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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高虹安哪條比較大條?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高虹安哪條比較大條?作者
tmlisgood
(菜市秋切廣告了切廣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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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得通的話
政府發包工程得標廠商拿賺錢
廠商有做事沒有掛名不做
所以賺到的錢怎麼用都是他的自由
他一部分回捐給發包單位做公積金花
這合法又合理嗎?
這就叫做收回扣好嘛
助理領的薪水、加班費是政府補助來的
如果有回捐這跟收回扣有什麼差別?

※ 引述《haidai (haidai)》之銘言:
: 我覺得蠻值得探討的一點啦
: 以前聽到的都是掛“人頭”詐領
: 就是沒上班,只是掛名,錢直接給立委/議員
: 這種不用說,大家都知道違法
: 那今天變成真的有上班,先不說到底當事人是誰
: 當然前提就是真的真的有上班
: 那這部分助理領薪水就合法且合理吧
: 後面私人要回捐辦公室多少錢
: 邏輯上來說是私人用途,應該是沒問題的吧?
: 除非今天說回捐是強制性,非自願
: 這才有法律問題吧?
: 講誇張一點
: 今天助理是兼職的,有做事領錢,很正常吧?
: 他把另一邊正職薪水捐過來辦公室可不可以?
: 捐的比助理薪水多可不可以?
: 事情就這樣而已
: 有做事,OK
: 自願非強制,OK
: 那就都OK
: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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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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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box11/08 08:07廠商自願的是不是就可以?

dakkk11/08 08:07回扣是對外部單位 內部喬好的東西不會是回扣

indium11111/08 08:08國營事業的算內部,這樣搞也可以嗎?

q34711/08 08:10誰國營事業?

Scion11/08 08:12喬好的不會是回扣我笑了,哪條法律這樣寫?柯CF教的?

dakkk11/08 08:17回扣是抽象概念 到是你 覺得那條法律有符合構成要件?

dakkk11/08 08:18罪行法定主義指的就是要清楚定義的行為才會定罪

dakkk11/08 08:18沒常識不用在這亂嗆

ms88305011/08 08:24都是貪污啦

ms88305011/08 08:27貪污有幾千年歷史了,4啪還以為自己最聰明沒人想的到,

ms88305011/08 08:27把檢察官法官當塑膠啊。

ms88305011/08 08:30笑死,先想怎麼探監比較實際啦,現在高一定開始跪求以前

ms88305011/08 08:30的助理回來簽名啦。

TheoEpstein11/08 08:34土城很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