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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高虹安貪汙的部分是哪?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高虹安貪汙的部分是哪?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時間推噓17 推:22 噓:5 →:100

※ 引述《louiswei1986 (禪寶寶)》之銘言:
: 小弟不是相關專業人員,如果有錯歡迎大家討論。
: 抓了一下貪汙的要件:
: 1.要是公務員
: 2.明知道是在做不法圖利故意為之
: 3.自己或他人獲得利益
: 首先立委到底算不算是公務員,
: 好像有些時候算有些時候又不算?

廣義公務人員是刑法第十條第二項

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狹義公務人員是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四條

一、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
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
二、前項公務人員不包括政務人員及民選公職人員。

簡單說, 只有依法任用的專任人員, 其身分才是無時無刻都是公務員
民選公職、政務人員、公立學校或醫院老師教授醫生
是否為公務員是看其行為是否為依法從事公務

比方說, 公立醫院醫生看病人收紅包, 或是醫生被派任當藥審會委員審核藥價收回扣
這個就是在執行公務, 是貪汙

但像柯文哲MG149要求廠商捐款, 就不被認為是執行公務, 沒有公務員身分, 不是貪汙

: 第二點如果她能證明她是照以前的做法,
: 又或者有哪裡的條文能說明助理薪水可以由立委分配,
: 那也可以解釋無故意不法的意圖。
: 第三點,這些錢有進她的口袋嗎?
: 如果只是公積金,這公積金又真的是公務支用,
: 最多最多偽造文書而已吧?

這個部分要分幾個層次討論
聽說高虹安現在要用大水庫理論答辯
大水庫理論的關鍵就是來源要合法, 然後支出部分要大於來源

首先, 來源是不是合法, 這部分就是要證明有些捐出的薪資是浮報的
只要來源不合法, 大水庫理論就不會成立
但這部分很難成立
因為過去慣例上, 只要不是完全沒作事就不會認定是人頭
然後助理加班的部分也是由委員自己判定時數

其次, 薪水領出來, 究竟是全額發放後捐款, 還是其實是委員扣下部分
如果認定是全額發放後自願捐款, 那整案大概就沒問題
但如果是認定委員扣下部分, 這部分就涉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
也就是一般說的類似案件大多只構成偽造文書

第三, 如果公積金有部分認定是委員扣下的公款挪用
那麼這些公款到底是流入私人使用或是公務, 就有大水庫理論適用空間
如果用在公務上的費用大於挪用的公款, 那依照大水庫理論就沒有貪汙
反之, 用在公務上的費用小於挪用公款, 有部分公款流入私人使用, 就有貪污問題
不過大水庫理論並不是所有法官都會認同就是了

: 頂多說她拿去買餐或小東西,後續也有回補,
: 立委誤餐或因為行程需要買一些臨時東西,也合理吧?
: 從上面來說我覺得高被判貪汙的可能不高,
: 但我也不是專業,大家怎麼看呢?
: 友善討論,OK?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31.16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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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erry0112/16 10:44人事費不能隨便挪用,馬的大水庫不是人事費是特別費

這部分就只有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 沒有用在私人就不是貪汙

kterry0112/16 10:44你給她過關那以後人事費是不是可以比照辦理?

就偽造文書罪啊, 聽不懂嗎

hihi2912/16 10:45人事費跟特支費是不同科目...

所以呢?

Xceberus12/16 10:46陳水扁國務機要費也是大水庫

iam071812/16 10:46出事被當公務員看 福利被當一般勞工看 這種戲謔的現實

indium11112/16 10:46你要不要去把貪污罪的法律條文再看一遍,就算你懶得看

indium11112/16 10:46,一堆議員的助理費案例很多了,你看有誰最後只是偽造

indium11112/16 10:46文書而已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420124

kterry0112/16 10:46披露出來的項目你怎麼說服不是用在私人阿?買娃娃是公務

kterry0112/16 10:46

這部分如果法官認同大水庫, 那就是用大水庫看流出跟流入, 是否公務使用大於公務流入 不過法官不一定認同就是了

Xceberus12/16 10:46馬迷可悲哦 吸你的司法內褲吧

Xceberus12/16 10:46https://i.imgur.com/tsKq6PS.jpg

圖 高虹安貪汙的部分是哪?

