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高虹安哪條比較大條?
我覺得蠻值得探討的一點啦
以前聽到的都是掛“人頭”詐領
就是沒上班,只是掛名,錢直接給立委/議員
這種不用說,大家都知道違法
那今天變成真的有上班,先不說到底當事人是誰
當然前提就是真的真的有上班
那這部分助理領薪水就合法且合理吧
後面私人要回捐辦公室多少錢
邏輯上來說是私人用途,應該是沒問題的吧?
除非今天說回捐是強制性,非自願
這才有法律問題吧?
講誇張一點
今天助理是兼職的,有做事領錢,很正常吧?
他把另一邊正職薪水捐過來辦公室可不可以?
捐的比助理薪水多可不可以?
事情就這樣而已
有做事,OK
自願非強制,OK
那就都OK
不是嗎?
--
就是被強迫的助理吹哨的阿
助理的人事費不能用任何名義挪用
要確誒,現在只說有回捐,沒說強迫吧?
你只要想你辛苦上班一年賺了50萬,你會自願拿10萬給公司
的可能性是多少?
如果是她男友 可能性很高啊
我覺得很難,要問問法官比較快
這就是我說挪用的定義問題啊,他有做事領了錢,沒挪用
我絕對相信類似案件檢察官不是第一次處理啦,說自願回捐
的也不是第一個
但這種不合常理的作為你覺得無法突破嗎??
重點就是有沒有強迫啊XD 如果今天她男友跟某助理可能也是她認識的 自願捐 其他請來的助理沒有捐 那就沒事 如果整個辦公室是強迫捐,那他就下去啊 重點現在爆料沒說是不是全體強迫不是嗎?
※ 編輯: haidai (122.118.36.231 臺灣), 11/08/2022 07:40:04如果是自願,但是是講好的回捐,一樣不行,那就是挪用
助理出席說自願 就結案了
你有沒有看昨天的助理回捐差距?有4萬、20萬多的,你怎
麼解釋?
助理想搞高 那就說被挪用 高就88
你這種辯解法絕對不是第一次啦...
真的加班,真的領到薪水,真的沒有講好,真的自己願意回
捐,可能沒有問題
其實我要說的很簡單啦 他們自己人本來本業賺很多的 捐出來給其他小助理一起用 根本不是問題 重點就是其他小助理有沒有被強迫而已 退一百步來說 全部回捐給高私人 全部變成高自己出錢不要留做帳記錄根本沒事
我有一個疑問,助理捐款給自己辦公室,算是政治獻金嗎?要
不要申報?
而且你還要確定報的費用都沒問題唷?不要以為丟工作報告
※ 編輯: haidai (122.118.36.231 臺灣), 11/08/2022 07:43:00
就沒事啦?出差費?單據?甚至去查你當時是不是真的在那
為選舉抹黑專業不科學
所有助理都不怕偽證罪異口同聲的說自願回捐?那現在不會有
連內帳都出現的吹哨人爆料啦 助理才賺多少還要回捐 陪妳大
小姐這樣玩喔XD
昨天新聞面對面有來賓講到 通告費要回捐給主持人 現場囧
一個不符合就炸了,然後光昨天被嘴爛的那個文件比對,你
確定她提供的工作證明都完美阿??
Drkate你講的就是邱顯智提的,高虹安辦公室不能收
自願回捐是不是每個助理都要捐一樣多才公平?
捐政黨可以,捐個人辦公室不行,法律規定。
其實根本不能用任何名義回捐
而這筆錢就被解釋成公積金回捐辦公室
那就算自願捐也違法了呀,只是如果還涉及詐領就更嚴重了
這可是377昨天自己的解釋喔?所以邱才說炸開阿
http://i.imgur.com/k0d1bK2.jpg 回捐就是違法。
然後再照常理就是你上班會自願回捐你的薪水加班費?
只是這個罰很輕,助理自願的話只是罰錢(兩倍金額),
就算助理不是自願,也只是一年以下。
謝謝T大解釋
不是我解釋,是邱顯智律師。(笑) 這我不敢沾光
不過他們總額蠻高的,兩倍也是上百萬了
所以檢察官判定你為什麼回捐?你覺得會是自願還是因為沒
上班,所以得繳回?
