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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劉靜怡:學位論文經過公證才有法律效力?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劉靜怡:學位論文經過公證才有法律效力?作者
rayisgreat
(在過往中無盡徘徊)
時間推噓69 推:73 噓:4 →:178

劉靜怡教授剛剛在臉書發文:

學位論文經過公證才有法律效力?居然還有一大堆人相信喔?這到底是哪位法學大師發明的法律見解?而且,學位論文為什麼需要有法律效力?這不是給大家製造不必要的麻煩嗎?這已經比管爺的台大法務處幫永齡基金會這個財團法人主張個人隱私權保障更驚人囉。

依這邏輯,我寫過的每一本學位論文都無效囉?那我的學位也無效嗎?

#出這招的人自己的學位論文有經過公證嗎
#台灣真是公法學寶庫

https://reurl.cc/zNzXga

--

文章底下劉教授也與留言的吳律師認真討論:

吳:抄襲的也不會因為公(認)證過,就變成沒抄。

劉:這兒的公(認)證到底是要證明什麼東西存在?我的程序法程度真的很差嗎?

吳:只能證明「我有到公證人面前,聲明這本論文是我自己寫得」這個事實。

劉:公證人不是他的説服對象呀,向公證人聲明何用?有沒有搞錯?

吳:就算公證了,也完全沒有任何說服力,沒有任何實質證明力。

除非,整本論文自己親自寫作過程的紀錄都還在,然後這個過程也可以公證。比如:都有存在自己筆電內,帶著筆電到公證人面前,一個頁面一個頁面打開,並秀出「檔案建立時間」給公證人看,然後由公證人逐一翻拍電腦畫面,彩色列印出來,弄成一本公證書及附件。這個叫「體驗公證」。這樣才有一定實質證明效力。

劉:我也覺得應該這樣解釋才可能

吳:嚴格來說,只有親自在公證人面前寫好整本論文,公證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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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理工不是學法律的

所以有些專有名詞我是真的不太懂

有沒有學法的板友解釋林方提公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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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2.182.215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rayisgreat (175.182.182.215 臺灣), 07/30/2022 21:56:09

ecejc07/30 21:52騙法律常識不足的一般平民

testutw07/30 21:52皇帝影有人在巴你臉

flavorBZ07/30 21:52蔡英文笑而不語

jason48607/30 21:52皇帝贏:叫我嗎?

poolplayer07/30 21:52被民進黨告 比殺全家還悲慘

LeeSeDol07/30 21:52公證是公證郵件內容、郵件日期、附件內容這些吧!

freeclouds07/30 21:52劉靜怡竟然這樣打林智堅 是不是中共同路人 抓到了

jason48607/30 21:52劉好歹是芝大法學博士

hydra671607/30 21:53劉靜怡這次也很生氣喔XDD

Sweet8392107/30 21:53騙沒念過書的人...

amovie07/30 21:53哪間學校的畢業生論文要法律公證

hydra671607/30 21:53公證這件事本來就騙智障

chirex07/30 21:53她這次再講的話,鵬哥會不會又搞錯人?