dash00712/16 10:47業務費和人事費規範不一樣……

hihi2912/16 10:47去查一下童案吧 人事費能用大水庫理論?

dash00712/16 10:47業務費可流用,人事費是綁死的

https://reurl.cc/kqkka3

童仲彥案是認定助理是人頭

Xceberus12/16 10:48自己去查吧 陳水扁更一審就是大水庫成功抗辯

Xceberus12/16 10:48馬迷真是台灣唯一亂源

Xceberus12/16 10:50現在哪個政客能用大水庫說把公款匯入自己帳戶私用的

Xceberus12/16 10:50馬迷真可悲 都要2023了還敢講大水庫

笑死, 一邊說阿扁也是大水庫, 一邊說大水庫有問題, 自打臉喔

ms88305012/16 10:52對,全台灣公務人員乖乖核銷都笨蛋,大家都應該浮報薪水

ms88305012/16 10:52加班費才是聰明人。

核銷不正確就是偽造文書啊= =

ms88305012/16 10:54不只馬迷還是虹安粉呢,要幫高虹安穿大內庫了呢!

笑死, 查一下就知道林北選前就反對高虹安

ensuey12/16 10:56https://reurl.cc/DXeeOE

ensuey12/16 10:56承辦檢察官吳昇峰直指,助理費性質是「議員公費助理」

ensuey12/16 10:57的報酬,而非「議員」的薪資範圍

起訴都會這樣起訴

boogieman12/16 10:57不要避重就輕了 偽造文書只是手段 目的是貪污詐領助理

boogieman12/16 10:57費用 大方講出來 不要遮遮掩掩啦 我在第一篇推文寫的

boogieman12/16 10:57都可以打你臉 寫這種避重就輕的也太明顯了吧?

高雄市議會23名議員詐領助理費案, 最後就是全體偽造文書結案 誰打誰臉?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775281

ensuey12/16 10:57公費助理補助款應實報實銷,不能以「大水庫理論」解釋

公費助理的核銷在立委領出來的時候就發生了 這部分只要不是人頭, 就沒有問題

ms88305012/16 10:58選前反虹安,選後挺虹安,挺國民黨的就是只要能得權的,

ms88305012/16 10:58怎麼作都對,難怪會迷無能馬。

林北就就事論事而以 不像很多人一綠就腦殘

ensuey12/16 11:00用大水庫喔 那GG了 XD

ensuey12/16 11:00沒有喔 看冉案

ensuey12/16 11:00也是薪水已經到助理手上又交回去 XD

冉案又還沒判, 你是起訴跟判決分不清楚喔

MisuzuXD12/16 11:01問題是他就是有私用還有帳本佐證了 跟你說的完全不一樣

MisuzuXD12/16 11:01

私用的部分就是第三點 如果法院認同大水庫, 那就是看使用在公務用途的金額是否大於來自公款的金額 若是, 依照大水庫, 就沒有公款私用問題 若否, 就有公款私用問題 奇怪塔綠斑怎麼一堆文盲

ensuey12/16 11:01並非是直接從冉那裏扣掉 ~

ensuey12/16 11:01所以信你還是信檢察官 XD

信判決啊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775281

boogieman12/16 11:02事實上z助理就是報五萬薪水實領0元的 還在假設沒有人

boogieman12/16 11:02頭?你說你不是吸安的可是表現出來跟吸安的無異啊

1.詐領指的是你沒工作卻報薪資, 只要你有工作就不會成立 2.扣下部分甚至全部當公積金, 這部分是挪用, 但是否貪汙要看有沒有用在私人用途 這部分如果法官認同大水庫, 就是看實際金額認定

ensuey12/16 11:02至少檢察官還是比你可信阿 XD

ensuey12/16 11:03還在那大水庫 XD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775281