所以四趴緊咬這是回捐,是不懂法律
所以除非先捐給民眾黨 再從民眾黨請款 不然自願也是違反政治獻金的部分XD
呵呵,引用資料補充說明啦,感謝
我怎麼想合理的解釋就是浮報阿?所以都得繳回,我上班我
拿我該得的薪水,為啥要回繳我應得的報酬?
我覺得現在說是不是自願太早了 爆料內容也沒指出有無強迫 有多有少這點我就覺得是自願的了 不然非自願我全部薪水只給4萬5萬 剩下通通回捐啊 幹嘛有多有少
加班費說不都是浮報的了 然後讓你捐出來 這跟人頭差不
多了
這件事涉及的法條很多,回捐跟偽造文書都比較輕。
台灣人對貪污極度痛恨,詐領的話是七年,其他一年。
這種抗辯,本俸可能可以。加班費是實報實銷,很容易
被抓到
不合理的狀況就是破口阿,除非你能自圓其說,但就算回捐
你是回捐辦公室成立公積金,那還是違法
四趴很多境外五毛,不懂台灣社會對貪污多反感。
然後也很多破殼小雞,不知道台灣法律對貪污判很重。
邱顯智其實是委婉的要高虹安認了輕罪來躲重罪。
政治獻金法
只要一個助理被突破,就7年阿...
要賭嗎?然後助理不會被告知偽證罪的刑責嗎?
那樣廠商得標也可以回捐錢給發包單位了,廠商賺到的錢
怎麼花也是他的自由,拿出來感謝發包單位也可以囉?
樓上講的那叫貪污對價關係
4%思維
台中沒有4%可以投啊 5555555 不然要我投蔡其昌?
※ 編輯: haidai (111.82.101.251 臺灣), 11/08/2022 08:08:08只要爆料者拿出高虹安說"我們這邊助理都要回捐喔"這句話
對價關係就成立了,用回捐(回扣)作為得到助理職位的條件
假設有這個狀況那就是100%的貪污罪去蹲七年
這倒是沒錯,壓箱寶的概念XD
憋到選前一天再放出來,絕殺
七年是「最低」,死不認的話會到十年..
司法院直接出來講到底能不能pool啦 廢話一堆
有種就不要選擇性執法 立委全部查一遍來看看多少人
會出問題?搞不好還會有一堆意料之外的名字呢!
其實t大這樣一說我覺得高搞不好這兩天就出來喊退選了XD
紙上加班一查都穩死的,助理沒工作已經很慘了,4啪還要
害他們被關喔。
4啪快勸高認罪錢吐回去吧,別把別人都當笨蛋。
你以為為啥機關都要裝刷卡機,一查才有出勤資料,公家機
關的作法都有意義的,只有柯黨覺得這些都垃圾,會遵守的
都是奴性,現在被絆倒了,爽啦。
洗錢防制法:當我沒用?
喔,公費是貪污條例
檢察官把全部助理叫來隔離訊問,這種串供一下就破了
每個助理都可能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都是7年以上重罪
隔離訊問曉諭他們可能面臨的罪刑,就搶著當汙點證人了
如果是用自己人, 進去做助理有其他目的
講白了就是不缺錢啦..誰知道人家是不是地主
對了其實立法院還有很多類似"志工" 的助理
這種就是多數進去交朋友打關係的, 這種當然最安全
沒領公家錢就不會有麻煩事
爆
首Po1. 李姓助理疑似掛人頭,領薪水回捐給民眾黨60萬 2. 回收助理加班費80萬,說是辦公室公積金,被說是自己花用 哪一個比較容易被定罪 我猜2 1還可以脫身爆
稍微查了一下立委經費 確實最肥的就是助理薪資的部分 含年終大概655萬/年 如果當立委開銷太大 想搞錢還真的是從這最方便11
第二條不好脫身 先講行為本身 加班費就是只能做加班用 無論是什麼公務性質 就算你支出項目13
回原PO爆文的一堆推文串.. 裡面很多鄉民點到的重點, 我大致分析一下: 類似案件被判刑的,不外乎 1.掛人頭(無工作事實) 2.申報不實(如:報薪資5萬,實際只給4萬,)3
說真的 高虹安 就真的7 8成去了 一周前我說高因為EQ和政治策略問題 大概五成以下機率當選 現在 7 8成GG了 其他點爭議不談 薪水回捐 怎樣都說不過去2