LeeSeDol07/30 21:54劉在批評的是哪邊的說法?這跟黃帝穎的說法又不同

korsg07/30 21:54本來就是用來騙智障綠共的阿

copycat60307/30 21:54在教授面前耍大刀

tony2272538507/30 21:54太粗暴了

ryanpiggy07/30 21:54這真的是騙死忠的而已

pslr107/30 21:54有嗎 我的論文也沒有公證 雖然是廢文XD

gowaa07/30 21:55靠妖 又一個中共同路人了... 怎麼辦 怎麼那麼多同路人QQ

chong1707/30 21:55律師公證,花錢買就有了啊,要多少就有多少,只要有錢,

chong1707/30 21:55笑死

goetze07/30 21:55只有親自在公證人面前寫好整本論文,公證才有意義~

goetze07/30 21:55結論就是這句

holyhelm07/30 21:55中華仔和嶺東仔信得不得了

tony2272538507/30 21:55真的不要惹到劉靜怡 有夠兇的==

alex64010707/30 21:55看起來真的有被月月鳥氣到

tony2272538507/30 21:56底下留言也有夠粗暴 運鵬 念你一代宗師

fxntdsxdr07/30 21:56把人當白痴

hydra671607/30 21:56說啥郵件內容也是智障 護航的真的要動腦拜託

hydra671607/30 21:56現在幫小智護航的人已經夠少了

hydra671607/30 21:56剩下少數幾個白癡ID 所有白癡發言都很明顯欸

chong1707/30 21:56黃帝穎真的有夠差勁,專門騙普羅大眾

tinmar07/30 21:57這文亮點是順便提台大管校長與郭台銘基金會的事

omanorboyo07/30 21:57他現在支持的族群就是那些沒唸過書的阿

chong1707/30 21:57說真的,有些不肖律師就是用這一招騙錢的

LeeSeDol07/30 21:57劉靜怡不要自己紮稻草人好嗎,今天公證的又不是單一論文

chirex07/30 21:57黃帝只是口才差,但他作的事倒是很符合他的專業

hydra671607/30 21:58黃帝穎的工作本來就是用律師身分鬼扯來騙腦殘死忠阿

hydra671607/30 21:58只是他口條太爛 上節目跟記者會怎樣講看起來都很心虛

goetze07/30 21:58等看黃帝穎怎回應

tonyhsie07/30 21:59公證就是騙騙不懂的人 我這有公證哦 很強哦

y189654707/30 21:59法律人禍國殃民

semicoma07/30 21:59他們兩人意思就是你過程越能被檢驗 公證效果就越好 但畢

a1chemy07/30 21:59呃...郵件沒時間嗎?

watameki07/30 22:00公證標的是林智堅是那本論文的作者,但不包含內文是否原

watameki07/30 22:00創。

semicoma07/30 22:01竟不可能做到100% 只能儘可能提升公證可信度 這也是我覺

semicoma07/30 22:01得林智堅的論文假如真的極端狀況只剩ntu webmail郵箱裡

PHXD07/30 22:01畢竟執政團隊很多法律系 唬爛法盲愚民也是很正常吧

serenitymice07/30 22:02就是這個公證根本不會審查到抄襲與否這件事,當然不

semicoma07/30 22:02那一份 然後因為webmail升級換代而把舊的資料清空 那林

serenitymice07/30 22:02能拿這個公證來作為自己沒抄襲的證據

semicoma07/30 22:02智堅有可能躲過一劫的原因 因為他直接設定了另一套邏輯

kuninaka07/30 22:03XDDDDDDDDDDDDD

jorden080407/30 22:03靠邀 這是可以說的嗎 全台根本沒有合法的碩士

LeeSeDol07/30 22:03公證是公證雷同語句最早的出處,目前看起來最早不是余

p16193007/30 22:03大砲

semicoma07/30 22:03我不跟你討論我的論文多有可信度 我直接當作可信度100%

kuninaka07/30 22:03公證根本就沒有意義阿

LeeSeDol07/30 22:03而是2016/2的郵件附件

kuninaka07/30 22:04LeeSeDol你的意思是余抄襲林嗎

a1chemy07/30 22:04這我真的覺得鬼扯,電腦裡面的時間會比郵件伺服器的時間

a1chemy07/30 22:04有公信力?兩個3c白癡吧

semicoma07/30 22:04只是因台大計中的不謹慎導致找不回來 信不信我的論文隨

LeeSeDol07/30 22:04看最早出處就對了

semicoma07/30 22:04便你 總之死無對證

kuninaka07/30 22:04林智堅破綻到處都是還可以死命護航 挺屌的

tony2272538507/30 22:05林本人去申請回復台大會想辦法吧 不過也要他敢LOL

kuninaka07/30 22:05劉靜怡是未來的國發所所長喔 呵

LeeSeDol07/30 22:06破綻在哪?2016/2就目前看到最早雷同的版本,有更早的?

