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新聞] 新北市首次提供「81分鐘」錄音檔 恩恩爸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新北市首次提供「81分鐘」錄音檔 恩恩爸作者
louiswei1986
(禪寶寶)
時間推噓1X 推:3 噓:13 →:33

其實個資有時候不是保護撥話者跟接聽者兩造,
譬如某A打1999反映說XXX號X樓隔壁打炮很吵,
然後去跟1999申請要錄音檔,
結果1999提供了被公布了隔壁跳樓算誰的?
通話內容很有可能提到跟兩造之外的第三人,
或許這是當初設定因個資問題不提供規定的原因。

我個人是傾向提供給恩恩爸爸,
但我覺得規定如此,該走法律訴訟就走,
反正現在社會應該很多人樂意提供援助,
如果今天因為社會矚目案件就要破壞規定,
我覺得這才是不該的。

塔綠斑根本就不把法律當回事,
有人收大麻包裹都可以無罪了對吧?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102.13 (臺灣)
PTT 網址

Yaomini06/02 18:05 建議提檔案後立但書..公開內容須CDC、心北市府和恩爸

Yaomini06/02 18:06 一起對外..這樣有沒有比較好啊?...討論...

Mithra06/02 18:06這錄音中有牽扯到第三人,叫救護車的錄音第三人是誰呢

我不知道本案有沒有,我只是試著去說明規定的立意。

wawaking106/02 18:07新北市政府判別有沒有涉及其他人個資的能力都沒有嗎?

我不認為有無涉及個資這件事情可以隨便由一個普通人來判定, 通過司法認為可以公開就公開我覺得比較沒有問題。

ssiou06/02 18:07所以第三人是誰?

banmi06/02 18:08個資是指這個? 還是指聲紋? 現在好混亂啊...

我覺得也是有這種可能,至於聲紋誰說的我不知道,或許也有可能錄到其他人聲音, 阿災,我也只是提供一個思考方向而已。

wawaking106/02 18:08說明不給的具體原因啊,用個資就不給的通常都有鬼

yuys06/02 18:091922能提供 規定的立意不遵守???

那我不知道1922的規定你可以問他們對於個資的聲明

banmi06/02 18:091922給了,新北市不給,那一定有一方違法囉??

你有疑慮的話我建議你兩方都告,可能會有一方違法喔!

lovetina06/02 18:09本篇重點:"法律訴訟"  侯: 已進入司法,不宜評論個案 w

tim01234506/02 18:09會扯到其他人? 新北市有說這個問題嗎?

我沒辦法代表新北市發言喔~

wawaking106/02 18:09呵呵,說那麼多結論就是要錄音檔可以啊,去提告不然誰

wawaking106/02 18:09理你啊

banmi06/02 18:10這個有進入司法了嗎??

所以我說他應該提告阿~

wawaking106/02 18:11公家機關不要有事就拿個資來阻擾人民好嗎

誰叫吃飽太閒亂哭夭個資法的議員很多~

wawaking106/02 18:12不提告誰理你啊

banmi06/02 18:12他連申請的資料譯文都沒給齊,這跟個資法無關了吧??

那個又不在我評論的範圍裏面。

banmi06/02 18:12依法申請的資料,不是該依法給齊嗎??

沒有不給他聽喔,依法申請是讓他可以聽吧?

wawaking106/02 18:12不要嘴民代,辣雞公家機關也用很爽現在不就是了

蛤?哪部分~

wawaking106/02 18:13新北市真的很棒

哪有暖市棒~走到哪都暖洋洋的相信黨~一點聲音都不會有XDDDD

banmi06/02 18:14所以人民依規定申請資料,還不給齊,人民還要靠提告才行??