高雄市議會23名議員詐領案就是全體判偽造文書 不要再法盲了好嗎

ejnfu12/16 11:04辛苦原po了

ms88305012/16 11:05是人一藍,腦就殘吧,偽造文書就是要貪污呀,只有賴四寶

ms88305012/16 11:05敢扯大家都這麼幹,就是藍的。其他立委都說沒有公雞金這

ms88305012/16 11:05個制度。

誰腦殘很明白, 會說出偽造文書就是要貪汙的話的有沒有法治觀念啊

ensuey12/16 11:0698年 XD

要跑到判決確定的, 都是要這麼久啊XD

ensuey12/16 11:06而且你這案例有大水庫嗎 ~

不確定, 但大水庫理論的適用就是如此

ensuey12/16 11:07高如果沒有私用 可能只是偽造文書

大水庫理論就是要討論有沒有私用

ensuey12/16 11:07但高就有阿 XD

大水庫來源本來就是用在整個戶頭有私用的情況啊 就是看公務支出有沒有大於公務來源啊XD

ensuey12/16 11:08說不定高雄這案例都沒有私用 用在公務上阿 XD

這我不知道詳情我不敢說 但大水庫理論就是用在帳戶有公務支出也有私用時 判斷是否有公務來源用於私人的方式

ms88305012/16 11:08藍白認為浮報薪資加班費是為了報效國家呀,我對藍白的尊

ms88305012/16 11:08敬真是有如江水滔滔不絕呀!

Rroy12/16 11:08人一綠,就一堆文盲啊… 就事論事當沒看到XD

※ 編輯: IBIZA (60.248.31.167 臺灣), 12/16/2022 11:09:37

IBIZA12/16 11:10看起來一堆人根本不懂甚麼是大水庫

IBIZA12/16 11:11一直跳針私用私用 大水庫理論就是用在公私混雜的情況

IBIZA12/16 11:11沒有私用根本不需要用大水庫好嗎

ensuey12/16 11:11不懂的是你啊 人事費也有大水庫 XD

IBIZA12/16 11:12跟甚麼費用無關好嗎

IBIZA12/16 11:12國務機要費也適用

IBIZA12/16 11:12報錯科目是偽造文書 公費私用 才是貪汙

ensuey12/16 11:12自己舉個高雄的例子 結果也搞不懂是不是大水庫 XD

IBIZA12/16 11:12我不知道詳情 我當然不會像你這樣亂講啊

IBIZA12/16 11:12笑死

ensuey12/16 11:13那你舉這個跟你說的大水庫何干 XD

我舉高雄市議會的例子是有人說詐領助理費哪來只判偽造文書的例子

dash00712/16 11:13人事費連流用都不行,綁得很死的

高雄市議會那個也都是助理薪資

ms88305012/16 11:16不用扯偽造文書啦,就是貪污,檢舉人也是檢舉貪污,交保

ms88305012/16 11:16也是貪污,還想要護航轉偽造文書,原來馬迷虹安粉認為偽

ms88305012/16 11:16造文書超有法治觀念,實報實銷是笨蛋,全國公務人員,你

ms88305012/16 11:16們在馬迷虹安粉的口中就是沒有法治觀念,你們乖乖核銷為

ms88305012/16 11:16了避免被判貪污治罪條例是沒有法治觀念,每個月加班超過

ms88305012/16 11:16時數只能換補休是沒有法治觀念,全國公務員都應該偽造文

ms88305012/16 11:16書,浮報薪資加班費,這樣才有法治觀念。

真的是法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124/2387297.htm

前法官黃國益分析,如果高虹安是請人頭助理,那當然有很高的機率會有貪污罪 的罪責;若不是人頭助理,只是將助理低薪高報,將差額作為立委的運用,通常 只會被認為成立「偽造文書」的輕罪,並且與褫奪公權無關。 黃國益24日表示,助理費領取跟核發的法律責任,其實已經有非常多的前案,他 們做了相當多的研究後認為,最高法院現在的態度是非常確定的,可以很直白地 區分成兩種:第一種,若只是請人頭助理將薪水預算領出來,入到自己口袋,就 是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的貪污重罪;第二種是較為常見的類型,就是委員或議員領 出助理薪資,但沒有全數發放,而是留下部分金額作為辦公室開銷、立委服務, 此類型最高法院很清楚,這樣是不會成立貪污罪的,會被認為並沒有為自己不法 所有之意圖。

fatdoghusky12/16 11:16應該說一般人的觀點跟法律上的觀點是有差距的...

