為法官沒有照法令宣判,
你藍營既然要堅持一定要走非常上訴,
那你藍營就直接說法官判錯啊!
敢不敢講?
直接承認藍營就是要為反而反蹭聲量吧!
執政黨還沒出手救軍官做前,你們要吵,
出手救軍官了,你們還是要吵。
--
法官判的本來就沒有絕對對錯,最高院本來就是
救濟手段有什麼問題?
無腦挺蔡濫用總統職權特赦貪汙犯根本韭菜
一個是通過「審」,一個是獨裁你選哪個?
你要不要游去對岸體驗黨說了算的生活?
特赦本來就是總統合法的權力,有什麼問題嗎?
法院判決完定讞沒有繼續上訴就是罪犯
說特赦是獨裁的,是不是應該要求修法廢除反??
質疑總統不應特赦也是合法權力,有什麼問題嗎?
他本來就貪污有什麼錯 重點是判決過重
如果總統可以這樣濫用特赦是該檢討總統特赦範圍阿
原來特赦是獨裁,那還不快要求修法廢除?
質疑你質疑總統不應特赦也是合法權力,有什麼問題嗎?
我支持修法廢除阿,不然隨意特赦貪汙犯是三小
你到底在說什麼,我有說總統違法嗎?
你去跟國民黨說為什麼不廢除特赦阿
支持你支持修法廢除阿,快寫mail給kmt立委
國民黨來我也說希望廢除特赦阿,到底腦霧幾點
支持就好啊,幹嘛前面反對我質疑總統?
特赦是總統的權利 這樣搞 國軍基層反彈還比較大
我不能質疑你質疑總統不該用特赦嗎?
原來我是一般人還要接受你的質疑跟你報告嗎?
特赦是獨裁? 請TMD立委立刻提案修正憲法40條 笑爛
好喔,以後總統隨意特赦,反正有韭菜護航
對不起我錯了,總統想怎麼特赦就怎麼特赦
特赦存在的原因是法律本來就不可能完全完備可以考慮到全部
綠圾就是原諒的顏色,讚啦
的情境,沒有漏洞問題
合法不一定合情合理,但修法又是只有事後補救
為了反民進黨什麼都能鬼扯獨裁真棒
所以總統是完人,沒有錯誤的問題
網頁第二段你沒PO出來
笑死人了,原來特赦法是dpp定的
總統說的話>>>>>>>>>>>>法官判決
笑死人了,原來特赦法只有中華民國才有??
我有說是DPP定的?KMT爛換了DPP一樣爛
我有說中華民國才有,但現在看來被濫用
不耀東扯西扯好不好
笑死人了,原來以為特赦是總統自己想的,不知道事實是有多
少賢達先來陳情
有人說綠色是原諒的顏色,問題是特赦法是kmt訂的
有人說綠色是獨裁,問題世界各國都有
這個有什麼好陳情的,貪汙就貪汙
這件事就是依法是貪污行為,但事實當事人沒有貪污的心,實
際的利益不大,也沒有進當事人口袋
所以才用特赦救濟
請家人吃飯沒有貪汙的心沒有進口袋
那吳淑珍買鑽石錢也沒有進口袋
幹嘛不特赦阿扁,錢只是變成鑽石的樣子
看看基層吃什麼用什麼再看看他吃2880的海鮮
更何況今天成為新聞人盡皆知影響不大?
反正tmdog只要看到蔡英文有權力就會崩潰,你理他們幹
嘛
那中天就不用罰那麼多錢了阿,說錯話對誰影響了什麼
好可憐貪污都要挺,還沒論述
是招待同仁的家屬的參餐,又不是當事將軍的家屬
而且這個招待餐會是上級指示,到底有什麼要貪污的心??
好可憐沒論述還要嘴
奇怪,怎麼王光祿被特赦都不見樓上有人7PUPU?
同仁的家屬就沒有問題,那他今天請別人家屬
別人請他家屬,就可以爽爽用了?