那你覺得要開車撞市府比較實際?

liuyc88806/02 18:14跟侯警察私下辦公室辦案一樣 不能公開啦

可以找議員還是立委修法阿,申請市民專線錄音時無涉個資法 ※ 編輯: louiswei1986 (118.163.102.13 臺灣), 06/02/2022 18:15:36

banmi06/02 18:15哈哈.... 不可能要個資料要靠提告? 這不是太可笑....??

rogudan06/02 18:16照這種說法,只要文章,影音,裡面出現當事者外的人名,

rogudan06/02 18:16都應該禁止出現?

原則上是吧,阿災,但是如果你被鄰居打1999投訴,把你的各種外貿地址都披露, 你可以接受新北市政府把這錄音檔提供出來讓鄰居公布嗎?

banmi06/02 18:16提供的譯本也欠缺消防局當時回電給妻子的譯本、消防局橫向

我不知道,這等消防局回覆吧

banmi06/02 18:17聯繫衛生局的通話譯本、消防局找到可以送醫醫院的譯本

banmi06/02 18:17連譯文也給不完整了,人民可以依法申請的啊!!

yuys06/02 18:171922也沒說走司法靠提告才能給錄音檔啦

是不是台北市的規定拿到高雄市也通用?

netboy78906/02 18:17雙方都是當事人,你在講什麼?

你看不懂不用回,乖

rogudan06/02 18:18他意思就是說只要當事者提到其他人的名字就必須禁止公開

也不一定是名字,只能說撇開這事件來看1999可能發生的狀況, 確實很有可能有第三人之類其他人的個資問題。

rogudan06/02 18:20所以我的文章只要出現某個人的名字,就必須刪除不能公開

你愛說誰當然那是你的問題,但政府單位對於個資運用有他的規範。

rogudan06/02 18:21聽起來真的蠻蠢的

我只能說政府單位怕事也不是第一天了,但你要說也是謹慎,只是剛好這是矚目事件。

netboy78906/02 18:21這邏輯只有你能懂吧

我是覺得你可以要求立委議員修法未來通通只要申請都必須提供完整音檔

liuyc88806/02 18:21可能一堆髒話咒罵小孩的 不公開也是合乎人性

liuyc88806/02 18:22國民黨保護個資 民進黨是在亂搞

netboy78906/02 18:24有立法不能提供嗎?公務電話+公務員+公務事件

我覺得個資法也是對政府的一種保護,你覺得新北瀆職應該是去提告不是在這跟我灰

rogudan06/02 18:26就當事人索取,當事人也沒要公開啊

你給他了你怎麼控制他要不要公開

banmi06/02 18:26人家也沒有說瀆職啊.... 人家只想知道真相....

那你又不能接受新北的做法你就提告取得真相阿,否則一直放話就有真相?

ms88305006/02 18:28笑死人,說人不懂法律,你知到有政府資訊公開法嗎?

那是不一樣的東西吧...

banmi06/02 18:30哈哈,原來要提告才有真相? 市長可不是這樣說的呢....

市長怎麼說乾我屁事,我只是覺得恩恩爸可以怎麼快速取得音檔而已。 規定就在那裏你跟媒體哭夭也沒用了,一直不讓他去提告的塔綠斑腦子裝什麼?

dvdr200106/02 18:32畜牲藍的真相是:告我啊!

綠畜就是不會告只敢放話,不愧是吉娃娃旺旺旺~ ※ 編輯: louiswei1986 (118.163.102.13 臺灣), 06/02/2022 18:33:10

ms88305006/02 18:38哪裡不一樣,公務通聯不算政府執行公務取得的資訊嗎?那

ms88305006/02 18:38為何要錄音?

banmi06/02 18:48對啊,規定就在那裡啊,依規定申請還是沒拿到全部申請的東西

ms88305006/02 18:50要告要新北市政府作出處分,才有的告。最好新北市敢出公

ms88305006/02 18:50文說不給,就是想要讓恩爸麻煩而已啦。

ms88305006/02 18:53你以為想告就可以告,去看看行政訴訟法好不好。

nychang06/02 19:15素藍教腦子真的跟正常人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