fatdoghusky12/16 11:17法律上有成立要件之類規定得很細

fatdoghusky12/16 11:17高虹安這件事情一般人來看低薪高報就是詐領就是貪汙

fatdoghusky12/16 11:18但在法律上是有判『偉造文書』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

fatdoghusky12/16 11:18空間在

fatdoghusky12/16 11:18法律上用人頭詐領跟低薪高報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dash00712/16 11:20有些只告偽造文書是因為貪汙部分罪證不足,不代表合法

看到鬼, 誰跟你說合法, 就說偽造文書了, 哪裡合法?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三年以下徒刑啦

※ 編輯: IBIZA (60.248.31.167 臺灣), 12/16/2022 11:21:26

fatdoghusky12/16 11:20但高虹安比較麻煩的是,這個公積金除了用來辦公室開

fatdoghusky12/16 11:21銷、立委服務、公關費用外還混了一點點的私人支出

fatdoghusky12/16 11:21那部份金額還總合起來還真的不大,但可能就因為這樣

fatdoghusky12/16 11:21不大的支出栽掉了XDD

dash00712/16 11:22我指貪汙部分啊,誰跟你說偽造文書部分

剛剛在那邊跳針人事費綁很死, 現在又說貪汙罪證不足 靠北這篇不就是在跟你說貪污怎樣才會成立

IBIZA12/16 11:22私用的部分看法官是否認同大水庫 如果認同 看金額是否

IBIZA12/16 11:22公務支出大於公務來源

ms88305012/16 11:24這種敗壞官箴的行為,還能講的輕描淡寫,藍白不簡單。

甚麼輕描淡寫? 法律就事論事, 該是偽造文書就是偽造文書, 該是貪汙就是貪汙 各有認定的標準 甚麼偽造文書就是為了貪污, 這哪國的法律見解?

※ 編輯: IBIZA (60.248.31.167 臺灣), 12/16/2022 11:25:41

fatdoghusky12/16 11:25敗壞官箴是主觀看法,這篇是在討論客觀的法律層面問

fatdoghusky12/16 11:25題,你不要法律問題講不過就上升到道德層面開始情勒

IBIZA12/16 11:28塔綠斑就是一堆文盲法盲跟屁股決定腦袋

ensuey12/16 11:29你舉黃的說法跟你高雄例子完全對不上耶 XD

哪裡對不上, 倒想聽聽你還有甚麼鬼扯

dash00712/16 11:30人事費浮報薪資後挪為私用,不也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

dash00712/16 11:30?過往是有案例說浮報部分是拿來跑公務以獲得貪汙部分不

dash00712/16 11:30起訴啦,這案就看私用部分有多少

文盲? 這篇不就是跟你說公私用混雜的帳戶, 如果法官認同大水庫, 會怎麼判定私用?

※ 編輯: IBIZA (60.248.31.167 臺灣), 12/16/2022 11:31:15

ensuey12/16 11:30黃說人頭貪汙阿 XD

ensuey12/16 11:30沒人頭偽造文書 是嗎 XD

ensuey12/16 11:31可見根本不是看人頭不人頭嘛 ~

你這三句不覺得邏輯就自打臉嗎

※ 編輯: IBIZA (60.248.31.167 臺灣), 12/16/2022 11:31:39

ensuey12/16 11:33沒有阿 是你被打臉 XD

ensuey12/16 11:33引用兩個矛盾的 XD

我化成邏輯式很容易判斷誰被打臉 若A 則 貪汙成立 若非A 則 貪汙不成立 這關鍵當然在A或非A啊 結果你說甚麼? → ensuey: 可見根本不是看人頭不人頭嘛 ~ 你邏輯是體育老師教的? 還是根本沒邏輯?