a1chemy07/30 22:06“親自在面前寫好論文...”這滑坡滑到太平洋了吧

kuninaka07/30 22:07破綻:林智堅引用余政煌的論文還說他抄襲。

kuninaka07/30 22:08你們全部的回答都沒有正面回應林智堅論文引用余政煌論文

semicoma07/30 22:08"親自在面前寫好論文"那只是在設定一個理想條件啦 不用

kuninaka07/30 22:09林智堅為什麼要引用抄襲他論文的人

pandp07/30 22:09沒事去先對劉抹屎,火大是很正常的

kuninaka07/30 22:09這意思是林智堅和陳明通很敦厚嗎

hydra671607/30 22:09扯啥誰先誰後,好啦你敢不敢說余抄襲啦

semicoma07/30 22:09太糾結 不過真要搞理想環境 那還要公證公證人的公證資格

LeeSeDol07/30 22:09最早的稿件出現在陳明通的郵件附件裡面,跟余沒關係吧

kuninaka07/30 22:09你知道你們講林智堅是原創 2016.2就寫論文

hydra671607/30 22:09然後余後寫的還加註腳 你先寫的沒註腳

oresta07/30 22:09但看電子文件成立紀錄也不能證明什麼?還有其他公證的可

oresta07/30 22:09能性?

kuninaka07/30 22:09一切的一切都是在講余政煌抄襲 董嗎

hydra671607/30 22:10然後還"參考"人家的論文喔

semicoma07/30 22:10還要公證公證公證人資格的那個公證人的資格 然後無限公

hydra671607/30 22:10就說護航的已經沒剩幾隻了,可以動點腦子嗎

semicoma07/30 22:10證下去 這就很不實際了

kuninaka07/30 22:10余和林,其中一人有抄阿,不然就是兩個人抄同一份

kuninaka07/30 22:10看你要怎麼解釋

a1chemy07/30 22:10余抄不抄襲是干林p事,他自己保護好自己的學位即可還順便

a1chemy07/30 22:10得罪一個人是...?反之亦然

hydra671607/30 22:10什麼跟余沒關係,真的是腦殘到有剩 兩篇雷同論文的重點

hydra671607/30 22:11就是誰先誰後,你說抄人先,那余就是抄襲 你敢說嗎

kuninaka07/30 22:11怎麼不乾林智堅的事情,林智堅堅持說他是原創

hydra671607/30 22:11共同錯誤一堆,你要扯誰先誰後

LeeSeDol07/30 22:11除非你能證明2016.2的證據是假的,否則這就是最早版本

kuninaka07/30 22:11余政煌會委託律師開記者會就是因為林的說法已經

kuninaka07/30 22:11影射他抄襲論文了

babosa63307/30 22:11輕鬆擊墜鄭運朋

oresta07/30 22:11來回修改的每次文件?

kuninaka07/30 22:11最嚴重就是撤銷學位,博士班白念,失去公務員資格

kuninaka07/30 22:12你還在那邊說跟余政煌沒關係

hydra671607/30 22:12最早版本哩,所以最早版本就出現多明尼克肯了嗎

hydra671607/30 22:12就出現准碩士 出現年年了嗎

ben81101807/30 22:12真假 所以各位碩士們趕快去公證

kuninaka07/30 22:12一直說是最早版本,那你是不是影射余政煌抄林智堅?

AndyZer07/30 22:12先證明是真的再說吧 搞笑

hydra671607/30 22:13如果連同共錯誤你都堅持是抄人先錯的,那就是說余抄襲

hydra671607/30 22:13敢不敢說啦 笑死

a1chemy07/30 22:13林/余證明對方抄襲是有什麼好處,還是他們是抄襲糾正隊?

a1chemy07/30 22:13這兩人證明自己原創即可

LeeSeDol07/30 22:132016.2的文件裡,就已經有准碩士、多明尼克肯

hydra671607/30 22:13抄人先寫 余抄襲 然後抄人"再"引用余的論文

kuninaka07/30 22:13好處?壞處一大堆哩

hydra671607/30 22:13他媽這是腦殘是不是

kuninaka07/30 22:13余不回應就是默認他抄襲了

kuninaka07/30 22:14林志堅一直堅持他是原創,火就燒到余政煌上阿

kuninaka07/30 22:14余政煌委託律師開記者會之前就有人講他抄襲了

zangif07/30 22:14逮捕劉教授的命令下來了沒?