本來上級指示用不對科目本來就有問題了
現在是因為上級是民進黨高官又被原諒了
王光祿是貪汙嗎?好了沒
我都說了這件事就是依法是貪污行為,但事實當事人沒有貪污
的心
我沒有說法官錯判
你怎麼去坐實他有沒有貪汙的心態?
你怎麼確定他不是藉由公款攏絡鞏固下屬?
你怎麼知道他妹有利用公帑達成長官指示
為了別人的利益跟小錢貪污?
你自由心證他沒有貪汙的心就沒有
這不合理吧
為了達到長官的理想違法都幹了
長官會不會帶他加官晉爵?
刻意貪小錢給別人?
是為了達到自己晉升的目的濫用公帑
那我問你嘛是不是拿共產黨拿三千攏絡國軍都不算
畢竟誰會為了貪小錢去投共是嗎?
拿金額大小來判定有無犯意這個根本說不通
我要再強調一次,法官沒有誤判,依法律行為是貪污行為
但當事人只是便宜行事,並沒有想貪
違法就是違法,法律就是彰顯法治的重要
所以才適合特赦而不是非常上訴
都給總統說這個應該特赦那個可以特赦這叫人治
連共產黨都還會走法律途徑演一下
我從頭到尾都說是違法行為,法官沒有錯
他有沒有想貪是法官決定不是你
只是這樣的行為關四年半不合常理
所以現在特赦不用官去掉罪名合理了?
法官是依行為判定並沒有錯
那現在出來趴趴走罪名都沒有了你覺得合理了?
但這個關四年半不合常理
那你可以上訴阿 量刑過重
所以特赦正確
特赦不用關是否合理嘛?你就說阿
所以罪太重不行,雖然貪污但無罪可以?
非常上訴跟一般的三審制上訴不同
這不合非常上訴的要件
非常上訴前他自己不積極爭取量刑過重
拒不認罪咆嘯法庭活該死好而已
然而我們偉大總統要特赦一個這樣的人
讓他關四年半才是不合常理
特赦並沒有錯
自己都不知道該怎麼解釋無罪合理了
就算特赦也要讓他帶著罪名
現在是連罪名都特赦掉了你還怎麼圓
反正你也只能自欺欺人說特赦合理了
我覺得是報帳用錯科目,我是不知道他們有什麼特支費還是其
他費用
下屬都提醒你這樣不行了,你還指示造假名單
顯然他是知道用假名單才是合情合法的支用
這怎麼會是用用錯科目這樣的理由可以帶過的
我還是要強調,這是違法的行為,法官判有罪也沒有錯
又開始了,那無罪到底應不應該,
照你說法第一應該是減刑責
第二應該是罪名也還是要跟著他一輩子
本來一般單位的餐會就可能可以報帳
這又不是他私人要辦的餐會
但現在都沒有你是又要跳針特赦沒錯
費用本來就不能互支,照你說法
採買國軍武器的也能拿來宴請廠商吃飯
我一直說是依法有罪,但不該關四年半阿
救災愛心募款也能拿來蓋紀念碑
我從頭到尾都是這樣說的啊
好了啦,自己知道圓不回來就別回了
這次特赦就是濫用,甚至無罪根本笑死人
這個先例開了以後大家盡量擺爛反正總統挺就好
笑死人了,我從頭到尾有說這不是貪污行為嗎?
那你就說應不應該無罪嘛?
不應該你就罵一罵那個特赦的總統你跟我灰幹嘛?
我從頭到尾都說依法律這是貪污行為,只是當事人沒有貪污錢
的心,所以不該判四年多
我有哪裡有跳針???