ms88305012/16 11:33客觀來說,高虹安案為了利用職務詐取財物,才去浮報薪資

ms88305012/16 11:33加班費,製作假帳,才會有內外帳,那裡有問題?不然何需

這哪裡客觀? 浮報的原因可能很多, 可能為了辦公室運作也有可能放口袋 前者是用在無關的公務, 後者是詐取財物 哪來的浮報就是為了詐取財物? 用在無關的公務, 就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 用在私用或是放口袋, 才是貪汙 這很難懂嗎? 鬼扯客觀

dash00712/16 11:33我是覺得連委員簽名資料都拿得出來,可見助理本身就有警

dash00712/16 11:33覺了

ms88305012/16 11:33約定薪資,轉成公積金,加班費可以買個打卡機實報實銷呀

ms88305012/16 11:33,對大數據專家很難嗎?需要有內外帳?

ensuey12/16 11:39你在扯啥阿 黃的兩種不就是用是不是人頭區分 XD

你才在扯啥啊 本來就是看是不是人頭啊, 結果你說啥? → ensuey: 可見根本不是看人頭不人頭嘛 ~

ensuey12/16 11:39但重點就不是人不人頭 而是有沒有私用 XD

錯, 就跟你說分三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是來源, 來源的部分是看是否人頭 不是人頭, 就沒有詐取財務問題 黃國益主要講的也是這部分 其次, 領出來之後, 扣下部分還是發放之後樂捐 這部份決定是否是科目錯誤, 若是樂捐, 就沒有科目錯問題 若是扣下部分或是說好浮報, 那就有科目錯誤問題, 就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 第三, 使用的部分, 這部分就看怎麼認定有無公務來源用在私人用途

ensuey12/16 11:40本來就是看人頭那高雄怎麼只有偽造文書哩 XD

jerrylin12/16 11:40大水庫理論至少會吵到三審 早就當完四年市長了

ensuey12/16 11:40你舉黃的說法 就被高雄例子打臉阿 XD

那是你看不懂黃只有講第一層次

ensuey12/16 11:44所以不是人頭 拿去私用 有沒有貪污阿 ~

文盲? 就跟你說看怎麼認定私用啊

※ 編輯: IBIZA (60.248.31.167 臺灣), 12/16/2022 11:44:43

beyond78070512/16 11:44看到正常人和塔綠班解釋,不勝唏噓

ensuey12/16 11:49沒招只會人身攻擊了 就這種水準 XD

ensuey12/16 11:49所以重點就是私用阿 扯半天 XD

ensuey12/16 11:49不論是或不是人頭 有拿去私用就貪污不是嗎 XD

IBIZA12/16 12:01笑死,一開始武斷的說GG,現在說看私用

IBIZA12/16 12:01高下立判啦

ensuey12/16 12:22我一直都是說看私用 你在扯啥 XD

ensuey12/16 12:22扯大水庫理論的不是你嗎 XD

ensuey12/16 12:22人事費也有大水庫 XD

amordelcor12/16 12:27=.= 結束了拉 老柯那句話…

Delisaac12/16 12:29大水庫是只有尊貴的馬總統才能用的,鼻孔安省省吧

gn0211862012/16 12:38真的一堆文盲欸..笑死

whiteheart12/16 12:48推認真分析,雖然不是完全認同

RLH12/16 13:10這裡是政黑 綠營以外都往死裡打就對了

coolorphen12/16 13:29大水庫是專人專用的,其他人應該很難適用啦

查判決書有一堆大水庫理論的判決啊, 連7-11作帳都適用 109年台南有兩家7-11門市, 其中一家幫另一家墊款14000元給總公司 還款的時候, 第二家門市人員用當天帳款歸還14000元, 結果被告業務侵占 最後大水庫無罪

※ 編輯: IBIZA (60.248.31.167 臺灣), 12/16/2022 14: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