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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林智堅律師:蘇宏達沒迴避前 台大學倫審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林智堅律師:蘇宏達沒迴避前 台大學倫審作者
antistar
(反反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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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審先判,先入為主是吧?
你主子說為了選舉任意抹黑欸
總統親自下指導棋你怎麼沒說話?
還有啦
你能不能介紹哪個軟體在比對時比較友善塔綠班?


※ 引述《Wojnarowski (@wojespn)》之銘言:
: 新頭殼
: 林智堅律師:蘇宏達沒迴避前 台大學倫審定會並不適法
: 林朝億
: 對於台大學倫審定會今日開會審查林智堅論文抄襲爭議,林智堅委任律師黃帝穎今(27): 日說,在昨日具狀申請蘇宏達迴避後,台大本於先程序後實體,必須先審理迴避,唯有公: 正客觀的程序,「我們才會考慮讓當事人去出席。」還沒組成公正客觀組織之前,「我們: 不會建議當事人去」。
: 對於林智堅、余正煌碩士論文抄襲爭議,台大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今日將開會審議。不過: ,前一日「上報」則報導,林智堅論文指導教授陳明通、林智堅兩人將不出席,而余正煌: 則會與會。對此,林智堅市長委任律師黃帝穎昨晚即發出聲明表示,依法應公正並秘密進: 行的審查會,竟被台大透過媒體放話,選擇性公開內容,令人遺憾並擬究責。
: 黃帝穎並於今日上午於民進黨中央舉行記者會表示,律師團昨日具狀聲請召集人蘇宏達迴: 避,對他過去相關言論,將本案定調為醜聞,涉及未審先判、先入為主,在法規上不論是: 《國立臺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第一條便表明,學倫會的: 召開應秉持「公正客觀處理程序」;《行政程序法》對「有具體事證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 頗之虞者」,都依照法律提起迴避。
: 黃帝穎說,有關於媒體報導林智堅去檢舉余正煌,這個部分並非事實。
: 黃帝穎也說,依台大學倫要點規定,審定委員會組織與程序都必須保密。所以,他們都一: 直尊重,包括他們在發信通知開會,他們都列為密件。所以對開會時間等,下面還提醒這: 部分必須尊重他們的秘密程序。但很遺憾居然被選擇性放話,這並不符合台大學倫要點;: 也再研議之後究責可能。
: 對於教育部長潘文忠昨日說法,黃帝穎說,潘文忠認為應該依法行政,他們也尊重教育部: 這樣的看法。他們的主張也是回歸到法律。
: 對於林智堅決定不出席今日會議,黃帝穎說,在昨日具狀申請蘇宏達迴避後,台大本於先: 程序後實體,必須先審理迴避,唯有公正客觀的程序,「我們才會考慮讓當事人去出席。: 」還沒組成公正客觀組織之前,「我們不會建議當事人去」。在蘇宏達依法迴避之前,它: 的組織並不適法。
: 對於陳明通今日也不出席,林智堅陣營是否事前知道,黃帝穎說,「我們根本不知道會有: 這個報導,對所有程序而言,我們嚴守台大學倫要點,居然會有這個報導誰出席、誰不出: 席,這個是非常嚴重的瑕疵」。
: 對於今日開會前,是否已經先把書面資料送給台大,黃帝穎說,他們程序上依法具狀申請: 迴避;其次,對於陳述意見內容,把之前公證書做成的重要證據,2016年2月1日林智堅已: 經取得論文的內容,沒有抄襲的問題,律師團也具狀送給台大社科院。希望後面由公正客: 觀、合法委員會來做實質審理。
: 對於台大如果依林智堅陣營要求蘇宏達迴避,黃帝穎說,依照行政程序法第33條規定,他: 們可以提起複決,也就是還有後面救濟的問題。這個在法律上有其基礎。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2-07-27/791835
: 附註、心得、想法:
: 對於林智堅缺席審定會,律師黃帝穎說台大必須先審理迴避,程序不公正客觀不會讓當事: 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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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istar: 版主有看到的話,順便回應一下我文章疑問好嗎!!!!03/07 02:05
版主 給antistar sa080691 警告1次
antistar: 版主真英明,我的文章ssnlee推文不抓,這裡馬上抓呢!03/07 14:12
antistar: 故意無視文章,然後再次提醒時就來警告是哪招???03/07 14:25
版主 給sa080691 antistar水桶10日
政黑史上最神秘不思議之釣魚管理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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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etze07/27 12:04最後一句讓我差點噴出便當菜~~哈哈哈

cvnn07/27 12:08軟體一掃 不就一番兩瞪眼了

alex64010707/27 12:12IT大臣請支援軟體

labell07/27 12:15除非台大不想收在職專班 不然在職一堆都以工作為主

gisasy00107/27 12:25所以你覺得會偏頗的具體依據是?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