都不好脫身, 不能當對法官及檢察官說啥他們都信,是看證據說話的, 用那種不合常理的說詞,只會把檢座及法官認為輕視法律而已 而這二者都和公費助理,是納稅人錢,又難脫身 1.23
我怎麼覺得連 “個人用途的錢都只是代墊,有補回去” 這件事都很不尋常。 所謂個人用途, 以洗頭、買衛生綿而言,3
這哪有什麼 李姓助理在基金會年薪600萬 在立院兼職的錢對他來說又沒多少 乾脆捐給立委女友政黨好了 這不就是賣個順水人情而已 根本很合理5
這樣說得通的話 政府發包工程得標廠商拿賺錢 廠商有做事沒有掛名不做 所以賺到的錢怎麼用都是他的自由 他一部分回捐給發包單位做公積金花16
: : 同樣如果有判例請指教 : 好了我現在來說為什麼我認為立法院大家都這樣做?我不敢說全部啦, : 但各大諸公之間消息傳來傳去,補助款怎麼完美的花光用盡,助理費怎麼報,薪水該給 : 多少.. 乃至助理費怎麼詐領,怎麼乾坤大挪移....我們看的到判例的是被抓到的
爆
[討論] 為啥高虹安就是助理自願捐啊別人就詐領如題 柯粉能否解釋一下 明明就是一樣的事情 助理領了國家發的薪水以後上繳給立委或議員 別人就叫做貪污跟詐領助理費83
[討論] 不到12小時,徐巧芯跟邱顯智都跳車了林耕仁早上爆料完之後,還不到12小時(認真說是不到10小時) 兩位大將紛紛跳車了。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 徐巧芯: 「高虹安恐面臨有詐領問題,這會有刑事責任」 「以自己辦公室來說,自己是不會要求助理出一毛錢的」68
[轉錄] 王婉諭:助理回捐 當然不行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王婉諭FB 3.轉錄內容︰42
Re: [新聞] 高虹安男友爭議延燒 四叉貓爆料:他「2分兩年捐三十萬... 我第一個冒出來的念頭是: 這是不是在衝高虹安在民眾黨中央委員的一百萬募款扣打? 就結果來看就是從自己的助理費每年拉出三十萬 (假如只有一個助理的錢捐出來)到民眾黨的黨庫,23
Re: [新聞] 被爆助理上繳現金 高虹安:幹部自掏腰包我沒當過立委我不清楚,我只知道每個月助理費用總金額有上限, 這次新聞知道上限是44萬多,哪個鄉民可以跟我說,立委會聘多少助理攤掉這44萬多? 只聘3個助理,每個月薪水10幾萬耶,出個公積金OK阿~ 可是如果聘6個助理,每個月領個7萬多,要給快20%出去當公積金,這樣有點傷, 如果助理超過6個,換算下來趴數更高了,有鄉民可以接受這種工作嗎?31
Re: [新聞] 高虹安助理案 林耕仁再質疑:助理薪這邊都假設林耕仁所說一切為真 也不討論證據來源 那主要不就是幾個問題 1.高虹安公費助理是否有加班事實 2.助理上繳金額是否為心甘情願33
[討論] 高的助理根本是一群天使吧?如題 剛才台民党的網軍四叉貓發文整理高虹安針對小金庫的聲明 【續前篇】 高虹安 回應小金庫懶人包: 1.吹哨者是林耕仁派來監控高虹安的臥底.14
Re: [新聞] 他爆高虹安男友捐60萬給民眾黨 柯文哲:基本上,連民進黨的公職人員都有一定的責任『扣打』要捐回去黨中央! 結果一些人以為這種是特例! 由於民進黨沒有黨營事業,為維持黨務運作,自一九九八年起,民進黨公職人員募款責任 額慣例,黨主席須捐款新台幣五百萬元、總統一千萬元、財委會主委五百萬元、副總統三19
[黑特] 誰可以解釋為什麼助理要捐回去助理領到薪水 直接拿去買東西用掉就好了 為什麼還要捐回去留下個紀錄給人抓 助理自願把錢拿去買老闆需要的東西 這不比捐回去還簡單多了嗎?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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