LeeSeDol07/30 22:15你先解釋為何2016.2文件裡,就已經有准碩士、多明尼克肯

kuninaka07/30 22:15余政煌的律師講這麼清楚

kuninaka07/30 22:15解釋完然後你要證明余政煌抄襲嗎XDD

kuninaka07/30 22:15陳明通還放水 笑死

THCxyz07/30 22:15現在這樣弄就是要搞成不能認定是誰抄誰的,但是治肩的學位

THCxyz07/30 22:16會不會這樣就留得住也不一定

a1chemy07/30 22:16整天敢不敢是中二生喔?我就問敢不敢吃屎,不敢的是小狗

kuninaka07/30 22:16兩邊都堅持自己原創阿,但是陳明通責任最大

oresta07/30 22:16文件先成立,如果內容被大幅修改,先成立能代表甚麼?林

oresta07/30 22:16都承認拿範本了,那時間會不是王的論文?

hydra671607/30 22:16喔所以就是不敢說嘛,那還講那麼多 :)

kuninaka07/30 22:16不管是誰抄誰,跟陳明通有關的論文應該都徹底檢視

LeeSeDol07/30 22:17幹嘛管余,林智堅只要說雷同文句繼承自2016.2就好了

kuninaka07/30 22:17幹嘛管余?余的律師都出來指控林智堅了

kuninaka07/30 22:17還是你要歪道這是時代力量搞政治鬥爭

kuninaka07/30 22:17不管余最好笑,台大審委會不用管余喔

hydra671607/30 22:18不管余就是那些綠共蟑螂現在定調的大絕招阿

hydra671607/30 22:18就跟阿通師或者側翼狗一樣 沒一個敢說余抄襲

linlin11007/30 22:18論文經過公證才有法律效力是誰講的啊

hydra671607/30 22:18因為他們就是要打烏賊仗而已

ewings07/30 22:19先證明所謂2016.02的文件真的是那個時候寫的而不是改檔名

ewings07/30 22:19,不然公證也只是證明有文件而沒證明真實的寫作時間。

hydra671607/30 22:19但余生律師可沒你們北七 他就是說你抄襲 怎麼了嗎

LeeSeDol07/30 22:19余自己解釋自己的,林智堅的文句最早2016.2就出現了

kuninaka07/30 22:19然後劉靜怡這篇FB是他自己搞錯了

kuninaka07/30 22:20公證不是公證論文學位,黃帝穎只是去找人公證初稿

kuninaka07/30 22:20證明他的時間

kuninaka07/30 22:20這什麼鳥用我是不知道

tony2272538507/30 22:20https://i.imgur.com/3wW21pl.jpg 好啦好啦,都你

圖https://i.imgur.com/3wW21pl.jpg?e=1667332930&s=jk0cFhWk-jKUH9XJg9J9-Q, 劉靜怡:學位論文經過公證才有法律效力?

tony2272538507/30 22:20最早出現,可是你沒引註就下去了,好嗎

a1chemy07/30 22:20余的律師很有問題啊,說別人抄襲不等於自己原創喔...

kuninaka07/30 22:21那個人是台大計中主任嗎?

kuninaka07/30 22:21可以証明文件的時間絕對沒問題?

kuninaka07/30 22:21余和林就繼續咬阿 狗咬狗最好看

a1chemy07/30 22:22吵那個引註更好笑,那句只是因為林引用2句把註腳放在第二

a1chemy07/30 22:22句,這根本刻意誤導吧

kuninaka07/30 22:23自我發揮的部分也挺有趣的

THCxyz07/30 22:23他那個有證據力嗎...應該不是當作證物去作鑑定年代那種吧

ihfreud07/30 22:23不是騙死忠,是給死忠的一棵腐木讓他們漂到選完後

tony2272538507/30 22:24https://i.imgur.com/6OhXj3d.jpg 阿?第二句?哪

圖https://i.imgur.com/6OhXj3d.jpg?e=1667304532&s=IdB1vHKNkPnzlmabzSWpMg, 劉靜怡:學位論文經過公證才有法律效力?