笑死就是不敢罵蔡英文濫特赦無罪,當韭菜辛苦了
對於這種昧著自己良心的人我也不好多說什麼
掰掰
笑死就是想罵蔡英文濫特赦無罪,當韭菜辛苦了
對於這種昧著自己良心的人我也不好多說什麼
我就是要罵蔡英文阿,這本來就不該特赦無罪
還能說出總統特赦是獨裁
我從一開始的觀點一直沒變
就只是顏色錯誤而已啦~今天是阿北或韓總出來特赦蟑螂就
會改口主上英明~
反倒是有人口口聲聲說有罪卻不敢譴責蔡英文
要昧著良心護航笑死人
還能說出總統特赦是dpp原諒的顏色
今天是哪個垃圾總統濫特赦我都罵啦
要昧著良心為反而反的笑死人
這不就是原諒的顏色,無罪還不夠原諒?
這叫為反而反,那你就是為護航而護航了
連良心都不要了 哈哈
TMDog 就是專門為反而反扯後腿,批dpp
好可憐,違心雙標仔
連綠色就是原諒的顏色都說得出
裝什麼中立,笑死人了
個資法大師又來向各位教法律了
事實證明今天又是一次原諒的顏色
貪汙可以原諒
呵呵呵
TMDog 就是專門為反而反扯後腿,批蔡英文
呵呵呵,好好看看自己說的話怎麼打臉自己
呵呵呵,好好看看自己說的話怎麼打臉自己
沒關係你繼續跳針,反正你不尷尬是我尷尬
我從頭到尾都説法一致
沒關係你繼續跳針,反正你不尷尬是我尷尬
在講貪污可以原諒之前,卻先無視比例原則,真的很中
立理性呢
還能說出總統特赦是dpp原諒的顏色,為反而反裝中立
就是TMDog 就是專門鬥蔡英文啦
KMT那群智障就只是為吵而吵啊
他們腦中會自動遺忘KMT執政時的歷史
連特赦是有罪不罰都不知道的,還有什麼好講
在人家門口撿1塊,結果被告有罪,被判1年也可以特赦啊
。真的偷撿人家1塊沒錯,也真的判太重
X
你貼的新聞內文寫得很清楚 "現任立委今天前往法務部陳情,希望全案能提非常上訴" 意思就是人家追求的是司法上最終的無罪判決 但特赦的意義在陳水扁案時就有綠營人士就說過了 就是要先確定有罪才能特赦48
首Po國民黨發了採訪通知: 總統特赦韓豫平、張淯森是在消費國軍、討好國軍? 其中有吳斯懷、葉毓蘭、楊瓊櫻出席 不過一個月前聯合報報導 少將韓豫平貪2880元判4年半太苛?7藍委向法務部陳情1
刑事上的非常上訴條件是「判決違背法令」 那麼法院有沒有判決違背法令? 就案件事實來講 韓少將施壓底下士兵偽造支出憑證核銷 法院判決觸犯現役軍人利用職務詐取財務罪9
大家不要吵了 現在這件事已經下好結論了 國民黨爭取到勞苦功高將軍特赦 有恩於國軍 蔡英文獨裁特赦貪污罪犯 是貪污的一份子 柯韓粉可以拿上面兩句去尻槍了2
KMT 就大氣一點吧,這明顯是程序報帳的瑕疵 問題。 要做好人,既然之前就建請總統特赦,何不乾 脆一點,當佛就送上西天。何必扭捏作態。 不要搞得自己左支右絀、左不是右不是,不知1
了? : : 以特赦,現在來說消費、討好國軍 : : KMT及TMD競相為我們展示臉皮厚一點就能當立委啊 所以國民黨當初幫前將軍陳情本來就應該啊! 這判決本來就不符合比例原則
爆
[爆卦] 總統頒布特赦令總統府FB粉專 落實罪刑相當之憲法原則、顧念國軍將士服務軍旅貢獻,總統批示特赦韓豫平、張淯森 為落實 #罪刑相當之憲法原則,顧念國軍將士服務軍旅之貢獻,以符應國民正當法律感情, 蔡總統於今(22)日,依據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後段規定,批示同意 #特赦前國軍少 將韓豫平及士官張淯森,使 #兩人罪刑之宣告均無效。 總統府發言人 張惇涵 Chang Tun-H爆
