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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18歲公民權修憲未通過 時代力量主張直接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18歲公民權修憲未通過 時代力量主張直接作者
PTTHappy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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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rk7931 (1.68米級巨人)》之銘言:
: 廖元豪不認為,18歲公民權非要修憲。他舉《憲法》第160條為例,「6歲至12歲之學齡兒童
: ,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但現在義務教育已經延長到9年、甚至12年,也無人提出
: 違憲的說法,「因為法律可以給的權力比《憲法》還多,《憲法》是給最起碼的權利。」因
: 此他主張,以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公民投票法》的方式,即可實現18歲投票權,
: 不一定要通過修憲的手段。
假設類比:

因此他主張,以修《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方式,即可實現20歲參選總統權,不一定要透過修憲的方式。

憲法規定40歲選總統,涵義是訂出上限滿40歲就到極限了,不能拉高到41歲以上欺負人,那就等得太久。但是憲法本意並不禁止比40歲更年輕就參選總統(參照國民義務受教年齡可立法更改)。既然憲法本意並不禁止,那麼立法院修《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20歲就可參選總統,這樣並沒有違憲..。

叭啦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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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是yahoo新聞,原本的NOWnews找不到,就不貼了
: 總之是有憲法學者提出可以直接修法的論點,時代力量的提案不是完全沒道理的。
一比較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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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793112/24 19:3940歲才能選總統你覺得合理?

mark793112/24 19:40更不用說還有1500萬這個門檻

mark793112/24 19:41憲法就是規定基本權利