tony2272538507/30 22:24個第二句?

kuninaka07/30 22:24現在就演變到這樣了阿,相信的就是因為林智堅提供

kuninaka07/30 22:24民調資料,他講的全部都是對的

amig012307/30 22:25完了 所長有心證了 不公

kuninaka07/30 22:25余政煌自己也很清楚他有拿資料,不該出來指控

kuninaka07/30 22:25出來就是過河拆橋 亂咬一通

amig012307/30 22:25阿黃 趕快提告

kuninaka07/30 22:26另外林智堅那段哪有引註阿,在哪裡

kuninaka07/30 22:27沒引註還敢說自己都是原創

amig012307/30 22:27趕緊趕緊的 學余生把信箱授權給台大自行翻閱好嗎

a1chemy07/30 22:27你是沒看到後面標的12嗎?中小業主...kmt(12)

tony2272538507/30 22:3012是胡佛的 前面那兩本的註勒?

today5t07/30 22:30中共同路人??

tony2272538507/30 22:31這張圖不就是在告訴你他少了這兩本的註?

kuninaka07/30 22:31alchemy他前面的文字也是來自別人的著作= =

kuninaka07/30 22:31紅色底線部分

tony2272538507/30 22:31好笑哥 行不行哀?

copycat60307/30 22:31林只引胡佛 看不懂ALCHEMY講啥

s451198107/30 22:32法律系說了算啦,法律系就好棒棒什麼都會啊,治國金管國

s451198107/30 22:32安國防經濟什麼都懂,妖壽讚。

booksi107/30 22:32

kuninaka07/30 22:34到底知不知道寫報告或論文要標出來源

kuninaka07/30 22:35一直堅持自己原創,他那幾段文字也是自己原創的嗎?????

copycat60307/30 22:36林智堅公布跟陳明通的EMAIL往來信件吧 余都全給台大了

copycat60307/30 22:36不是有助理的GMAIL

hydra671607/30 22:37他連收發信的收件人都只敢馬賽克了XDD

copycat60307/30 22:37你公證那封EMAIL是陳明通寫給你 不代表你自己寫的

copycat60307/30 22:37越來越看不懂 是不是陳明通搞鬼阿

CYL00907/30 22:38台灣人賤畜進攻囉XDDDDDD

skylove2107/30 22:38林智堅團隊說法只是唬爛給同溫層用的而已

skylove2107/30 22:39對他原創說法根本沒有幫助

simo52007/30 22:39學法律的人就是喜歡玩法

simo52007/30 22:39超買

LeeSeDol07/30 22:40劉靜怡也是學法的喔

beercat07/30 22:42騙鄉下老人真的很有用

tony2272538507/30 22:42好笑哥怎麼烙跑了?

LeoYuri07/30 22:42就是開誠布公啊 問題是怎麼做才有效力

LeoYuri07/30 22:42討論的就是這個

tony2272538507/30 22:43林辦有種一點就說這些都是他原創 所以沒標

keepbusy07/30 22:47去公證人公證論文幹嘛??

keepbusy07/30 22:48乾脆口試也叫公證人參加

handsomeGG07/30 22:48就騙沒讀過書的白痴啊 到底公鄭三小

chinhan121607/30 22:49騙小學生阿

skylove2107/30 22:57看到前面幾個拼命護航智堅的真的是...柯聯吶

a1985110607/30 22:58論文門出現一對超好笑的邏輯

jokerjuju07/30 23:11就一堆愛賣弄法律的遇到學術就變智障了

sobiNOva07/30 23:16他是很氣是不是 下面還在唱雙簧 我快笑死

sobiNOva07/30 23:16綠粉應該不敢去他臉書鬧啦

wulaw556607/30 23:19抄跑堅粉絲又沒避難所了

dondothat07/30 23:20這人是白癡嗎?