Re: [討論] 提告移車敗訴 地主:那我停你法院囉正常啊,我發文寫法院經歷,一堆網友來信,我也跟網友遇到相同的問題,就是法官當庭被我抓包標準不一時,就開始答非所問,硬拗這只是見解不同,一切都是見解變了,最後跳一句「你又沒考上司法特考,你也不是律師,不要以為通識課修過幾堂法律就了不起,就很懂了!」 問題是我找到的是「司法院重要參考判決」,還有我之前案子的法官也是這樣判的,這次遇到的法官突然見解不同逼我認罪,我拿出之前我的前案當庭抗辯,抗議標準不一,法官就突然罵我沒考上司法特考只是法盲憑什麼抗議! 後來我要聲請開庭錄音光碟,也被以個資法的理由拒絕,十分詭異~ 以下是網友來信 ==92
Re: [爆卦] 總統頒布特赦令總統是白癡? 軍中請吃飯2880可以特赦 有良知,有受教育,不用學什麼高深教育跟法律,都知道看到下面這新聞更需要特赦吧? 多少人在長照地獄裡受苦,又有多少人因為這樣重複上演社會案件悲歌 你蔡英文是不是完全看不到人民,幹!40
Re: [爆卦] 總統頒布特赦令這個案子 最高法院判決是 最高法院刑事判 110年度台上字第2177號 高等法院 第二審是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判決 108年度軍上訴字第2號 地方法院 第一審是24
[討論] 貪污可以特赦!落實罪刑相當之憲法原則、顧念國軍將士服務軍旅貢獻,總統批示特赦韓豫平、張淯森 為落實 #罪刑相當之憲法原則,顧念國軍將士服務軍旅之貢獻,以符應國民正當法律感情,蔡總統於今(22)日,依據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後段規定,批示同意 #特赦前國軍少將韓豫平及士官張淯森,使 #兩人罪刑之宣告均無效。 總統府發言人 張惇涵 Chang Tun-Han 表示,總統感念國軍官士兵保家衛國之貢獻,以及國軍眷屬之奉獻,考量本案情節之特殊性決定特赦,盼國人同胞支持恪盡職守之國軍。 張發言人說明,韓豫平、張淯森兩人於104年分別任職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之參謀長、行政士,因違反國防部加菜金作業規定,以團體加菜金支付指揮官宴請下屬餐會之3名軍眷,費用共計2,880元,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陸海空軍刑法及刑法之罪刑,分別遭處4年6月、1年之有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案經最高法院於111年2月9日駁回上訴確定;韓豫平之退除給與另依法減半。檢察官嗣以案件有疑,主動為被告之利益,另向法院聲請再審中。 張發言人表示,韓豫平、張淯森2人所涉貪污等罪,依原確定判決所認定之事實,並非將公有財物挪為私用或將詐欺款項中飽私囊,而餐會宴請之3位民間人士皆為軍眷,以團體加菜金宴請,縱有行政作業之瑕疵,惟衡諸一般社會通念,尚無不合人情之處;復以本件支用之金額甚微,而量處之刑度極重,致生罪責與處罰不相當,顯然過苛,難符國民正當法律感情。16
Re: [爆卦] 總統頒布特赦令這個案件根本是法官亂判 請問當事人是否可以拒絕特赦 尋求在法院判決無罪呢? 畢竟特赦的意義 是你有罪,但是我(總統)赦免你 跟本來就根本無罪的概念還是有一段差距X
Re: [爆卦] 總統頒布特赦令加? : 金宴請,縱有行政作業之瑕疵,惟衡諸一般社會通念,尚無不合人情之處;復以本件支用之 : 金額甚微,而量處之刑度極重,致生罪責與處罰不相當,顯然過苛,難符國民正當法律感情 : 。 : 張發言人表示,蔡總統考量韓豫平、張淯森兩人上開情節具特殊性,情輕法重,允堪憫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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