powderzhon07/30 23:20這個真的就騙一堆國小肄業的

powderzhon07/30 23:21還在那邊公證 笑死人

sobiNOva07/30 23:21我大概知道為啥了 看他訊息是一堆人打去國發所罵 笑爛

sobiNOva07/30 23:21綠粉還出征到台大喔 猛喔

powderzhon07/30 23:22騙國小肄業的拿出什麼術語就被騙了

zeon1984110207/30 23:32轉移焦點啊,那是拿來騙沒寫過論文的人的

nomo041107/30 23:34政府不需一張嘴的法律人治國

jimhall07/30 23:39正常自己寫論文的人,不會特地公證自己的論文

luoqr07/30 23:43台灣被這些無恥法律人把黑的嘴成白的,難怪國家亂成這樣

choosin07/30 23:53林一直扯公證 扯時間軸卻不是拿自己給教授的草稿 扯講醜

choosin07/30 23:53聞要迴避 瘋狂開記者會自己都不下場 也不去審查 讓人覺

choosin07/30 23:53得他心虛 擺明問A答B 顧左右而言他

skyexers07/31 00:06公證就是拿來騙低學歷的啊 別忘了堅粉都是低學歷的

skyexers07/31 00:06所以會信

skyexers07/31 00:08全台有職權審查台大論文抄襲的只有台大自己

skyexers07/31 00:08你那個公證是有個小用

chanceiam07/31 00:16所以公證人是在幹嘛?

ghghfftjack07/31 00:25公證人主要是跟契約有關 民事契約很常碰到

ghghfftjack07/31 00:26一般雙方契約為了避免雙方有人耍賴 會請第三者到場

ghghfftjack07/31 00:26證明契約本身內容確實如此 契約本身確實存在

ghghfftjack07/31 00:26但第三者如果是偏袒其中一方的相關第三者 是否不可信

ghghfftjack07/31 00:27此時就是公證人出場的時候 公證人基本上就是做為公證

ghghfftjack07/31 00:27第三者的存在 確認雙方的契約

ghghfftjack07/31 00:27所以公證論文時間到底幹嘛的基本上完全沒有意義...

ghghfftjack07/31 00:27這個公證是要向誰公證? 沒有客體

duck7880313907/31 00:28塔綠班表示:又一個中共同路人

ghghfftjack07/31 00:28只有單方的說詞 表示自己是這個時間寫的

ghghfftjack07/31 00:28公證人基本上無從肯認這種單方面說詞 對方要繳費要

ghghfftjack07/31 00:28公證 那就公證這樣

ghghfftjack07/31 00:29基本上公證的就是 "林宣稱這個確實是自己某年寫的"

ghghfftjack07/31 00:29這件事有存在過

WeiMinChen07/31 00:37推文是不是有人沒修過研究方法和學術倫理啊XD

hsshkisskiss07/31 00:57國發所所長把自己單位搞成這樣

s21474207/31 01:18白痴幫忙出的主意嗎?所以我去公證台積電我是大股東…..

sakeor0007/31 01:24論文要公證騙智障的,誰被騙誰智障?

yyc121707/31 01:38我把相對論列印出來拿去公證 我就是原創者了嗎

cherrybabe07/31 02:17凌駕法律與學論的天空獅 我的超人

Cecicly07/31 02:24發發所拉掉其他台大信譽,太慘了

nalthax07/31 06:41口試不只有口委公證,口委跟指導教授都還用學術聲譽幫你

nalthax07/31 06:41背書耶,公證拿錢找一個人就有的,口試還比較正式

Siriusnota07/31 07:25黃帝穎東吳法律的啦 這程度真是笑死人

Siriusnota07/31 07:25東吳法律的教授都是這樣教學生的噢?

speady07/31 11:24騙沒念過大學的死忠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